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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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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士自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YFdyh000 2012年3月18日 (日) 01:08 (UTC)快速删除 已由管理员WingCSD G11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0日 (二) 01: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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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广告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YFdyh000 2012年3月18日 (日) 01:12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1准则,已由User:Mys 721tx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3月18日 (日) 04: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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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士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YFdyh000 2012年3月18日 (日) 01: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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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士自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YFdyh000 2012年3月18日 (日) 01:47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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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02:09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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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张树人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04:13 (UTC)快速删除 已以CSD A1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19日 (一) 01:5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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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YFdyh000 2012年3月18日 (日) 04:39 (UTC)[回复]

(×)删除理据:理由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220.134.13.98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04:58 (UTC)[回复]

是不知名?? http://www.hudong.com/wiki/%E4%BA%8E%E8%8E%89 是简繁转换乱了姓氏.

(:)回应:那只是显示问题,该人物本身可能仍然是不知名的(其他百科的连结也不能作为有效的参考来源)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3月18日 (日) 05:05 (UTC)[回复]
(~)补充:还有,阁下投的肯定是删除票?如有错误请立即更正,否则可能因合符{{D|author}}的条件而被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3月18日 (日) 05:12 (UTC)[回复]
(:)回应:只是看到维基有其他文提到却没连结, 如曾国城, 黄品源...等.—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4.36.168.215对话贡献)加入。

转交侵权验证。--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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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不知所云,格式混乱,广告嫌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18日 (日) 04:50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3准则,已由User:乌拉跨氪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3月18日 (日) 04: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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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18日 (日) 04:51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3准则,已由User:武藏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3月18日 (日) 04:59 (UTC)[回复]

于莉...是简繁转换乱了姓氏

[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重复提出,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应为上面#于莉的留言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3月18日 (日) 05: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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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并没有被永久封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akecatTalk 2012年3月18日 (日) 05:32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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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Wolfch (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07:40 (UTC)快速删除 已由管理员Mys 721txCSD G3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18日 (日) 08: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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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条目本身疑似为原创研究,所附参考来源无法佐证此车站存在。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Colin1990813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08:12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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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 2012年3月18日 (日) 09:06 (UTC)快速删除 已由管理员T.A 白河CSD G11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0日 (二) 01:55 (UTC)[回复]

30天仍挂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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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青磁窑村"”——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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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VIVO"”——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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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09:46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刘兴达阎其授。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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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18日 (日) 09:53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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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关注度,google"阎其授"无结果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太刻薄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10:56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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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uailongTM 2012年3月18日 (日) 11:01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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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已移动至Template:油塘站路轨月台配置图,旧有模板名不必保留。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Xeror对话页贡献 2012年3月18日 (日) 11:18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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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恶搞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3月18日 (日) 12:41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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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因繁简转换阻碍页面分类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Gover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12:47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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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3月18日 (日) 12:56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2准则,已由User:Wing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3月18日 (日) 14: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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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与“Template:广深港高速铁路”功能重复,并没有连入页面。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Xeror对话页贡献 2012年3月18日 (日) 13:54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5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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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中文页面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Zhxy 519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16:09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准则,已由User:石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3月19日 (一) 04:4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于较早前讨论中已决定删除,但删除后仍留有一个相同,但以简体字命名的重定向页。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en717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16:40 (UTC)[回复]

Reference  :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3/11#Swing_.28.E6.AD.8C.E5.94.B1.E7.B5.84.E5.90.88.29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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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YFdyh000 2012年3月18日 (日) 18:12 (UTC)[回复]

尊敬的领导、老师:

您好!

首先,请允许我作为代表,对我们这一类医学生做一简单介绍。我们分别从检验、口腔、护理、中医、中西结合等非临床本科专业跨专业参加并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全国各医学院研究生院学习的科学学位的医学硕士,2012年应届毕业。

我们怀着万分敬仰和期待的心情,给您写这封信的目的在于:2012年执业医师报名期间,我们被告知:“研究生可以临床本科学历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也许这只是医疗卫生系统改革进程中一个普通的规定,可是这意味着,如果我们想从事医疗工作,只能回去报考我们本科所学的检验、口腔、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的医师资格证,终生不得以科研硕士的身份报考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这仅仅因为我们是科研型的医学硕士(简称科硕),而跟我们一样同属于跨专业的专业型硕士(简称专硕)则不受限制。

这40个字将我们跨专业考研的坚信、3年硕士求学的奋进、家人的支持和期许击得粉碎。我们处于两难的尴尬局面:如果我们用本科学历报考,我们浪费了3年的宝贵时间,击碎了我们成为西医大夫的梦想,夺走了很多已经找到工作的同学摆在面前的工作,而且很多医院都只招收已经考取相关证书的毕业生。如果我们坚持用科硕的学历报考,等待我们的是永远不得报考。8年寒窗换来了这样的结果,很多同学都哭了。从小坚持并为之奋斗的梦想啊!工薪阶层的父母含辛茹苦的供养啊!还有这8年来比别人多付出的那些汗水、眼泪!我们不敢将这个消息告诉年过半百的父母,他们包括我们自己一直以为我们将来是要做医生的,突然告诉他们我们做不了医生了,没有医院要我们了,他们会寝食难安,含辛茹苦供养我们上学几十年,到最后是这样的结果,我们怕他们受不了。

经过了质疑、不解,我们理智的从卫生部、省市卫生厅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中国医疗改革势在必行,我们支持祖国医疗事业,愿意用我们的青春去奉献。可是,我们殷切的期望自己能够有机会完善自己尚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期望自己能继续存在于医疗行业这个伟大的大部队中。

我们想,为什么科硕永远不得报考,而专硕却可以在毕业当年报考呢?唯一的差异就在于培养方式的不同。科硕研究生,顾名思义,主要是进行基础科研;而专硕则是在临床轮转。这导致领导和老师认为科硕在临床方面很薄弱,于是为了提高医疗队伍的专业素养,决定将我们“一刀切”。我们不禁要为自己喊冤。1、由于近几年医学硕士数量猛增,教育部为了缓解招生压力,于是扩大了专硕招生比例,对于科硕仍保持少而精的培养方式;2、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培养方式上,科硕的学习科目较专硕更多,更深入、更广泛;3、拿咱们大连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来说吧,科硕只有1年时间是在进行科研,剩下的时间,科硕同样参加临床科室的轮转,甚至有的学生是实验、临床两不误,我们花在临床学习的时间一点都不少于专硕;4、科硕和专硕一样,都是经过研究生入学统考、专业面试筛选出来的,我们的起点一样,学习过程中没有丝毫懈怠,竟然连个报考资格都没有;5、专科医学生尚且可以先考助理,师承中医尚可报考,经过5年本科学习和3年研究生培养的具有科研能力的临床医师竟然连报考助理的资格都没有……想到这里,我再次难以平静了。再次看了看各省的通知,科硕永远不得报考。心里觉得很悲凉。

如果老师怀疑自己培养出来的医生不具备考核资格,那么请给我们展示的机会。技能考核和笔试,科硕和专硕的卷子是一样的,既然有能力考试,有实力考过,为什么不赋予我们报考的资格?如果老师怀疑我们的临床素质,我们可以接受毕业一年以后再考,我们可以接受规范化培训后再考……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参加考试的机会,成绩将证明一切!请不要歧视科硕!我们是有科研能力的临床大夫,我们有能力将临床和科研结合起来!

尊敬的老师,我们痛定思痛,我们很冷静,我们不停的告诉自己要理智。最后,我们把对于新制度的几个思考提供给尊敬的领导,期望能够在医疗改革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为什么在入学时没有相关规定,而是在即将毕业并终于有资格报考的时候才出台这个规定,而且马上实施,这期间是否需要一个缓冲的期限?

2、请问新推出的报名规则里规定的不允许科学专业的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是否考虑到科学专业的学生也属于临床型研究生,3年的教育中也包括临床实习的教育?

3、对于这种规定的部分地方厅局给考生的解释是:科硕是搞科研的,不是干临床的,个人感觉这种说法很牵强可笑而且缺乏调查,如何有发言权来定性科学专业的性质?学生的选择是以临床型为出发点加强科研能力的提高,而不只是科研。

4、这样的政策是否应该考虑在推出当年以后考取科学专业的研究生将来不允许报考?这样可以给考生真正选择的权利,才是真正的人性化,如果今年就推出执行的话会毁掉很多人的人生。据不完全统计,大连医科大学目前存在不得报考范畴的博士、硕士加起来在50人以上,全国范围内,人数在1000人以上。此规定一下,浪费了多少教学资源!真是让人心痛不止!我们8年的学习专业性太强,以至于改行都难啊!而目前尚非应届毕业生,他们怎么办?退学?! 5、这种政策如何能规避未来科学专业研究生急剧减少,临床医生科研能力大大下降;医院等级评定中又如何能强调发表文章数量的要求? 6、如何处理这种政策对执业医师假证办理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7、相关法律规定:医学生在期满一年的临床实践以后,有资格报考执业医师考试。那么今年的新规规定科硕永远不得报考,则是违反了相关法规的规定。 8、为什么我们要跨专业?我们在这里仅提供一些客观事实:检验、口腔专业就业面窄,而中医院校毕业的学生在就业时被中医院拒之门外,因为中医院招西医毕业生,而且国家规定具有西医执照的医生可以开中医处方,而具有中医执照的医生不得开西医处方。如此现实背景下,跨专业的学生应运而生。我想如果想遏制这种情况,保护祖国传统医学,应该在本质下功夫。否则,报考相关专业的学生会越来越少,而热门专业的门槛最终会越来越高,最后导致更畸形的教育体制!

八年寒窗,我们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倾注了更多的真诚,也承载了家人更多的期望。我们无比热爱医学事业,我们同样为了祖国医学事业的蓬勃发展挥洒青春。请老师体谅我们的辛苦,为我们、为我们的老师、家人带来一丝曙光!

最后,祝尊敬的老师、领导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也祝祖国的医疗事业更上一层楼!

学生代表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1.18.170.31对话)于2012年3月22日 (四) 21:53加入。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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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可能不符合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23:46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5日 (日) 02: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