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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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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可能为重复页面,已存在仅有用字模式差异的页面Talk:社会化

提交的机械人及时间:Liangent-bot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1:02 (UTC)[回复]

保留 处理完毕,快速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5月30日 (四) 11:47 (UTC)[回复]

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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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李志华"”——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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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报(×)删除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2:18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台湾饮食文化邓伟棕林溥来李建群 (教授)。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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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3年5月30日 (四) 02:20 (UTC)[回复]
(×)删除:比较像是个人研究内容。Poem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5:37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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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2:22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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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没必要为重定向建立分类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30日 (四) 02:49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4日 (五) 22: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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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上海英租界修筑的道路达数百条,一一列出没有任何的意义。希望删除相关模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行走京滬线  旅客留言  时刻表  2013年5月30日 (四) 03:04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8日 (六) 03:3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没有页面使用此模板;模板用处不大;可直接用span style="color:black"代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Gqqnb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3:11 (UTC)[回复]

无共识 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22日 (六) 01:1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软性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3年5月30日 (四) 03:38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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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7:06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7:06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7:06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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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只是一个曾构想的公司,最终没有实行,应重定向至澳门航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Dragoon16c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7:11 (UTC) — 前方署名为Dragoon16c对话贡献)的签名,实际上是由Dragoon17cc对话贡献)所留下[回复]

无共识 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22日 (六) 01:1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已转送疑似侵权讨论。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移动维基文库,只是讲话内容,可以挪到文库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钟宝丁 2013年5月30日 (四) 08: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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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Yangfl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9:17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在他人的用户名空间创建页面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nwi1(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10:02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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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可能为重复页面,已存在仅有用字模式差异的页面Talk:第三次围剿战争

提交的机械人及时间:Liangent-bot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12:03 (UTC)[回复]

保留 非重复页面,快速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日 (六) 01: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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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个人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ijk910 2013年5月30日 (四) 13:52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个人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ijk910 2013年5月30日 (四) 14:13 (UTC)[回复]
(○)保留这是用户页,根据维基百科:用户页,用户页里可以加入适量的个人信息。--Gqqnb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5:34 (UTC)[回复]
(:)回应:拿走“因高中受邀参加 台湾中天电视公司“大学生了没”节目,因而在社群网站爆红”倒是没所谓,不过有这句的话个人认为不行。-Hijk910 2013年5月31日 (五) 07:30 (UTC)[回复]

无共识 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4日 (五) 22: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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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蓝”和“兰”是两个不同的姓氏。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f…lon 2013年5月30日 (四) 14:21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已有新朝王莽等条目记载相关内容,无连入页面。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f…lon 2013年5月30日 (四) 14:24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f…lon 2013年5月30日 (四) 14:42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数字人生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14:46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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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3年5月30日 (四) 15:43 (UTC)[回复]
(×)删除。原创研究? Poem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20:41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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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赛狗不单指澳门的赛狗活动。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f…lon 2013年5月30日 (四) 15:55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处理结果:改为消歧义。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罗马式美术/艺术”并非指罗马这个地方的美术/艺术,故不可略去“式”字。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f…lon 2013年5月30日 (四) 16:01 (UTC)[回复]
(○)保留常用翻译,有必要留下方便读者搜寻,同时虽然有歧义,但是并不一定非要理解成罗马此地的艺术。--浅蓝雪 2013年5月31日 (五) 01:01 (UTC)[回复]
阁下提供的搜寻结果,大部分正好就是关于公元0年前后的古罗马艺术(en:Roman art),而不是指11至12世纪的罗马式艺术(en:Romanesque art)。建议改为这两者的消歧义页吧。-Lif…lon 2013年6月3日 (一) 11:49 (UTC)[回复]

改为消歧义。--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9日 (日) 23:4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命名错误。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f…lon 2013年5月30日 (四) 16:43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命名错误,缺少“事件”二字。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f…lon 2013年5月30日 (四) 16:43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命名错误,缺少“年”字。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f…lon 2013年5月30日 (四) 16:45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这个消歧义好像不必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ijk910 2013年5月30日 (四) 16:52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具知名度的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VC XC 2013年5月30日 (四) 18:24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处理结果:转交移动请求。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移动言叶之庭。从简繁转换来看,所有地区都在使用“言叶之庭”为电影名,故应该移动条目而不是使用简繁转换器。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某人的移动城堡|欢迎调♂教 2013年5月30日 (四) 22:24 (UTC)[回复]

(!)意见

  1. 因创建条目者跟后来移动条目者,对于条目使用繁简命名无法产生共识。
  2. 这应在条目探讨取得大家共识,而不是存废讨论。--Justice305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2:14 (UTC)[回复]
(:)回应 现在这部电影在不同地区的官方名称和常用名称都是一致的,根据方针完全应该移动。另外目前这个条目被设置了简繁转换器,目的就是让这个条目在任何模式下都显示“言叶之庭”,既然都做到这一步了,干嘛不直接移动非要放个简繁转换器充门面呢?--某人的移动城堡|欢迎调♂教 2013年5月31日 (五) 03:32 (UTC)[回复]
WP:VPD#请协助解决一下关于条目言叶之庭的移动争论--Justice305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3:44 (UTC)[回复]
已改挂建议移动模板。--Justice305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4:45 (UTC)[回复]

已转交移动请求--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6日 (四) 05:5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