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自由雨日/存檔
外观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编辑]疑似傀儡
[编辑]請求進行用戶查核:1.比照自由雨日等人10月2日懷疑本人使用匿名帳號,雖事後查核案有參論二人認不似而中止。
2.本人要求同理比照,查核8月20日有101.10.94.9二次無由回退-王必勝 編輯,致生編輯戰而保護條目。自由雨日等三人、匿名戶似互為分身傀儡。
3.Eric Liu管理員當時表示王必勝𥚃這101.10.94.9確實也很可疑,但此問題「應另案處理」。又述不如查參與該話題討論的所有人有無登出編輯;不排除有人刻意模仿幫腔,以為陷害本人。
4.薏仁將當時對接受查核也表示-亦可。
5.過往與夲人編爭常有圍攻情事,夲人曾提三次查核,命中-Qqqyyy、Mapayna是傀儡分身,Winertai、Babyincar是傀儡分身,Mydjsound、Qqqyyy是傀儡分身。故請「再比對」查核之四人(多為在之後註冊)是否為上述有案底之傀儡分身。--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8:27 (UTC)
其他使用者的意見
[编辑]被指控使用傀儡的用戶也可在此段留言或進行討論。
- 我只能說閣下真是富有想像力,我真是無奈,而此舉同樣浪費社群資源時間不是嗎?知會@自由雨日君以及@Tisscherry君,看看有甚麼意見想說的,發表一下吧…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08:40 (UTC)
- 令人笑掉大牙。——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8:42 (UTC)
- 什麼時候成為你的MJ我都不知道...唉唉這該如何是好?我該要表示恐懼嗎?--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08:45 (UTC)
- 信你们是我的分身还不如信UUM是秦始皇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8:52 (UTC)
- 諸君,我來啦。同自由雨日,UUM何時登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0:06 (UTC)
- 我可能只能離題:有趣的點,咱三都是回退員。--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0:12 (UTC)
- 諸君,我來啦。同自由雨日,UUM何時登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0:06 (UTC)
- 信你们是我的分身还不如信UUM是秦始皇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8:52 (UTC)
- 搞什么嘛,专心写好条目不行吗,真不懂他60多岁的人了,干嘛动不动指控谁是谁的傀儡。--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8日 (五) 13:51 (UTC)
- 什麼時候成為你的MJ我都不知道...唉唉這該如何是好?我該要表示恐懼嗎?--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08:45 (UTC)
- 想象力过于丰富——至少你不应该认为所有与你起纷争的人都是同一个人的傀儡。而且你的论点中远缺少决定性的依据,更像是在介绍过去自己的「成功经历」。-- 2024年11月8日 (五) 08:50 (UTC)
- 在此之前,依編輯手法語氣判斷而舉報,是「成功經歴」的確認傀儡查核。很難想象自由雨日等人起因我將 王必勝之「不當男女関係」,提修也共識編為「婚外情」事實詞,竟遭渠等無的放矢發廿次警版,十次舉告,揚言將我趕出永禁維基。或不是更早之編爭,難有此舉。--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9:15 (UTC)
- 阁下的各种理据都十分新奇有趣,然而可能仍缺乏有效查核理据。首先,申请人在查核请求第一点中指出,申请查核是因为“自由雨日等人怀疑申请人使用匿名账号,虽事后查核案有参论二人认不似而中止。”,该理据显然不能构成查核的理由。然后,对于第二(针对同IP地址进行查核)、三点,申请人要求查核IP位置同已注册用户之间的关系,该申请本人直接(-)反对,用户查核不得给出用户和IP地址间的关系。其次,参考理由第二点(针对无由回退),回退属于快速撤销破坏性编辑,个人复查相关历史后,不认为有傀儡的可能性。最后,第五点,仅凭您个人经历不能构成提报的有效条件,且也不属于“依编辑手法语气判断而举报”。因故,本人(-)反对是次查核申请,多谢。Iming 砂糖少女以爱为食 2024年11月8日 (五) 09:53 (UTC)
- 以前我查過的三件,先前均詢他人看法,有我提醒管理員的,也有管理員認為不可能的,但查出,是確認。
- 另也有他人懷疑我的,為求清白,我曾自我做二次申請自查核,也完成。確認清白。--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1:41 (UTC)
- 扰乱性的提报,应该予以关闭。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8日 (五) 10:00 (UTC)
- 唾棄,雙標,別人可疑查核我,我卻不能同理去查核,還亂舉告,好玩嗎?
- E管說了,確實可疑,應另案處理。我這不就申查,你亂告什麽!--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1:46 (UTC)
- @Ericliu1912、Chinuan12623:「E管说了」,那么请问管理员本人有说过吗??请给我链接。否则请勿随便提其他管理员来威胁本人,此等行为等同于说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8日 (五) 11:49 (UTC)
- @阿南之人:,E管理員當時有提到過,個人有印象--Kenny0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1:57 (UTC)
- @Ericliu1912、Chinuan12623:「E管说了」,那么请问管理员本人有说过吗??请给我链接。否则请勿随便提其他管理员来威胁本人,此等行为等同于说谎!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8日 (五) 11:49 (UTC)
- (!)意見自由雨日君個人認為可以直接排除。他是中國大陸用戶只能透過VPN另加IP豁免權限登入自己賬戶後才能編輯,但眾所周知VPN十九八九基本都被維基禁用,基本上無法通過VPN登出編輯(順便提一下個人也來自中國大陸,只能透過IP豁免權限在登入賬號後才能進行正常編輯)。--Kenny0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0:14 (UTC)
- 即便本地討論最終是要求查核監管員大概率也不會受理此種查核,不是本地報上去到meta監管員就一定會查,這個案件的現行的查核理由不足以支撐查核兩位全域總編輯數兩萬上下,一位全域編輯數接近一萬的用戶,其中一位還是現在正在競選仲裁委員的用戶,監管員如果以目前案件的查核理由受理此中維本地查核請求,我認為監管員有機大的風險受到申訴專員委員會的調查。~~Sid~~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8 (UTC)
- 修正留言。~~Sid~~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9 (UTC)
- 回應下方調查助理一欄討論,自由雨日在技術上明顯可以直接排除,那這樣就剩薏仁將和我需要查核。
- 然後我想建議E管管,可不可以盡量減少文言文啊,在某些地方看到您早期發言,也不是這麼文言的。您是暗示我們自行同意查核嗎?往例是哪些例?
- 基本上我對使用查核以證清白無信心,況且自由雨日提出的準則也直接不允許,所以看是社群要得出共識,或者提報人再補充更多合理證據來支撐提報內容。--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3:22 (UTC)
- 再重申:幾年前我曾二次將他人懐疑我的匿名及一般帳號「自請查核」,也受理,也完成查核,還我清白。--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4:12 (UTC)
- 修正留言。~~Sid~~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9 (UTC)
- 沒有足夠證據。--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23:15 (UTC)
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
[编辑]問題 | 帳號 |
---|---|
用戶未在本地註冊 | 101.10.94.9、提斯切里 |
- 機械助理留言:自動檢查查核請求發現以上問題。--路西法的爪牙 · 死亡筆記 2024年11月8日 (五) 08:30 (UTC)
- @Chinuan12623:,請注意一下標題,只需填寫首位被提報的人員作為標題就可以了。另外此案件應當分案處理。--1233 (T / C) 2024年11月8日 (五) 08:38 (UTC)
- 雖然本人認為相關匿名帳號可疑,但不代表可逕查彼與他者聯繫,規則本亦不允許如此。又彼時管理員布告板情況極為混亂,本人雖曾出於徹底解決事態各方疑慮之動機,表達看法稱「不如查參與該話題討論的所有人有無登出編輯」,一了百了。然Chinuan12623君此處所指其他理由,尚難以構成確鑿證據,足以移交查核相關使用者之登出編輯;並非編輯同一條目,即得肯認為傀儡,否則本站編者彷彿大半互相勾結。故除非社群達成共識,或前述當事人有意「自清」,否則此案現時實不易成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1 (UTC)
- @Ericliu1912:WP:傀儡調查/使用者查核準則:“
想对自己进行用户查核以证清白|这是不允许的
”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5 (UTC)- 個人以為,非由本人首先提出、且雙方均同意之情況或屬可行(請注意:相關規則之英文版原文為「Requests to CheckUser yourself」,當指自我〔開啟〕提報),否則編者若遇此種爭端,將深陷指控旋渦,對重建關係無一利可言。又雖未及深查,惟就他人提出、本人至少不反對查核之情況,似亦有往例可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9 (UTC)
- 要說幾次-幾年前我曾二次將他人懐疑我的匿名及一般帳號自請查核,也受理,也完成查核,還我清白。去查存檔。--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4:14 (UTC)
- @Ericliu1912:WP:傀儡調查/使用者查核準則:“
- 關閉 顯然不是同一人。作為近日活躍的管理員,無法認同此項提報。一人分飾三名活躍用戶,憑常識也不會如此。傀儡調查本來積壓不少,無謂浪費社群精力。關於另案,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Chinuan12623,當重啟以釋疑。--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3:26 (UTC)
- 不認同關閉1. 幾年前我曾二次將他人懐疑我的匿名及一般帳號自請查核,也受理,也完成查核,還我清白。2. 自由等匿名戶四員應查,再勾勒是否我前查的那有案底的六人有關。3. 八~十月凡自由等認與我有関的,歡迎一併查核。P S:身正不怕影斜,薏仁先前已允,請自由等加入。--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4:04 (UTC)
- 因自由不敢查核或自清查核,提斯對查核結果沒信心,薏仁算是有勇氣-也可,但適選舉期不宜,觀渠等若不查不成案,本人表明同比照- 宣告「不願」做本人前案之重啟,這是平等尊重。--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08 (UTC)
- 请使用中文沟通。
- Please speak Chinese.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5:14 (UTC)
- 我當然是用中文。請人用中文,下面卻一排英文,搖頭。--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0 (UTC)
- 我說無信心是我個人想法,和助理依據證據要不要重啟查核、和願不願意的表示,完全沒關係,此案例明顯不能自清。Chinuan12623的案例完全兩回事目前擱置中,若有更多證據助理會重啟,即便相關使用者不願意,證據明確能送查還是會送的,看來是有關連的都會查,和個人意志無關。--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6 (UTC)
- 提斯說對使用查核以證清白無信心。但我以前都可自請查核,今昔皆信心十足。提斯的話貌似先打預防針,但查核一翻二瞪眼,勸你信心足點,是否可你、我先同查核,以正視聽。--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6:07 (UTC)
- @“
因自由不敢查核
”: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下次閣下添加誹謗性內容之時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6:05 (UTC)- 敢、願意受查核就來。E管說了-就他人提出、本人至少不反對查核之情況,似亦有往例可循)。而夲人就是往例可循,曾二次將他人懐疑我的匿名及一般帳號自請查核,也受理,也完成查核,還我清白。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6:11 (UTC)
- 用户查核不是在钓鱼。請指明101.10.94.9與那位用戶有明確關聯疑登出編輯等等並附上證據。--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6:22 (UTC)
- 在 101.10.94.9於王必勝連續二次無理據回退,而遭條目管制時,管理員有問是否對匿名戶查核,我回現今的我已「不做」正式提報之事,告來告去是以前習性,現只做「提醒」管理員處理。故至今,我「並未對」自由等有過舉告版「正式」提報,然自由迄今仍「濫轟」提報,在以前這是早已遭「擾亂處制」,為何維基環境變了?P S:自由和提斯在王必勝很小心不會去3R R,二人會做輪替回退引我犯1 R R,如再用匿名戶,更加深他等合理性。我舉報查核後,理正之人自會願受查核來自証清白(有提啟報即符),就同我被提上案我也是願受查,甚以前還自查過二次也受理自証清白,請注意現今自由是不敢不願受查,提斯是說對查核沒信心,一是拒絕一是先打預防針。將自由、提斯、匿名戶查核,是可清此事。而我可「加嚴」無妨,想要「八至十月間」任何懷疑我的匿名戶及一般用戶都做查核,我均同意。但請注意,要就二邊都查,不查就全不查,因狀況都同,匿名戶都似為對方而為,王必勝的連二回退甚造成條目管制。--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3:33 (UTC)
- 用户查核不是在钓鱼。請指明101.10.94.9與那位用戶有明確關聯疑登出編輯等等並附上證據。--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6:22 (UTC)
- 因自由不敢查核或自清查核,提斯對查核結果沒信心,薏仁算是有勇氣-也可,但適選舉期不宜,觀渠等若不查不成案,本人表明同比照- 宣告「不願」做本人前案之重啟,這是平等尊重。--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08 (UTC)
- 備注:用戶撤回部分言論-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59 (UTC)
- 我明白101.10.94.9的行為極可疑。但目前用戶查核是不允許漁翁撒網式調查。提請人要有足夠理據,而不是泛論。--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45 (UTC)
- 了解,若不查,那前案我也不願受查,此案停論。--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55 (UTC)
- 我明白101.10.94.9的行為極可疑。但目前用戶查核是不允許漁翁撒網式調查。提請人要有足夠理據,而不是泛論。--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45 (UTC)
-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薏仁將🍀 2024年11月9日 (六) 04:22 (UTC)於持續闡釋不適當的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以及濫用程序在已經關閉待存檔的調查頁面發表不當言詞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3:33 (UTC)
-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薏仁將🍀 2024年11月9日 (六) 04:22 (UTC)於持續闡釋不適當的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以及濫用程序在已經關閉待存檔的調查頁面發表不當言詞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3:47 (UTC)
- 請求@Ericliu1912君及@Manchiu君請針對本區域本案提報用戶後續行為以及在ANO區域的提報混亂性,可能勢必管理群必須介入處理,不然秩序可能紊亂及讓衝突升溫,勞煩您們了。--薏仁將🍀 2024年11月9日 (六) 04:36 (UTC)
- 不認同關閉1. 幾年前我曾二次將他人懐疑我的匿名及一般帳號自請查核,也受理,也完成查核,還我清白。2. 自由等匿名戶四員應查,再勾勒是否我前查的那有案底的六人有關。3. 八~十月凡自由等認與我有関的,歡迎一併查核。P S:身正不怕影斜,薏仁先前已允,請自由等加入。--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4: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