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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童養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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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童養媳事件發生於重慶市巫山縣,是喪父女童被做為童養媳送養,遭遇強姦,後由當地政府工作人員以違法的形式辦理結婚登記的事件。2016年,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引發關注。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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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全球男女出生性別比最為失衡的國家,成年適婚男性遠多於女性。不斷失衡的性別比,進一步擠壓貧困男性的成婚機會。另一方面,中國少數地區仍存在以童養媳轉親換親等形式的包辦買賣婚姻等傳統手段為貧困男性解決婚姻難題的現象。

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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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泮艷(1988年-),重慶市巫山縣人,是「重慶巫山童養媳事件」當事人。[1]

1997年,時年9歲,母親精神病發作將父親打死,因病免除刑事處罰後出走後,馬泮艷、馬泮珍(姐)、馬泮輝(妹)因為未成年無生活來源,由伯父馬正松代養。

2000年,年僅12歲的馬泮艷被以童養媳的方式嫁給了比她大17歲的陳學生,被強姦後生下女兒,後又生下男孩。2016年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2001年初,時年13歲,馬泮艷被伯父馬正松送往雙龍鎮烏龍村陳學生(29歲)家生活。在當地村幹部的見證下雙方協議約定,陳家給馬正松3000元『代養費』,給馬泮艷1000元『戀愛金』,馬泮艷在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前由陳家代養,達到結婚年齡後與陳學生結婚。馬泮艷表示,當時自己並不願意去陳學生家「代養」,但沒有人問她的意見,直接將她送至陳學生家。

2001年春節後,時年13歲,陳家人帶着馬泮艷到福建打工。期間,陳學生強行和馬泮艷發生了性關係。在福建,年幼的馬泮艷找不到工作,呆了3個月,就被陳家人送回老家巫山縣雙龍鎮。在馬泮艷的記憶里,回到鎮上後,她曾偷偷跑到二姑家,由二姑陪她去報警。彼時,雙龍鎮派出所民警帶馬泮艷到醫院檢查,證實處女膜破裂。但由於伯父馬正松告訴警察,侄女已經嫁給陳學生,警察便將其歸於家庭糾紛而沒有再管。

2002年10月,14歲的馬泮艷生下了第一個女兒。同年,12歲的馬泮輝被伯父馬正松嫁給24歲的羅品金,馬正松得到了4000元的撫養費。2005年,15歲的馬泮輝生下了一個兒子。

2007年,馬泮艷生下了一個兒子。

2008年,即使沒有辦理過任何手續、簽署過任何文件,馬泮艷「被結婚」,在民政部門的系統中,有了她和陳學生的婚姻登記記錄。

2016年,馬泮艷的遭遇被媒體報道後,引發多方關注。5月4日,馬泮艷到雙龍派出所報案,控告陳學生在自己未成年時強行發生性關係,強姦幼女;大伯馬正松、姑父羅元道拐賣幼女;雙龍派出所與辦結婚證的工作人員瀆職。6月4日,馬泮艷與陳學生經法院調解離婚,馬泮艷與陳學生所生兒女由陳學生撫養。[2]

2017年2月24日,中共巫山縣委宣傳部在由其主管的網站巫山網上發佈了《巫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就馬泮艷相關情況答記者問》(下文簡稱《情況說明》),其中提到,在獲悉馬泮艷的不幸經歷後,巫山縣委縣政府責成縣紀委、縣政法委、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馬泮艷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不過巫山縣政府拒絕承認馬泮艷屬於被拐賣和被強姦[3]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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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泮艷聲稱當地政府一直污名化她的個人生活,個人也不否認與另一男友又未婚育有一女的事實。在馬泮艷表示放棄維權後,其妹馬泮輝公開聲明,馬泮艷前後與多名男性保持性關係,並誘導網絡女權主義者因其小女兒的自閉症或者智力障礙捐款,侵吞政府對三姐妹母親的補助。馬泮輝後刪除其言論,此事仍處於爭議之中。[4][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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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韓林君. 女孩被当童养媳8年4次出逃 被强奸后14岁生子. 京華時報. 2016-05-26 [2017-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4). 
  2. ^ 倪子牮. 官方回应重庆14岁“童养媳”焦点:无法认定强奸. 新浪新聞. 2017-02-26 [2017-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6). 
  3. ^ 官方回应重庆14岁“童养媳”四大焦点:无法认定强奸. [2022-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7). 
  4. ^ 微博搜索 - 马泮辉 - 微博. s.weibo.com. [2017-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4). 
  5. ^ 新浪微博--巫山六月雪(马泮艳). [2022-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8).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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