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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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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陳婉珍#家庭章節中只有輕微提及何超雲與陳婉珍的關係,並沒有重定向的必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tt|e+ung?\2o/O=] 2010年3月9日 (二) 00:19 (UTC)[回复]


已保留。—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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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何鴻燊#家庭章節中只有輕微提及何鴻燊與陳婉珍的關係,並沒有重定向的必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tt|e+ung?\2o/O=] 2010年3月9日 (二) 00:20 (UTC)[回复]


已保留。—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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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沒有來源,並且貌似個人評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落ㄖの餘暉ぺ¤Talk 2 Me! 2010年3月9日 (二) 02:17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18日 (四) 11: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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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03:11 (UTC)[回复]


刪除 已快速删除。—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5:10 (UTC)[回复]

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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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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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黃俊"”——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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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羅菲"”——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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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石菊"”——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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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貴婦奈奈"”——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 已保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18日 (四) 12: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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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多次被刪而無跟進) 来源搜索:"T10足球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刪除 已刪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18日 (四) 12: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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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平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2: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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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碩貴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2: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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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智證法師"”——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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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留, 如果人完全為個人認為合理的理由去做事, 真理在這個人的心裡完全被漠視, 而且影響別人去相信真理!

請不要斷人慧命, 不要刪除! 59.149.43.49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04:39 (UTC) Gillian Ho[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快速保留, 關注度不足?! 同我們應唔應該關注係兩回事!

無人學正信佛法不代表正信佛法不重要!!

如果人完全為個人認為合理的理由去做事, 真理在這個人的心裡完全被漠視, 而且影響別人去相信真理!

請不要斷人慧命, 不要刪除! Gillianho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10:55 (UTC) Gillianho[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2: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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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極限體能王的關卡"”——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游戏攻略数据:这条例适合于电子游戏游戏王甚至是电视节目的游戏,因为维基百科不是要教导观看者要如何把游戏破关,使用什么套牌是最强的或是在游戏内如何胜出。一来游戏里没有一个必胜的方式,二来维 基的读者不是对游戏有所兴趣,他们要的是基本数据和游戏的发展。不过如果提供一些基本的游戏流程规则、游戏的特别系统,说明哪一个游戏人物是隐藏,游戏里 的风俗对游戏发展有一定影响,则不在此限。不过游戏的系统数据和操作,移到en:Strategywiki(英文)等,其他的维基网站会比较好。

这条例适合于电子游戏游戏王甚至是电视节目的游戏

Snorri (留言) 2010年3月15日 (一) 04:06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2: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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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08: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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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这些分类有点分得太细了。本来要是想浏览吲哚条目,可以直接从Category:含氮杂环吲哚,现在却要Category:含氮杂环Category:五元含氮杂环Category:吲哚吲哚,这不是给读者造成极大不便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1:13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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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纯剧情介绍。WP:PLOT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9日 (二) 11:34 (UTC)[回复]

    • (○)快速保留 我有足夠理由达师信访工作报告針對本人,2010年3月9日先提出刪除本條目動議,之後在同日达师信访工作报告自己私下更改WP:PLOT的內容,自行加上第十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維基百科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一般情況下,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請閣下給予合理解釋為何做出本人認為是不光彩的惡行!!!先提刪除後改寫,就算是互動客棧有共識,為何不先改寫後提出刪除﹖加上2009年十二月已開始討論,為何有共識時沒有人提一提示在下是時候改動內容﹖你們不太懂禮貌吧!不是先叫人改善,若不改善才提出刪除條目的動議嗎﹖另一方面,什麼才叫簡潔的情節﹖什麼才叫一般的情況下﹖請你好好解釋清楚!否則本人認為三國演義的故事內容大綱亦不夠簡潔,可否提出刪除條目﹖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4:42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 (○)保留,依照过去的存废讨论,已有达成保留之共识。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5:03 (UTC)[回复]
  • (×)删除,维基百科不是纯粹剧情介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3月10日 (三) 03:17 (UTC)[回复]
    • (!)意見 請注意,煩請看看「2009年12月1日頁面存廢討論」,最初是維基管理員認為古惑仔 (香港漫畫)條目太長,建議分柝,可笑的是本人分柝了幾個條目,可惜全部都給你們(非常活躍用戶,部份相信是管理員)一一建議刪除,請問誰有問題﹖換轉一個角度,是否本人在這些條目增加一個簡介,增加一個登場角色表,增加一個注釋,但故事內容沒變,你們便沒有提刪的籍口嗎﹖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6:14 (UTC)[回复]
  • (×)删除WP:PLOT的修改在客栈里得到共识了,请注意,提删的是无关注度的内容,因此三国演义故事内容大纲无法提删—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0日 (三) 03:26 (UTC)[回复]
    • (!)意見 請注意,互動客棧的共識只是幾個人的共識,亦即是現在投刪除票的各位,加上沒有人邀請本人到互動客棧去詳談,本人根本不知你們在談,三個多月了!這麼多時間足夠你們為這些條目或本人提供改善的協助,但是你們只是在討論如何刪除這些條目,作為專業用戶的你們根本一點幫助也沒有!只懂自己作主為樂!最令本人氣憤的是,互動客棧雖有小圈子的共識,但是沒有足夠的理由或資格去改寫WP:PLOT的內容,最慘不忍睹的是為何立法和行政居然出自同一個用戶,擅自更改WP:PLOT,亦同時提出刪除條目,就如閣下說本人犯了殺人罪,之後即時去改寫有關法律,本人被捕被問吊,請問情況是否相同﹖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根本就是為刪除而去作出一連串的陰謀。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6:14 (UTC)[回复]
  • (×)删除,同上。請原作者將該等條目精簡後合併至主條目。目前各條目內容過度詳細,與三國演義故事內容大綱之精簡有如天壤之別。-Kolyma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4:52 (UTC)[回复]
    • (!)意見 煩請看看「2009年12月1日頁面存廢討論」,過度詳細的問題已談,見仁見智,至於三國演義是否精簡,

請閣下以梁山伯與祝英台宮心計比較一下就知誰較精簡。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6:14 (UTC)[回复]

  • 统一回应:
    1. 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这次编辑发生在UTC2010年3月9日11:30,提出页面存废讨论发生在UTC2010年3月9日11:34,哪一个在前面,恐怕不用我多说了吧?
    2. 请见Wikipedia:共识#共识的达成,本讨论在互助客栈中流量最大的方针板块放置了至少6周,其中至少2周为第一个讨论内容,故不存在所谓“针对你个人”的问题。同样,我在这次编辑的编辑摘要里写的很清楚,“依照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2月#引进en:WP:PLOT添加新的内容”,并不存在“擅自”的情况。至于所谓“不光彩的恶行”,本次更改经过了适当的程序,并无不当。如果你执意认为我的行为是不光彩的恶行,那么我也无话可说。
    3. 本次提删的理由不是关注度,是非百科内容。
    4. 本次提删同是否简洁无关。提删的理由是“纯粹的剧情介绍”,即使整个页面只有一句话,用最简洁的语句概括了一段剧情,同样适用这个理由。
    5. 如果在这些条目中增加简介,仍然应当提删,页面名称很清楚:“剧情介绍”。
    6. 维基百科不是三权分立的结构,见meta:权利架构
    7. 维基百科的方针架构同法律不同。对于过去的事情,只适用当时的法律,而对于维基百科,应适用现在的方针。
    8. 最后请问,哪个百科全书里面有条目专门介绍剧情的?
      如上。--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10日 (三) 14:50 (UTC)[回复]
      1. (!)意見 這點我承認看錯了,對不起,不過在這短短四分鐘,閣下有沒有公告天下新例實行﹖ 三個月全是討論立法禁止這些條目,閣下為何沒有邀請本人加入討論,沒有一句通知本人將會實施新法,為何一增加了新例就即下殺手﹖為何所有東西的主導者都是閣下,一個善意的提示,足可以改寫我對你的態度,在北京的江西朋友!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7:13 (UTC)[回复]
      2. (!)意見 閣下在客棧已指出,內容翻譯並未完成,條文並不完整,為何急急推出﹖Wikipedia:格式手冊 (虛構內容)沒有指引,叫本人及其他用戶如何跟隨﹖加上主導客棧的討論、增加不完整的第十點條文、刪除條目提倡者,完全是你一手包辦,那對於本人來說不是針對嗎﹖不是破壞各位心血的惡行嗎﹖法要依!也得要清晰,也得要廣告天下新法要依,但是閣下有做討論,那又如何﹖世人不知有新法就即執行,猶如暴君的行為!!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6:41 (UTC)[回复]
      3. (!)意見「純劇情透露」就是「非百科內容」﹖WP:PLOT1至9點無例可依,新增的第10點的條文亦沒有清楚提及。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8:20 (UTC)[回复]
      4. (!)意見 想問,「刪除條目」內,若條目內容過短,好像處理方法是在一段時間內要改善條目,而不是刪除條目,除非沒有改善。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8:20 (UTC)[回复]
      5. (!)意見 閣下誤會了吧,页面名称很清楚,重點是「猛龍過江」、「東英五虎」、「洪興分部」及「龍頭浩南」,在下想借故事大要,反映當時漫畫反映香港社會現實的一面,各個故事吸引讀者的地方,介紹香港漫畫的特色。無奈手只得一雙,亦無其他熱心者、管理員或巡查員指導或幫手,其他部份遲遲未成形。另外,請留意條目標題是「故事簡介」,不是「劇情透露」,意義不同,不可混為一談。最後想問一下,哪裡有寫條目標題是不可以加入某些字詞,讓本人再寫新條目時可以參考。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8:20 (UTC)[回复]
      6. (!)意見 雖然不是三權分立,但亦不是一個人主持討論,同一個人增加未完整的條文,亦是同一個人引用新條文作出刪除條目,完全是自編自導自演的獨腳戲,維基管理員及巡查員少得這麼可憐﹖在下試看meta:权利架构。顯示如下:From Meta, a Wikimedia project coordination wiki.Jump to: navigation, search This page doesn't currently exist; you can search this title in other pages or edit this page.If you recently created this page, try purging the server cache or searching the deletion log. 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8:34 (UTC)[回复]
      7. (!)意見 WP:PLOT1至9點現在仍存在,至於新增的第10點未完整,亦不可用來作為刪除條目的根據,是否等未來的完整第10點出爐後,才作出刪題動議會較好呢﹖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9:04 (UTC)[回复]
      8. (!)意見 用回閣下之前所說的维基百科的方针架來答閣下提問:对于过去的事情,只适用当时的法律,而对于维基百科,应适用现在的方针。 以前沒有,其他維基沒有,可不可以代表現時的維基就不可以有﹖為什麼中文版維基要參考英文版的維基,為何不可角色轉換﹖另外請閣下留意,四個條目根本就是不想單單以「純故事簡介」的方式去表現,只是你們沒有提示本人,亦沒有提出建議給在下,亦沒有給予時間給在下去改善條目,閣下討論,立法,動議就是即時判處死刑,誰先弄成這個田地﹖根本就是官迫民反!閣下若處理得好,刪除條目是件合理的事,在下亦會改善條目,或寫出更高質素的條目。但是今次閣下的做法,要令在下痛恨一位住在北京的江蘇朋友。本人真的不喜歡枉費大量時間在這裡打字,寧願將這些時間去拯救那四個條目。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9:04 (UTC)[回复]
  • (×)删除,WP:PLOT的讨论在互助客栈放了很久,如果说互助客栈的讨论结果都只能算“小范围共识”还有什么能算共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3月10日 (三) 18:59 (UTC)[回复]
    • (!)意見討論是放了很久,若非需要幫忙或有興趣,一般用戶不會經常去互助客棧看文章。問題的重點是整個討論都是因為「2009年12月1日頁面存廢討論」中,發覺有一位用戶的四個條目是沒有前例可依作處理,加上恐成為其他條目模仿學習,於是作出討論,理應邀請本人參加討論,或者在條目的討論頁附上提示,歡迎所有人參與討論。但是他們沒有這樣做。閣下可以看看互助客棧有關的內容 ,條文中文版未完成就即時推出,亦在四分鐘後引用新例作出刪除動議,該討論的標題是引進英文版的條例,而不是即時處決有關的條目動議,是否可以在新例推出後,提示用戶新例已實施,需要作出改善,限期過後沒有改善即刪除條目,這樣才算是按步就班。客棧何時變成審判所﹖不是要互助嗎﹖即時推出新法,我四條條目即時被放上斷頭臺,有誰幫助我﹖有些用戶在客棧投下支持票,但沒有附上理由,更在這裡投下刪除票,來來去去都是這些人,不是小範圍嗎﹖有用戶提出要留意這些條目內的心血,但是沒有人提出建議,原來互助客棧真正作用是找支持票來達成目的,至少現在我是這樣認為。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7:44 (UTC)[回复]
  • (×)删除,纯剧情介绍。—Snorri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12:41 (UTC)[回复]
  • (×)删除,理由同上。--Stevenliuyi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18:36 (UTC)[回复]
  • (!)意見內容非常豐富,建議原著可以把這些內容放到維基漫一類的網站。或在wikia申請一個港漫wiki(現在申請wikia站還蠻容易的隨時申請隨時開站)之類保留這些內容。那邊應該非常歡迎這些內容。維基百科畢竟是百科全書,不可能什麼都收錄的--ffaarr (talk) 2010年3月12日 (五) 10:31 (UTC)[回复]
    • (!)意見其實網絡中已經有幾個主題關於該漫畫的wiki,有的更邀請在下加盟,替其wiki編寫內容,增加商業價值,不過考慮各種理由,在下始終選擇留守在這裡。不錯,閣下說得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也可以收錄,但現在的問題有四個: 1)純故事簡介屬於非百科內容,但是只要條目題目沒有敏感字眼,條目內容再加上其他材料再改一改包裝,基於現有的條例就會變成一條合資格的條目,但是故事簡介這個「毒物」依然存在,由非法變了合法,閣下會否覺得奇怪﹖2)新訂的條例是否已經完整﹖條文有否作過討論﹖大家可以去互助客棧看一看,達師張貼了中文版條文後,其他人士除了支持外,有否對中文版的條文作出一些意見﹖四個條目犯了什麼罪﹖「不簡潔」、「純故事內容」、「非百科全書資料」、「以前沒有這樣形式的條目」及「標題上有劇情透露的字眼」,根據那一條條例﹖新增的第十點!但是條文是「不完整」、「翻譯未完成」和「條文字眼解釋含糊」,那有這樣兒戲的做法﹖用一條不完整,可能會更新的條文作為根據﹖3)最可笑是,達師一個人寫該條條文,而又用這條不完整的條文作為根據,其實程序是否經管理層認可﹖新的條文生效,有沒有通知大眾用戶﹖其他管理員及巡查員當時有沒有收到通知﹖4)四條條目真的劇毒無比﹖一定要刪除﹖不能作出更改達至合乎資格﹖刪除後會否有善後的工作,如教導在下那些條目可作參考。我能引出上述四個問題,可見維基某些程序含糊。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0:50 (UTC)[回复]
  • (!)意見 這是本人在這裡的最後一個回應,不論這幾天有否新的討論,有否新的反對者或支持者,條目是否被刪,本人都不會再作任何回應,敬請留意。本人回應如下:你們投了刪除票,刪除條目後,你們就不需要有任何的理會,沒有任何的責任,拍拍屁股再去投下一個倒楣條目的票。相反本人就要做大量的工作,最起碼要向各界人士交待事件的始末!你們兩分鐘的決定,要令本人和同好多做起碼兩個月的附加工作,本人不知如何感激你們的仁慈和偉大。昨晚本人和同好取得共識,作出兩手準備,1)若四個條目得以保留,我們承諾將內容儘量濃縮,別忘記事件的開始是古惑仔 (香港漫畫)因條目太長,維基作出指示建議分柝條目,後來各自發展,成了今日模樣。2) 若果四個條目全被刪除,本人和同好即時將整個系列(六個條目)的內容改版和改組,參考及依照三國演義及無線電視劇集系列宮心計畢打自己人等條目的形式作出分柝及重組,故事簡介會連同相關的資料一併組成新條目內容,即是說將會有十數條新條目出現,無錯是十數個!舉例「猛龍過江」會分柝成「原青男」、「o靚坤」及「花仔榮」三個新條目,這三個條目標題沒有「故事簡介」或「劇情透露」的字眼,長長的故事內容亦會分薄,條目內容亦會多樣化,不單止「故事簡介」,亦有其他相關主題的欄目,參照三國演義等條目的格式。這已是我們最大的讓步,別埋怨為何故事簡介仍不「簡潔」,我方人數有限,手只得一雙,閣下要是埋怨則請加入幫手解決問題!若閣下依然沉醉於和在下玩文字遊戲,本人一定樂意參與。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3:12 (UTC)[回复]
  • (○)保留WP:NOT/WP:PLOT列出的是不收錄的內容及題材,裡面只說歡迎簡單劇集介紹,沒有說不能收錄詳細劇集內容。將148期內容濃縮到一條目長度已經是簡介了,誰叫這書有那麼多期?又以聖經為例,若以WP:PLOT標準,以賽亞書不也是詳細介紹?對於網站內容讀者只會嫌少不會嫌多,維基百科卻反其道而行,早晚會因此被其他網上百科全書淘汰。—Baycrest (作客) 2010年3月15日 (一) 15:04 (UTC)[回复]
  • (×)删除,晚了投票,依現時內容看,的確未乎規定。—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10年3月19日 (五) 02:00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2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纯剧情介绍。WP:PLOT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9日 (二) 11:35 (UTC)[回复]

    • (○)快速保留 我有足夠理由达师信访工作报告針對本人,2010年3月9日先提出刪除本條目動議,之後在同日达师信访工作报告自己私下更改WP:PLOT的內容,自行加上第十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維基百科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一般情況下,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請閣下給予合理解釋為何做出本人認為是不光彩的惡行!!!先提刪除後改寫,就算是互動客棧有共識,為何不先改寫後提出刪除﹖加上2009年十二月已開始討論,為何有共識時沒有人提一提示在下是時候改動內容﹖你們不太懂禮貌吧!不是先叫人改善,若不改善才提出刪除條目的動議嗎﹖另一方面,什麼才叫簡潔的情節﹖什麼才叫一般的情況下﹖請你好好解釋清楚!否則本人認為三國演義的故事內容大綱亦不夠簡潔,可否提出刪除條目﹖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4:42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提醒:先前的存廢討論是管理員以「無例可依」而保留,「並非達成保留共識」,而且管理員本身也表示「不適列入」,請勿混淆視聽。-Kolyma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4:34 (UTC)[回复]
(*)提醒:混淆視聽是閣下本人,沒有在「頁面存廢討論」取得共識如何暫時保留頁面至今﹖原來之前的管理員沒有經大家同意就暫時保留條目﹖閣下說「管理員本身」,究竟是管理員自己私人意思,還是以維基管理員身份,代表維基說話﹖另外,請閣下指明是哪一位管理員,以免對錯對象。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6:11 (UTC)[回复]
  • (×)删除,维基百科不是纯粹剧情介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3月10日 (三) 03:19 (UTC)[回复]
    • (!)意見 請注意,煩請看看「2009年12月1日頁面存廢討論」,最初是維基管理員認為古惑仔 (香港漫畫)條目太長,建議分柝,可笑的是本人分柝了幾個條目,可惜全部都給你們(非常活躍用戶,部份相信是管理員)一一建議刪除,請問誰有問題﹖換轉一個角度,是否本人在這些條目增加一個簡介,增加一個登場角色表,增加一個注釋,但故事內容沒變,你們便沒有提刪的籍口嗎﹖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6:14 (UTC)[回复]
  • (×)删除WP:PLOT的修改在客栈里得到共识了,请注意,提删的是无关注度的内容,因此三国演义故事内容大纲无法提删—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0日 (三) 03:26 (UTC)[回复]
    • (!)意見 請注意,互動客棧的共識只是幾個人的共識,亦即是現在投刪除票的各位,加上沒有人邀請本人到互動客棧去詳談,本人根本不知你們在談,三個多月了!這麼多時間足夠你們為這些條目或本人提供改善的協助,但是你們只是在討論如何刪除這些條目,作為專業用戶的你們根本一點幫助也沒有!只懂自己作主為樂!最令本人氣憤的是,互動客棧雖有小圈子的共識,但是沒有足夠的理由或資格去改寫WP:PLOT的內容,最慘不忍睹的是為何立法和行政居然出自同一個用戶,擅自更改WP:PLOT,亦同時提出刪除條目,就如閣下說本人犯了殺人罪,之後即時去改寫有關法律,本人被捕被問吊,請問情況是否相同﹖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根本就是為刪除而去作出一連串的陰謀。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6:14 (UTC)[回复]
  • (×)删除,同上。請原作者將該等條目精簡後合併至主條目。目前各條目內容過度詳細,與三國演義故事內容大綱之精簡有如天壤之別。-Kolyma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4:52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2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纯剧情介绍。WP:PLOT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9日 (二) 11:35 (UTC)[回复]

    • (○)快速保留 我有足夠理由达师信访工作报告針對本人,2010年3月9日先提出刪除本條目動議,之後在同日达师信访工作报告自己私下更改WP:PLOT的內容,自行加上第十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維基百科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一般情況下,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請閣下給予合理解釋為何做出本人認為是不光彩的惡行!!!先提刪除後改寫,就算是互動客棧有共識,為何不先改寫後提出刪除﹖加上2009年十二月已開始討論,為何有共識時沒有人提一提示在下是時候改動內容﹖你們不太懂禮貌吧!不是先叫人改善,若不改善才提出刪除條目的動議嗎﹖另一方面,什麼才叫簡潔的情節﹖什麼才叫一般的情況下﹖請你好好解釋清楚!否則本人認為三國演義的故事內容大綱亦不夠簡潔,可否提出刪除條目﹖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4:42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提醒:先前的存廢討論是管理員以「無例可依」而保留,「並非達成保留共識」,而且管理員本身也表示「不適列入」,請勿混淆視聽。-Kolyma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4:35 (UTC)[回复]
  • (!)意見,第三部不單止有故事內容,還有比賽賽果,請問你們如何處理﹖加上第三部相比其他是有分別,故事內容是簡短了不少,為何提出刪除﹖究竟以什麼作標準﹖提刪人有沒有細心留意﹖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5:18 (UTC)[回复]
  • (×)删除,维基百科不是纯粹剧情介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3月10日 (三) 03:19 (UTC)[回复]
    • (!)意見 請注意,煩請看看「2009年12月1日頁面存廢討論」,最初是維基管理員認為古惑仔 (香港漫畫)條目太長,建議分柝,可笑的是本人分柝了幾個條目,可惜全部都給你們(非常活躍用戶,部份相信是管理員)一一建議刪除,請問誰有問題﹖換轉一個角度,是否本人在這些條目增加一個簡介,增加一個登場角色表,增加一個注釋,但故事內容沒變,你們便沒有提刪的籍口嗎﹖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6:14 (UTC)[回复]
  • (×)删除WP:PLOT的修改在客栈里得到共识了,请注意,提删的是无关注度的内容,因此三国演义故事内容大纲无法提删—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0日 (三) 03:26 (UTC)[回复]
    • (!)意見 請注意,互動客棧的共識只是幾個人的共識,亦即是現在投刪除票的各位,加上沒有人邀請本人到互動客棧去詳談,本人根本不知你們在談,三個多月了!這麼多時間足夠你們為這些條目或本人提供改善的協助,但是你們只是在討論如何刪除這些條目,作為專業用戶的你們根本一點幫助也沒有!只懂自己作主為樂!最令本人氣憤的是,互動客棧雖有小圈子的共識,但是沒有足夠的理由或資格去改寫WP:PLOT的內容,最慘不忍睹的是為何立法和行政居然出自同一個用戶,擅自更改WP:PLOT,亦同時提出刪除條目,就如閣下說本人犯了殺人罪,之後即時去改寫有關法律,本人被捕被問吊,請問情況是否相同﹖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根本就是為刪除而去作出一連串的陰謀。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6:14 (UTC)[回复]
  • (×)删除,同上。請原作者將該等條目精簡後合併至主條目。目前各條目內容過度詳細,與三國演義故事內容大綱之精簡有如天壤之別。-Kolyma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4:53 (UTC)[回复]
    • (!)意見 煩請看看「2009年12月1日頁面存廢討論」,過度詳細的問題已談,見仁見智,至於三國演義是否精簡,

請閣下以梁山伯與祝英台宮心計比較一下就知誰較精簡。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6:14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2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纯剧情介绍。WP:PLOT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9日 (二) 11:36 (UTC)[回复]

    • (○)快速保留 我有足夠理由达师信访工作报告針對本人,2010年3月9日先提出刪除本條目動議,之後在同日达师信访工作报告自己私下更改WP:PLOT的內容,自行加上第十點「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維基百科採用百科全書的方式描述具有關注度的虛構作品,介紹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和它們的意義。一般情況下,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請閣下給予合理解釋為何做出本人認為是不光彩的惡行!!!先提刪除後改寫,就算是互動客棧有共識,為何不先改寫後提出刪除﹖加上2009年十二月已開始討論,為何有共識時沒有人提一提示在下是時候改動內容﹖你們不太懂禮貌吧!不是先叫人改善,若不改善才提出刪除條目的動議嗎﹖另一方面,什麼才叫簡潔的情節﹖什麼才叫一般的情況下﹖請你好好解釋清楚!否則本人認為三國演義的故事內容大綱亦不夠簡潔,可否提出刪除條目﹖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4:42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提醒:先前的存廢討論是管理員以「無例可依」而保留,「並非達成保留共識」,而且管理員本身也表示「不適列入」,請勿混淆視聽。-Kolyma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4:36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2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錯誤的重定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1:59 (UTC)[回复]


刪除 已快速删除。—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5:1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何為"激進"或"非激進"分別,沒説明界線定義在那,或何為"激進",明顯的個人觀點條目,wiki變成任何人可各自表述。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oooob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4:32 (UTC)[回复]

(×)删除理據:沒聽過"香港激進民主派人士"「Kingpin2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11:08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3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06 (UTC)[回复]


已保留。—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06 (UTC)
[回复]

沒有足夠的外來資料嗎?謝.--希羅仔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21:13 (UTC)[回复]


請求理由消失—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3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07 (UTC)
[回复]


請求理由消失—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3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08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09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09 (UTC)[回复]


已保留。—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0 (UTC)[回复]


已快速删除

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09:0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0 (UTC)[回复]

(○)保留,有一定的关注度。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8:50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1 (UTC)[回复]

(○)保留,有一定的关注度。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8:50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1 (UTC)[回复]

(○)保留,有一定的关注度。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8:50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1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2 (UTC)[回复]

  • (○)保留 此书是鲁迅关于文学史的著作, GOOGLE 一下, 将近 九千条, 可见关注度相当高.

"Results 1 - 10 of about 8,950 for "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0.44 seconds)--三十年河东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9:10 (UTC).[回复]


已保留。—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2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2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2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2 (UTC)[回复]


已刪除。—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IP用戶提刪,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個人宣傳,該條目的創建人 Alanchanmusic 就是陳廣揚本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44.32.54.227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7:15 (UTC)[回复]


IP用戶提刪,請求無效。—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0年3月10日 (三) 05:1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毫无用处的分类。例如Category:钽,这个分类到底有什么用?Category:钽底下有两个条目和一个子分类:Category:钽化合物钽的同位素,读者要是想浏览Category:钽化合物,可以从Category:依元素分类的化合物进入;想浏览,可以从Category:化学元素进入;想浏览钽的同位素,可以从Category:同位素进入。有谁会想到有Category:钽这个分类呢?其他类似的分类也是如此。--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22:07 (UTC)[回复]

(×)删除,没有必要存在的分类,应该删除。—Snorri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12:30 (UTC)[回复]
(○)保留不是很贊同這樣這全部一起丟上來,鉭的分類也許現在暫時不太有用,但存在也完全無害,未來條目多了也許就有用了(例如英文版有四個條目),更何況但這裡面其他有很多分類根本不只兩個條目而已,比如category:鉛category:鎳。這全部的分類都是很多語言版共同有的,實在不覺得完全沒用,光是跨連結到其他語版相關條目我就覺得有用了。建議如果要提刪,把每個分類看仔細了再個別充分討論比考慮比較好。--ffaarr (talk) 2010年3月12日 (五) 10:45 (UTC)[回复]
(×)删除,天然元素就有92種且大都有同位素,化合物更是繁多,每個元素都這麼搞的話實在是很沒意義,要嘛就用族來分類而不是每個元素都弄一個分類。F9000040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0:59 (UTC)[回复]

已保留。—Wcam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3: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