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和談
國共談判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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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和談是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中國共產黨代表團與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團(以國民政府代表團名義[註 1])於1949年4月在北平進行的停火談判。中國共產黨要求同年4月1日起在北平進行談判。4月13日至4月15日,雙方代表團進行實質磋商,擬定《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並商定於4月20日簽字。4月20日晚,中央政府要求代表團拒絕簽字,談判隨即破裂。4月21日凌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發布《向全國進軍的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隨即發起渡江戰役,進攻長江之南由國民政府所控制的地區。
背景
[編輯]1949年初,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三大戰役;遼瀋戰役、淮海戰役、平津戰役大獲全勝,中國國民黨在中國東北地區和華北全面失去控制。1月14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發表關於時局的聲明》,提出和平談判的八項條件。1月16日,中國國民黨一部份民意代表,發表主張:「促請國共迅取和平,即日停戰,開始商談。」同時,「華北人民和平促進會」亦電籲雙方停戰為之呼應[1]:134。當天晚上,蔣介石為著「和談」問題,邀約中國民主社會黨及中國青年黨代表及有關人員討論時局,並對毛澤東廣播及政策交換意見[1]:134。會中,邵力子主張「無條件投降」[1]:134。1月19日,行政院舉行政務會議。決議:「派代表赴延安與中共談判和平。」[1]:135。1月21日,總統蔣介石宣布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職務。李宗仁代理總統職務後,設法與中共談判停戰。1月22日,李宗仁「以代理總統職務發表文告,表示願意以中共提出的八項條件為基礎進行談判。」1月22日,李宗仁電邀李濟深、章伯鈞、張東蓀等,共同策進「和平運動」[1]:141。1月22日晚上,李宗仁與劉仲華、黃啟漢會談,派遣二人以李宗仁、白崇禧私人代表身份秘密往北平,「再三囑咐,要求中共體諒他的處境,暫時停止軍事進攻。」1月23日下午,劉、黃二人乘坐一架空軍運輸機到達北平;25日原北平市長何思源宴請二人;27日,徐冰進城接二人到頤和園,當晚,葉劍英接見二人;28日,葉劍英、徐冰、莫文驊設午宴招待二人;29日上午,黃啟漢搭乘空軍最後一架撤離北平的運輸機回南京,劉仲華留北平負責聯絡。2月1日周恩來「以中共中央名義起草回電,肯定葉劍英同黃啟漢、劉仲華的談話」。
另由行政院會議決定:派邵力子、張治中、黃紹竑、彭昭賢、鍾天心等為代表,並指定邵力子為首席,等候中國共產黨代表,於雙方同意之地點,進行「和談」[1]:141。
1949年2月1日,李宗仁決定派「人民代表」顏惠慶等「前往北平求和」[1]:148。中國共產黨表示拒絕「南京的和平代表團」前往[1]:148。在甘介侯的策劃下,李宗仁前往上海拜訪社會名流章士釗、顏惠慶、江庸等人,請其以私人身份北上,呼籲和平。李宗仁當天回京,留下甘介侯在滬協助邵力子組織「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團」,相機北上試探中共方面對和平的態度。2月5日,行政院遷移廣州辦公,南京只保留代總統辦公室[2]:169。2月5日,李宗仁私人代表甘介侯,「組織李氏之私人代表團,由顏惠慶、章士釗、江庸、凌憲揚、歐元懷、侯德榜六人為代表」[1]:150,準備赴北平,「試探和談」[1]:150。惟中國共產黨廣播:「不承認李所代表之南京政府」[1]:150。甘介侯公開發表妄言:「代表團此行『唯一任務為從事敲門,敦促中共迅即指派和談代表,並決定和談之時間、地點,以便政府代表團前往開始和平商談。』」。2月5日當日,毛澤東以中共發言人的名義駁斥甘介侯,強硬聲明「我們對於任何方面的人暫時均不準備接待。」中共指派劉仲華返回南京,轉告李、白二人中共的實質要求。「南京人民和平代表團」由南京「中國人民和平促進會」及各大學教授國策研究會八人出面組成,於2月6日從南京經青島飛抵北平;中共「僅給代表團以私人的和參觀的名義」「並不得有記者前來」。2月7日,北平市軍管會主席葉劍英「根據中共中央指示,在北平接待「南京人民和平代表團」,就和平談判問題同他們進行了交談。」。2月7日,新華社發言人稱:「甘介侯聲明顏惠慶、章士釗等六人組織之和平代表團,將於二三日內飛往北平」。2月7日,中共中央致電葉劍英等:「甘介侯,他是從事和平攻勢的政治掮客,我們絕不許其來平。如果他混來了,葉劍英拒絕接見,並將其驅逐出北平。如果邵力子已至青島,而又聲明是私人資格,則可允許他與顏惠慶等一同來北平,否則不許他來。電報中對顏惠慶、章士釗等應表示尊重態度,對甘介侯則表斥責態度。」2月8日葉劍英與南京民間代表團進行了長談。2月8日,李宗仁私人代表顏惠慶、章士釗、江庸等,「原定今日飛往北平」[1]:152。李宗仁再次趕到上海,凌憲揚、歐元懷、侯德榜不願參與,最終決定以顏惠慶、章士釗、江庸三人以「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團」名義相機北上,試探中共態度。2月9日,北平市委書記彭真與葉劍英把與「南京人民和平代表團」談話的情況向在西柏坡的中共中央做了匯報。2月10日中共中央復電彭葉肯定其「對南京代表團所取態度是適當的」,「可向和桂系有關的代表暗示,只要桂系今後行動是站在有利於人民解放事業及能達到真正持久和平之目的,我們是不會拒絕他們的。」2月11日,「南京人民和平代表團」返回南京;臨行前,代表團發言人在取得中共方面同意後,發表公開談話稱:「葉劍英將軍態度異常誠懇,表示願將吾人意見轉呈中共中央,並告以中共對於和平向具誠意,如南京政府確有和平誠意的事實表現,吾人當準備與他們談判,以期有利於獲得有利於人民的真正和平。」2月13日,上海和平代表團顏惠慶、邵力子、章士釗等一行飛赴北平,準備與中國共產黨「談判」[1]:154。除了「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團」三人外,還有個人身份北上的邵力子,李宗仁派往北平擔任聯絡工作的黃啟漢、劉仲華(已經提前到達北平),負責聯繫南北通航的金山,以及顏、章、江、邵四老的秘書等十餘人,黃啟漢的妻子李素平、劉仲華的妻子及3個女兒,一起從上海經青島(加油時發現飛機機翼損壞住了一晚)飛赴北平。14日下午抵達北平,入住北平六國飯店;北平軍管會交際處長王拓、副市長徐冰、劉仲華前往機場歡迎。2月17日,北平市政府召開歡迎晚會,葉劍英與四老懇談。2月22日,劉仲華陪同代表團前往石家莊,周恩來與四老會談;2月24日毛澤東與四老會談,達成八點秘密協定,這個協定只交給李宗仁。2月27日劉仲華陪同代表團回到南京。
中國共產黨方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在2月20日向所屬各部發布「京滬杭戰役預備命令」。2月25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電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第三野戰軍:3月中旬或下旬,應準備占領浦口及炮擊南京[3]。
3月3日,李宗仁指定:「吳鐵城先生、邵力子等十人,研討與」中國共產黨「和談方案」[1]:164。3月8日孫科內閣辭職,李宗仁決定由何應欽組閣,以分化蔣系。3月22日,李宗仁要求中共在麻城、羅田等地的軍隊停止前進。中共「決定聯合李、白反對蔣黨」並下令前線部隊暫停向花園鎮及其以南推進。3月25日,李宗仁派邵力子、張治中、黃紹竑、章士釗、李蒸等為和談代表,正式成立代表團;「並指定邵力子為首席代表」[1]:172。李宗仁、何應欽政府決定組織「南京政府和平商談代表團」,代表3月28日有增加劉斐,秘書長盧郁文,顧問屈武、李俊龍、金山(已在北平)、劉仲華(同時為李宗仁的聯絡員,負責代表團的聯絡、交通)。3月26日,中國共產黨廣播稱:「中共中央決定:(一)談判定4月1日開始;(二)談判地點在北平;(三)中共中央派周恩來、林伯渠、林彪、葉劍英、李維漢等為代表,以周恩來為首席代表」[1]:172-173,正式通知李宗仁與南京中國國民黨「所派代表團」[1]:173恢復會談[4]。中共中央與南京方面的代表團舉行談判,按照一月十四日毛澤東主席對時局的聲明及其所提八項條件為雙方談判的基礎。
過程
[編輯]3月31日上午,南京代表團秘書長盧郁文帶領秘書處工作人員乘中央航空公司專機飛北平。4月1日,南京和談代表團由張治中任團長,成員有邵力子、黃紹竑、章士釗、李蒸、劉斐等,由南京飛抵北平南苑機場[1]:176。南京代表團全部代表及顧問、秘書隨員等19人,乘天王號專機飛抵北平,北平副市長徐冰、中共和談代表團秘書長齊燕銘、第四野戰軍參謀長劉亞樓到機場歡迎。顧問屈武以及李俊龍、金山一行9人,於上午乘中國航空公司專機,在機場發表書面談話,表示「謹慎地秉承政府的意旨,以最大的誠意,和中共方面進行商談,希望能夠獲得協議,使真正永久的和平,得以早日實現」[5]:8859-8860。下午專機抵北平[5]:8860。晚上,周恩來、林伯渠、林彪、葉劍英、李維漢、聶榮臻等在六國飯店公宴南京代表團一行[5]:8860。下午6時,宴後周恩來、林伯渠與張治中、邵力子交談[5]:8860。
4月2日,和談代表團向周恩來建議:「和談之前雙方軍隊固守原防。」中國共產黨不允,要求國民政府江南憲警必須全部撤退,而政府則可暫維現狀[1]:176;並着李宗仁、白崇禧、何應欽、顧祝同、于右任、居正等「皆去北平」[1]:176。4月2日晚上,毛澤東、周恩來與劉仲容談話,派遣他與朱蘊山到南京對李宗仁、白崇禧再做做工作,再促一促,爭取他們在此歷史重要時刻能為人民做點有益的事。4月5日上午9時,和談預備會議開始[2]:169。中國共產黨經由第三方面代表,「對李宗仁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其在十二日限期內投降」[1]:178。提出「聯合委員會」之組織,毛澤東任主席,而李宗仁任副主席;李宗仁須前往北平,「共同管理國共軍隊之移交」[1]:178。4月5日,劉仲容、朱蘊山、李民欣、劉子衡乘專機飛抵南京。4月7日,李宗仁向中國共產黨建議「隔長江而分治」[1]:178。中國共產黨則堅持「無論和、戰,均須過江」[1]:178。4月8日,毛澤東對張治中等和談代表發表談話[1]:179。4月13日,和談第一次正式會議,在北平舉行[1]:182。中國共產黨闡述其立場與協定草案之理由[1]:182。周恩來復提出《國內和平協定》,除前述之要求外,另列舉8條24款,限5日內接受,並聲稱解放軍須在協定簽字後3日內渡江[2]:169。
4月11日,劉仲華回南京送文件之際,接走邵力子夫人傅學文同機飛北平。
破裂
[編輯]4月15日,和談第二次正式會議,仍在北平舉行[1]:183。周恩來將修正後之《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限張治中等4月20日簽字,並表示不論戰爭或和平,屆時解放軍一定渡過長江[2]:169。4月16日,南京代表團派黃紹竑代表和屈武顧問攜帶文件返南京請示。4月17日,中國共產黨堅持渡江要求[1]:185。李宗仁向中國共產黨「要求展緩簽訂協日期」[1]:185。4月19日,南京政府發表廣播,表示對和平協定未能全部同意,共軍渡江難以接受。「行政院予以拒絕」[6]:59簽字,因協定比「八項和平條件」更苛刻。4月20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發表聲明,指中國共產黨之《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歪曲事實[2]:170。國民政府與中國共產黨之最後和談因之破裂,張治中、邵力子等,則於4月23日投向中國共產黨[2]:170。張治中的夫人也被安排秘密搭乘中航飛機飛北平。解放軍50萬人全面向江南進攻,[1]:186,渡過長江[2]:170。4月21日,毛澤東、朱德發佈總攻擊令,於是解放軍林彪、彭德懷等部,亦分別對漢口及西安進攻[2]:170。渡江戰役開始[7]。
文藝作品
[編輯]- 電視劇《北平和談》
- 電視劇《香山葉正紅》
注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蔣經國. 〈危急存亡之秋〉. 《風雨中的寧靜》. 台北: 正中書局. 1988.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李守孔. 《中國現代史》. 台北: 三民書局. 1973. ISBN 9571406635.
- ^ 南京市檔案館 (編). 南京解放. 北京: 中國檔案出版社. 2009年4月: 689. ISBN 9787510500169.
- ^ 寒山碧:《鄧小平從南京打到成都》
- ^ 5.0 5.1 5.2 5.3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 ^ 陳布雷等編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8-06-01.
- ^ 寒山碧:《鄧小平從南京打到成都》
來源
[編輯]-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蔣介石發表的聲明,內含關於和平談判的五項條件
- 周恩來. 〈關於和平談判問題的報告〉. 《周恩來選集》·上卷, 314-325頁.
- 余湛邦. 《我所親歷的三次國共談判》.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4年. ISBN 750044647
- 秦立海. 〈毛澤東、斯大林與國共北平和談〉. 《百年潮》, 2005年第05期
- 秦立海. 〈桂系「倒蔣」與國共北平和談〉. 《文史春秋》, 2008年第1期
參見
[編輯]- 中共中央毛澤東主席關於時局的聲明-毛澤東發表的聲明,內含八項和平條件
- 國共內戰內戰戰爭罪犯名單
- 中國宣判的日本戰爭罪犯列表
- 渡江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