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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管理及发展统筹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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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管理及发展统筹委员会
Comissão Coordenadora da Gestão e do Desenvolvimento das Áreas de Jurisdição Marítima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标志
主席运输工务司司长
部门资讯
成立年份2017年
所属部门运输工务司
总部 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海域管理及发展统筹委员会葡萄牙语Comissão Coordenadora da Gestão e do Desenvolvimento das Áreas de Jurisdição Marítima,葡文缩写:CCGDAJM),是为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5号颁布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将澳门海域面积明确为八十五平方公里,并且为进一步妥善推动海域管理及发展而组成。

2021年8月24日起,改由运输工务司监督,并由运输工务司司长担任主席。[1]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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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视海域管理情况;
  • 推动开展研究及统筹海域管理及发展的整体规划及专项计划的编制及执行,以制定有关政策;
  • 推动制定海域管理及使用方面的法规;
  • 在其职权范围内订定方针及发出指引。

组织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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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7/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2017年3月2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设立“海域管理及发展统筹委员会”。
  • 第244/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2018年10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57/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三款(二十七)项、第七款及第八款。
  • 第120/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2021年8月2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经第244/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的第57/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及第八款。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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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批示,委员会可设立专责工作小组,以开展其职权范围内的特定工作,专责工作小组的成员可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或以外的获公认为杰出的人士,学术机构、公共或私人实体的代表以及专业顾问。如认为有需要,委员会主席可邀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或以外的公共或私人实体的代表以及专家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或会议。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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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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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上款(二十一)至(二十七)项所指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以批示委任,其任期在委任批示中订定。

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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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务局向委员会提供运作所需的行政、技术及后勤支援,以及承担委员会运作所需。


  1. ^ 第12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經第24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及第八款。.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印务局. 2021-08-23 [2024-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29)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