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維良
黎维良(越南语:Lê Duy Lương/黎維良,1814年—1833年),越南后黎朝皇室后裔,翊武公黎维祗之孙、延嗣公黎维𬓋之子。1817年,黎维𬓋因谋逆事败被阮朝凌迟处死。年仅三岁的黎维良在家臣杜仲钏的保护下,逃往宁平土司郭必功等人家中藏匿。黎维良长大后,与杜仲钏、郭必功等人暗中进行“反阮复黎”活动。宁善兵变失败后,黎维良于1832年春季正式发动起义,号称大黎皇孙,授任官职。由于扶黎起义声势浩大,明命帝调集清华、乂静、河宁、山兴宣四督重兵进行镇压。1833年,黎维良等人兵败被俘,于顺化被凌迟处死。
生平
[编辑]早年经历
[编辑]黎维良,祖籍清华处瑞原县蓝山乡,其父黎维𬓋原是后黎朝黎显宗的曾孙、翊武公黎维祗的长子。1802年阮朝灭亡西山朝,平定北河,黎维𬓋被阮世祖阮福映封为延嗣公,监守黎祀。黎维𬓋成为北河黎族首领,并于成年后迎娶了阮朝北城总镇阮文诚之女,生下了黎维良。不久后,黎维𬓋擅杀守阍官,遭到阮朝夺俸省仪处罚,黎维𬓋因此郁郁寡欢,与家臣密谋造反。嘉隆十五年(1816),黎维𬓋谋逆败露,全家株连。只有黎维良在家臣杜仲釧的保护下,潜逃至清化上游的山林之中。后来杜仲釧更名黎维然,带着年幼的黎维良投奔宁平土司郭必功,受到郭必功与其弟郭必在、堂弟郭必济、侄子郭必岩等人的庇护。[1]郭必功等人一面接受阮朝的官职,一面密谋推翻阮朝,恢复黎室。经过长期的准备,郭必功等人势力逐渐遍布整个宁平上游地区。明命十三年(1831),黎维良已经十八岁,郭必济开始准备起事。
扶黎起义
[编辑]明命十三年(1831)春,黎维良、郭必济派人致书于驻守乂安省镇宁府的宁善兵,相约一同举事。宁善兵主要由死罪囚犯组成,不堪镇宁府夏热瘴气,遂在头目陈肆、杜保的带领反动叛乱,杀死队长杜仲台及弁兵八人。宁善兵随即焚烧屯堡,掠夺器械,由祁山、会元二县取道山路,前往宁平与黎维良会合。安静总督谢光巨得知后,立即派兵追捕。明命帝也下令清化、宁平、河内、山西诸地方堵截围剿。最终宁善兵在乐土县安志社被悉数擒获,陈肆、杜保凌迟处死。因黎维良、郭必济是该起叛乱的主谋,明命帝再次下令清化、宁平、河内、山西各省督抚在三个月内将其捉拿到案。[2]黎维良等人逃到了山西省美良县让老社,成功躲避了官府的追捕。
明命十四年(1832)三月,黎维良等人决定正式起事。黎维良被推戴为盟主,号称大黎皇孙,并且制作印信,受封诸将,郭必功为统将,统领各路人马。郭必济为前军、郭必在为后军、郭必岩为左军、郭福成为中军、高曰卞为右军。黎维然为统制、张廷珖为统领、黎文吝为调拨、郭廷至为天雄军[3]。黎维良等人以让老社为据点,驱使奉化、安化、乐土三县土民为战兵,附近逋犯、饥民纷纷前来投奔,旬月之间拥众数千人。在击败前来弹压的山西前雄奇、河内前振奇、宁平左奇三支官军以后,黎维良又在内应的帮助下,夺取芝泥堡。乐土县石碑社土豪丁世德、丁世爽、丁功郑、郭功荐等人也起兵响应黎维良。黎维良以芝泥堡为据点,派遣郭必功、郭必在率众南下攻打宁平省,黎维然率众北上,与丁世德等人合伙夺取兴化、山西。[4]
宁平战役
[编辑]芝泥堡距离天关府城20公里,郭必功、郭必在率众围攻天关府城,副管奇武世界、知府陶文諠、防御使郭功专等人坚守待援。不久后,宁平领兵官陈有礼率兵兵象400人赶到,击破天关府城外阆丰社的义军屯垒。郭必功、郭必在自觉不敌,只得率众退回芝泥堡。[5]郭必功、郭必在回到芝泥堡后,派遣郭廷至、黎文吝率兵七百自式谷山中出围可封、排礼二社,驻守彰德县瑞雷社的河内领兵官阮文谨率兵救援,郭廷至、黎文吝退走。[6]山西领兵陈文禄、应和府管兵阮登庆合兵千余人,与屯守美良县明良社的义军千余人鏖战三个时辰,才将义军击退。[6]
由于前线相持不下,明命帝命令安静总督谢光巨率兵1000人、战象5匹,清化护抚阮登楷率兵700人、战象2匹前往宁平会剿黎维良。[7]不久后,又以安静总督谢光巨为宁平道总督诸路军务,统率诸军前往宁平围剿义军。黄登慎、阮登楷为参赞军务,与谢光巨会师。面对来势汹汹的阮朝大军,黎维良等人固守芝泥堡为据点,分兵屯守杯江两岸的安队、遵裕、䓢蒂、髯下、功堆、坦堆、段原七所,又于安乐县设三堡,以对抗官军。[8]阮军抵达后,与义军进入了相持阶段。到了三月末,据守杯江上游的义军粮食耗尽,开始袭击了花蒂渡,劫掠粮食。四月初,明命帝下令沿江设堡防守,禁止商船通行。这一政策使得义军物资日渐短缺,开始频繁到下游掠夺粮食。[9]谢光巨、黄登慎、阮登楷率兵抵达天关府城时,义军数百人正在劫掠嘉远县民家,索取兵粮。又有义军数百人于奉化县安蒙社山亭上列烛张旗,劫掠民家粟米,谢光巨等人分兵将其击退。明命帝授谢光巨为总督剿捕宁平土匪军务。[10]黎维良、郭必济等人于奉化县设空谷屯、柿树屯、安治亚堡、心亭屯,嘉远县设华闾、段原二所、安化县设䓢蒂、功堆、坦堆、遵裕、安队五所,并以水机船三十余艘扼守水陆。[11]
谢光巨等率兵自嘉远县返回天关府城,清化广施土司阮廷邦因不满黄登慎的催促,反戈叛乱。[12]阮廷邦逃回清化,与其兄阮廷发,串通乐土郭功温、郭功业等人,纠集部众五百人起事,袭击横江堡。中敖寨土目阮廷眬为之内应,夺取横江堡。阮廷邦等人率众进围铺葛堡,侵入永禄县,烧毁民宅。阮廷邦占据铺葛堡后,拥众千余人,设屯守二十余册。宁平护抚阮克凭派遣领兵官范廷保前去镇压。[13]
四月下旬,谢光巨、黄登慎、阮克楷率水陆阮军进攻占据安化县赤土社,义军死伤惨重,退走芝泥。阮军进取安队、遵裕、髯下诸堡,郭必功等人放弃芝泥堡逃走。坦堆、段原诸堡溃散。郭必济退往提谷、猗那一带,郭福诚占据亚堡。[14]谢光巨与北路而来的海阳领兵阮文凤、河内领兵阮文谨、水师领兵尊室钟会师,随后命阮文谨等人率兵700留守芝泥堡,尊室钟守式谷,自己率大军自赤土往提谷、猗那,郭必济遁走。谢光巨率兵返回天关府城,等到雨季结束,进攻山音。又派遣参赞阮克楷率兵围剿清化境内的义军。[15]谢光巨、黄登慎率大军攻破安化县高堆、玉堆二社,烧毁屯寨,直抵亚堡,郭福诚率众逃走。阮登楷同样在永禄县奉公社取得胜利,连破耆艾、仁路诸屯。绍化管府阮廷共攻破锦水县义军屯堡,与阮登楷会师。[16][17]
五月初,清化护抚阮登楷于广地县枯桥击败义军,阮可凭亦夺取魔谷堡,阮廷邦、阮廷发等人败退。[18]阮克凭、阮登楷进兵罗山,阮廷邦、阮廷发再度溃走,弃守横江堡。阮军追至,因雨季到来,遂命阮廷共驻守横江堡,阮可凭、阮登楷退回铺葛堡。至古汴册,清化总督阮文仲、参赞何维藩率大军抵达,遂分兵阮登楷由石城、永禄山路挺进,何维藩、阮可凭由石城上游山路挺进。阮军一路作战,直抵铺葛堡,开砲击溃义军,焚烧屯寨。[19]谢光巨、黄登慎攻破亚堡后,兵分五路,直取山音。郭必功、黎维良逃往石碑,阮军烧毁屯寨三十余所,缴获畜产。[20]因未能捕获郭必功、黎维良,所以谢光巨等人决定进攻石碑,适逢山西领兵陈文禄率兵自崇峰抵达,谢光巨遂出兵石碑。[21]
五月下旬,明命帝鉴于阮廷邦、阮廷发已经溃不成军,护抚阮可凭、阮登楷等人足够弹压,遂命清化总督阮文仲、参赞何维藩、清化领兵张文厚、山西领兵陈文禄、南定领兵兼水师阮文丰来京,河内水师领兵尊室钟也撤回。[22]六月初,明命帝认为阮军攻取芝泥、山音,土匪溃散,加之夏季即将到来,遂命谢光巨、黄登慎、阮克凭、阮登楷等人退兵。[23]
兴化战役
[编辑]黎维良、郭必功等人南下夺取芝泥堡的同时,派遣黎维然与丁世德、丁世爽、丁功郑、郭功荐率众二千余人,攻入兴化上游的沱北州。黎维然等人先取澫坡堡,再破琼林堡,沿沱江而下,水路并进进攻山西不拔县。[24]青川县土知县丁功琎、木州土知州车文振、兴雄奇率队丁功璘起兵响应,与当地土匪阮文间、黎文勃等人聚兵于巨同册,部众多达二千余人。山西领兵官裴文道前往征讨,被击溃。黎维良授予丁功琎为前锋、车文振为调拨、丁功璘为统领,使之与黎维良一同围攻兴化省城。[25]黎维然主力抵达兴化省城时,城中只有守兵四百人。兴化署布政使吴辉濬、署按察使陈玉琳、领兵裴文道率众坚守城池,黎维然无法攻克。[26]
三月末,兴化省城周围的三农、不拔二县已经为黎维然部控制,为了阻挡山兴宣护督胡佑的大举,黎维然于沱江东岸连山设堡,以板船、竹散泊于江上,与山堡复为犄角。原宣光镇守潘伯奉率兵400人救援兴化省城,于不拔县溪上与义军千余人遭遇,战死。四月初,山兴宣护督胡佑亲率大军抵达广威府,认为义军占据水陆优势,遂向明命帝请求,调河内水师助战。[27]黎维然再次攻击兴化省城失败后,分派中军阮文筹率众千余人渡过洮河,攻击上游的临洮府,击败管府阮文香、宣光领兵陈有晏,因黄文恬率左雄奇援兵抵达,阮文筹率众退去。[28]明命帝授范文理为总统剿捕兴化土匪军务,催促其进兵剿灭义军。[29]山兴宣护督胡佑分派诸道设四堡阻止义军蔓入山西,义军千余人自富安、安蒲、物安山分前来挑战。阮军以神功过山炮将其击溃,义军七百余人惊惧惶恐,丢弃器械,仓皇逃过沱江,遭到阮军水师的邀击,死伤惨重。阮军遂进抵兴化城下,与城中阮军合兵反击。义军大败,退走青川县芳胶册。宣光领兵陈有晏、临洮府知府枚克敏也于山围县垭原击溃义军,斩杀阮文筹等数十人。[30]义军退回崇峰以上,丁功琏与崇峰土司该队丁功署据守琼林堡一带,设下三堡。[31]黎维然、丁世德则退回石碑。[32]不久后,山西青波县武偃堡该队范允勇自称“扶黎掌后军统制统领左洮河大将军郡公”,烧毁青波县城,相应黎维良起义。兴化安立县土知县丁功尊自称调拨,土县丞杜曰斋自称统领起兵,与范允勇、丁功琏合兵攻打夏华、华溪二县,分兵攻入福禄县礼原、三山境内,威胁兴化省城。兴化副领兵宋文琬率兵将其击退。[33]
四月下旬,范文理抵达广威府,与胡佑会师。范文理决定先平定洮河上游正在崛起的范允勇、丁功尊,遂派遣宣光领兵陈有晏、永祥管府阮维儜、临洮管府黄文恬、土知州梁伯选、刘仲璋等人围剿范允勇等人呢,将其击败。[34]文盘州土知州黄金盛号称统领,率州民四百人攻击镇河堡,堡中土兵响应,抢夺器械,开放囚犯。另一股义军攻击百廪堡,率队武文义开门响应。[35]兴化署抚吴辉濬派遣属省该队陈文富、镇安土知县阮廷汉,以及水尾、昭晋诸州率兵围剿文盘县的黄金盛。[36]黎维然、丁世德率众数百人自石碑至沱北州贤良、豪壮二社,索取兵粮,土民逃走。范文理得知后,决定先行扑灭黎维然。遂于胡佑亲率三路大军,沿着沱江水陆并进。[32]
五月初,因胡佑无能,明命帝将其罢免,改任黎文德为山兴宣总督、充参战军务。[37]总统范文理、参赞范文典率大军地达琼林堡,杀散义军。与此同时,青川县义军转移至不拔县境内,于修武、山畔索取兵粮,又于沱江北岸凤毛、凌霜等册聚众千人,活跃在阮军后方,威胁粮道。兴化署抚吴辉濬亲自率兵前往青川围剿,保证粮道畅通。[38]范文理得获悉后方情况后,立即命阮文权兵船按守贤良峝,阻截活跃在沱北州的黎维然。又名卫尉段文改率兵600、象2匹,留守琼林堡。自己则率大军返回修武,分道追击青川义军。范文理率兵攻破山围县胜山诸册,范文典率兵进取巨同、巨胜诸册,与吴辉濬合力追剿。随后参赞黎文德亦率水军抵达前线。范文理、黎文德率军进入青川县搜捕丁功琏、范允勇,义军逃往山林。范文典则与吴辉濬搜捕巨同、巨胜诸册,挖掘丁功琏祖坟。阮文权等人率水军收复沱北州澫坡堡,义军散逸于山林之中。[39]兴化文振县下路堡土目琴因锦、琴因堆捕获了中军阮文五。[40]
五月下旬,吴辉濬率兵抵达东珖堡,黄金盛率众投降,明命帝下令将其押往顺化候审。[41]吴辉濬既而进兵文盘州,收复镇河堡,委派镇安土知县阮廷汉兼理文盘州。[42]沱北州义军散聚于沱江两岸,范文理退走后,义军重新集结数百于沱北州豪壮峝,袭击驻守澫坡的阮文权水师。范文理、黎文德获悉沱北战报之后,留兵防守不拔县地头,又命范文典驻守修武,防截青川义军。亲率大军前往澫坡,义军闻风退走。[43]
六月初,范文理以黎文德率600人留守澫坡,自己率兵千余人返回琼林堡,由崇峰进剿宁平义军。[44]不久后,明命帝认为兴化土匪远遁,遂命范文理、黎文德等人撤兵。[23]兴化境内的起义力量基本被阮军扫除,兴化战役结束。
起义失败
[编辑]六月中旬,在明命帝的撤兵诏谕到达前线之前,兴化道总统范文理、参赞黎文德等人决定彻底清剿黎维良、郭必功等人,遂亲率主力军1000余人由沱北州琼林堡,取道崇峰册,进抵乐土县扶辇社,与宁平诸军一起会剿石碑社。[45]宁平道总督谢光巨、参赞黄登慎等人亦率军前往石碑社,与范文理会师。因范文理年迈生病,只得暂时退回琼林,由领兵官陈文禄率兵随同总督谢光巨追剿黎维良等人。[46]不久后,谢光巨、黄登慎率兵进抵上谷,距离石碑社半日之程,沿途土民纷纷逃走。谢光巨招来土目高曰哙,严饬其协助追捕黎维良等人。高曰哙十分畏惧,乞求宽限时日。高曰哙回去后,出卖了藏匿于其地黎维良、黎维然等人,将其抓捕献于谢光巨帐下。义军头目扶黎大将军范允勇被山西巡兵俘虏、左河将军黎文吝被河内巡兵俘虏。[47]六月下旬,明命帝下诏正式宣布宁平、兴化二道班师,并将黎维良之罪布告中外。[48]
去世
[编辑]明命十四年(1833)秋季,黎维良、黎维然等人被押送至顺化处决。黎维良去世时,年仅二十岁。黎维良起义直接导致了明命帝决心削除黎后、郑后的待遇,并且在1833年五月间接影响了南圻黎文𠐤之乱。
注释
[编辑]-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十,第18—19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七八,第19—21页。
- ^ 一名郭雄至。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十,第18—22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一,第1—2页。
- ^ 6.0 6.1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一,第10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一,第3—5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一,第24—26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二,第1—2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二,第14—15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二,第16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二,第24—26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三,第7、14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三,第11—12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三,第20—21、25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三,第29—30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5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8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11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14—15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19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五,第24页。
- ^ 23.0 23.1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六,第7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一,第14—15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一,第19—20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一,第23—24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二,第1—2、10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二,第10—11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二,第15、20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二,第21—22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三,第17页。
- ^ 32.0 32.1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三,第27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三,第1—2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三,第6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三,第18—19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6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3—5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9—10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25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四,第27—28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五,第10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六,第6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五,第20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六,第2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六,第3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七,第9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七,第9、11—12页。
- ^ 《大南寔录正编第二纪》卷九八,第1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