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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晏 (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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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晏(1123年—1197年),字致美金朝官员,泽州高平人。

李晏性情倜傥。皇统六年(1146年),以经义进士登第。担任岳阳县丞。再转辽阳府推官,历中牟县令完颜亮营建汴京,在河上运木,李晏领任。李晏见经过三门之险,上书行台,将其木散投入水,使工人在下流取木。丁忧服除,召补尚书省令史。辞去,担任卫州防御判官。金世宗召他为应奉翰林文字,见到他说:“李晏精神如旧。”慰劳甚悉。当时议郊礼,命李晏摄太常博士,不久正式任命。担任高丽读册官,五次升迁官至秘书少监,兼尚书礼部郎中,出为西京副留守。金世宗侍臣举荐能起草诏赦册命之文的翰林,大家推举李晏,于是召李晏为翰林直学士,兼太常少卿。因母亲年老请求归养,授任郑州防御使,未赴,母亲去世。起复为翰林直学士。

金世宗在后阁召李晏读新进士的对策,关于县令阙员用何种办法选取,李晏说道,本朝设科取士,开始分南北两选,北选一百人,南选一百五十人,共二百五十人。词赋经义入仕之人既多,因此县令未尝阙员。其后南北通选,只设词赋一科,每次科举限取六七十人。入仕之人既少,县令所以阙员。金世宗下诏,只后取士不限人数。擢升李晏为吏部侍郎,兼前职。为中都路推排使,升迁为翰林侍讲学士,兼御史中丞。一位朝官因病告假,金世宗怀疑有诈,追问李晏。李晏说百官告病,监察御史当审察。臣作为御史中丞,官吏奸私则当进言。告病小事,臣可能不知道。。他走后,世宗目送,说:“李晏年老,气犹未衰。”一日,御史台奏请增加监察员,世宗对李晏说:“豳王年少还未练达,朕以御史台之事委任于卿,当一一用意。”

辽朝时,朝廷拨赐民户纳税给锦州龙宫寺,日久这些民户都沦为寺奴,有想要申诉的,都害死在岛中。李晏具奏:“在僧律,和尚不杀生,何况人命。辽国以良民作为二税户,是不道之极,今幸遇圣朝,请求全部释为良民。”金世宗采纳其言,于是获免之人六百多。李晏调查清楚,又免除同判大睦亲府事谋衍家的百姓质券,出任贺正旦国信副使。金世宗病危,命他住在禁中,一时诏册都是他书写的。金章宗即位,他上奏节俭、宽法等十事。请求退休,改任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沁南军节度使,致仕后,又起用为昭义军节度使。明昌六年(1195年),告病回家,金章宗让他儿子左司员外郎李仲略为泽州刺史,以便赡养,承安二年(1197年)去世,年七十五岁,谥号文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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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史》卷九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