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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市樂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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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楽市・楽座
假名らくいち・らくざ
平文式羅馬字Rakuichi-Rakuza

樂市·樂座日本在16世紀至17世紀期間的戰國時代,由織田信長豐臣秀吉及諸戰國大名在其領地城下町所推動的一項經濟政策。「樂」字指的是自由化之意,「座」則是指平安到戰國時代的工商業者或演藝人員組成的工會,她們向朝廷、貴族或寺院支付金錢,以換取獨家專賣或販賣權。

樂市樂座令最早由今川氏真以「五條定書」首創樂市鼓勵貿易,明確規定只要支付一定的費用,任何人都可以在富士大宮樂市自由買賣交易。[1]一說此制度原本由近江(今日本滋賀縣)的戰國大名六角定賴頒布,但是六角氏的《江源武鑑》並沒有記載,因而有可能為石寺新市自行發布,而非領主大名下達的命令。信長隔年沿用之[2][3],並且推廣到其領地。住在「樂市」的人不僅可以免除稅金,連在領地內的通行安全也獲得保障。信長同時也廢除了收取通行費的關所,讓商人和旅行者能夠自由往來無阻。靠著這個政策的頒布推行,織田家的領國尾張(今日本愛知縣)便開始逐漸國富兵強,日益興盛。[來源請求],有時為了搭配新領地的支配,織田信長也會承認原有的「座」之權力,像是攻下越前後,對當地的唐人座、輕物座就在徵收役錢後,允許其原有的管理權。事實上關所廢止是平定伊勢國之後的事;而最早廢除關所通行稅的是今川氏親於1526年制定的今川假名目錄第24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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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全圖解日本戰國武將54人. 臺北市: 遠流. 2009: 200頁. ISBN 9789573264583 (中文(繁體)).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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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発給者】今川氏真 永祿九年四月三日【宛】富士信忠【內容】富士大宮毎月六度市之事、押買狼藉非分等有之旨申付條、自今己後之儀者、一円停止 諸役、為楽市可申付之…
  2. ^ 【発給者】織田信長 永祿十年十月【宛所】楽市場【所蔵者】円徳寺 來住者分國往還保護、借銭・借米・地子・諸役免許、押買・狼藉・喧嘩・口論、理不盡之使、宿執非分停止
  3. ^ 【発給者】織田信長 永祿十一年九月日【宛所】加納【所蔵者】円徳寺 當市場越居之輩の分國往還保障、借銭借米諸役免許、楽市楽座之上商売、押買・狼藉・喧嘩口論停止、使不入、宿取り非分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