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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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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还在走关注度程序,不过看这个样子…冒昧先提删了。不符合质量标准且疑似侵权。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02 (UTC)[回复]

删除。--Jimmy Xu 2014年11月8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可能存原创研究且不确定是否适合收录。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09 (UTC)[回复]

删除。--Jimmy Xu 2014年11月8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同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09 (UTC)[回复]

删除。--Jimmy Xu 2014年11月8日 (六) 01:0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全红链的消歧义页。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13 (UTC)[回复]
(○)保留,救之。--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10月31日 (五) 02:34 (UTC)[回复]
(○)保留:已消红。-- By LNDDYL.(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9:12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2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自我宣传+质量堪忧。支离破碎的讯息框拷贝自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生平一段非百科语气。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18 (UTC)[回复]

删除。--Jimmy Xu 2014年11月8日 (六) 01:1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当使用用户页。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1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2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综合用户名来看,不当使用用户页。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21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2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广告宣传(为创建者唯一贡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22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2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个人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23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2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社群能否接受只放乱码的用户页?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25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2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2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2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10月31日 (五) 00:2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2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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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曾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09/05讨论过,由于该路线与旧有的“孝思接驳线”相同,查相关新闻亦没有“39X”这条线,相关的内容大部分已(±)合并孝思接驳线 (第1代),因此可以删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Foamposite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1:46 (UTC)[回复]

删除。--Jimmy Xu 2014年11月8日 (六) 01:1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转移至维基词典。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移动维基词典,纯词语解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By LNDDYL.(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1:50 (UTC)[回复]

转移至维基词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1月14日 (五) 01:3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必要的重定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By LNDDYL.(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1:53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1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提删者未取得提删资格,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本人要求删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ouis0857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2:50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原作者或上传者除外),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非自动确认用户提删,请求无效;就算提交者是条目所述本人,因没有解释原因,本次提交同样无效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4年10月31日 (五) 05:1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合并,见en:Broom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0月31日 (五) 02:53 (UTC)[回复]
  • (○)保留理据:
1:内容可供查证
2:非原创研究
3:非原创研究的虚构事物
4:已影响常见文化
5:多部小说使用
6:内容不存在利益冲突
7:中立的观点
8:中文维基不等于英文维基
9:目前只有你提删
10:内容确实以百科全书口吻描述
11:没有侵权
12:根据上面11点已符合五大支柱
13:根据上面12点已符合维基百科主要方针与指引
14:根据上面13点应予以(○)保留
15: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宇帆(留言·) 2014年12月2日 (二) 17:34 (UTC)[回复]

无共识。--Jimmy Xu 2014年12月22日 (一) 22:51 (UTC)[回复]

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歼20黑丝与白桦角色列表"”——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作品不存在条目,不能说明列表具有关注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1日 (五) 06:46 (UTC)[回复]
(×)删除……这难道是天朝同人本?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11月1日 (六) 15:0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1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请不要在横线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Nivekin请留言 2014年10月31日 (五) 02:56 (UTC)[回复]
Kris专案管理学院 已于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10/05 提删)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 周颖 (演员)北京潮州会馆胡伶)。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 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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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广告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Zetifree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3:4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1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合理使用用户页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1日 (五) 06:38 (UTC)[回复]
你好~我在建立公司資訊,如何不被刪除?—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Grandtech對話貢獻)加入。
(×)删除&(:)回应如果以你的使用者名称跟那个内容...必然会被删的,请至少先读完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方针)、我的用户页上可以放些什么内容?(指引)、利益冲突(未共识指引),再重新提出问题,另外用户页你可以先自行删修以避免被删除--Alane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6:58 (UTC)[回复]

快速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0月31日 (五) 07:1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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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创研究,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ane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6:42 (UTC)[回复]

(~)补充另请参考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10/28#林步东,为同一ip用户创立之类似内容--Alane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6:44 (UTC)[回复]

(×)删除:非百科内容。-- By LNDDYL.(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9:01 (UTC)[回复]
(►)移动维基学院可在维基学院进一步研究。 --安可 ♪留言2014年11月1日 (六) 13:3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1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已转送疑似侵权讨论。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广告和侵权的混杂。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31日 (五) 07:02 (UTC)[回复]

此外,该页面的第一个编辑就是挂侵权模板,是否此前有些编辑历史丢失了?--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4年11月1日 (六) 07:0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By LNDDYL.(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08:0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1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明显缺乏关注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31日 (五) 09:3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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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来源,内容离题且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Yangfl留言2014年10月31日 (五) 15:2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7日 (五) 00:1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