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瀚
外观
詹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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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议大夫刑部左侍郎 | |
籍贯 | 江西玉山县 |
出生 | 弘治元年十二月初二日 |
逝世 | 嘉靖三十一年 |
配偶 | 娶陈氏,继娶胡氏 |
亲属 | 侄 詹轼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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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瀚(1488年—1552年),字汝约,号燕峰,江西广信府玉山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丁丑进士,官至刑部侍郎。
生平
[编辑]江西乡试第十二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丁丑科会试七十四名,廷试二甲四十一名二甲进士,都察院观政,授刑部主事。明武宗南巡之争时,与侄詹轼一同进谏,并受杖刑。詹轼死后,詹瀚为其丧葬归养。
嘉靖年间,官至刑部郎中,詹瀚在大礼议中再授杖刑。每逢阴雨,旧伤疼痛时,便称:“吾无愧敬之地下,足矣。”。十一年(1532年)三月由刑部四川司郎中出为湖广按察司副使,升广东布政使司左参政,十七年七月升本省按察使,十八年闰七月升福建右布政使,十八年十月升浙江左布政使[1],二十一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未及莅任,被论罢归。二十五年三月起复,调任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二十六年四月升刑部右侍郎,二十七年七月进左侍郎[2],二十八年三月被弹劾致仕。归家四年而卒,年六十五岁。著有《比部集》、《浙东集》、《振羙堂集》、《治河奏议》、《致政录》。
家族
[编辑]曾祖詹道同。祖父詹绍显。父詹伯寿。前母口氏,母喻氏。具庆下。兄志温、志良、志泰、詹溶。
参考文献
[编辑]- 赵镗《通议大夫刑部左侍郎燕峰詹公瀚墓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