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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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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頁的一個歷史版本,由CTH.ti-kor-ja留言 | 貢獻2024年8月9日 (五) 23:31編輯。這可能和目前版本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提報需要管理員關注的使用者不恰當行為
  1. 破壞編輯戰濫用傀儡等使用者不當行為應分別至WP:AIVWP:ANEWWP:SPI提報。
  2. 如果您發現了不當行為,請使用適當模板警告違規使用者
  3. 如果您的警告無效或對方已經嚴重違反了有關方針和指引,請點擊「檢舉不當行為」按鈕進行檢舉,並在表單中描述被提報人有何不恰當行為,最新的報告應放在本頁最頂端
  4. 請在檢舉不當行為時,清楚地指出使用者名稱、發生不當行為的頁面及雙方爭議的情況,必要時並提供頁面前後的差異連結,以便管理員儘快處理。
  5. 如果您沒有維基百科帳號,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請發送電子郵件至info-zh-hant@wikimedia.org,並將您遇到的情況描述清楚。
  6. 管理員實施禁制後,請更新禁制紀錄此工具可用以協助查核使用者互動情況。
  7. 如閣下使用者名稱列於下方,並認為對方亦有不當,請於同一章節提出,將對方使用者名稱並列於標題,並以頓號分隔,毋須開設新提案。敬請合作。

當前的不當行為

Loveuu23

我覺得可以刪除那種沒怎麼出面真的就是嘉賓沒鏡頭的綜藝,但大量出鏡的綜藝也一下全部刪除是什麼意思呢?編輯要花大量心思,他刪除只要全選刪除多輕鬆,請給這種使用者懲罰,謝謝

USCIS CN

一一四五一四

Jason22

  •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今天播出第三集。第二集見下方對該人的提報。
  • Special:Diff/83629780Special:Diff/83629806Special:Diff/83629871Special:Diff/83629993Special:Diff/83630039Special:Diff/83630054Special:Diff/83630221Special:Diff/83642335Special:Diff/83642358
  • 此人仍然頑固不化,無法認識到自己的問題,據此,我有理由認為你們再不封鎖此人,則是在放縱此人對維基百科造成更大的破壞。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1日 (四) 14:02 (UTC)[回覆]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經過我同被提報者幾日的交流(見UT:自由雨日#關於百科針對條目的優化與廢存的政策),被提報者願意撤下他在使用者頁面掛的圖,也意識到了拉票的不當。我認為可以關閉此案。——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8日 (四) 13:40 (UTC)[回覆]
    (!)意見:似乎沒太大問題。如果對刪除別人的貢獻比對自己建立條目和模板更為熱衷,感覺於中文維基弊多利少。建議翻頁。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回覆]
    如果對刪除別人的貢獻比對自己建立條目和模板更為熱衷,感覺於中文維基弊多利少。建議翻頁。」整句發言已經牴觸WP:文明WP:善意推定,甚至是與提報內容完全無關的針對提報者的離題人身評論。WP: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只要遵守方針和指引,想做什麼是每一位維基人的自由。如果被提刪的內容都無問題,那麼提刪者馬上就會因擾亂而被不限期封鎖;如果被提刪的內容確有問題,那麼提刪的行為難道不是貢獻嗎?如果提刪的是爭議內容,那麼讓大家一起探討,共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自然也並不「弊多利少」。當然,我們應該儘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書目標的頁面,刪除應該是最後的選擇,這是寫在WP:刪除方針里並加粗的,如果您認為提報者嚴重違反了這一精神,您當然也可以對他進行提報,但這和本案無關。——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日 (四) 20:15 (UTC)[回覆]
    當然,我雖認為Jason22有行為不當,但並不認為嚴重到需要封鎖(「再不封鎖此人,則是……」)的地步。只要能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我想這事本身並不是什麼大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日 (四) 20:20 (UTC)[回覆]
    你要看我不爽,就直接提報;你要不提報,就別天天在這當評論家了,沒什麼用。--———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日 (五) 01:35 (UTC)[回覆]
    @自由雨日,我沒有從他說的任何一句話中讀出意識到了拉票的不當的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9日 (五) 07:46 (UTC)[回覆]
    @红渡厨對於我說他拉票不當的表示,他一開始還在反駁,但後面沒有了。然後,他最近兩天又遇到了主編的民眾黨條目有大量內容被刪除的情形,他沒有往任何使用者討論頁拉票,而是直接在客棧提出,並且在徵詢其他人(我)的意見「怎樣處理最好。所以我認為他是意識到了拉票的不當,並在努力向Ericliu、ATannedBurger等管理員和0xDeadbeef、薏仁將等社群使用者在第一次提報時就提出的建議做的。如果您覺得他「仍未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可以畫去我的「關閉此案」;不過我覺得這可能無助於事情的解決……目前他既已經撤下了使用者頁面截圖並且沒有繼續拉票行為,我覺得就算了吧?等下一次若再發現不當拉票,再予以提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9日 (五) 13:06 (UTC)[回覆]
    我同意您的說法,也感謝您對本案的處理。此後若再有發現,我會繼續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9日 (五) 13:10 (UTC)[回覆]
  • 我真是搞不懂你們管理員了,之前好歹還給個提醒,現在提醒這麼多次仍然提醒無效,你們當管理員的反而一言不發。———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9日 (五) 07:36 (UTC)[回覆]

數理考高分

嚴重離題
  • 按方針,不如把有疑問的段落移到討論頁,或是在有疑問的句子或是文字結尾處放入 fact模板--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5:10 (UTC)[回覆]
    1. 無來源的材料: 請該資訊的編輯者提供來源出處是適當的行為,因為此行文並不會也不應該冒犯任何人,因為提供出處來源的責任是屬於提供該資料的編輯者的,以及任何未標明來源出處的資料任何人都可以將之移除。然而有些人會覺得在移除任何資料前如果不給予該資料的提供者一個機會去加入適當的來源出處是非常不公平的,尤其是當該資料並不是非常明顯的錯誤、不合理、或是有害時,這種時候維基百科鼓勵大家與其將之刪除不如把有疑問的段落移到討論頁,或是在有疑問的句子或是文字結尾處放入 fact模板,或是在頁面上方加入 not verified 或unsourced模板。
    2. 可靠來源如果你能為維基百科提供有用的資訊,就請大膽編輯,但請牢記任何沒有標明可靠參考來源的編輯內容均有可能被其他編輯者移除
    3. 疑問, 從合作氛圍的角度,如果「大膽編輯」的內容被其它使用者確認為「沒有標明可靠參考來源」, 是否也可按照方針的建議「大膽編輯」從而移除,或按方針的建議在加模板和討論頁討論?還是提報在此更好些?(無來源的材料當維基人在維基百科裡描述一個事實的時候,通常會寫下他們所在某處聽到或讀到的資訊,但是大部分的時候他們並不記得是從哪裡獲取的,因此這些資訊便沒有了可以查證的出處。對於這類型的資料而言,有一個可靠的來源出處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其來源出處不能被證實的話,那麼任何人皆可以刪除或是對該資訊提出異議。
    --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0:19 (UTC)[回覆]
    也看到在他的討論頁留言提醒, 使用者可能還沒有看到,因為他沒有新的編輯。並且,提報前已經有了回退:"2024年7月27日 (六) 12:59 差異 歷史 +1,327‎ 火龍果 ‎ →‎常見物種 感謝 標籤:已被回退 視覺化編輯"。--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4:25 (UTC)[回覆]
    關於條目頁面友好氣氛下的糾錯和協作, 共識方針解釋了編輯過程中自然達成共識的過程, 摘要如下:
    1. 共識通常會在編者的編輯過程中自然達成:任何人都可以建立或增修一篇頁面,而該頁面的所有讀者也可以選擇去修改它或保持其不變。
    2. 在維基百科,共識是一種典型但往往含蓄無形的過程。所有沒有異議或不被其他編者回退的編輯,均可假定其具備共識。假如其他編者後來修改了舊的版本,而新的版本也不被質疑,我們就可以認為新共識已經形成。這樣下去,這部百科全書將逐步增長並隨時間而逐步改善,無須任何特別助力。
    3. 即使發生了爭議,解決方法往往也很簡單:通過修改內容的措辭以趨於中立,或併入其他編者的意見以達成共識。編輯摘要的清晰溝通有助簡化這一過程。
    --Gluo88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4:54 (UTC)[回覆]
    @Gluo88 編輯太多,請幫助。 -Lemonaka 2024年7月30日 (二) 01:29 (UTC)[回覆]
    1. 非常感謝閣下的貢獻, 我注意到了閣下做了很多很好的工作,使得維基的編輯更好。 閣下提到編輯太多是指您已經發現了某使用者太多的無來源編輯? 能否列出你已經發現的無來源編輯,以便我去看一看我能做點什麼。等他本人上線看見您的反饋時, 應該也會去重新審視一下,討論和修改等等。
    2. 如果非常多,時間不夠的話比較難以處理,不知是否應該在互助客棧提出討論,不只是個案而是類似情況如何解決? 讓社群商討解決方案, 類似這個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4年7月#設立編者著作權調查。 多謝您的反饋。--Gluo88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2:56 (UTC)[回覆]
      題外話,個人意見過度摘錄指引內容至此不是利於管理員判定。--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26 (UTC)[回覆]
      1. 謝謝。 我在社群討論中遇到這樣一個難問題, 大家對方針指引內容記憶還是很模糊, 很多沒有按照方針執行,完全是善意的的忽視。
      2. 我現在列出方針有關部分, 也是看到一些管理員處理問題疑似不符合方針的情況。管理員自己去專門發現好些時候前的OR或侵權,也沒有其他人認證(英維編者著作權調查需要有第三方認證),沒有按方針的建議「大膽編輯」從而移除,或按方針的建議在加模板和討論頁討論, 而直接做了無限期封鎖。 如果管理員有異議, 正好用實際的例子來討論。很需要跟管理員仔細研討方針, 關注程序正義的神聖性。--Gluo88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32 (UTC)[回覆]
        要對應方針指引給出對應內連即可,自己讀,閣下復讀方針的行為只是徒增就事論事的困難度,被提報者哪裡沒有問題閣下指出便是,提醒閣下不要繼續此離題行為,請不要繼續在此自行拆解方針指引以及大量貼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55 (UTC)[回覆]
        謝謝提醒,你說的也有道理, 我也需要考慮您這方面的道理。--Gluo88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57 (UTC)[回覆]
        已經嚴重離題請停止,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3:59 (UTC)[回覆]
  • 處理:
@數理考高分--)dt 2024年8月5日 (一) 18:4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