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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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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本人筆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MCY  對話  2015年6月15日 (一) 03:10 (UTC)[回复]

快速删除。--写字板留言2015年6月16日 (二) 00:20 (UTC)[回复]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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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英凡島"”——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无共识:討論已啟逾五週,據刪除守則結束討論--J.Wong 2015年8月9日 (日) 14: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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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怪獸島"”——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无共识:討論已啟逾五週,據刪除守則結束討論--J.Wong 2015年8月9日 (日) 14: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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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沈阳市第一二〇中学"”——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无共识:討論已啟逾五週,據刪除守則結束討論--J.Wong 2015年8月9日 (日) 14: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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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逆王水"”——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无关注度。4Li 2015年6月19日 (五) 12:13 (UTC)[回复]


无共识:討論已啟逾五週,據刪除守則結束討論--J.Wong 2015年8月9日 (日) 14: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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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胡雅涵"”——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无共识:討論已啟逾五週,據刪除守則結束討論--J.Wong 2015年8月9日 (日) 14:46 (UTC)[回复]

(請不要在橫線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5日 (一) 04:30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 狗姓克列克語神馬亏损加仓南极大冒险 (游戏)愛麗絲之棘。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 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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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关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5日 (一) 04:34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23: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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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关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5日 (一) 04:35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26日 (五) 03: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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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关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5日 (一) 04:36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26日 (五) 03: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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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关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5日 (一) 04:36 (UTC)[回复]
(○)快速保留:條目根本沒有被掛過關注度模板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6月15日 (一) 21:21 (UTC)[回复]
(:)回應 维基百科:关注度/提报#14日有提報,看來是當時版本已經被速刪,有可能是非中文的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6日 (二) 07:15 (UTC)[回复]
(!)意見,因为这是5月中旬删除后 - 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5年4-6月#Andrea Marchi,主编再于6月7日重建的版本[2]维基百科:关注度/提报#14日的是被删除的版本,而重建后的版本则未有挂关注度模板。
现在重建后的版本仍是“关注度不足”, 但“已掛模版30天”却是程序有缺 --Thomas.Lu留言2015年6月16日 (二) 08:07 (UTC)[回复]
概是同一人所建,就不要再等30天?--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7日 (三) 03:43 (UTC)[回复]
(!)意見,关注度是按版本考虑,而不是创建者是谁,那就要依关注度程序挂模板30天。如果条目内容与被删除的版本相似,则以G5速删。察目前版本,其内容、来源及外连,都有广告宣传的情况,可考虑以广告宣传提删。 --Thomas.Lu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7:08 (UTC)[回复]
(!)意見 你看著就好。我唯一意見是关注度不是按版本考慮,是按主體的關注度來源考慮才對。若今次因广告宣传删除,下一次變個寫法又貼上來,那又要等30天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7日 (三) 08:32 (UTC)[回复]
(:)回應,走关注度流程,本来就要挂模板30天,如果仅「按主體的關注度來源考慮」, 所有被认为缺乏关注度的条目,都可以不按关注度流程,全部立即提交AFD了。
条目因为广告宣传或原创研究提删,是可以立即提报AFD,不像GNG要30天。
另外,阁下无须过虑,如果有用户反复建立广告宣传条目或被删除的页面,这是可被查封的破坏扰乱行为。--Thomas.Lu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08:51 (UTC)[回复]
(:)回應 我是說「關注度是看按主體的關注度來源考慮」,不是說「走关注度流程按主體的關注度來源考慮」……--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7日 (三) 09:44 (UTC)[回复]
(!)意見,阁下说「關注度是看按主體的關注度來源考慮」,既然 阁下以关注度提删,当要依照关注度指引的提删程序处理。除非关注度指引订明对于删后重建的条目,可以跳过挂模板程序。
另外,阁下上面提到「若今次因广告宣传删除,下一次變個寫法又貼上來,那又要等30天關注度?」,但今次以关注度提删,即使还是删除了,创建者都可以稍改内容,换另一个同样缺乏关注度的来源重建条目。所以,不论关注度提删和广告宣传提删,都不能防止主编重建条目。因此,如有需要,便应在主编的讨论页警告提醒,一旦再重建不适当的页面,便可提请查封账户。 --Thomas.Lu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10:45 (UTC)[回复]
有趣,那若关注度删除後又再建,但表達方式不一樣,可以如何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7日 (三) 10:56 (UTC)[回复]
(!)意見,阁下活跃于存废讨论,经常提报关注度,应更清楚处理了。另外,已在创建者User talk:Damo726的讨论页警告提醒,因为该条目是删后第一次重建,暂采取提醒性质的第一级警告。--Thomas.Lu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11:09 (UTC)[回复]
(:)回應 警告只是警告,換一個登入或索性用IP來建便沒用了。--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7日 (三) 11:14 (UTC)[回复]
(!)意見,基于维基的“善意假定”,对只是不懂规则的用户作出提醒,仍是有效的,也有助新用户了解维基百科。如果执意反复重建被删的条目,这就是破坏了。目前对于重建不当页面的用户,通常在查封账户前,都会先进行警告,所以警告已是启动限制编辑的步骤。
至于 阁下提到『換一個登入或索性用IP來建便沒用了』,前者是傀儡行为,后者是IP破坏,这些已经要查封账户或IP了,已不是AFD的处理范围,就交由管理员处理吧。--Thomas.Lu留言2015年6月17日 (三) 13:06 (UTC)[回复]

无共识,关注度模板于2015年7月17日期满,再次提删。--Thomas.Lu留言2015年7月18日 (六) 15: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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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5日 (一) 04:39 (UTC)[回复]

快速删除。--AddisWang (留言) 2015年6月20日 (六) 18: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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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5日 (一) 04:39 (UTC)[回复]
(○)保留,增補完成。-  MCY  對話  2015年6月15日 (一) 06:47 (UTC)[回复]
(○)保留,已有增補。 Foxy1219留言2015年6月18日 (四) 04:15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23: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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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5日 (一) 04:40 (UTC)[回复]

保留。--J.Wong 2015年8月9日 (日) 14: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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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關注度不足, 已掛模板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aughty Jeffrey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06:06 (UTC)[回复]

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26日 (五) 03: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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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已無使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ang9417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07:2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23: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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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无需独立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ntigng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07:39 (UTC)[回复]

无共识:討論已啟逾五週,據刪除守則結束討論--J.Wong 2015年8月9日 (日) 14: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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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缺乏第三方的資料佐證,疑似以訛傳訛的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15日 (一) 07:43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26日 (五) 03: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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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15日 (一) 07:47 (UTC)[回复]

快速保留。--Lanwi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23: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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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15日 (一) 07:49 (UTC)[回复]
(○)保留,這個跟英文版有關日本暴力團的 Template 相似([5]),非原創研究,故應以保留。但個人認為不需要過分細分。 -  MCY  對話  2015年6月15日 (一) 09:27 (UTC)[回复]
(:)回應 請提供幫會與派系之間從屬的佐證。--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15日 (一) 09:46 (UTC)[回复]

无共识:討論已啟逾五週,據刪除守則結束討論--J.Wong 2015年8月9日 (日) 14: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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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个人宣传,2014/2/14 afd被Special:用户贡献/若岱非法移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ntigng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10:59 (UTC)[回复]
(○)保留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shleyWebmaster對話貢獻)於2015年6月15日 (一) 11:21‎ (UTC)加入。[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Hang9417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18:4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23: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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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ntigng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11:0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5年6月21日 (日) 23: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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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當使用分類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ang9417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12:16 (UTC)[回复]

已被快速刪除。—Hang9417留言2015年6月15日 (一) 18:4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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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3/21提刪,只刪了個三國演義南中諸將的重定向[8]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5年6月15日 (一) 15:52 (UTC)[回复]

删除。--Outlookxp留言2015年6月18日 (四) 23:4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