臺灣明鄭時期
明鄭時期 東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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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2年—1683年 | |||||||||
國旗 | |||||||||
地位 | 郡王國 | ||||||||
首都 | 承天府[參1] | ||||||||
常用語言 | 閩南語[註 1] | ||||||||
宗教 | 儒教、佛教、道教、新教、天主教 | ||||||||
延平王 | |||||||||
• 1662年 | 鄭成功 | ||||||||
• 1662年 | 鄭襲(東都主) | ||||||||
• 1662年-1681年 | 鄭經 | ||||||||
• 1681年 | 鄭克𡒉(監國) | ||||||||
• 1681年-1683年 | 鄭克塽 | ||||||||
東寧總制 | |||||||||
• 1674年-1680年 | 陳永華 | ||||||||
歷史 | |||||||||
• 鄭成功攻臺之役 | 1661年3月30日 | ||||||||
• 鄭氏開國 | 1662年2月1日 | ||||||||
• 鄭經嗣位之爭 | 1662年6月-11月 | ||||||||
• 鄭經西征 | 1673年-1680年 | ||||||||
• 東寧之變 | 1681年3月19日 | ||||||||
• 澎湖海戰 | 1683年7月10日 | ||||||||
• 鄭氏降清 | 1683年10月8日 | ||||||||
• 蔡機功反清之役 | 1684年10月19日 | ||||||||
人口 | |||||||||
• | 約200,000人[參2] | ||||||||
貨幣 | 永曆通寶[參3] 西班牙銀圓 寬永通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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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 |
臺灣歷史、臺灣歷史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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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時期 | |||||||||||
荷治 1624-1662 |
西治1626-1642 |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1933 | |||||||||
明鄭時期 1661-1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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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時期 1683-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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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 1895-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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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 |||||||||||
其他臺灣系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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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是指1662年至1683年間,由奉大明正朔的延平王鄭成功於大員所建立之政權統治時期。明鄭時期前後歷經:鄭成功、鄭經及鄭克塽三世統治21年[參4][參5][參6][參7]。
明末,戰亂頻起,內有流寇作亂,外有滿清窺視中原。1644年甲申之變,北京被李自成農民軍占領,江南地區的明朝宗室建立南明政權。此時清兵入關,擊退李自成,入主中原,更意在統一中國。
1645年,南明安宗弘光政權(福王)瓦解,不久之後鄭芝龍家族,在福建擁立南明紹宗隆武帝(唐王)與清朝抗爭。鄭芝龍降清後,其子鄭成功高舉「反清復明」大旗,繼續抗清,後因北伐失利,退守東南沿海地區。隨著清軍的不斷圍剿,鄭成功的勢力範圍也逐步縮小,為了尋找反清復明的基地,1661年鄭成功東征,佔領荷屬臺灣。
明鄭為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閩南民系)政權,鄭成功登陸臺灣後將該地改名為「東都」[參8],仿照大陸的郡縣制,將赤崁地方更名「東都明京」設置承天府為地方府治行政中心,作為臺灣最高的行政機構,效仿明朝中央官制,設六官;府城分為東安、西安、宋南、鎮北四坊,各設首領,管理事務;府之下設二縣,承天府以北叫天興縣、以南叫萬年縣,同時各種民生工作也逐步展開,例如:查戶口、報田產、征勞力、納稅銀等[參9][參10]。鄭成功抵臺後,在廈門駐防的其子鄭經發生婚外情,遭致鄭成功的不滿,於是鄭成功死後,鄭成功之弟鄭襲在臺自立,鄭經不干示弱,接受眾臣擁立為「世藩」[參11],出兵擊敗鄭襲,入主臺灣,史稱「鄭經克臺」。
鄭經認為永曆帝已被吳三桂殺死,臺灣日後已無稱行都的必要,故改「東都明京」為「東寧」[參12][參13][參14],建都安平鎮於熱蘭遮城,經過加以翻修稱之後稱為「王城」[參15]。對內奉南明永曆帝正朔,對外與占據大陸的清朝互不統屬,所謂「東寧建國,別立乾坤」[參16][參17],始有開國長治之想[參18],經營成效斐然。明鄭政權的有效統治地區僅限於臺灣西南部地區,其他地方則有大肚王國、大龜文王國、瑪家王國等原住民部落聯盟管轄。
鄭經去世後,明鄭內部爆發權力之爭,馮錫範藉口監國鄭克𡒉不是鄭經親生子,擁立自己的女婿鄭克塽為延平王,聯合劉國軒發動東寧之變,殺害了鄭克𡒉,最終大權旁落,民心渙散,明鄭從此一蹶不振。1682年,施琅師法鄭成功收臺之法,攻克澎湖島,於1683年占領臺灣,明鄭結束。為防止臺灣的東寧遺民以東寧王室的名義反叛,康熙帝下令將鄭成功、鄭經等鄭氏在臺王室陵墓悉數掘發,遷葬中國內陸[參19][註 2]。
鄭成功受封明朝爵位「延平王」,在正式文告中皆謹守藩王的身份,多自稱「本藩」(英語:Pun Poin;西班牙語:Pumpuan;閩南語:Pún-phuan)[註 3][參21],曆法上,始終奉南明永曆帝的永曆年號為其正朔,因此,永曆帝死後亦持續使用;於現存對其他政權的諸多外交文書中皆以「大明招討大將軍」的官職與「延平王」的爵位(鄭經則稱世子)作為其官方身分號召恢復明朝,有人指出明鄭應為南明的延續[註 4][註 5][參24];亦禮遇眾多流寓明朝宗室,如寧靖王朱術桂、魯王世子朱弘桓等人[參25],並於重要冊封儀式中邀請明朝宗室於旁觀禮以維持宗藩體統[參26];但實際上明鄭未再擁立明朝宗室為皇帝或監國,國家元首即是延平王,是一個獨立行政、以延平王為實際領導者的政治實體[參18],即使對內、外遵行明朝體制禮法的鄭經也曾經自認東寧從來不內屬中土,而是另新闢的海外領土。明太祖祖訓曾提到不征之國,要求後世不可征服內容中的藩屬國,其中臺灣列屬藩屬國中的小琉球。而清世宗雍正提到乃是其父將臺灣拓入中國版圖等語[參27][參28][參29]。
名稱
明鄭時期又被稱為明鄭王朝[參30]、明鄭政權[參31]、延平王國[參32]、鄭氏王國[參33][參34]、鄭氏王朝、東寧王國、東寧王朝[參35]等。後世多以明鄭臺灣[參36]、鄭氏治臺時期[參37]、鄭氏時代(時期)[參38][參39]、南明鄭氏治臺時期[參40]、南明鄭氏治理時期[參41]等。
現今歐美主要使用東寧王國[來源請求],如英文Kingdom of Tungning、西班牙文Reino de Tungning等,此用法未知由華文世界或者西方率先使用。此外當時西方人也有稱鄭氏政權為福爾摩沙王國(英語:Kingdom of Formosa)、臺灣王國(Kingdom of Taiwan)、國姓爺王朝(Koxinga dynasty)等。
清代官書對鄭氏在臺灣的政權稱為之「偽鄭」、「逆鄭」、「海逆」,稱「東寧國」為偽號[參42][參43],記載鄭經將東都改為「東寧省」[參44][參45][參46][參47][參48],民間私撰為「東寧國」[註 6],現代多稱爲「明鄭」[查證請求][參53]。
在朝鮮王朝的史料《李朝實錄》中,稱呼鄭經主政時期(1670年)的鄭氏王朝為「大樊國」或大樊[參54]。
歷史
鄭氏家族的興起
1644年(明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李自成攻陷明朝首都北京,建立大順政權;不久,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滿族建立的清朝八旗軍又擊敗李自成,定都北京,並繼續向南方進攻。
與此同時,明朝遺臣在南京擁立明宗室福王朱由崧,建立了史稱南明的偏安政權;在清廷欲取代明朝入主中原的態勢明朗後,南明轉而聯合各地的漢族武力抗清,但軍事不利,弘光、隆武、紹武、永曆諸朝廷先後遭清軍消滅。鄭芝龍所部原是隆武朝的主力,主要在福建境內活動;鄭芝龍降清後,鄭成功陸續接收其勢力,繼續在東南沿海武裝抗清。
1658年-1659年間,鄭成功大舉攻打清江寧府(原名南京)失敗,實力大損;迫於形勢,決定奪取由荷蘭東印度公司支配的大員以供部隊給養。
征服臺灣
明永曆十五年正月(1661年),鄭成功在金門誓師;他親率將士25000名、戰船數百艘,自金門料羅灣出發,次月抵達澎湖,四月初二日(4月30日)抵達鹿耳門。並利用漲潮出敵不意地在鹿耳門及禾寮港登陸。以優勢兵力包圍荷軍防守薄弱的「普羅民遮城」,並切斷荷軍水陸交通,不久,普羅民遮城守將貓難實叮(Jacobus Valentijn)獻城投降。
同年四月初七日,鄭成功親率大軍,對防禦堅固的荷軍首府「熱蘭遮城」進行攻打。經派楊朝棟諭揆一投降無效後,即調集火砲朝城堡砲轟,然而在從大員市鎮朝城堡進攻時,卻遭荷軍居高臨下擊退。之後鄭軍即採取長期圍困,同時將多數部隊派往各地囤墾以解決糧食不足的問題。五月二十八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得知臺灣戰況後,決定派七百人、戰艦十艘赴臺,於七月初五日抵達。之後雙方稍有接觸,但均無較大戰事。至八月二十三日(9月16日),雙方再度海戰,鄭軍經一小時激戰,擊毀荷艦二艘、俘小艇三艘、殺敵百餘人,其餘荷艦逃往遠海。
閏十月,荷軍發動作最後一次攻擊,但仍寡不敵眾,之後又有日爾曼籍傭兵逃脫,向鄭成功說明堡內荷軍士氣低落,並指出欲取熱蘭遮城,必先取其衛星碉堡「烏特勒支碉堡」(位在今安平第一公墓),奪取該碉堡則可居高臨下,砲擊熱蘭遮城最脆弱的「四角附城」。鄭成功遂於當月,著手準備攻城計畫。
十二月初六日(1662年1月25日)鄭軍於鯤鯓半島發動總攻擊,以大砲不停轟炸,當日即發出2500發砲彈,其中1700發左右打向烏特勒支碉堡,幾乎將之夷為平地,荷蘭守軍被迫自行炸毀碉堡殘餘部分後撤退。此役徹底瓦解了熱蘭遮城內守軍的士氣,兩天後大員評議會決定議和談判。
大員長官揆一於同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於締和條約簽署投降。至此,臺灣臺江領地,盡落鄭成功之手。
開國立家
永曆十五年五月十八日(1661年6月14日),鄭成功來臺後,將臺灣的赤崁地方定為「東都明京」,並設立了承天府,和天興、萬年二縣。自此依然優禮明朝宗室,為他們建立王府官邸,並供歲祿。每次拜封官員,都請諸位大明皇族遺脈和其他宗室在旁觀禮,以示尊重體制。
為解決兵糧問題和反清之需要,實施「寓兵於農」政策,還下令屯墾臺灣,令諸將士寓兵於農,最北有噶瑪蘭地區、最南有瑯嶠一帶,以點狀分部。按鎮分地、按地開墾。而期間也侵害到原住民族的活動空間,導致明鄭政權與原住民政權的武裝衝突,如明鄭政權對大肚王國領土的侵犯,則造成數次戰爭。因於大肚王國與瑯嶠等在地政權的抵禦,鄭成功實際的統治範圍,僅約北至二林(今彰化縣二林鎮),南達茄藤(今屏東縣佳冬鄉)。
南明昭宗永曆十六年五月初八(1662年6月23日),鄭成功薨逝,時年38歲。從其抵達臺灣至逝世,僅僅4個月。
同年十一月,鄭成功之世子鄭經繼位。此後鄭經採用陳永華之議,建立完整的中央政府體制,使體制層次分明。
永曆三十五年四月(1681年),鄭克塽追諡其祖父為諡號「潮武王」[參55][參56]
嗣位之爭
1662年(永曆十六年)6月,延平王鄭成功薨逝。黃昭、蕭拱宸等人以鄭經得罪先王不得繼位為由,於安平擁立鄭襲(鄭成功之五弟)為監國,將軍馬信、黃安不從,馬信於不久後逝世。賞勳司蔡政奉鄭成功之袞龍袍入廈門晉見世子鄭經,洪旭等人遂擁鄭經為王。同年11月,鄭經命周全斌為五軍戎政,親率陳永華、馮錫範等人攻入鹿耳門。右虎衛黃安聞訊後,率師前來會合,與黃昭會戰並殺之,勝利後領兵進王城誅殺蕭拱宸、張驥與曹從龍等人,流放其族人。事後,鄭襲的家臣蔡雲自縊,鄭襲本人則遭鄭經押回廈門軟禁,不久懼死而投清。[參57]
鄭經治臺時期
鄭泰事件
嗣位之爭結束後,鄭經繼位。1663年初,鄭經以洪旭守廈門、鄭泰守金門。鄭經聽說鄭泰與之前擁立鄭襲為王的黃昭有書信往來,便懷疑他亦參與逆謀,因此欲召見他,鄭泰卻稱病不見。參軍陳永華以鄭經將回東都為由,委任鄭泰為「居守戶官」,鑄印送至金門並邀鄭泰入廈門餞行。7月10日,鄭泰率兵船赴宴,被鄭經扣留軟禁,船艦皆為周全斌所併,只有蔡璋逃回金門。鄭泰之弟鄭鳴駿與子鄭纘緒率部屬及家眷入泉州投降清朝。鄭泰聞訊後自縊。鄭泰死後,鄭經鞏固了自己的王權。
清廷和荷蘭殖民者勾結
1663年10月,清荷聯軍部隊圍攻金門、廈門,鄭軍節節敗退。1663年11月18日(永曆十七年十月十九日),清朝與荷蘭組成聯軍進攻廈門、金門,鄭軍不敵,退往銅山。戰後軍心不穩,大將周全斌降清,鄭經只好退回臺灣,並將「東都」改為東寧。1664年3月,鄭經放棄閩南沿海諸島,全面撤守臺、澎,於初十日抵達臺灣。這次退守灣,是鄭氏所代表的南明抗清勢力的總撤退,不僅鄭經所轄的軍隊、官員都撤入臺灣,明朝的縉紳遺老,也隨鄭經來臺,此批入臺總人數約有7000人。1665年,清荷聯軍繼續進攻澎湖,遭遇颱風、無功而返,清朝於是放棄了攻佔臺灣的企圖,轉而與鄭經談判。清朝的立即威脅解除後,鄭經開始強化對臺灣的統治力,鄭經於1666年率兵進攻駐守雞籠的荷蘭軍隊,雖未成功佔領,但荷蘭方面認為雞籠難以防守,1668年棄守雞籠,亦從此放棄臺灣。
別立乾坤
鄭經退守臺灣後,雖然仍奉南明的永曆正朔,使用永曆年號和「招討大將軍」的印信。但政權本質,與鄭成功時代顯然不同,而儼然以獨立王國的姿態出現。誠如學者陳春生所說的,鄭氏政府雖是明朝的延續,但其在臺灣實際上已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1664年8月,鄭經表示乃謹守藩封,廢東都稱號,以「東寧」稱全臺灣[參14],並以「東寧國王」自稱[參35]。
面對清軍和荷蘭軍隊咄咄逼人的態勢,1667年7月,鄭經與清朝展開第一次談判,鄭經聲稱臺灣「非屬版圖之中」、「東連日本,南蹴呂宋,人民輻輳,商賈流通。王侯之貴,固吾所自有,萬世之基已立於不拔」[參58];於1669年的和談中,派遣柯平、葉亨赴泉州與清廷議和[參59]。鄭經再度強調鄭氏佔領臺灣是「建國東寧」[參16]、「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參17],然而兩次的談判鄭經皆以不接受薙髮拒絕清朝[參60],並用箕子朝鮮作比喻,談判最終破局[參61]。
對臺灣的統治能力日漸鞏固後,鄭經還任用陳永華為諮議參軍,拓展實業,整飭吏治,強固治安,以官田、私田、屯田三田並用,使得飽經戰亂的臺灣得到休養生息的機會,也得到了發展的機會,一時間稱為樂土。1668年,鄭經還派軍收復了荷蘭人在臺灣北部最後的據點—基隆,在臺灣南北路和澎湖設置三個安撫司,在福建泉州一帶建築了19個具有軍事性質的寨子,鞏固了臺灣內外圍的防禦。期間清軍雖然兩次進攻澎湖,都因鄭軍防守的當使得清軍無功而返。此後十年間,臺海維持了相對的穩定局面[參62]。
鄭經試圖以貿易來提升東寧的國力。除了與清朝進行走私貿易外,日本的德川幕府也是東寧國的重要貿易夥伴,東寧大量進口日本的銀、銅等金屬與盔甲,以武裝自己的軍隊,雙方貿易於1665至1672年達到高峰,鄭經更允許日本商人居於雞籠,以促進東寧與日本的貿易交流。日人以「東寧國王」稱呼[參63]。鄭經亦於1672年邀請英國東印度公司來到東寧國,並與之簽訂通商條約,出口糖與鹿皮並進口西洋槍砲以增強東寧軍隊的戰鬥力,另外更請求英國人訓練砲兵,戰爭時更借用英國砲兵手作戰。
西征大陸
1673年,清朝平西王吳三桂起兵反清,史稱三藩之亂。1674年4月21日,清朝靖南王耿精忠起兵響應,隔海邀請鄭經加入,鄭經允之西征。但是只是聯合發出討伐滿清檄文,並未聯合出兵北伐,雙方都是藉此機會擴大地盤。鄭經渡海後,要求耿精忠將漳州與泉州交給自己,但佔領整個福建的耿精忠卻拒絕之,鄭經遂出兵佔領海澄與同安,雙方開始交惡。然而,泉州、漳州以及潮州陸續投靠鄭經,耿精忠見情勢不對便出兵進攻泉州,但卻被東寧將軍劉國軒擊退,雙方接著又持續相互進攻、戰鬥。1675年,耿精忠與鄭經談判,雙方以楓亭為界,北屬耿氏、南屬鄭氏,平息戰鬥。1676年,鄭經擊敗平南王尚之信,迫使尚之信加入反清行列,鄭經隨後佔領惠州。由於鄭經於擁有漳州、泉州、潮州、惠州等四座首府後,又攻下汀州,因此與耿精忠的聯盟再度破裂,腹背受敵的耿精忠只好降清。耿精忠降清後,獨自面對清朝軍隊的鄭經節節敗退,明鄭所得閩粵各地全部得而復失,前功盡棄,最後只好退回廈門,從此一蹶不振。[參64]。
1677年退回廈門後,清朝再度與鄭經展開和談,清朝康親王傑書向鄭經許諾鄭經若從中國沿海的島嶼撤退,就答應比照朝鮮,成為清朝藩屬並通商、永無猜嫌。1678年的和談中,清朝將領賴塔給鄭經的書信中聲稱,如果鄭軍肯退守臺灣,則「本朝何惜海外一彈丸之地」,鄭氏可永據臺灣,清廷把臺灣當成朝鮮、日本一樣的外國,不必剃髮易服、稱臣納貢也可以不必[參65]。鄭經予以拒絕。
鄭經去世
1680年,鄭經從廈門撤守臺灣。回臺灣後,鄭經曾專心治臺,但是面對抗清局面不斷惡化,意志開始消沉,移居北園別館,終日飲酒賦詩、棋藝書畫、出外狩獵,將東寧國政全權交予監國世子鄭克𡒉與諮議參軍陳永華。
1681年3月17日,鄭經因狩獵摔傷不治,薨於北園別館,得年40,統治東寧國近20年。1681年(永曆三十五年)四月剛登基的元子鄭克塽追諡其父王為「潮文王」[參55][參56]。
東寧之變
1679年,鄭經西征清朝之際,聽陳永華之請將王子鄭克𡒉立為世子,並授職為監國,號監國世子。由於其辦事英明果斷,頗有其祖鄭成功之風範,因此人稱東寧賢主,但也因此得罪了王叔鄭聰等人。1680年,鄭經西征無功而返,監國世子繼續執政,並深得父親鄭經之信任,但後來總制陳永華去世,因此監國漸漸在政治上孤立無援。1681年(永曆三十五年),延平王鄭經薨逝。逝世前,於北園別館將監國鄭克𡒉託付給劉國軒。
鄭氏宗親鄭聰等人眼見鄭經已薨,便與馮錫範、劉國軒等人聯手向董太妃進讒言,汙陷鄭克𡒉乃李氏之螟蛉子,董太妃一時不察便下令收回鄭克𡒉之監國印璽。得到董太妃允許後,劉國軒與馮錫範便領兵進入延平王府捉拿監國、囚禁於北園別館,並於當夜遭鄭聰等人謀殺。監國遭謀殺後,原意僅是罷免鄭克𡒉的董太妃亦無力挽回,遂命監國夫人陳氏將鄭克𡒉之遺體送返延平王府、收斂守喪。喪畢,陳氏自縊。世子鄭克𡒉遭弒殺後,自責的董太妃也於同年6月去世。明鄭的實權落入外戚馮錫範與劉國軒手中,馮錫範擁立年僅12歲的女婿鄭克塽(元子)為王,臺灣民心漸漸渙散,東寧國亦從此一蹶不振[參66]。
清軍攻臺
1682年9月,鄭氏降將施琅上書康熙帝請求征臺,康熙允之。翌年6月,施琅奉康熙詔,進攻澎湖。經過澎湖海戰後,7月中旬,施琅順利擊潰劉國軒所率領的東寧海軍,攻佔澎湖。
澎湖海戰後,劉國軒大敗而回,臺灣面臨滅頂之災,鄭克塽於廷上徵眾臣議,朝臣分成死守臺灣、遷呂宋島再戰與降清三派。在戰和降之間鄭克塽猶豫不決時,建威中鎮黃良驥說:「今日澎湖失守,臺灣危在旦夕,不如將大小戰船和洋船,分配來運載家屬和士兵,從這個山邊直下,奪取呂宋為基業。」提督中鎮洪邦柱說:「建威中鎮所言取呂宋十分有道理,我和良驥願當先鋒。」馮錫範卻說:「以全部軍隊攻取呂宋也不是難事,但不知道那裡的實際情況如何?」中書舍人鄭德瀟說道:「議取呂宋來避開清軍鋒芒,這個計策很好,有詳細地圖在這裡。」大家都圍過來看呂宋地圖。而劉國軒卻對馮錫範說「欲攻呂宋,雖是良策,可行於澎湖圍失之前。今澎湖已失,人心懷疑,苟輜重在船,一旦兵弁利所有而反目,尊公之前車之鑑也。」馮錫範的父親馮澄世在1644年,從銅山過臺灣的途中,遭到其僕人暗中串通船員暗算,捲走其財物,向滿清投降,大家聽到這個事例後,打消了攻取呂宋為基業的念頭,鄭克塽選擇了劉國軒的建議,最終決定降清[參67]。
降清滅亡
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9月,與眾臣商議後,鄭克塽呈降表予清。明朝降清不久,魯王世朱子桓、瀘溪王朱慈曠、巴東王朱江、樂安王朱俊、舒城王朱著、奉南王朱熺等其他明朝宗室隨鄭克爽降清,而寧靖王朱術桂身著大明衣冠而自殺,同時施琅入臺納降[參68]。自此,東寧亡國。從1661年(永曆十五年)4月鄭成功入臺到鄭克塽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9月降清為止,鄭氏計在南臺灣經營共23年[參34]。
清將領施琅受鄭克塽投降後,臺灣正式進入清治時期。清朝消滅東寧後,除了大舉毀滅東寧王朝的文化,更將東寧朝臣們與其親屬大舉遷往清國。其中,鄭氏王族納入上三旗管束;文武官員與士兵則分別遷至在山東、山西及河南諸省墾荒,使臺灣失去可能領導反清的人物。至於東寧的大量遺民,清廷則採取以漢治漢的策略,長期以攻臺將領擔任臺灣軍事首長。如福建水師一職從1684年至1721年計37年間共歷施琅、張旺、吳英、施世驃四任提督,除張旺之外,其他皆是攻臺將領,尤其是施琅、施世驃父子共任職達25年之久。在陸路提督方面由萬正色、吳英、藍理皆為攻臺將領[參69]。
疆域
1662年之前,鄭氏的軍政中樞都是在中國大陸東南沿海一帶的廈門,在攻下臺灣和鄭成功去世後,明鄭政權實際領導人鄭經才將政經中心從廈門移往臺灣,統治轄域仍包含福建的金、廈兩島。
明鄭有效統治區域只有今臺南市西部以及嘉義縣與高雄市之沿海地區。明鄭滅亡時其疆域人口仍未達到20萬,由此,臺灣絕大部分地區依然由如大肚王國等原住民政權所掌握和統治。1664年4月,明鄭於多次戰役後,喪失金廈,明鄭勢力於中國大陸消失,轉以臺灣為最後根據地。同年,荷蘭人出兵占領雞籠(今基隆),鄭軍隨後也於1665年進駐淡水,與荷軍對峙。由於補給困難,貿易也始終無進展,1667年東印度議會以損失荷蘭盾八萬元為由,裁決撤出基隆,翌年7月將所有公司職員接回巴達維亞,自此荷蘭人徹底放棄奪回臺灣。
明鄭除了擁有臺灣地區部分領地外,也於1673年-1680年三藩之亂期間,以軍力占擁有對岸大陸閩南地區的漳州、泉州、興化,和廣東的潮州、惠州等部分領土,可惜後來逐步淪喪[參64]。
行政區劃
地方行政方面,可分為兩個階段:鄭成功時期與鄭經時期。1661年,鄭成功擊敗荷蘭東印度公司,五月佔普羅民遮城,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臺灣總地號為「東都」。還實施郡縣制度,設置了「一府二縣」,承天府、天興縣以及萬年縣,並以承天府安平鎮為京畿[參70]。其中,天興縣縣治設於佳里興(今臺南市佳里區),而萬年縣縣治則設於二贊行(今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此外,明鄭還先後設置了思明州、思明縣,管轄廈門、金門等島嶼。
1662年,鄭成功逝世,世子鄭經經歷政爭後掌權,對行政區劃進行變革。全面實施並沿用鄭成功設置的郡縣制度,但稍稍做出變革。保留承天府,京畿承天府主事官為承天府府尹,改二縣為二州,即地方的天興與萬年兩州主事官則為知州(鄭成功在位時期則為兩縣知縣),於天興州以及萬年州之下,設有「二十四里」[註 7]。為了安撫原住民族,於原住民居住地區,設置澎湖[註 8]、北路以及南路等三個安撫司,其主事官為安撫使,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平行的體系。承天府京畿地區又設有東安坊、西定坊、鎮北坊以及寧南坊四坊,坊設簽首。承天府以及兩州的里級行政區則設有總理。簽首及總理兩職負責的職務如:戶籍、遷徙、婚嫁、出生、死亡等基層民事,並規定按時彙呈州府。
政治
在行政上,延平王擁有至高的權力。延平王之下,設有諮議參軍又稱為幕府,總理國政。參軍府轄下又設立六官(吏、戶、禮、刑、兵、工),六官皆設有主事,其下又設都事,品秩分別比照侍郎與郎中[參71]。另外,又設立察言司、承宣司、審理司、賞勳司、中書科、儲賢館、育冑館等官僚機構[參72]。1674年,鄭經西征清朝,命陳永華為東寧總制,於六官之上;然而,鄭經諸弟驕橫難制,鄭經因此於1679年立長子鄭克𡒉為世子,並授職監國,於總制與六官之上,總理東寧國政。東寧之變後,馮錫範掌權,並以侍衛鎮掌政,並身兼諮議參軍之職,而六官則繼續實行[參73]。東寧官員在鄭成功時自稱為「卑職」,在鄭經時則改為「臣」,制度已趨成熟[參18]。
明朝宗室
明鄭以明朝之封國自居,奉南明永曆帝為國家元首,始終以「永曆」為年號。鄭成功尚未攻臺開國前,曾獲永曆帝特准設置六官方便施政,並可委任官職,武官最高許達一品,文職可達六部主事。[參71]鄭成功每次拜封官員,都請寧靖王朱術桂等明朝宗室在旁觀禮,以示尊重體制[參74]。鄭成功來臺後,依然優禮明朝宗室,接待魯王世子朱弘桓、瀘溪王朱慈爌、巴東王朱尊江、樂安王朱俊、舒城王朱慈著、奉南王朱熺、益王朱怡鎬、魯王公主朱氏姊妹等多名宗室到臺灣[參25]。永曆十七年(1663年),繼位延平王的鄭經也迎寧靖王到東寧,於承天府府署(今臺南市赤崁樓)旁的西定坊建立寧靖王府邸,並供歲祿。
相對於鄭氏家族的核心權力,流寓東寧的明朝宗室卻無政治權力;且鄭氏在永曆帝駕崩之後,並未擁立其他親王為帝,政權決策圈亦未納入領有歲祿的寧靖王朱術桂、魯王世子朱弘桓等人;鄭氏還曾自行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簽訂通商條約,條約中尊稱鄭經為「國王(King)」、東寧人民為其「臣民(King's person)」,展顯出鄭氏事實上對內對外的宰制權[參75]。
反清復明
明鄭以臺灣為抗清根據地,以反清復明為號召,使得一大批仁人志士跟隨明鄭東渡臺灣,形成了一個明朝遺民群體。他們堅持漢族「華夷之辨」的儒家正統觀。在明鄭在同清朝鬥爭中,又產生分據臺灣對抗清朝的本土意識。這種現象的實質是明朝遺民對抗滿族統治的民族精神,在避居臺灣後轉化成熱愛臺灣這塊不受清朝統治土地的本土意識。這種民族精神與本土意識的並存與互動,構成臺灣漢族民眾反抗清朝統治的兩個思想層面[參76]。
軍事
鄭成功與陳永華、鄭經、劉國軒經營的屯兵態勢或軍事規模是臺灣首見。永曆十五年(1661年),鄭成功除固守金門數萬水師之外,親自率領約25,000名士兵攻打臺灣大員,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部隊,展開對於臺灣的統治。明鄭時期的軍事制度與組織淵源複雜,且經多次變革。如簡化之,其官職大約可分為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永曆三十七年(1683年)明鄭覆滅後,鄭軍將領與軍隊悉數被強迫內渡中國,而據《欽命太保建平侯鄭造報官員兵民船隻總冊》,據守臺灣的官兵共有37500名。
主要軍事力量 | 兵力 | 統帥 | 指揮統治 | 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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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軍 | 37500名以上 | 延平王 | 延平王、正總督 | 1662年-1683年 |
先前機關: 荷蘭東印度公司 |
臺灣軍事 1661年-1683年 |
後繼機關: 臺灣鎮(大清國) |
部隊編制
南明福王、魯王以及唐王相繼敗亡後,其東南沿海的軍力逐漸整併至鄭成功麾下。這些部隊分成水師左、右、前、後、中五軍,中軍由鄭成功親自掌管,其餘前軍張名振、後軍周崔芝、左軍林察、右軍周瑞則皆為南明的殘餘勢力,並在日後的多次戰役中逐漸凋零瓦解。鄭氏統領的中軍之下又分成前、後、中、左、右五提督,五提督在五軍瓦解之後,成為明鄭軍事的高階單位。在五提督之下即為提督所轄的各鎮,原則上也分為前、後、中、左、右五鎮。不過,五提督的軍力僅是明鄭的一部份,除此之外尚有延平王直屬掌管的親軍鎮以及多個「獨立鎮」。鄭成功主政時期的獨立鎮已大致編制完成,至鄭經西征參與清國三藩之役時,又擴編了七個軍鎮系統。[來源請求]
鄭成功主政時期 | |
軍鎮系統 | 軍鎮番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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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鎮系統 | 前鋒鎮、後勁鎮、中權鎮、左先鋒鎮、右先鋒鎮 |
衝鋒系統 | 衝鋒前鎮、衝鋒後鎮、衝鋒中鎮、衝鋒左鎮、衝鋒右鎮 |
援剿系統 | 援剿前鎮、援剿後鎮、援剿中鎮、援剿左鎮、援剿右鎮 |
護衛系統 | 護衛前鎮、護衛後鎮、護衛中鎮、護衛左鎮、護衛右鎮 |
宣毅系統 | 宣毅前鎮、宣毅後鎮、宣毅中鎮、宣毅左鎮、宣毅右鎮 |
五常系統 | 仁武鎮、義武鎮、禮武鎮、智武鎮、信武鎮 |
五兵系統 | 正兵鎮、奇兵鎮、遊兵鎮、英兵鎮、殿兵鎮 |
五行系統 | 金武鎮、木武鎮、水武鎮、火武鎮、土武鎮 |
數目系統 | 水師一鎮、水師二鎮、水師三鎮、水師四鎮、水師五鎮 |
方位系統 | 水師前鎮、水師後鎮、水師內司鎮、水師左鎮、水師右鎮 |
星宿系統 | 角宿鎮、亢宿鎮、氐宿鎮、房宿鎮、心宿鎮、尾宿鎮、箕宿鎮、斗宿鎮、牛宿鎮、女宿鎮、 虛宿鎮、危宿鎮、室宿鎮、壁宿鎮、奎宿鎮、婁宿鎮、胃宿鎮、昴宿鎮、畢宿鎮、觜宿鎮、 參宿鎮、井宿鎮、鬼宿鎮、柳宿鎮、星宿鎮、張宿鎮、翼宿鎮、軫宿鎮 |
鄭經西征時期擴編 | |
軍鎮系統 | 軍鎮番號 |
樓船系統 | 樓船前鎮、樓船後鎮、樓船中鎮、樓船左鎮、樓船右鎮 |
果毅系統 | 果毅前鎮、果毅後鎮、果毅中鎮、果毅左鎮、果毅右鎮 |
建威系統 | 建威前鎮、建威後鎮、建威中鎮、建威左鎮、建威右鎮 |
揚威系統 | 揚威前鎮、揚威後鎮、揚威中鎮、揚威左鎮、揚威右鎮 |
折衝系統 | 折衝前鎮、折衝後鎮、折衝中鎮、折衝左鎮、折衝右鎮 |
龍驤系統 | 龍驤前鎮、龍驤後鎮、龍驤中鎮、龍驤左鎮、龍驤右鎮 |
五義系統 | 振義鎮、奮義鎮、昭義鎮、英義鎮 |
其餘獨立軍鎮 | |
其餘軍鎮 | 鐵騎鎮、神器鎮 |
親軍鎮
提督之下設「衛」與「鎮」。衛為親軍,鎮則非親軍。鄭成功尚未占領臺灣之前,親軍為鎮,稱為「親丁鎮」。1650年增設「戎旗鎮」。1652年親丁鎮全鎮覆沒,而未再設置之。1656年擴編戎旗鎮為左右二鎮,1658年則改名為左右武衛。同年,又增設仿日本武士的親軍部隊-左右虎衛。1662年,鄭經為國主,升左虎衛黃安為勇衛,其位於武衛與虎衛之上;黃安歿,諮議參軍陳永華繼之。又設置侍衛,由馮錫範統領,位於勇衛與武衛之後。鄭經死後,外戚馮錫範發動政變,殺監國克𡒉,改立元子鄭克塽為王,並開始以侍衛掌政、統領六官,直至東寧滅亡。
特種鎮營
特種鎮營中,馬兵有北鎮以及鐵騎鎮;火器有神器鎮。鄭成功攻臺成功後,建立護衛鎮,由荷蘭時期的尼格羅人種裔傭兵「烏鬼」(Oo-kuí)組成,手持步槍,專門守衛延平王府。
經濟
農業經濟
在經濟方面,明鄭於臺灣經濟史仍佔有一定比例。其中,以經貿與農業為主。於農業經濟方面,為了解決軍隊兵糧問題,不論鄭成功或鄭經基本上都貫徹「寓兵於農」的策略,也是諸將士平日分散各耕地,按鎮分地、按地開墾。這種具有營盤田、文武官田的土地私有制,於定則徵賦的經濟模式下,大量提供經濟產能。根據統計,包含承襲荷據已開墾的「王田」、後續開發的營盤田、官田、私田等,明鄭時期拓墾的田地超過一萬八千四百五十四甲以上。此等經濟開發,雖造就農耕文化盛行的漢人,但鄭氏王朝擴張領土的行動,卻也同時讓臺灣原住民面臨比荷據時期更嚴重的生存危機[參34],導致與大肚王國發生衝突,並對平埔族展開屠殺。為了軍需民食,臺灣農產重心由糖轉米,這個農業經濟的性格轉變直至今日仍影響臺灣。西元1665年,陳永華的農業水利更促使漢人移民至今高雄的方向發展。除此,陳永華引進同安製鹽法至臺灣來發展鹽業經濟,除此尚有鹿皮、鹿角、鹿脯等土產的外銷,因此多鹿的臺灣,來自原住民團體的捕鹿業,也是早期臺灣的重要經濟產業活動。明鄭時期,只對16歲以上男子課「人丁銀」;有別於荷蘭統治臺灣課以七歲以上臺灣居民須繳「人頭稅」(以鹿皮繳交)[參77]。
貨幣制度
鄭成功奉明朝為宗主,以永曆政權為正朔,因此發行永曆通寶銅錢作為流通主要貨幣。鄭經主政後,陳永華的中央政府體制,除了可以行使及於臺灣南部的主權力量,也著實成為一個個別經濟體。由於貿易對象眾多,因此流通東寧的貨幣可以分為銀幣與銅錢二類,銀幣又有銀元與銀錠二者。
銀元主要是西班牙銀元,於荷蘭與西班牙時期大量進入臺灣流通。東寧建國後,銀元持續流通,依外型與重量主要分為劍錢、圓錢、方錢以及茇等類型:
- 劍錢:重9錢,主要為荷蘭人所鑄。
- 圓錢:又稱為「花欄錢」,重7錢2分,因此俗稱「七二銀」。同時亦有2當1以及4當1的重3錢6分與重1錢8分者。另外又有重6錢8分者,俗稱「六八銀」。
- 方錢:與圓錢同重,皆7錢2分,俗稱「番餅」。
- 茇:即「銀角仔(gîn-kak-á)」,重1錢8分、9分或4分5釐。來自咬留吧(爪哇)以及呂宋。
銀錠多由鄭氏從大陸攜入臺灣,加以戳記。東寧戶官楊英,曾遣人前往麻豆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以及蕭壠社,以銀錠交易買糴禾粟。
銅錢,鄭成功在臺灣發行永曆通寶,同時明朝其他時代銅錢、宋元等前朝銅錢和日本銅錢同時流通與市。
- 永曆通寶:永曆通寶在永曆帝當政時在中國西南地區開鑄,明鄭亦行用此錢,1662年永曆帝死後,鄭經奉永曆正朔而自主在臺灣繼續發行。由於臺灣不產銅,因此鄭經主政時期分別於1666年(永曆二十年)、1674年兩度委託日本長崎鑄造銅錢「永曆通寶」。其錢文文字複雜多樣,鄭經所發行主要分四類型:篆書、行書、行楷以及草書[參78]。
- 其他時期銅錢:南明同期鑄造的永曆通寶、弘光通寶、隆武通寶等,以及明朝其他時期銅錢、宋元等前朝銅錢等當時亦行用於明鄭。
- 日本銅錢:日本寬永時期鑄造的「寬永通寶」亦流通於明鄭。
山海五商
鄭成功在和滿清的多次較量中,控制了「上自舟山,下至南澳」的東南沿海一帶,清軍為了對付鄭成功的海軍,採取海禁政策,1661年下令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地遷界禁海,企圖通過堅壁清野和經濟封鎖來扼殺鄭氏。為了突破封鎖和斂聚財富,鄭成功創立山海五商[參79]。山海五商分為山五商與海五商。山五商分別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商團名,分布於北京、蘇州、杭州、山東,採購絲綢等大陸貨物商品並運銷外洋。海五商則掌管販運東西兩洋之船舶,分別以五常「仁、義、禮、智、信」為其商團名,皆設立於廈門。山海五商下又設有分支行號,遍佈中國東南各大城港[參80]。
「山海商批貨,海五商銷貨」為山海五商之分工模式。山五商向利民庫領取公款,於蘇、杭等地收購絲綢、瓷器等貨品,並交予海五商後,再至利民庫結帳並提領下一批公款。海五商交接獲物後,交予船隊。船隊交易結束後,再至利民庫結帳。山海五商各司其職。船隊方面則以航線作為區分。東洋船隊以日本、臺灣、呂宋為主要航線;西洋船隊則是航行於南洋、波斯,戰爭時轉調戰船使用。山海五商與東西兩洋船隊皆隸屬於中央的戶官管轄之下,財務各自獨立,無從屬關係。另外,「領本獨立販運個商」則是向鄭成功借貸資本、繳交利息並受監督的商團。將蘇杭貨品運至海外銷售,回航時採購海外貨物並售予廈門之海五商。無論山五商、海五商或者是個體戶商團,除了商業活動外,亦從事情報工作[參80]。
鄭經主政後,承繼之。1664年(永曆十八年)退守臺灣後,清朝實施遷界令,山五商受盡挫折。後採取陳永華之議,以賄賂、秘密交易之手段突破封鎖。鄭經西征清朝時,廈門島之商業再度興盛,而舟山群島則利用行賄,偽裝漁船、獵船出海貿易,並派出海軍巡邏保護海上貿易之安全與順暢。
鄭英通商條約
鄭經繼位延平王後,積極拓展國際貿易,因此派出使節團至萬丹(Bantam,今日的西北爪哇)邀請英國東印度公司來東寧進行貿易通商並給予英方優惠禮遇。1670年(永曆二十四年)6月3日,英方船艦萬丹號(The Bantam Pink)與珍珠號(The Pearl)航抵臺灣。同年9月10日,英方指揮官克利斯布(Ellis Crisp)與鄭經簽署非正式通商協議。鄭方同意英方20項條款,主要內容大致為:允許英船自由貿易;英人在臺可以自由買賣,並將糖與鹿皮等貨品運銷日本與呂宋等地。鄭方則向英方提出17項要求,主要內容大致為:英方船艦入港時須將火砲火槍移交鄭方暫管,離去時歸還;進口貨物售後須繳交關稅3%;派駐2名砲手與鐵匠1名為國王(鄭經)服役並為鄭方製造槍砲;要求英方供應火藥200桶、火繩槍200挺以及英國鐵100擔。
1672年10月13日,鄭英正式締結條約,雙方將先前協議精簡成13條,英方雖對於「入港繳交武器」與「進口稅3%」等要求頗有微詞,但仍然概括接受之。正式條約明文規定鄭方須將砂糖、皮革等貨品之年產量的三分之一售予英籍商人。鄭方要求之軍需品雖不見於此條約,但正式條約第4條仍載:「公司所屬英國人或其他國人,在英國首長之允許以及本人同意之情況下,得被鄭方留用或徵用為其國王或臣民服務。此條約對英方來說是為了拓展國際貿易版圖,而鄭方則是為了取得軍火以增強軍事力量。
簽訂條約後,英國東印度公司於1672年在安平設立商館,而英方則是積極爭取與清朝、日本進行直接貿易,但與日方交涉重新設立商館,仍遭日方拒絕。1675年,鄭經為獲得英製武器,因此與英國東印度公司追增補充條款:英方運銷之貨品應有槍200挺、鐵100擔,而鄭方則是同意英方於廈門設立商館。
雖然雙方簽訂通商條約,但英國東印度公司卻因鄭方對貨品的種種限制而經營不善。1680年,鄭經西征失利,英國東印度公司因此關閉廈門商館。臺灣商館則因為英國貨品不易銷出;絲綢緞無法取得;與日本之貿易不通;鄭方對商品的嚴格管控,仲介貿易利潤無法獲得;鄭方積欠大量貨款債務,所以無法繼續維繫雙方關係。1681年,英國人關閉臺灣商館,僅留一人代理清理債務。雙方關係遂告一段落。
人口
根據《臺灣通史》的推斷,明鄭晚期的臺灣人口,已經近趨二十萬人[參81]。
文化
教育
1662年,鄭成功抵臺灣,開中華制度之始,未致力於推行漢文化教育。鄭經繼承王位後,初期亦因忙於對抗清荷聯軍而無暇文教;直至1664年敗退東寧才開始建設並推行臺灣文教。鄭經鮮少親理國政,多委由宰輔陳永華掌理。1665年9月,陳永華認為開闢屯墾略顯成果,啟奏鄭經請求興建聖廟、普設學校;起初,鄭經以「荒服新創,不但地方侷促,而且人民稀少,姑暫待之將來」等語推辭,但在聽完陳永華以下言論之後,鄭經立刻下令擇地興建聖廟。
陳永華選定於承天府寧南坊鬼仔埔興建聖廟,命名為「先師聖廟」,並採行「廟學制」於旁設立明倫堂作為國子監。明倫堂為平時之教學場域,此外亦作為飲射、讀法、賓賢學習禮儀之處。聖廟落成之日,鄭經率領文武百官,親詣聖廟舉行祭祀至聖先師釋菜禮,聖廟四周圍繞上千東寧士庶,已深具儒家風氣。聖廟落成後,鄭經又再度下令設立社學,由中土儒士前往民間教導東寧子弟。當時東寧之社學可分為「漢庄社學」以及「土著社學」,學童年滿八歲即進入社學學習經史和寫作,定期實施考課。1666年(永曆二十年)2月,陳永華訂定「兩州三年兩試,照科、歲例開試儒童。州試有名送府,府試有名送院,院試取中,准充入太學」的取材模式。太學教育上,則「仍按月月課,三年取中式者,補六官內都事,擢用陞轉」[參82]。
由陳永華所建的臺南孔廟,被視為引進漢文化教育典章之初始;日後清國歷代知府修建文廟時,繕造東大成坊的「全臺首學」門額更聞名全國。但早在中國漢文傳入前,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入主赤崁時便引進西方的教科文制度。屬喀爾文教派的歐洲傳教士在大臺南地區傳播福音、編撰字典,讓大量的平埔族人(尤以本地的西拉雅族人)學習羅馬拼音文字的聖經、主禱文、十誡等典籍,並進而進行語文系統的溝通。被列為國家重要古物的西拉雅新港文書便是臺灣古代教育史上的珍貴見證[參83]。
衣冠制度
1650年代後,清朝多次嘗試與明鄭政權和談,但從鄭成功以至鄭經,服制問題始終是明鄭與滿清雙方談判時,所重視的條件之一[參84]。
清康熙二十二年(西元1683年)明鄭降清,臺灣漢人的衣冠服儀制度也有所轉變,根據文獻的記載:「十九日(1683年7月),施琅遣侍衛吳啟爵至臺曉喻薙髮…。二十日,克塽令兵民悉遵制削髮。是日,福建總督姚啟聖亦遣…至臺招撫,見兵民已薙髮,知功歸於琅,…。十八日,克塽率文武官佐悉薙髮易服」。
宮殿
荷蘭人退出臺灣後,鄭成功以熱蘭遮城(Zeelandia)為居城,人稱王城(Ông-siânn)[參85]。王府分為內、外兩城。1664年,鄭經主政東寧,因為王府設於與本島有臺江之隔的安平,所以聯絡、取水不便,因此另在赤崁興建王府,作宴居之用。
1664年,鄭經從福建迎寧靖王至臺灣。並於承天府(今赤崁樓)旁的西定坊建立寧靖王府邸,並供歲祿於朱術桂。1681年,鄭經去世,鄭克塽繼位。1683年清將施琅贏得澎湖海戰之勝利後,鄭克塽投降清朝,而寧靖王朱術桂則連同五位后妃一起自殺。寧靖王故宮改建為天后宮,供俸媽祖,即為今日臺南的大天后宮。
北園別館是鄭經為其母親董太妃所興建的別館,即今日之臺南開元寺。由於建於王城之北,故稱之北園。園面西、向臺江,環境清幽、儉樸雅致。1680年(永曆三十四年)鄭經西征清朝無功而返,遭董太妃責備,因此漸漸無心於國事,又加上元老重臣陳永華、楊英、柯平等人相繼去世而更受打擊。因此,移居北園別館。1681年,鄭經薨逝於此館。同年又發生東寧之變,監國鄭克𡒉於此遇害。數月後,董太妃逝世於此。董太妃逝世後,北園漸漸荒廢。
曆法
文藝科學
作家 | 作品 | 性質 |
---|---|---|
鄭成功 | 《延平二王遺集》 | 文學 |
鄭經 | 《延平二王遺集》、《東壁樓集》 | 文學 |
朱術桂 | 〈絕命詞〉 | 文學 |
沈光文 | 《文開文集》、《流寓考》、《臺灣賦》 《草木雜記》、《臺灣輿圖考》 |
文學 科學 |
王忠孝 | 《王忠孝公集》 | 文學 |
徐孚遠 | 《釣璜堂存稿》 | 文學 |
楊英 | 《先王實錄》 | 史學 |
宗教
道教、佛教與民間信仰
祭祀官方性質的有「明朝護國之神」稱號的真武玄天上帝的真武廟、鄭氏另外又祭祀教人忠義,保佑商業的關帝;關帝廟數量更是當時之冠。設民廟者寥寥無幾,有守護水師之媽祖廟,有慈悲送子,廣渡眾生的觀音亭;保身康健的醫神大道公廟;以及主祀地府主宰,五嶽山神之首東嶽大帝的東嶽廟。
儒教
至聖先師的孔子廟,素為文人所重。明鄭東寧總制陳永華建了臺南孔廟,附設學堂,人稱「全臺首學」。
真武與媽祖
由於明朝極重視代表眾星拱辰的真武玄天大帝,奉玄天上帝(上帝公)為護國之神[註 9]。故東寧亦將明朝「護國家神」真武大帝奉為王朝守護神;香火傳入大員後大力興建真武廟,促成來臺漢人熱切信仰真武大帝;其中位階最高的臺南北極殿享有「大上帝廟」美譽,為官階最高之大廟,敬以春秋兩大祭。當時中國渡來漢民、兵士、商船航行海上需依靠北極星以進行船舶導航,因此來臺漢人亦多數信奉上帝公[參86]。但女神媽祖早已名震閩南,水師官兵有相對少數的媽祖信徒,故明鄭官方亦偶祭祀之。
清朝攻臺是利用當時相對少數的媽祖信仰,對明鄭官兵發動心理攻勢,因此東寧王國滅亡後,清廷便大肆在臺宣揚媽祖神蹟,貶低原有的真武信仰與廟宇位階。故東寧王國盛行的玄天上帝延至清治時代中葉後逐漸不及於媽祖。日後清朝遂利用媽祖信仰之宣傳戰對付各種抗清運動,歷經日治時期民間對傳統信仰的凝聚力,最終使媽祖成為信仰主流[參87]。
基督教
臺灣北部本為西班牙殖民,有許多天主教信徒,在西班牙敗於荷蘭後多已離去。至於基督新教方面,在荷蘭統治時期與基督教密不可分,研判當時已有不少漢人新教徒及新港社原住民新教徒。代表人物為鄭成功在臺通事何斌。隨著荷蘭東印度公司敗退離臺後,基督新教也與荷蘭人一起退出臺灣,在臺灣傳播首度中斷[參88]。
民族
外交
東亞
清帝國
鄭經曾派柯平、葉亨與清廷議和,並要求禮遇同等於李氏朝鮮的國與國地位,但不被慕天顏接受[參59]。
日本
由於清帝國對明鄭勢力的封鎖,鄭經便開啟對外貿易,其中包含與日本的往來。當時對日本主要輸出品為稻米、鹿皮、蔗糖及來自中國的絲織品,輸入銀、銅、鉛、盔甲、棉布、瓷器等,雙方的貿易量在1665年到1672年達到高峰[參89][參90],為了加強雙邊的貿易關係,鄭經允許日本商人住在基隆[參90]。也因為通商頻繁,東寧亦流通當時日本的貨幣-寬永通寶[參91]。
朝鮮
1667年農曆五月初十日,林寅觀、曾勝與陳得等人率領4艘貨船從臺灣東寧國起程,前往日本貿易,以及請求日本出兵幫助臺灣反攻大陸。途中遇風,1艘貨船於五月二十三日漂到朝鮮,二十五日在朝鮮王朝濟州島大靜縣猊來里浦浦口東邊歧頭處,被當地政府發現,自稱「大明福建省官商人」。船上95人,被稱為「漂海人」,引起朝鮮興趣,隨即他們被帶往漢城。朝鮮自身以「小中華」自居,崇明反清,同情漢族被滿清帝國統治不得已剃髮易服,所有如何處置該船及人員就在朝廷上引發爭執,很多朝鮮士大夫聽說「明朝」還存在,異常激動。但由於怕得罪清帝國,朝鮮顯宗最終還是力排眾議,決定把他們送交清國。結果清廷將95人全部殺害。此後朝鮮對臺灣東寧漂來船舶改變辦法,不准其登陸,就地遣返,以避免再次發生此類悲劇[參92][參93]。
大肚王國
大肚王國為臺灣原住民族所建立的部落聯盟,國王自稱為白晝之王,統治著中臺灣。1661年,明鄭政權開啟了對臺灣的統治後,大肚與鄭氏的關係就處於敵對對立的關係中。
歐洲
荷蘭
早在鄭芝龍時期,明鄭勢力就開始和荷蘭人接觸,並且通商。料羅灣戰役,荷蘭人被鄭芝龍打敗,此後荷蘭人據守臺灣,直到鄭成功攻下熱蘭遮城,荷蘭人才開始逐漸退出臺灣[參94]。
英國
1670年7月,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簽立十三條通商約款,並且在安平設立臺灣商館,主要內容為英人可在臺灣自由貿易、關稅為百分之三,公司可得視需要隨時提出條款,臺灣國王(鄭經)應盡量承認。為臺灣史上第一份國際通商條約。1675年兩方再增補充條款十條[參95]。
西班牙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西班牙開始殖民統治菲律賓群島;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和崇禎十二年(1639年),西班牙殖民當局兩次屠殺在最大島呂宋的華僑華商,死亡人數高達五萬餘人[參96]。
鄭成功於攻下臺灣不久後,聽聞在被西班牙人在菲律賓有殺戮與掠奪華僑的罪行,勃然大怒。永曆十一年(1657年),鄭成功曾經致函給爪哇島巴達維亞的一位華僑甲必丹,要求他停止與菲律賓的西班牙殖民者進行貿易往來。鄭成功曾多次對菲律賓華僑表示關切,並提出要率兵攻取菲律賓,以懲罰西班牙人[參96]。
永曆十六年(1662年)四月,通過義大利籍神父李科羅向菲律賓的西班牙總督遞交國書[參97],譴責其殺戮掠奪華僑的罪行,令其「改邪歸正,俯首納貢」,但西班牙人反因此在馬尼拉進行了第三次對華僑的屠殺。鄭成功聞訊大怒,決定揮師征討,為華僑報仇。他一面撫恤安置從菲律賓逃到臺灣的華僑,一方面組織籌備軍隊,派人暗中與在菲律賓的華僑聯絡,以便到時可裡應外合。但尚未出兵,當他又聽聞其子鄭經在廈門居然跟其幼弟的乳母陳氏私通,鄭成功勃然大怒,命自己的堂兄鄭泰斬殺鄭經,鄭泰恩不忍與輩分關係而抗命[參96]。
南洋
呂宋
呂宋現為東南亞的菲律賓,乃中國近鄰,漳泉之外集,距離臺灣很近。與臺灣相比,呂宋更遼闊,更富有。況且西班牙人占領以後,視呂宋為禁臠,對待華人最無禮,鄭氏也對此耿耿於懷。攻取呂宋以外外府,掌握馬尼拉方便採購,這一戰略構想早在鄭成功腦海里構成。因此,鄭成功想效法林鳳,遠征菲律賓。但是不久鄭成功身死而功敗垂成;鄭經時,本來已經調集了部隊南下,因接到大陸耿精忠聯合討伐滿清,遂將部隊派往廈門,攻取呂宋之事半途而廢。鄭克臧末期,清軍進攻臺灣,明鄭諸臣建議攻取呂宋,以保存大明遺脈,但是早到了劉國軒和馮錫範等人的反對,打消了攻取呂宋的念頭,轉頭降清。鄭氏政權曾有三次機會可以間質呂宋,把制海權推進菲律賓群島,卻因為第一次不能,第二次不想,第三次不敢,永遠的失去了機會[參98][參67]。
鄭經在三藩起事時出兵大陸,後因戰事不利撤退,若干將領四散海外,禮武鎮總兵楊彥迪率兵眷三千餘人投奔廣南國,二鎮總兵周雲隆率一隊船在舟山,房錫鵬也有一支船隊在浙江烏洋,黃進在琉球[參99]。
楊彥迪被廣南國安置在今越南南部同奈省、巴地頭頓省一帶,他本人對此不滿,率兵移居今前江省美湫市一帶,他的部將陳上川則按照廣南國的安排,定居同奈省、巴地頭頓省一帶[參100]。這隻華人的後裔以明鄉人之名傳後世。明清之際移居越南的明國遺民,通常懷有強烈的民族情節,著明服裝、戴明儒巾,保持著明朝特色,標榜自身的「明朝人」身份,以中華正統文化的繼承者自居。朱姓的明帝國滅亡,而「海上明朝」不滅[參101]。
歷代統治者
人物 | 諡號 | 千歲神祇 | 父親 | 王妃 | 在位時期 | 歷史事蹟 |
---|---|---|---|---|---|---|
鄭成功 | 潮武王 | 鄭府千歲 | 鄭芝龍 | 董氏 | 1655年—1662年 | 攻臺之役擊敗荷蘭東印度公司,取得臺灣南部統治權 |
鄭襲 | 鄭芝龍 | 1662年 | 與世子鄭經政爭失敗,後投清 | |||
鄭經 | 潮文王 | 鄭府二千歲 | 鄭成功 | 唐氏 | 1662年—1681年 | |
鄭克𡒉 | 鄭府三千歲 | 鄭經 | 陳氏 | 1681年 | 東寧之變中遭廢位、殺害 | |
鄭克塽 | 鄭經 | 馮氏 | 1681年—1683年 | 東寧之變政變奪位、投降清朝 |
延平王家系圖
過繼 | |||||||||||||||||||||||||||||||||||||||||||||||||||||||||||||||||||||||||||||||||||||||||||||||||||||||||||||||||||||||||||||||||||||||||||||||||||||||||||||||||||||||||||||||||||||||||||||||||||||||||||||||||||||||||||||||||||||||||||||||||||||||||||||||||||||||||||||||||||||||||||||||||||||||||||||||||||||||||||||||||||||||||||||||||||||||||||||||||||||||||||||||||||||||||||||||||||||||||||||||||||||||||||||||||||||||
鄭士表 | |||||||||||||||||||||||||||||||||||||||||||||||||||||||||||||||||||||||||||||||||||||||||||||||||||||||||||||||||||||||||||||||||||||||||||||||||||||||||||||||||||||||||||||||||||||||||||||||||||||||||||||||||||||||||||||||||||||||||||||||||||||||||||||||||||||||||||||||||||||||||||||||||||||||||||||||||||||||||||||||||||||||||||||||||||||||||||||||||||||||||||||||||||||||||||||||||||||||||||||||||||||||||||||||||||||||
鄭芝龍 | 鄭芝虎 | 鄭鴻逵 | 鄭芝豹 | ||||||||||||||||||||||||||||||||||||||||||||||||||||||||||||||||||||||||||||||||||||||||||||||||||||||||||||||||||||||||||||||||||||||||||||||||||||||||||||||||||||||||||||||||||||||||||||||||||||||||||||||||||||||||||||||||||||||||||||||||||||||||||||||||||||||||||||||||||||||||||||||||||||||||||||||||||||||||||||||||||||||||||||||||||||||||||||||||||||||||||||||||||||||||||||||||||||||||||||||||||||||||||||||||||||
延平王 | |||||||||||||||||||||||||||||||||||||||||||||||||||||||||||||||||||||||||||||||||||||||||||||||||||||||||||||||||||||||||||||||||||||||||||||||||||||||||||||||||||||||||||||||||||||||||||||||||||||||||||||||||||||||||||||||||||||||||||||||||||||||||||||||||||||||||||||||||||||||||||||||||||||||||||||||||||||||||||||||||||||||||||||||||||||||||||||||||||||||||||||||||||||||||||||||||||||||||||||||||||||||||||||||||||||||
鄭成功 | 田川七左衛門 | 鄭渡 | 鄭恩 | 鄭蔭 | 鄭襲 | 鄭默 | 鄭寧 | 鄭師尚 | 鄭師旦 | 鄭師奭 | 鄭師儀 | 鄭師恭 | 鄭師靖 | 鄭師彬 | 鄭師度 | 鄭師達 | |||||||||||||||||||||||||||||||||||||||||||||||||||||||||||||||||||||||||||||||||||||||||||||||||||||||||||||||||||||||||||||||||||||||||||||||||||||||||||||||||||||||||||||||||||||||||||||||||||||||||||||||||||||||||||||||||||||||||||||||||||||||||||||||||||||||||||||||||||||||||||||||||||||||||||||||||||||||||||||||||||||||||||||||||||||||||||||||||||||||||||||||||||||||||||||||||||||||||||||||||||||||
鄭經 | 鄭聰 | 鄭明 | 鄭睿 | 鄭智 | 鄭寬 | 鄭裕 | 鄭溫 | 鄭柔 | 鄭發 | 鄭綱 | 鄭綬 | 鄭緯 | 鄭紱 | 鄭綖 | 鄭纘武 | 鄭纘維 | 鄭纘綸 | 鄭纘續 | 鄭扈英 | ||||||||||||||||||||||||||||||||||||||||||||||||||||||||||||||||||||||||||||||||||||||||||||||||||||||||||||||||||||||||||||||||||||||||||||||||||||||||||||||||||||||||||||||||||||||||||||||||||||||||||||||||||||||||||||||||||||||||||||||||||||||||||||||||||||||||||||||||||||||||||||||||||||||||||||||||||||||||||||||||||||||||||||||||||||||||||||||||||||||||||||||||||||||||||||||||||||||||||||||||||||
佐領 | |||||||||||||||||||||||||||||||||||||||||||||||||||||||||||||||||||||||||||||||||||||||||||||||||||||||||||||||||||||||||||||||||||||||||||||||||||||||||||||||||||||||||||||||||||||||||||||||||||||||||||||||||||||||||||||||||||||||||||||||||||||||||||||||||||||||||||||||||||||||||||||||||||||||||||||||||||||||||||||||||||||||||||||||||||||||||||||||||||||||||||||||||||||||||||||||||||||||||||||||||||||||||||||||||||||||
鄭克𡒉 | 鄭克塽 | 鄭克壆 | 鄭克均 | 鄭克坺 | 鄭克𡍬 | 鄭克圻 | 鄭克塙 | 鄭克坦 | 鄭克墇 | 鄭克培 | 鄭克崇 | 鄭克庄 | 鄭秉謨 | 鄭克圭 | 鄭秉誠 | 鄭秉訓 | 鄭克璽 | 鄭文 | 鄭寶 | 鄭與 | 鄭昆 | 鄭季 | 鄭仲 | ||||||||||||||||||||||||||||||||||||||||||||||||||||||||||||||||||||||||||||||||||||||||||||||||||||||||||||||||||||||||||||||||||||||||||||||||||||||||||||||||||||||||||||||||||||||||||||||||||||||||||||||||||||||||||||||||||||||||||||||||||||||||||||||||||||||||||||||||||||||||||||||||||||||||||||||||||||||||||||||||||||||||||||||||||||||||||||||||||||||||||||||||||||||||||||||||||||||||||||||||
鄭安福 | 鄭安祿 | 鄭安康 | 鄭安畿 | 鄭安甸 | 鄭安德 | 鄭衍 | 鄭懿 | 鄭琦 | 鄭安禧 | 鄭安慶 | 鄭安祥 | 鄭安國 | 鄭安榮 | 鄭安華 | 遐齡 | 百齡 | 舜齡 | 永齡 | 長齡 | 慶齡 | |||||||||||||||||||||||||||||||||||||||||||||||||||||||||||||||||||||||||||||||||||||||||||||||||||||||||||||||||||||||||||||||||||||||||||||||||||||||||||||||||||||||||||||||||||||||||||||||||||||||||||||||||||||||||||||||||||||||||||||||||||||||||||||||||||||||||||||||||||||||||||||||||||||||||||||||||||||||||||||||||||||||||||||||||||||||||||||||||||||||||||||||||||||||||||||||||||||||||||||||||||
鄭世俊 | 鄭咸吉 | 鄭咸陞 | 鄭馥 | 鄭䭰 | 鄭馤 | 鄭馦 | 鄭馪 | 鄭𩡓 | 鄭明 | 鄭瑞 | 鄭星 | 鄭晟 | 鄭嘉 | 鄭官 | 鄭品 | 鄭器 | 鄭圖 | 鄭典 | 鄭臨 | 鄭啟 | |||||||||||||||||||||||||||||||||||||||||||||||||||||||||||||||||||||||||||||||||||||||||||||||||||||||||||||||||||||||||||||||||||||||||||||||||||||||||||||||||||||||||||||||||||||||||||||||||||||||||||||||||||||||||||||||||||||||||||||||||||||||||||||||||||||||||||||||||||||||||||||||||||||||||||||||||||||||||||||||||||||||||||||||||||||||||||||||||||||||||||||||||||||||||||||||||||||||||||||||||||
鄭斌 | 鄭敏 | 鄭敞 | 鄭敬 | 鄭桂 | 鄭松 | 鄭柏 | 鄭楫 | 鄭邦勛 | 鄭邦瑞 | 鄭邦寧 | 鄭文魁 | 鄭文必 | 鄭文英 | 鄭文芳 | 鄭文光 | 鄭文忠 | 鄭文泉 | 鄭文武 | 鄭文聯 | 鄭文敏 | 鄭文翰 | ||||||||||||||||||||||||||||||||||||||||||||||||||||||||||||||||||||||||||||||||||||||||||||||||||||||||||||||||||||||||||||||||||||||||||||||||||||||||||||||||||||||||||||||||||||||||||||||||||||||||||||||||||||||||||||||||||||||||||||||||||||||||||||||||||||||||||||||||||||||||||||||||||||||||||||||||||||||||||||||||||||||||||||||||||||||||||||||||||||||||||||||||||||||||||||||||||||||||||||||||||
鄭繼宗 | 鄭承宗 | 鄭承恩 | 鄭承耀 | 鄭承堈 | 鄭承續 | 六布 | 慶祿 | 慶福 | 慶裕 | 慶祥 | 雙定 | 慶溥 | 慶茂 | 英溥 | 善溥 | 慶喜 | |||||||||||||||||||||||||||||||||||||||||||||||||||||||||||||||||||||||||||||||||||||||||||||||||||||||||||||||||||||||||||||||||||||||||||||||||||||||||||||||||||||||||||||||||||||||||||||||||||||||||||||||||||||||||||||||||||||||||||||||||||||||||||||||||||||||||||||||||||||||||||||||||||||||||||||||||||||||||||||||||||||||||||||||||||||||||||||||||||||||||||||||||||||||||||||||||||||||||||||||||||||||
瑞山 | 圖山 | 德山 | 榮山 | 德印 | 德玉 | 松海 | 德壽 | 長恩 | 世恩 | 富恩 | 嵩泰 | ||||||||||||||||||||||||||||||||||||||||||||||||||||||||||||||||||||||||||||||||||||||||||||||||||||||||||||||||||||||||||||||||||||||||||||||||||||||||||||||||||||||||||||||||||||||||||||||||||||||||||||||||||||||||||||||||||||||||||||||||||||||||||||||||||||||||||||||||||||||||||||||||||||||||||||||||||||||||||||||||||||||||||||||||||||||||||||||||||||||||||||||||||||||||||||||||||||||||||||||||||||||||||||
玉房 | 玉海 | 玉琛 | 恩榮 | 恩福 | 恩祿 | 恩厚 | 恩保 | 恩聯 | 興盛 | 玉麟 | 玉成 | 玉山 | 玉福 | 玉海 | 玉陞 | 玉良 | 潤泉 | ||||||||||||||||||||||||||||||||||||||||||||||||||||||||||||||||||||||||||||||||||||||||||||||||||||||||||||||||||||||||||||||||||||||||||||||||||||||||||||||||||||||||||||||||||||||||||||||||||||||||||||||||||||||||||||||||||||||||||||||||||||||||||||||||||||||||||||||||||||||||||||||||||||||||||||||||||||||||||||||||||||||||||||||||||||||||||||||||||||||||||||||||||||||||||||||||||||||||||||||||||||||
鄭沂 | 鄭澤 | 崇續 | 爾康 | ||||||||||||||||||||||||||||||||||||||||||||||||||||||||||||||||||||||||||||||||||||||||||||||||||||||||||||||||||||||||||||||||||||||||||||||||||||||||||||||||||||||||||||||||||||||||||||||||||||||||||||||||||||||||||||||||||||||||||||||||||||||||||||||||||||||||||||||||||||||||||||||||||||||||||||||||||||||||||||||||||||||||||||||||||||||||||||||||||||||||||||||||||||||||||||||||||||||||||||||||||||||||||||||||||||
鄭繼昌 | 舒譄 | 舒說 | 舒䛃 | ||||||||||||||||||||||||||||||||||||||||||||||||||||||||||||||||||||||||||||||||||||||||||||||||||||||||||||||||||||||||||||||||||||||||||||||||||||||||||||||||||||||||||||||||||||||||||||||||||||||||||||||||||||||||||||||||||||||||||||||||||||||||||||||||||||||||||||||||||||||||||||||||||||||||||||||||||||||||||||||||||||||||||||||||||||||||||||||||||||||||||||||||||||||||||||||||||||||||||||||||||||||||||||||||||||
爭議
政權性質
正朔內涵
根據史載,鄭氏於對外之官方文書中,自始自終皆奉南明的永曆帝為其正朔帝王;即使永曆帝早在1662年遭吳三桂擒獲後縊死,鄭氏依然持續使用「永曆」為年號直至1683年末代藩王鄭克塽降清為止,前後共歷21年。面對滿清,鄭氏始終以「大明中興」、「反清復明」或「反滿復漢」為其政治願景,並在臺灣推廣認同明朝的儒學教育,一直保持著流亡政權的統治姿態[參102][參103]。1683年,鄭克塽便是以「延平王」的身份向施琅投降,其降表中載明繳納「延平王金印」及「招討大將軍金印」各一[參104]。許多學者將1949年退守臺灣的國民黨政權類比為鄭氏政權,因為他們都在大陸戰敗而轉進臺灣,同時也都宣稱將以臺灣作為復興基地以便在未來「反攻大陸」[參105][參106][參107][參108]。
不過,綜觀鄭氏的作為,有許多方面並未遵守郡王家族應有的封建地位。按照法理,鄭氏僅有鄭成功本人接受過永曆帝的冊封而封王,其子鄭經與其孫鄭克塽則從未也無從得到任何明朝皇帝的冊封;然而,鄭經卻在鄭成功薨殂之後,擅自自稱「世藩」繼承王爵並統治東寧;中年後,鄭經更要求東寧士庶向自己「稱臣」,並冊封長子鄭克臧為攝政世子,此等舉動被文人沈光文以「鄭錦僭王」等字句批評。此外,鄭經曾留下「建國東寧」、「別立乾坤」等語意不明確之語句,對此,當代學者各持有不一樣的解讀。鄭經死後,鄭克塽藉由政變登基,不僅自行晉封「潮王」鄭克塽亦擅行皇帝職權,分別以「武」、「文」二字追諡祖、父二輩。除追諡之外,王族鄭聰、鄭克壆等人及重臣劉國軒、馮錫范等人皆得到公爵、侯爵或伯爵等不同等級的爵位。
實質上為獨立政權
明鄭統治「南臺灣」的時間雖然不長,對臺灣之政治認同的發展,卻有極重要的意涵。一方面,它不只是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也是一個事實上獨立的政權[參109][參110]。
鄭成功在驅逐荷蘭人以後,將「大員」改名為「東都」。為解決兵糧問題,令諸將士「寓兵於農」,按鎮分地、按地開墾。到了鄭經時,採陳永華之議,建立完整的中央政府體制,體制層次分明,儼然一獨立國家。
英國、日本等國家,也將南臺灣視為一個獨立國家進行貿易往來;「英國東印度公司」曾與明鄭政權簽訂通商條約,當時英國人直稱其為「臺灣王國」或「福爾摩莎王國」,英國東印度公司上書鄭經時,則稱呼其為「陛下(Your Majesty)」[參111]。
究其根本,實因奉明朝正朔永曆年號的鄭氏,如果正式稱帝,將會有竄奪大明正統之虞。因而僅依鄭成功於南明永曆九年四月(1655年)敕封為延平王的郡王爵位,始終以「王」自居。
鄭氏時期的臺灣與中國版圖的議論
為設立貿易據點,荷蘭東印度公司佔領不受明朝政府管轄的福爾摩沙(今臺灣)大員(今臺南市安平區),建立臺灣史第一個近代政權。明帝國對於荷蘭人佔領臺灣並無異議,因為臺灣並非其所認為的領土[參112]。
根據中央研究院院士杜正勝與曹永和的研究:「明朝雖實施海禁,但臺灣不只明朝不管,甚至也不屬任何國家管轄,所以走私船早在當時就在基隆、安平與淡水會合明朝、日本與西班牙、葡萄牙與荷蘭的商船。...根據荷蘭史料,當時東印度公司指揮官萊爾森於1622年到福州談判,明朝官員為了勸誘他們撤出澎湖,建議他們到澎湖以東,一座不屬於明朝的島嶼,也就是臺灣,間接同意明朝船隻到大員(今安平)與之通商。...當時明朝官員向萊爾森說:「你不知道大員怎麼去,我們派船帶你去」。這段史料,顯見明朝福建官員知道臺灣,卻不把臺灣當作屬地。而同樣年代,明代的史料記載的是,官員軟硬兼施,並請海商李旦居中協調,荷蘭的新任長官宋克,才在1624年拆除澎湖城堡的建材,搭乘熱蘭遮城號商船,來到大員上岸,宋克也成為荷蘭建立臺灣政權的首任長官,他也在大員建立熱蘭遮城。」[參113]
此外,清朝雍正帝說:「臺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皇考(指康熙皇帝)聖略神威,拓入版圖」[參114],乾隆年間《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序言:「臺灣……然自宋元以前不登經傳。至明季而後,始有荷蘭屯聚……迨康熙癸未,始入版圖,改隸郡邑。」,卷二又寫道:「臺灣府,古荒服地,先是,未隸中國版圖。」。故由清朝皇帝的皇府的書籍以及官方的地方誌而知,清人認知臺灣在清朝之前不屬於中國,而是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才納入中國版圖。查繼佐在《東山國語》說:「臺灣,洋夷也,獨用夏以變夷。」,也未將臺灣當為中國領土。
而鄭成功為中國收復臺灣的說法,來自後來《臺灣通史》所載一封鄭成功致荷蘭東印度公司末代大員長官揆一的勸降書:「...然臺灣者,中國之土地也,久為貴國所踞。今余既來索,則地當歸我,珍瑤不急之物悉聽而歸。……」[參115],然而此段既與荷蘭所載書信不同,[參116]又不見於任何明清文獻,被認為是連橫所杜撰[參117][參118],陳昭瑛認為是連橫從江日昇《臺灣外記》所記「此地非爾所有,乃前太師練兵之所。今藩主前來,是復其故土。」改寫[參117]。
實際上鄭成功在出征臺灣之前,所發表的文告表示:「本藩矢志恢復,切念中興,恐孤島之難居,..冒波濤,欲闢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茍延安樂。」[參115],有「不服之區」、「海外」之說,兒子鄭經則自己認為臺灣是大明的反攻基地,而臺灣不是大清的領土[參27]。
歷史定位
對當今所謂「臺灣問題」與臺海現狀持不同政治立場的學者,雖然立論的基礎並不完全一樣,卻不約而同地對鄭成功這個短暫的政權有著極高的評價。首先,中國大陸1955年《鄭成功》一書作者方白盛讚鄭成功是驅趕「紅毛番」的民族英雄[參119];再者,臺灣1950年《海天孤憤:鄭成功復國史紀評》一書作者黃天健則強調他「恢復中原」的志向、以及對明朝堅決效忠的國族情懷[參120];第三,臺灣1985年〈渡海〉一文作者林濁水則認為鄭氏政權是臺灣歷史上的第一個獨立王國[參121]。2016年,多個臺灣原住民團體於臺南火車站前,稱對原住民族來說,鄭成功卻是開啟族人不斷被外來政權殖民與壓迫的歷史命運。[參122]
命名紀念
行政區與街道
營建物與器物
以明鄭時期為背景的藝文作品
遺澤
自今南臺灣許多地名或古地名只要是有「鎮」、「衝」、「營」等軍事單位之名稱的,絕大多數都與明鄭有關。如:
- 援剿(今高雄市燕巢區)
- 左營(今高雄市左營區)
- 右衝(今高雄市楠梓區右昌里、鳳屏里)
- 後勁(今高雄市楠梓區後勁里)
- 左鎮(今臺南市左鎮區)
- 營頂(今臺南市學甲區營頂里)等。
- 新營、柳營、林鳳營、後營、下營、六甲(皆於臺南市,分別為今臺南市之新營區、柳營區、後營區、下營區、六甲區)
- 林杞埔(今南投縣竹山鎮)等等。
- 草鞋墩(今臺中市大屯區)
相關遺跡
遺跡名稱 | 當時功用 | 今日名稱 | 今日行政區域 | 文資等級 |
---|---|---|---|---|
延平王城 | 延平王宮 | 安平古堡 | 臺南市安平區 | 中華民國國家第一級古蹟 |
承天府府署 | 承天府府尹衙門 | 赤崁樓 | 臺南市中西區 | 中華民國國家第一級古蹟 |
大上帝廟 | 祭祠真武玄天大帝(玄天上帝) | 臺南北極殿 | 臺南市中西區 | 中華民國國家第二級古蹟 |
先師聖廟 | 祭祠孔子、建明倫堂為太學 | 臺南孔子廟 | 臺南市中西區 | 中華民國國家第一級古蹟 |
寧靖王府邸 | 寧靖王別宮 | 大天后宮 | 臺南市中西區 | 中華民國國家第一級古蹟 |
寧靖王從死五妃墓 | 寧靖王姬妾墳塚 | 五妃廟 | 臺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 中華民國國家第一級古蹟 |
北園別館 | 董太妃之別宮 | 臺南開元寺 | 臺南市北區北園街 | 中華民國國家第二級古蹟 |
準提庵 | 李茂春住所 | 臺南法華寺 | 臺南市中西區 | 中華民國國家第三級古蹟 |
藩府二鄭公子墓 | 國姓爺四王子鄭睿與十王子鄭發之墓 | 藩府二鄭公子墓 | 臺南市南區 | 中華民國國家第三級古蹟 |
註解
- ^ 根據賴永祥之《臺灣鄭氏與英國的通商關係史》中英國商館的原文紀錄及諸多外語文字顯示,其中以拼音紀錄之語音為漳泉閩南語。
- ^ 遷入內地的鄭氏祖墳中包括遷入了三代五具靈柩:鄭成功及其夫人董氏、其生母田川氏、其子媳鄭經夫婦。而鄭芝龍在北京最後屍首無存,歸葬的時候用木主代替遺骸[參20]。
- ^ 鄭成功來臺後發布的文書,都稱本藩(即本王,延平王,郡王等級),亦即大明延平王。參閱楊英《先王實錄》
- ^ 鄭成功與揆一在1662年所簽定的正式條約中,稱謂是「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爺」(Teibingh Tsiante Teysiancon Coxin),[參22]
- ^ 荷軍統帥Balthasar Bort於1664年進軍臺灣時,鄭經寫信給他,署名「嗣封世子」並用「大明招討大將軍」印信蓋章。[參23]
- ^ 東寧國稱呼的記載詳見《閩中紀略》、《東山國語》、《爝火錄》等[參49][參50][參51][參52]
- ^ 承天府包括:安平鎮、武定里、永康里、廣儲里、長興里、新豐里、歸仁里、永豐里、保大里、仁德里、仁和里、永寧里、新昌里;天興州包括:安定里、開化里、善化里、新化里、感化里;萬年州包括:文賢里崇德里、依仁里、長治里、嘉祥里、維新里、仁壽里。
- ^ 沿襲明朝澎湖寨巡檢司。
- ^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在金陵建真武廟,並將真武廟列為「京師十廟」之首,明成祖朱棣亦自稱得到真武保佑,方能靖難登基。
== 參考資料 ==海人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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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參見
先前機關: 荷蘭東印度公司 |
臺灣最高行政機關 1662年-1683年 |
後繼機關: 臺廈道 臺灣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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