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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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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著名」毫無標準,屬於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0:56 (UTC)[回覆]

(○)保留,不過需要重新整理,可以去除「著名」字樣——路過圍觀人士路過進來留個爪2012年3月28日 (三) 00:42 (UTC)[回覆]

(○)保留,辛苦勞動值得肯定,改改就好了。-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2年3月30日 (五) 10:47 (UTC)[回覆]
(×)刪除:即使是辛苦整理,也整理得很一塌糊塗。分類很混亂,「淡水湖」和「鹹水湖」本來就是按水的形式分類——所有湖泊按水的形式分類一般就這兩種了;偏偏後面又有什麼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國際重要濕地名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大型水庫……這些和淡水、鹹水根本不是同一分類形式,互相之間有嚴重重疊--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12年3月30日 (五) 16:01 (UTC)[回覆]
(×)刪除:同意唐吉訶德,即使是辛苦整理,也整理得……不怕神一樣的對手--Xtctjames留言2012年3月31日 (六) 08:50 (UTC)[回覆]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5日 (四) 03:05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移動化學元素名稱詞源列表。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懷疑原創研究,討論見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有歐洲元素命名法這麼個概念嗎?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3月26日 (一) 02:09 (UTC)[回覆]
其實只是元素命名法,不過相對於我們來說,就稱為歐洲元素命名法而已。不錯的資料,蠻有趣的,元素的中文命名法可以保留,英文的何不?--123.202.64.17 2012年3月26日 (一) 08:53 (UTC)
(○)保留,大致看了一下基本上沒有問題,不是原創研究,但需補充來源。-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2年3月30日 (五) 10:45 (UTC)[回覆]
(○)保留:是有改善空間,不過如果連Neptunium跟Neptune、Plutonium跟Pluto、Uranium跟Uranus在命名上有相關也說成原創研究,那實在很難說得上--Xtctjames留言2012年3月31日 (六) 08:50 (UTC)[回覆]
"Neptunium跟Neptune、Plutonium跟Pluto、Uranium跟Uranus在命名上有相關"當然不是原創研究,但是「歐洲元素命名法」這個概念本身卻沒有任何的文獻支持,是原創研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3月31日 (六) 09:18 (UTC)[回覆]
en:List of chemical element name etymologiesen:List of scientists whose names are used in chemical element namesen:List of places used in the names of chemical elementsen:List of chemical elements naming controversies,要不然可以移動到類似化學元素名稱詞源列表之類的新條目名--123.202.64.17 2012年3月31日 (六) 13:17 (UTC)

已移動至化學元素名稱詞源列表--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5日 (四) 09:0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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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關注度過期。缺乏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3月26日 (一) 02:28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31 (UTC)[回覆]

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編輯]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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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Sz-iwbot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2:3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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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涉嫌廣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3:21 (UTC)[回覆]
  • 指的可能是這人,藝名แบล็คแจ็ค,前Nice 2 Meet U的成員--123.202.64.17 2012年3月30日 (五) 08:03 (UTC)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3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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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知名度低及涉及廣告

(○)保留理據:已有更新資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10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3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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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來源資料支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13 (UTC)[回覆]

如非原創研究,無來源不應成為刪除之理由。--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4日 (三) 07: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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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並未在網絡上發現關於生物的fisher 或 費舍爾定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yaNHs 2012年3月26日 (一) 04:20 (UTC)[回覆]

不是原創。--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6日 (五) 02:34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移動擁立國王者。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無參考來源,疑似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24 (UTC)[回覆]

(○)保留,翻譯條目,內容沒有問題,但標題必須換,Kingmaker而不是Emperormaker。——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04:53 (UTC) (○)保留,內容沒問題,中文語境內的標題可以再討論。——全麥麵包請張嘴2012年3月27日 (二) 03:09 (UTC)[回覆]


已被移動至擁立國王者--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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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疑似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26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4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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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以用戶頁面介紹非維基百科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olfch (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04:28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4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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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29 (UTC)[回覆]

(○)保留,翻譯條目,且讀秀搜得到相關內容,非原創研究。——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55 (UTC)[回覆]

(○)保留,理由同上。--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7:21 (UTC)[回覆]
(○)保留: 有21個不同語文的版本 RiceRice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7:08 (UTC)[回覆]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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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參考來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41 (UTC)[回覆]

已補上來源。--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4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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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知名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44 (UTC)[回覆]

確實有參考來源,且為依關注度程序處理,故予以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48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此請求無效。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侵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50 (UTC)[回覆]

請條交至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04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此請求已轉送疑似侵權討論。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侵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4:55 (UTC)[回覆]

轉交侵權驗證。--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30日 (五) 11:0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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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重大無法界定,屬於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06:15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4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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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明顯不適合用戶頁的內容,部分侵權[1]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akokat 2012年3月26日 (一) 07:40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5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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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個人簡歷,沒有來源的生者傳記,無法彰顯其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akokat 2012年3月26日 (一) 08:31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5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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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疑似宣傳,沒有來源,無法彰顯其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akokat 2012年3月26日 (一) 08:47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5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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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2011年2月6日曾提刪過。

  1. 請問英文維基是否有倫敦重定向到London
  2. 請問中文維基百科是否以拼音書寫?
  3. 如果上述兩個問題有任何一個的回答是「是」,那麼請投保留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達師218372 2012年3月26日 (一) 08:50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4日 (三) 07:4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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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疑似宣傳,沒有來源,無法彰顯其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akokat 2012年3月26日 (一) 09:37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54 (UTC)[回覆]

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編輯]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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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09:38 (UTC)[回覆]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九洞唐銘良朱蕾安。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重定向梁振英#家庭。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低關注度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SH 2012年3月26日 (一) 09:43 (UTC)[回覆]

雖然為經關注度程序處理,但考量重定向之意見以及現有條目內容確實非常簡短,故改為重定向頁面。--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5:0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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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沒有關注度,一路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12:01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57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移動明教四大護教法王。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重複四大法王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13:54 (UTC)[回覆]

合併編輯利史後移動至明教四大護教法王--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5:0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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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重複廣東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17:05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4:5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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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17:06 (UTC)[回覆]

已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日 (一) 03:5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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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原創研究/惡搞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17:22 (UTC)[回覆]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由User:愛學習的飯桶快速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13: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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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杜撰。美少女戰士系列中壓根兒就不存在一部叫Dream wings的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p111留言) 2012年3月26日 (一) 19:05 (UTC)快速刪除 已以CSD G3快速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13: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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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普通人的生者傳記,涉嫌披露個人私隱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norri留言2012年3月26日 (一) 19:25 (UTC)[回覆]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1準則,已由User:Cp111快速刪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30日 (五) 11:0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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