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罗贡华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罗贡华
个人资料
出生(1894-07-31)1894年7月31日
 大清湖北省荆门直隶州
逝世(1990-07-26)1990年7月26日
台湾台北市
墓地 台湾新北市五股区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胡氏、继配姜若木
亲属范熙壬

罗贡华(1894年7月31日—1990年7月28日),名金相(荆璞),号贡华,湖北省荆门县仙居乡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生平[2][3]

[编辑]

罗贡华生于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日本明治大学毕业。1912年加入国民党。1925年起,任中国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委员。其间,还曾担任湖北公立法政专科学校、上海江湾大学、北京税务学校教授,《武汉评论》及《青年呼声》杂志主编,湖北、河北各训练班党义教师。[1]

1931年,任海南岛琼山县县长及海口市市长。1932年1月,任国民政府内政部常务次长,并任全国内政会议副主席,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设计委员,委员长侍从室秘书等职。1937年5月,任甘肃省政府委员兼甘肃省民政厅厅长。1940年12月,任湖北省政府委员。1944年7月,任湖北省民政厅厅长。1945年5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六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3月,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届立法委员。1948年,当选行宪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赴台湾,继续担任立法委员。[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刘国铭主编,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下),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第1556页
  2. ^ “先父罗贡华事略”罗文昌;《东宝文史集粹》. 2003
  3. ^ “罗故立法委员贡华事略”罗贡华立法委员治丧委员会;《湖北文献》第98期199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