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
外观
院长可以指:
中华民国
[编辑]公部门
[编辑]政府机关
[编辑]- 中央一级行政机关及准用之政府机关(五院)[注 1]
- 中央二级行政机关及准用之政府机关
- 中央三级行政机关及准用之政府机关
- 公务人力发展学院院长(隶属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 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院长(隶属外交部)
- 国家教育研究院院长(隶属教育部)
- 司法官学院院长(隶属法务部)
- 国家环境研究院院长(隶属环境部)
- 国家海洋研究院院长(隶属海洋委员会)
- 国家文官学院院长(隶属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财团法人
[编辑]- 工业技术研究院院长
- 中华经济研究院院长
- 国家卫生研究院院长
- 国家实验研究院院长
- 农业科技研究院院长
- 国防安全研究院院长
- 商业发展研究院院长
- 台湾营建研究院院长
- 台湾设计研究院院长
- 台湾经济研究院院长
- 台湾综合研究院院长
中国大陆
[编辑]政府机构
[编辑]财团法人
[编辑]备注
[编辑]- ^ 依我国《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2条,以行政院为一级机关,其所属各级机关依层级分为二级、三级、四级机关。同法第38条规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政府机关准用之。
- ^ 依《行政法人法》成立之行政法人,目前其中有3家法人首长以院长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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