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LGBT權益
外觀
突尼斯的LGBT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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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為 | - |
性別認同和表達 | – |
同性伴侶關係 | - |
收養 | - |
兵役議題 | - |
反歧視保障 | - |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LGBT)的人在突尼斯面臨沒有經歷由非居民同性戀法律挑戰。男性和女性同性性活動是在突尼斯非法的,不存在有組織的LGBT權利運動。[1]
概要
[編輯]項目 |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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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為合法性 | |
承諾年齡可發生性關係的法定年齡一致 | |
反歧視法適用於僱傭 | |
反歧視法適用於商品及服務法規 | |
反歧視法適用於所有其他領域(包括:間接歧視、仇恨言論) | |
同性婚姻 | |
承認同性伴侶為事實上伴侶關係 | |
承認同性伴侶為公民伴侶關係 | |
同性伴侶可共同領養 | |
同性戀者可以在軍中服役 | |
性別更動權力 | |
女同性戀進行體外受精之合法管道 | |
允許男男性接觸者(MSM)進行捐血 |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Laws: Tunisia, Gay Law Net. [2015-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