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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 英語:Revised Report into Allegations of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亦被簡稱《喬高-麥塔斯調查報告》(英語:Kilgour-Matas report),是由加拿大前亞太國務卿、七屆資深国会议员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为调查中共當局涉及活體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所獨立作出的調查报告。报告发表于2006年7月,2007年1月修订。[1]调查结论是“曾經發生,且至今仍然繼續存在,对非自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量器官摘取。”[2][3][4]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持續否認報告中的摘取器官指控[5][6],同時也持續拒絕外國組織獨立調查的請求、也未應聯合國要求公布相關數據。因此,調查報告中亦沒有經過實地調查取得直接證據,而是以醫生及病人證詞、 證人證詞、中國官方說法、電話調查等共52種間接證據方法推論驗證。中共官方僅承認國內器官捐贈制度混亂、大部分器官來源係來自於死刑犯,並表示將自2013年起改採新制度,逐步終止這些現象。目前,聯合國、自由之家國際特赦組織、國際醫學界仍持續要求中國當局公布相關數據,並同意進 入中國進行不受中國政府干預的獨立調查,以釐清真相。

關於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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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特別是中國共產黨政法委系統(包括武警[7]、中國解放軍系統[8],被指控大規模系統性活體摘取良心犯器官,供商業性移植給中國人或外國人謀利[9][10][11],被害者因此死亡,主要對象是遭關押的法轮功修煉者[12][13][14],還包括後來增加的家庭教會基督徒西藏人、维吾尔族人、持不同政见者,這些良心犯被關押在監獄、「勞動教養所」(亦即「勞動改造」、Labor Camp)等地。

兩位大衛,受「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的委託,自費、獨立調查這項指控[15][16]。自2006年6月起,兩位大衛即持續要求進入中國大陸進行獨立調查,但遭中国政府拒絕[17];獲中國政府司法部評選「十佳律師」的高智晟為促成調查,主動自北京發邀請函,高智晟於2006年8月遭秘密逮捕、酷刑,被以煽動顛覆罪起訴並遭秘密審判判刑。[18][19]

由於無法進入中國實地獨立調查,調查員多方引用中國政府官方說法及官方公布數據,先透過18種證據方法比對、驗證(第三版增補為52種證據方法)[20],於2006年7月發佈「中国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 (中文版下載),結論认为指控真实存在,並以「這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形容此事,[21][22],這項結論獲得聯合國酷刑專員諾瓦克的認可。[23],報告被翻譯成18種語言,該報告經由3位醫學領域資深研究專家的分別獨立驗證[24][25][26][27][28],通過了學術同行評審驗證。

兩位調查員因此被提名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並出版專書-《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幾年來應邀在美、歐、亞、大洋洲數十個國家和地區作巡迴報告,向各國政府、公眾和媒體呼籲關注。

報告論證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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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報告論證,選摘部分如下:

年份 中國器官移植量 器官來源官方說法
~2005 約90,000例
~1999 約30,000例
1994~1999 約18,500例 死刑犯95%
2000~2005 約60,000例 死刑犯95%
面向 論點
中國器官移植背景 自1990年代以來,越多證據顯示中國器官移植無道德。中國醫生王國齊2001年向美國國會證實「中國正利用死刑犯器官」,當時中国政府完全否認。[29][30]
器官移植量暴增3倍 中國1999年以來器官移植量大增,令醫學界警惕,前後6年的器官移植暴增3倍以上。依據中國公開報導及中華醫學會的器官移植數據,從1999年以前6年 的18,500例,暴增到1999年以後6年的60,000,2005年高達2萬例,且據《中國日報》報導,僅2006年就高達20,000例。中國衛生 部副部長也曾說,中國每年移植總數,從1999年的幾百例上升到2008年的10,000例。[31]
極短等待時間,中國似有豐富器官來源
  1. 美國是世界第一大移植國,美國衛生部公佈器官平均等待時間2~3年,但中國幾個大的器官移植中心在2003年至2006年期間正式公佈的平均器官等待時間是1~2週[32]
  2. 中 國醫院在網路廣告,聲稱能為病人在幾星期內提供器官,還能提前預定。而在美國,腎臟等待時間就要3年多。中國醫療中心稱,他們年收入最高項目就是器官移 植。網路顯示,醫院價格是:角膜$30,000美元,腎臟$60,000美元,心臟$150,000美元,「一個人所有器官總值數十萬美元」。[30]
  3. 器官移植需要很多指標測試。但中國沒有正式公開器官捐獻系統、沒有國家組織的器官分配系統。例如,北京紅十字會2011年稱,過去20年裡,中國僅37人註冊為器官捐獻者。但在英國有1千8百萬人註冊捐獻器官。[30]
  4. 醫療機構網站承認政府系統支持、使用活體器官:例如:瀋陽市中国国际脏器移植网际支援中心网站英文版(原網站已於2006-5-17遭移除)說:(1)该中心于2003年在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特别是为了外国友人(而创建)。大多數病患來自於世界各地。」(2)「脏器(字典上的一个定义是,柔软的内脏器官……包括大脑,肺,心等等)提供者能即刻被找到!」(3)「……肾移植手术的数量全国每年至少是五千宗。能做这么多宗的移植手术要归功于中共政权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民政部共同制订了一项法律,以保障器官捐献得到政府的支持。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4)「活肾移植之前,我们能确保捐献人的肾功能……所以要比其它不从活体捐献人取器官的国家更为安全。」「问:胰腺移植所用的器官是从脑死亡病人中取出的吗?」「答:我们的器官不来源于脑死亡者,因为那种器官的状态可能会不好。」[33]
移植醫療機構暴增3倍 據官方數據,從160間成長到600間(是否都合法?)。此外,還有大量參與器官移植卻不符資格的醫療院所參與。
  1. 國家醫療預算經費大減,各級醫院自籌經費大增-必須尋覓自主財源,而器官移植成為重要收入。
死刑犯數量不足支撐器官來源
  1.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2005年首度承認器官來源「95%來自死刑犯」[34][35]。2010年器官移植大會,黃又稱「中國1997年到2008年間的超過10萬例移植器官,90%來源於死刑犯。」但中國政府未提供「每年死刑犯數」、「被用於器官移植人數」。[30]
  2. 依據大赦國際所估計的中國死刑數據-每年約1,700人,即便把死刑犯計入器官移植來源數量,假設前6年、後6年被處決的死刑犯人數不變,2000~2005年6年間,仍有至少4萬多例(41,500例)器官移植,無法說明供體來源。[36]
  3. 中國死刑犯,超過全世界死刑犯總和。但即使每年1萬名死刑犯,同時也有1萬例器官移植病例,也嚴重不符。因為一般而言,每10位器官捐獻者,只能找到一位與病人類型相符;若每年做1萬例器官移植手術,需要超過10萬個器官供體[30]
  4. 器官保存時間短:心臟只保存8小時。中國法律規定,判處死刑須在7天內執行。因此,死刑犯無法完全證明中國器官移植量,特別是那些「事先預定」器官的外國人病例。
其他已知供體來源,未明顯增長 此外,已知的其他供體來源,包括活體捐贈者、腦死亡捐贈者、無心跳捐贈者的數量也並未明顯增長。[28][37]
另一套活體器官供體,才能解釋 中國使世界各地病人在極短時間得到所需器官,唯一方法「另一套活體器官供體」。
法輪功學員符合「器官庫」條件
  1. 法輪功學員符合大量「器官庫」的數量及特徵要求
  2. 很多調查者指出,包括法輪功修煉者在內的良心犯被殺害供器官移植;也有一些法輪功學員的屍體被掏空器官或遭中共官方直接焚化。
  3. 法輪功學員在現今中國所有良心犯中所佔比例最大。不計算監獄、拘留所,中國340間勞教所關押的至少25萬人當中,約50%以上是法輪功學員[38],經聯合國記錄在案的中國酷刑和虐待指控案例中,66%是法輪功學員。
  4. 法輪功修煉者是最可能受害者,為了保護親友不受株連迫害,他不報真實身份。[30]
  5. 法輪功學員「不抽煙、不喝酒」,身體普遍健康。
  6. 遭關押法輪功學員健康狀況普遍受忽略並遭到酷刑,但中國監獄、勞教所、拘留所卻都普遍對在押法輪功學員「例行、系統的驗血及器官檢查」(亦包括超音波、驗尿等),但其他犯人都沒有,而驗血是器官移植配型的必要步驟。[39][30]此外,經過檢驗程序的法輪功學員,有些陸續被大巴士運走,從此消失。
  7. 法輪功於1999年開始遭當局鎮壓,迫害最高峰期,正是器官移植量暴增的時候。
  8. 電 話調查錄音:中國醫院、拘留所、法院,承認使用「法輪功器官」或「犯人活體器官」:兩名普通話電話調查員各自打電話給中國80家、40家醫院及移植醫師諮 詢,並打36家拘留所及法院。超過10家醫院、4家拘留所或法院,在電話裡承認使用「法輪功器官」;14家醫院承認使用「犯人活體器官」,承認的機構分布 在中國15個省份。此外,還有10家醫院說「器官來源是機密,無法在電話裡透露」。[40]
中共拒絕公布死刑犯數據
  1. 只要中國政府願意提供死刑犯等相關數據解釋,就能反證「這項指控不存在」。但中国政府拒絕獨立調查、拒絕法辦違法人員,也拒絕提供死刑犯等數據以反證。
  2. 包括加拿大獨立調查團、聯合國酷刑專員、聯合國酷刑委員會、以及至少6國家(加拿 大、瑞士、英國、法國、奧地利、義大利)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009年定期審議小組會議上,都提議公布死刑統計數據,但中国政府仍拒絕提供[41],迄今死刑犯數字仍是迷。
軍方醫院系統受關注
  1. 2012年美國國會人權報告引述世界衛生組織專家的話「中共軍方醫院可能涉入非法器官移植」。 在中國非常有可能是軍人在控制監獄系統、勞改營和大部分醫院的器官移植操作。所以相關數據和信息都是保密的[30]
  1. 中共軍方企業化,自行增籌國防經費許多軍醫院,器官移植存在暴利。
結論
  1. 爆炸性成長的移植數量、極短器官等待時間,必須得存在一個「按需求取器官」的「活體器官庫」;但死刑犯數量從寬計算,仍不足以解釋暴增的41,500例移植的器官供體來源,中国政府也拒絕公布死刑犯數據。
  2. 而中國亦欠缺公開器官捐贈機制、國家調配體系的現實情況下,加拿大獨立調查團綜合其他52種證據方法,認為在1999年以後大量失蹤、遭勞教及關押、酷刑的法輪功學員,是唯一能解釋器官來源爆炸性增長的來源[42]這項結論獲得聯合國酷刑專員諾瓦克的認可。[23]

中國政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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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內部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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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新社、香港蘋果日報報導了薄熙來谷開來涉及販賣器官屍體[7],中共中央對此早有掌握,因此2012年2月王立軍事發後,迅速查封遼寧省大连市有關人體標本廠。[10]
  • 據大紀元時報、奧地利國家新聞社(APA)、奧地利標準報報導,王立軍涉及參與數千例活摘器官案;掌管公安、檢察、司法、武警系統的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中共原重慶市委書記薄熙来等人,主導了活摘器官的系統運作與利益[11]

回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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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駐加拿大大使館曾於2006年發表2次聲明[43][44][45]、2007年聲明嚴詞回應加拿大調查報告;加拿大獨立調查團亦回應說明[46][47]。茲摘要與摘取器官指控相關的論點如下:

中國政府回應 加拿大調查團看法
針對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中國政府駐加拿大大使館曾做兩次正式聲明:
  1. 2006年7月6日,報告發表當日,中國第一次聲明當下駁斥報告。
  2. 2006年7月26日,報告發表三週後,中國政府第二次回應,指出調查報告「將兩個中國城市歸錯省份」。
加拿大調查團,則認為3周充分時間,中國政府對報告內容僅提出一點「地理錯誤」,反證報告基礎牢固。
中國政府2006年兩次聲明的重要論點: 加拿大調查團說明:
1.將蘇家屯醫院活摘器官的最初通報歸究於法輪功學員 蘇家屯醫院最初報告來源,並非法輪功學員,而是中國外科醫生的前妻,兩人都非法輪功。
2.由於蘇家屯醫院活摘器官的最初陳述遭到推翻,因此法輪功改變了說詞。 外科醫生前妻從未改變或轉移過她陳述的內容。
3.該前妻證詞說,外科醫生2年間摘除2,000名被囚禁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他得在一天之內完成3個角膜移植,而且每天在不休息地在做?」「這是一個有常識的人都不會相信的荒謬謊言。」 中國政府,混淆了「器官移植」與「器官摘除」,摘除一個眼角膜僅需20分鐘。前妻證詞說從2,000人身上摘除器官,而非完成器官移植手術。且眼角膜是「死組織」,可長久存放,不需一摘除馬上移植。
4.在最初報導發表後,有記者和外交官參觀了蘇家屯醫院,未找到任何證據。 手術完成後,手術室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會被清理、清潔、衛生消毒。
5.「中國一貫遵守世界衛生組織1991年通過的相關指導原則,禁止出售人體器官,且規定必須事先取得器官捐贈人書面同意,以及捐贈人有權在最後一刻拒絕捐贈。」 此聲明與事實不相符,2006年4月,瀋陽「國際移植網絡支援中心」網站蛤列有器官移植價目表。許多病人證稱支付了在中國的器官費用。


其他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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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美國國會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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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位於美國華盛頓的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簡稱DAFOH),係由歐美專業醫師組成,發言人迪蒙‧諾托醫生(Damon Noto,MD)在2012年9月的美國國會聽證會,代表該組織發表了獨立證詞[30]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證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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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蒐集比對大量報導資料,並公布了關於「活摘器官」的系列調查報告,其中包括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周永康李長春的電話原音錄音,以及和王立軍合作摘取器官的醫生電話錄音、部分中國大陸醫院承認參與的電話錄音:

聯合國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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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專員要求中國政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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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1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三位特派專員於同聯名致函中共北京當局要求提供證據及數據以反證這項指控,包括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著名國際人權專家曼弗瑞德·諾瓦克教授(en:Manfred Nowak)(任期2004年~2010年),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賈漢吉爾(Ms.Asma Jahangir)和聯合國「倒賣人口」特派專員呼妲女士(Ms. Sigma Huda)。但中國政府一直沒有提供相關的證據與數據[48]

2007年,聯合國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交兩份報告,並要求中國政府對指控做出回應,[49][50] 報告表示:

「...... (這項指控)那些法輪功修煉者被注射藥物誘發心臟衰竭,然後在器官摘除中被殺害,或是在那之後立即被殺害。.........政府(中共)的先前答覆中有 一個關鍵的問題沒有解決。那就是『器官移植的數量,比可查來源器官的數目,要超出許多。』這些可查來源的器官包括:根據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於二零零五年提 供的,每年有不少死刑犯人被處決,其中有不少捐獻了器官;來自親屬的自願捐獻,但由於文化原因,人們一般不願死後捐獻器官;腦死亡器官捐獻者。不僅如此, (中國醫療機構對外的)宣傳中提到的完全吻合配型等的等待時間之短,意味著存在著一個器官移植的電腦配型系統,和一個大型的活體器官來源庫。可供器官與 可 查來源器官的數量差別,可以從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摘取得到解釋。從2000年開始的器官移植數目增長,和對法輪功學員開始迫害,在時間上相符和相關。…… 因此這裏重申對2000年到2005年間,器官移植數量與可查來源器官的數目差別要作出解釋。」[41]

對這項指控,諾瓦克2011年公開表示:

「是 可信的(credible),經過調查論證,特別是數據分析顯示,自中国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開始,中國器官移植數量明顯劇增,而其器官來源卻不明。」 「中国政府有義務對這方面(活摘器官)提出解釋與相關資料,但我們卻從未獲得任何回應,他們只會一味逃避拒絕,宣稱指控有誤,但對這些劇增的器官移植數量 以及來源,卻不提供任何符合科學或其他方面的解釋。」[23]

2012年聯合國人權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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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合國人權理事會第21次會議9月18日在聯合國日內瓦萬國宮開會,公開討論活摘器官指控。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ED)首席代表Karen Parker 博士,9月18日,在聯合國21屆人權理事會上公開聲明:「我們呼籲聯合國在集體處決、健康權利和酷刑方面(Summary Execution,the Right to Health andFreedom from Torture)的特別專員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件作為緊急要務進行調查。」該組織表示,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很多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強制摘除。[51]世界婦女組織(WOW),9月21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大會會場萬國宮放映兩部獲得國際大獎的紀錄片《自由中國:有勇氣相信》[4],講述法輪功學員受迫害與器官被活摘及盜賣議題。世界婦女組織主席Afton Bulter女士表示,活摘器官已違背人類基本尊嚴,將推動聯合國和國際社會前往中國進行調查。[52]

各國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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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及國會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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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2011年度人權報告

2012年5月,美國國務院公佈2011年年度人權狀況報告。在中國章節部份,首次提到了中國器官移植以及海外和國內媒體及人權團體持續不斷報告有關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案例。這是美國首次在正式政府報告中提出這個問題。[53][54]

美國國會2012年度人權報告

2012年10 月10日,美國國會中國人權2012年度報告的壓制宗教自由部份提到「中国政府強制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不斷」, 「使用死刑犯器官供移植...死刑犯數字被當做國家機密」,並引述世界衛生組織的觀點說「中共軍方醫院可能涉入非法器官移植」。並且報告還提到:「中共法 外機構『6·10辦公室』繼續大力度實行迫害法輪功政策,至2012年6月有3,533名法輪功學員(已證實)被迫害致死」。[55]

美國眾議院2012年9月、12月兩度聽證會

2012年9 月12日,美国国会听证调查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强摘器官现象,召開「中國共產黨對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見者活摘器官」聽證會(Organ Harvesting of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Dissidents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56]同时,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网站,就中國共產黨政法委机构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发表了多项证词,其中之一是中国大陆之外的医生们已证实,他们的病人到中国被移植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Medical doctors outside China have confirmed that their patients have gone to China and received organs from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30][57]

2012年9月18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非洲、全球健康和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资深国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投 書于美国传媒《华盛顿时報》指出:「從勞教所获釋的法輪功學員說,勞教所醫生給他們頻繁體檢,特別注意他們的血型、腎、肝、肺、心和眼睛的健康;此精神運 動(法輪功)許多成員被拘留時因怕牽連親屬和其他修煉者,而拒絕透露自己名字,从而使他們的生命很容易被用作器官移植」。并提到來自在海外的醫务人员告訴 美國獨立調查記者伊森‧葛特曼先生,「一些用於移植的器官從當時仍活著的受害者身上摘取」。克里斯‧史密斯譴責中國共產黨當局活摘器官是「超越極限」。[58]

12月18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在參議院舉辦大型國會聽證會,關切法輪功及強制摘取器官議題[59][60]

參眾兩院議員聯名要求國務院公開證據

由於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邁克爾·波斯納(Michael Posner)2012年7月25日的媒體簡報會議上被記者問及王立軍可能向美國領事館提供了活摘器官的有關信息時,他回答說:「美國擁有來自於自己的大使館和自己的報告方面的大量信息。」[61]

2012年10月3日,106位美國國會議員聯名致信美國國務卿希拉裏·克林頓,要求美國國務院公開所掌握的中国政府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據及資料。發起信件指出:「在美國國會做證的證人說,中国政府從活著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議員們要求國務院公布其獲得的有關發生在中國的濫用移植器官的行徑,包括王立軍提供給美國駐成都領事館的文件。」

2012年11月13日,美國重量級資深聯邦參議員詹姆斯·英霍夫([[:en:James Inhofe|James Inhofe)(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東亞小組共和黨首席議員、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成員)也致函國務院提出相同要求,並在信函中提出對中國器官移植來源的強烈質疑。[62][63]

政府更新美國非移民簽證程序

2011年6月,美国国务院更新了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 变更的内容包括新增加了六个关于“安全和背景信息”的问题,其中之一是:

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64] 根據美國政府「拒絕給予涉入強摘人體器官或身體組織的中國或其他國家國民簽證入境美國」(Denial of entry into United States of Chinese and other nationals engaged in coerced organ or bodily tissue transplantation)之法規,美國國務卿應指示領事官 員不予涉入此等行為者核發簽證(the Secretary shall direct consular officers not to issue a visa to any person whom the Secretary finds, based on credible and specific information, to have been directly involved with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65]而如果申請人就此問題提供錯誤資訊,隱匿相關事實,或做不實的陳述,都有可能永遠被拒絕進入美國。[66]

國務院發言人告訴記者[67]:這一問答題目,源自2002年9月30日由美國國會通過、布什總統簽署的《對外關係授權法案》第232條規定:「中國和其他國籍國民曾涉及強制性器官或身體組織移植者將被拒入境美國」。這條規定也被列入美國法典8 USC1182f。

歐洲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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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於2013年1月29日召開聽證會,由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親自主持;來自新疆維吾爾族外科醫生安華托蒂先生(Enver Tohti)講述親身經歷過從死刑犯身上攫取器官,中國問題專家伊森‧葛特曼則報告其獨立調查結果。[68]

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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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元首關切譴責

2006年4月27日,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阿扁總統電子報中,要求中國政府主動、深入調查,法辦涉案人員、呼吁中國政府「應該針對其惡劣的人權紀錄質疑,予以檢討,並積極推動政治改革,將權力完整的還給人民」。副總統呂秀蓮2006年10月27日召開「中共摘取器官暴行暨相關人權問題」因應對策研商會議, 邀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衛生署、法務部與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代表陳水扁總統關心,並強烈譴責。[6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開譴責中共當局[70][71],復於2007年10月宣布「在中國移植環境未改善前,將全面管制禁止中國的器官移植醫師來台」,並會同衛生署清查涉嫌仲介器官的台灣醫師。[72][73]

立法院決議救援良心犯,譴責活摘器官

立法院於2012年12月11日,全體無異議通過決議,要求中華民國政府關注營救被關押的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4033名中國良心犯,決議內容並提及,依據美國及聯合國等人權報告顯示,法輪功學員及西藏圖博人士是遭關押及迫害中最嚴重、大量的群體,並指責「中國活摘法輪功學員及死刑犯器官做為買賣移植之用」「駭人聽聞」「天理難容」。該決議亦補充「然而,因中國訊息封鎖嚴密,外界很難準確查證,一般相信以上兩受迫害團體中遭監禁及酷刑的良心犯人數遠遠超過外界所估算。」[74][75][76][77]此外,2006年9月,立法院108 位委員跨黨派連署提案,要求編列預算讓民眾了解器官移植正確資訊、邀請參與調查之國際人士來台訪問。此外,台有18個縣市議會(全台共23縣市)通過〈譴責並呼籲國際制止中共活摘器官暴行〉決議案,要求台灣中央政府呼籲聯合國、國際人權組織與國際衛生組織等派員赴大陸實地調查;對仲介大陸地區 器官移植訂立相關倫理規範。[78]

以色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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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政府調查逮捕 仲介中國法輪功器官的中介:以色列最大的报纸Yediot Achronot报导,以色列政府經數月調查,於2007年8月逮捕四名男子,他們仲介以色列患者前往亚洲進行器官移植。主犯向記者承認「器官來自中國大陸的死刑犯、良心犯,包括法輪功修煉者」。[79][80]

由於以色列醫學界、猶太教會的高度關注,以色列政府立法,2012年4月起禁止以色列人到 海外移植來源不明、非法的器官(常被稱為器官移植旅遊),並禁止保險公司支付以色列國民到海外移植器官的費用。[81]

澳洲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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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外交部長史蒂芬·史密斯(Stephen smith MP)2008年6月表示,他與官員在閱讀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後,認為「指控可信」、「我們要求中國解釋活摘器官的指控,並建議允許獨立可信的調查人不受拘束的進行調查。」澳洲官員在北京2007年7月「澳中人權對話」提出此議題。[82]

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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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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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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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Kilgour, David; David Matas. BLOODY HARVEST: Revised Report into Allegations of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 Based on our further research, we are reinforced in our original conclusion that the allegations are true. We believe that there has been and continues today to be large scale organ seizures from unwilling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2. ^ China admits to 'transplant tourism': Plans clampdown: Health Minister vows to stop harvesting organs from prisoners. National Post, Canada, Toronto Edition. 17 November 2006 Friday. 
  3. ^ China faces suspicions about organ harvesting. 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3 August 2006. 
  4. ^ Kilgour, David; David Matas. The First Report into Allegations of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 [27 April 2010]. 
  5. ^ CTV.ca News Staff (6 July 2006)"Chinese embassy denies organ harvesting report", CTV.ca. Retrieved 8 July 2006.
  6. ^ Canadian Press (7 July 2006)"Report claims China kills prisoners to harvest organs for transplant", canada.com. Retrieved 8 July 2006.
  7. ^ 7.0 7.1 Ethan Gutmann. 〈Bitter Harvest: China’s ‘Organ Donation’ Nightmare〉(苦痛的摘取:中国器官“捐献”的梦魇. 《Word Affairs》(全球事务). 2012.  已忽略未知参数|month=(建议使用|date=) (帮助)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苦痛的摘取:中国器官“捐献”的梦魇”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8. ^ 加拿大報告:中國軍方摘取法輪功囚犯器官. (台灣)中央通訊社. 法新社. 2007-1-31. 
  9. ^ Worthington, Peter. China's Grim Human Harvests(中国发生的残忍的器官摘取). 美國赫芬顿邮报 The Huffington Post. 2012-8-3 (English). 
  10. ^ 10.0 10.1 香港蘋果日報:薄谷夫婦涉活摘法輪功器官撈巨資. (大紀元引述)香港蘋果日報. 2012-10-4.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香港蘋果日報:薄谷夫婦涉活摘法輪功器官撈巨資”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11. ^ 11.0 11.1 Ethan Gutmann. [n-Organhandel-verwickelt China-Experte: Gestürzter KP-Politiker Bo Xilai in Organhandel verwickelt(中國專家:垮台的薄熙來參與器官交易)] 请检查|url=值 (帮助). Der Standard奧地利《標準報》、國家新聞社APA. 2012-8-16.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China-Experte: Gestürzter KP-Politiker Bo Xilai in Organhandel verwickelt(中國專家:垮台的薄熙來參與器官交易)”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12. ^ Chinese massacres:China Implicated in Organ Harvesting(影音新聞--中國的屠殺:中國涉及活摘法輪功器官). Toronto Sun 多倫多太陽報(加拿大). 2012-5-3. 
  13. ^ 英譯Falun Gong organ traders evade tax in Israel (以色列逃稅的中國法轮功學員器官仲介者)-希伯來文. Yediot Aharonot(以色列最大報紙). 2006-11-17. 
  14. ^ 黎珍珍. 法輪功學員成活體器官供應庫 王文怡舉實證 批中共暴政. (台灣)中國時報 (台北). 2006-10-13 [11 08, 2012]. 
  15. ^ BBC專訪:加拿大前議員戴維﹒喬高. BBC中文網. 2006-9-28.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帮助);
  16. ^ BLOODY HARVEST. 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 [13 November 2010]. 
  17. ^ Brian Adeba (July 12, 2006)"How Falun Gong Reached the Media Over Organ Harvesting", Embassy加拿大的外交政策報紙
  18. ^ 大卫·乔高 &大卫·麦塔斯. 《血腥的活摘器官》. 博大出版社. 2011年5月: 頁197–198. ISBN 978-986-85209-5-0. 
  19. ^ 關於高智晟律師的嚴正聲明.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 2006-12-25. 
  20. ^ 《血腥的活摘器官》中文版序--為中國人權奮鬥的西方巨人. 博大出版社. 2011-6.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帮助);
  21. ^ 加律師稱中國買賣法輪功成員器官. BBC 中文網. 2006-7-7. 
  22. ^ 顧恆湛. 加國獨立調查 十八類證據證實中國活摘器官. (台灣)中央通訊社 (台北). 2006-10-13 [11 08, 2012]. 
  23. ^ 23.0 23.1 23.2 前UN酷刑專員:中共活摘器官指控可信. 大紀元時報. 2011-11-9.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帮助);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前UN酷刑專員:中共活摘器官指控可信”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24. ^ Tom Treasure. 〈The Falun Gong, organ transplantation, the holocaust and ourselves〉法轮功、器官移植、大屠杀与我们自己 (PDF). Journal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Medicine(英國皇家醫學會雜誌). 2007, 100: 119–121. doi:10.1258/jrsm.100.3.119.  已忽略未知参数|month=(建议使用|date=) (帮助)
  25. ^ 湯姆·特萊西. 法轮功、器官移植、大屠杀与我们自己(中譯文). 英國皇家醫學雜誌. 2007, 100: 119–121.  已忽略未知参数|month=(建议使用|date=) (帮助)
  26. ^ Kirk Allison(明尼蘇達大學公衛研究所人權與衛生課程主任、醫學院人權與醫學副主任). PREPARED STATEMENT OF KIRK C. ALLISON(證詞稿--「人權的持續抗戰」聽證會---美國眾議院109屆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國際關係委員會監督與調查小組委員會) (PDF). 2006-9-29 [11 08, 2012]. 
  27. ^ Kirk Allison(明尼蘇達大學公衛研究所人權與衛生課程主任、醫學院人權與醫學副主任). Transplantation and 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國的器官移植與人權 (PDF). 2007-10-29 [11 08, 2012]. 
  28. ^ 28.0 28.1 Wang Hao(王浩,耶魯大學研究助理). 《China’s Organ Transplant Industry and Falun Gong Organ Harvesting: An Economic Analysis》(對中國器官移植產業和法輪功活體器官摘取的經濟分析) (PDF): 全文共57頁. 2007年4月 [11 08, 2012].  已忽略未知参数|Advisor= (帮助);
  29. ^ 中国否认有关死囚器官指称. BBC中文網. 2001年6月8日. 
  30. ^ 30.00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7 30.08 30.09 Damon Noto, M.D., 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美國國會聽證會-證詞文件(反對強制器官摘取醫生組織) (PDF). 美國國會聽證會. 華盛頓: 美國國會外交委員會官網. 2012 [9 12 , 2012].  已忽略未知参数|month=(建议使用|date=) (帮助);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美國國會聽證會-證詞文件(反對強制器官摘取醫生組織)”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31. ^ 大衛·麦塔斯&大衛·乔高. 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調查报告2007年修訂版(英文本) (PDF): 頁40–41的注釋41–45). 2007-1-31. 
  32. ^ 大衛·麦塔斯&大衛·乔高. 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調查报告2007年修訂版(中譯本) (PDF): 頁7–11(引用中國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網頁內容–含網頁庫存網址). 2007-1-31. 
  33. ^ 大衛·麦塔斯&大衛·乔高. 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調查报告2007年修訂版(中譯本) (PDF): 8–11). 2007-1-31. 
  34. ^ Congressional 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Annual Report 2006, p. 59; note 224, p.201
  35. ^ 沈正彥. 高官招認 私賣死囚器官(引用英國《泰晤士報》). 蘋果日報(台灣). 2005年12月04日. 
  36. ^ Llew-Ann Phang. China: 41,500 transplants unaccounted for(無法解釋的4萬1千5百宗器官移植). The Sun Daily(馬來西亞-太陽報-英文). 2006-12-27. 
  37. ^ 大衛·麦塔斯&大衛·乔高. 《血腥的活摘器官》. 博大出版社. 2011年5月: 頁96–112. ISBN 978-986-85209-5-0. 
  38. ^ 2007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2007年度美國國務院各國人權報告). 美國國務院: China 中國部分. 2008-3-11. 
  39. ^ 大衛·麦塔斯&大衛·乔高. 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調查报告2007年修訂版(中譯本) (PDF): 頁20,25(系统性验血及器官检查),页28(录音译文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医院2006年医生承认赴监狱挑选,亦存在抽血检验). 2007-1-31. 
  40. ^ 大衛·麦塔斯&大衛·乔高. 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調查报告2007年修訂版(中譯本) (PDF): 25–29). 2007-1-31. 
  41. ^ 41.0 41.1 Manfred Nowak(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Summary of cases transmitted to Governments and replies received (Page36~) (PDF).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 36~. 2008-2-19.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Summary of cases transmitted to Governments and replies received”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42. ^ "Organspenden" in China Zu gesund, um zu leben?死刑犯器官不夠中國移植用. 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德國法蘭克福匯報(德國第二大日報). 2007-4-2 [11 06, 2012]. 
  43. ^ (2006第一次聲明)Response to the so called "China's organ harvesting report" (新闻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拿大大使館. 2006-07-06. 
  44. ^ (2006第二次聲明)Chinese Embassy's Statement on the Issue of Falun Gong (新闻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拿大大使館. 2006-07-06. 
  45. ^ (2006第二次聲明)驻加拿大使馆就“法轮功”问题发表的声明 (新闻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拿大大使館. 2006-07-26. 
  46. ^ Response of David Kilgour and David Matas to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tatement. (PDF) (新闻稿). David Kilgour and David Matas. 2006-7-7. 
  47. ^ 2006-7-6加國調查團回應中共使館的聲明(中譯文) (新闻稿). 大衛喬高&大衛麥塔斯. 2006-7-9編譯. 
  48. ^ 七十餘份聯合國人權報告揭露中共十年迫害. 明慧網. 2010年10月6日. 
  49. ^ 聯合國酷刑專員要求中共解釋器官移植疑點. 大紀元時報. 2007-3-16.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帮助);
  50. ^ 專訪聯合國酷刑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教授-仍在中國進行的活體器官摘除. 大紀元時報. 2009-8-10. 
  51. ^ 董韻. 國際組織提案聯合國:緊急調查活摘法輪功器官. 大紀元時報 (日內瓦). 2012-9-19. 
  52. ^ 董韻. 世界婦女組織在聯合國人權大會會場播活摘器官真相. 大紀元時報 (日內瓦). 2012-9-23. 
  53. ^ 2011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2011年度美國國務院各國人權報告) (PDF). 美國國務院: 頁6. 2012-5-24. 
  54. ^ 「器官活摘」首現美國政府報告. 大紀元時報. 2012-5-26.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帮助);
  55. ^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ANNUAL REPORT 2012(美國國會2012年度人權報告) (PDF). 美國國會: 113, 81–82, 13. 2012-10-12. COMMISSION ON CHINA
  56. ^ 美国国会听证调查中國强摘器官现象. VOA美國之音. [11 05, 2012]. 
  57. ^ 「中國共產黨對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見者活摘器官」聽證會【OVERSIGHT HEARING】 Organ Harvesting of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Dissidents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美國國會外交委員會 The House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11 05, 2012. 
  58. ^ Rep. Christopher H. Smith. SMITH: China’s illegal organ harvesting. 華盛頓時報 WashingtonTimes. 2012年9月18日. 
  59. ^ 記者方方、楊晨、 常曉. VOA:美國國會聽證法輪功在華受迫害現狀. VOA美國之音. 2012-12-19 [2013-03-29]. 
  60. ^ 記者岳迪. 美國國會舉辦大型法輪功聽證會 關注活摘器官. 大紀元時報 (美國華盛頓DC). 2012-12-19 [2013-03-29]. 
  61. ^ 董韵美国华盛顿DC報導. 106位美國會議員聯名要求國務院公布中共活摘器官罪行. 新唐人電視台. 2012年10月5日. 
  62. ^ Template:Cite wev
  63. ^ 董韵美国华盛顿DC報導. 美國重量級參議員要求國務院公開中共活摘器官罪行--信函全文中譯. 大紀元時報. 2012年11月15日. 
  64. ^ DS-160在线申请
  65. ^ of entry into United States of Chinese and other nationals engaged in coerced organ or bodily tissue transplantation, United States Code, 2006 Edition
  66. ^ [1], 美國在台協會
  67. ^ 「器官活摘」首現美國政府報告. 大紀元時報. 2012-5-26.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帮助);
  68. ^ 記者林文萱. 歐議會舉辦中共信仰迫害聽證會 直指活摘器官. 大紀元時報 (比利時布魯塞爾). 2013-1-30 [2013-03-29]. 
  69. ^ 呂秀蓮建議成立赴中接受器官移植關懷委員會. 中央通訊社. 2006-10-28.  Auth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帮助)
  70. ^ 吳釗燮:(台灣)政府譴責活摘器官 關切中國迫害人權. (台灣)中央通訊社. 2006-10-13. 
  71. ^ 劉鳳琴. 稱中共活摘器官 調查小組籲台抵制. (台灣)中國時報 17版兩岸新聞. 2006-10-13 [11 08, 2012]. 
  72. ^ 王昶閔. 中國移植醫師 全面禁止來台. (台灣)自由時報. 2007-10-30. 
  73. ^ 王昶閔. 中國強摘器官 台搶購形同幫兇. (台灣)自由時報. 2007-10-30 [11 08, 2012]. 
  74. ^ 立法院公報 第101卷 第81期 院會紀錄(2012年決議全文-營救中國良心犯,譴責中共活摘器官).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2012年12月 [2013-03-27]. 
  75. ^ 立法院查詢系統記錄(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12次會議).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2012-11 [2013-03-27]. 
  76. ^ 記者林朝億. 立院通過關懷4033名中國良心犯. 《新頭殼》newtalk (台北). 2012-12-11 [12 12, 2012]. 
  77. ^ 盧天常、陳真. 揭活摘 立院提案通過救援中國良心犯(立法院決議現場畫面). 新唐人電視 (台灣台北). 2012-12-11 [12 13, 2012]. 
  78. ^ 各界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大紀元新聞網. 2007-5-14. 
  79. ^ 英譯Falun Gong organ traders evade tax in Israel (以色列逃稅的中國法轮功學員器官中介者)-希伯來文. Yediot Aharonot(以色列最大報紙). 2006-11-17. 
  80. ^ 提供法轮功学员器官 以色列警方逮捕中介. 看中國. 2007-8-8. 
  81. ^ 周曉輝. 以色列杜絕了「器官移植中國之旅」的啟示. 大紀元時報. 2012-7-23. 
  82. ^ 澳外長:中共對法輪功違背國際人權標準. 大紀元時報. 2008-7-9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