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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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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29日 (二) 02:0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香港丁組足球聯賽隊伍#中西區足球隊。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关注度过期。缺乏关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29日 (二) 02:17 (UTC)[回复]
(○)保留:參考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2/20#油尖旺區足球代表隊CVS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6:45 (UTC)[回复]
(○)保留:同上,希請參考上述討論,「參加過國際足球協會成員(香港足球總會)的聯賽,已經有足夠理由保留」。--KX675 (AdeKaka')講嘢 2013年1月29日 (二) 15:11 (UTC)[回复]
(:)回應「參加過國際足球協會成員(香港足球總會)的聯賽,已經有足夠理由保留」從來不是中文維基關注度的要求,如要加入此條文,應在方針版發起討論,而不是在這裡原創方針--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2:23 (UTC)[回复]

合併 合併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丙丁組球會的關注度之討論,併入香港丁組足球聯賽隊伍#中西區足球隊。--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4日 (四) 07:3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薄层色谱法。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似乎与薄层色谱法是同一条目,烦请以薄层色谱法为基础将两者内容整合。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3:56 (UTC)[回复]

合併 已併入薄层色谱法。--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8日 (五) 04:5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暫時保留,并改掛其他維護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朋友你好,或许你是新人,但维基百科建立的条目需凸显其知名度。以目前的内容看,似乎知名度不明。欢迎就条目编辑咨询与我联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3:57 (UTC)[回复]

(○) 暫時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0: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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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来源支持内容。如正在编辑请挂正在编辑模板。欢迎就编辑事宜与我联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4:02 (UTC)[回复]

保留 如非原創或惡搞,無資料來源不應成為刪除的理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0: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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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未有资料显示其关注度,请补充来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4:02 (UTC)[回复]

(○) 暫時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0: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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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用戶頁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太刻薄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4:03 (UTC)[回复]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1日 (一) 00:30 (UTC)[回复]
  • 某些網管頭銜貼了一頁,不是更把空間更是當成個人網頁,其中有很多連結關注度不足,身為網管卻不懂得整理和簡略,此外他們創了多少介面的豐功偉業似乎也說不上是跟維基有關吧?回歸主題,與其讓他編寫國家設置版面出狀況,或者專業混淆的少數人按自己的想法編寫,我反而能認同他去真正瞭解並操作那些編碼如何運作,我不認為把投票拖到「滿意的結果出現」會更有利於維基的進步與控管。--Stvn2567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07:32 (UTC)[回复]
    • 諸如此類的個人分頁以目前是以個案的提交方式,並無出現違規,但是若是當時那些分頁應與其核心會員User:龍王鬼一併提交頁面存廢討論,被提交的分頁部份詳述有與其核心會員有關連,或許可能出現不同結果,否則不見不當使用之事實(多重帳號),任誰也不會投下刪除票。--Stvn2567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07:59 (UTC)[回复]
      • 目前一般的解釋是,如果是維基百科的頭銜,或是維基百科裡的貢獻,都是與「維基百科有關的資料」。我目前並沒有該保留或是該刪除的預設立場,只是我對於前面Nivekin的看法略為認同,因此希望可以徵求更多用戶的意見再來決定該如何處理這個討論。當然,如果沒有新的意見,我也只能以保留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1日 (一) 13:46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7日 (日) 01: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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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用戶頁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太刻薄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4:03 (UTC)[回复]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1日 (一) 00:31 (UTC)[回复]
  • 某些網管頭銜貼了一頁,不是更把空間更是當成個人網頁,其中有很多連結關注度不足,身為網管卻不懂得整理和簡略,此外他們創了多少介面的豐功偉業似乎也說不上是跟維基有關吧?回歸主題,與其讓他編寫國家設置版面出狀況,或者專業混淆的少數人按自己的想法編寫,我反而能認同他去真正瞭解並操作那些編碼如何運作,我不認為把投票拖到「滿意的結果出現」會更有利於維基的進步與控管。--Stvn2567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07:29 (UTC)[回复]
    • 諸如此類的個人分頁以目前是以個案的提交方式,並無出現違規,但是若是當時那些分頁應與其核心會員User:龍王鬼一併提交頁面存廢討論,被提交的分頁部份詳述有與其核心會員有關連,或許可能出現不同結果,否則不見不當使用之事實(多重帳號),任誰也不會投下刪除票。--Stvn2567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08:02 (UTC)[回复]
    • 讨论很和谐地倾向于保留,早就可以确定保留了。-- 豆腐daveduv留言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7日 (日) 01: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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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未有来源彰显其知名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4:04 (UTC)[回复]

保留 如非原創和惡搞,無參考資料來源不應成為刪除的理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0:1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错误的命名方式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4:05 (UTC)[回复]
(×)快速删除,R3--Sakamotosan 2013年1月29日 (二) 09:58 (UTC)[回复]

快速刪除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3準則,已快速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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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来源、内容未有维基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4:15 (UTC)[回复]

保留 如非原創和惡搞,無參考資料來源不應成為刪除的理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0:1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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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建议合并至六方晶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4:23 (UTC)[回复]

快速刪除 已快速删除。—Altt311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17: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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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来源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04:31 (UTC)[回复]
(!)意見,无来源不是删除理由——Sakamotosan 2013年1月29日 (二) 10:07 (UTC)[回复]

(○)保留--Banyangarden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8:27 UTC


刪除 已刪除乌拉跨氪 2013年2月5日 (二) 08: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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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可靠来源。第一个来源是wiki网站。第二个是BBS。第三个、第四个都是blog。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eBit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4:56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0: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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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繁简混用,已有内容更详尽的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非共和国代表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uailong 2013年1月29日 (二) 05:1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屬根據作者著作的學術性研究報告以供查閱.無廣告與侵權問題..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莊山珂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5:20 (UTC)[回复]

Hangon


請求無效。—Altt311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17: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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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同加注“(韓國)”的所有姓氏分類,維基應有一致的處理方式,可以在分類「Category:越南姓氏」中找到,目前列舉如下:

Category:黎姓 (越南)‎‎Category:阮姓 (越南)‎‎Category:武姓 (越南)‎‎Category:鄧姓 (越南)‎‎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uthbert Wong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6:13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8日 (五) 04:18 (UTC)[回复]

30天仍掛上{{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世界摔角娛樂。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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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傻瓜码"”——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8日 (五) 04: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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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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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06:44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国家信息中心网络政府研究中心葛榮·三摩羅羅頓。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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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什么叫著名?完全是原创研究的定义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6:56 (UTC)[回复]
(○)保留所列均为知名人物--Yangfl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7:51 (UTC)[回复]
(○)保留都是著名人物,算是好用的模板--龍王鬼~~~聊天室 2013年1月29日 (二) 08:58 (UTC)[回复]
(×)删除收錄標準不明,缺乏中立性--Ws227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11:40 (UTC)[回复]

(×)删除,无标准--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8:00 (UTC)[回复]

(×)删除,理由與星光下的人相同。Banyangarden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18:24 (UTC)[回复]

刪除 保留意見未能對「欠缺客觀標準」做出回應,故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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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模板:Chembox链入页面少,内容过期,照抄德文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9:12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8日 (五) 04:1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错误重定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09:2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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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形成详细信息的拆分,不要为了拆分而拆分,除非能补充详细信息(每项能形成4~6行的信息),可自行划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29日 (二) 10:19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游戏攻略性质(能否参考其他语言翻译吗?T_T#)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29日 (二) 10:21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討論無共識,以上页面暫時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29日 (二) 11:28 (UTC)[回复]

无共识 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6日 (六) 00: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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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2:13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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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甚至也不是演員, 只是一名特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2:26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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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中文, 只有身體特徵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2:29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暫時保留,并改掛其他維護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看了半天没看出来什么,请问该条目有关注度吗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Gideas[检查:贡献.巡查] 2013年1月29日 (二) 12:44 (UTC)[回复]

(○) 暫時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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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类似广告宣传,请各位维基人考虑其是否过度宣传组织自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9日 (二) 13:38 (UTC)[回复]
  1. 這是台灣重要的獎項,在台灣有很高的關注,由於是昨天發布、今天登報的新組織,其他角度訊息有限。
  2. 歡迎用戶提出不同角度,但對此條目「提刪」--會不會有些「大砲打小鳥」?
  3. 內文表述與 諾貝爾獎的不同,原因如下:A.台灣第一座國際獎項 是中研院長說的--金馬獎 還不算是真正的『國際獎項』,頂多是區域吧。為避免歧異,我已改成「國際大獎」B. 諾貝爾獎的獎金差異、兩個獎 的領域不同 C.台灣多家媒體 都從與諾獎差異來切入。
  4. User:Edouardlicn說人『賣廣告』會不會有些惡意推定呢?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9日 (二) 13:49 (UTC)[回复]
  1. 印度時報,看起來是引用AP ......Taiwan tycoon launches Asia's Nobel-type prizes AP | Jan 29, 2013, 02.37 AM IST
  2. 美國FoxNews 雖然我很討厭FoxNews的政治立場
  3. 比利時
什麼時候魔法少年爱德华User:Edouardlicn會提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呢?类似广告宣传,请各位维基人考虑其是否过度宣传组织自身。--(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8:10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0: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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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关注度,疑为自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ans LiLi|Sn|ΔH2013年1月29日 (二) 14:1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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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真实性存疑,很可能为广告,来源搜索:"琅琊玉"”——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6:57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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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台北聯營公車21路線。很明显没有如此细分的必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05 (UTC)[回复]

(±)合併近日會將有分線之頁面全面併入 :捷利 貓留言 2013年1月31日 (四) 09:16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台北聯營公車38路線。无单列必要。大台北地區公車路線列表里面这类条目太多了,区间、直达、副线皆为大同小异,毫无单列为条目的必要。希望作者自己清理下,已经懒得一一提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17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意义的模板,这些公交车站并无独立条目而无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条目下,而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41 (UTC)[回复]

作者的使用方式见台中市公車77路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41 (UTC)[回复]

(○)保留理據:即使主條目裡有站點資訊,亦並未完整,有提供根據路線圖所製成的模板之必要,路線停站的資訊才會完整具備,且同樣屬 分類:台灣交通模板 的其他台中市公車路線模版,像是台中市公車213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83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100路副線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54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88路裡頭的同名模板還有其他諸多路線條目中的模板,與內文的關係和您所提交的台中市公車77路應該是大同小異,若依您的意見是否也有無意義的疑慮呢?--原作者辛庚己戊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3:22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意义的模板,这些公交车站并无独立条目而无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条目下,而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41 (UTC)[回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41 (UTC)[回复]

(○)保留理據:即使主條目裡有站點資訊,亦並未完整,有提供根據路線圖所製成的模板之必要,路線停站的資訊才會完整具備,且同樣屬 分類:台灣交通模板 的其他台中市公車路線模版,像是台中市公車206路裡頭的同名模版、台中市公車82路裡頭的同名模版、台中市公車100路主線裡頭的同名模版、台中市公車53路裡頭的同名模版、台中市公車35路裡頭的同名模版還有其他諸多路線條目中的模板,與內文的關係和您所提交的台中市公車72路應該是大同小異,若依您的意見是否也有無意義的疑慮呢?--原作者辛庚己戊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3:15 (UTC)[回复]

(±)合併至其相应条目,只有单一条目使用模板,无需单独腾出页面,响应中文区模板过多的缩减要求——Sakamotosan 2013年2月1日 (五) 05:27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意义的模板,这些公交车站并无独立条目而无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条目下,而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42 (UTC)[回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42 (UTC)[回复]

(○)保留理據:即使主條目裡有站點資訊,亦並未完整,有提供根據路線圖所製成的模板之必要,路線停站的資訊才會完整具備,且同樣屬 分類:台灣交通模板 的其他台中市公車路線模版,像是台中市公車58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65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71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81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89路裡頭的同名模板還有其他諸多路線條目中的模板,與內文的關係和您所提交的台中市公車60路應該是大同小異,若依您的意見是否也有無意義的疑慮呢?--原作者辛庚己戊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3:28 (UTC)[回复]

(±)合併至其相应条目,只有单一条目使用模板,无需单独腾出页面,响应中文区模板过多的缩减要求——Sakamotosan 2013年2月1日 (五) 05:27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意义的模板,这些公交车站并无独立条目而无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条目下,而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42 (UTC)[回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7:42 (UTC)[回复]

(○)保留理據:即使主條目裡有站點資訊,亦並未完整,有提供根據路線圖所製成的模板之必要,路線停站的資訊才會完整具備,且同樣屬 分類:台灣交通模板 的其他台中市公車路線模版,像是台中市公車270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280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83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127路裡頭的同名模板、台中市公車86路裡頭的同名模板還有其他諸多路線條目中的模板,與內文的關係和您所提交的台中市公車70路應該是大同小異,若依您的意見是否也有無意義的疑慮呢?--原作者辛庚己戊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3:33 (UTC)[回复]

(±)合併至其相应条目,只有单一条目使用模板,无需单独腾出页面,响应中文区模板过多的缩减要求——Sakamotosan 2013年2月1日 (五) 05:27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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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关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29日 (二) 21:24 (UTC)[回复]
我认为不值得挂关注度模板的,难道不可以直接提删吗?--♥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45 (UTC)[回复]
程序上是不能, 虛構人物具關注度的太多, 何況有多語言版本。可直接提刪的一般是我的同學、我家孩子、某省某小公司的一個小職員等(如上面那位朱晨光)--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2:51 (UTC)[回复]
(×)删除根据之前制订的方针,动漫虚拟人物需要阐述其与现实世界的关联。--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4:36 (UTC)[回复]
(:)回應 能不能先根據方針掛關注度模版?--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5:06 (UTC)[回复]
(○)保留這個是作品主角,google搜索量比大多維基條目都還多,而且還出模型賣得很好,起碼也該按關注度規則來走。另外維基百科:關注度 (虛構事物)不是還沒成為正式指引嗎?ffaarr (talk) 2013年1月30日 (三) 12:12 (UTC)[回复]
(:)回應這個是作品重要反派主角--Wolfch (留言) 2013年2月2日 (六) 17:02 (UTC)[回复]
(○)保留 (1)志志雄是浪客剑心中的主要人物。浪客剑心作为一部老作品,最近因为映画化以及漫画连载重开,OVA和模型都在卖,我不认为他没有关注度。词条拥有内容,注释和外部链接,也有其他语言版本,和其他动漫类的维基词条相比并无本质不同。(2)志志雄在改编映画中未出场,却作为重要人物被提及,应该会有现实需求,有人会想从维基中找到描述内容。(3)如果删除,需要一视同仁。应该讨论确定维基虚拟人物的收录原则。我发现桃白白乐平天王州雅典娜西泽步等都可以单列词条,而这几个词条也并没有特别列出与现实的联系。而且“与现实联系”的定义模糊,大部分维基词条的动漫主角也没有相关的内容,比如酷拉皮卡路飛Laiqinan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14:50 (UTC)[回复]
(○)保留 看起来这个词条像是ja:志々雄真実的翻译作品,未全部翻译让这个条目看起来不是那么的实在,应该等待扩充翻译。 Zeray Rice 2013年1月30日 (三) 19:11 (UTC)[回复]

无共识 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4日 (四)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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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乱七八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29日 (二) 21:52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0: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