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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删除投票和请求/200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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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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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讨论已经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内容华而不实,像是广告。网站已不能载入。-- tonync (talk) 00:43 2006年7月10日 (UTC)

  • 这条目已存在超过一年,目前网站不能连结,难以证实条目内容是否真实。--Jasonzhuocn...._交流 19:42 2006年7月11日 (UTC)
  • (×)删除,看不出重要性的条目应提请删除。--阿儒 | 这里泡茶 07:54 2006年7月16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本讨论已经结束,处理结果:全部速删。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 移到xxxx人物--ffaarr (talk) 02:04 2006年7月10日 (UTC)

全部速删--Alex S.H. Lin (talk / Contr).tw 03:12 2006年7月1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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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不足--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28 2006年7月10日 (UTC)

  • 在我们那已经很有名了,我会继续填加一些言论和作品列表。lushsight 08:16 2006年7月10日 (UTC)
  • (×)删除-winertai 09:46 2006年7月10日 (UTC)
  • 有一个关于人物重要性的模板,是不是可以拿来用。--Jasonzhuocn...._交流 19:44 2006年7月11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08 2006年7月28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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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不是宣传照--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43 2006年7月10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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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46 2006年7月10日 (UTC)

  • (×)删除--石添小草 07:50 2006年7月10日 (UTC)
  • (×)删除--Wing 08:17 2006年7月10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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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海报的合理使用要求。参看Template:Poster--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49 2006年7月10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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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侵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05:46 2006年7月10日 (UTC)

  • (×)删除--Wing 06:33 2006年7月10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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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版权不明--百無一用是書生 () 07:32 2006年7月10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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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告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08:52 2006年7月10日 (UTC)

  • Wiki不是中华民国经济部的数据库查询系统,没有必要保留这种条目。--pioneerLike 03:20 2006年7月11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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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网页截图--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09 2006年7月10日 (UTC)

(!)意见怎么会不是网页截图呢?大概是我没有标注清楚地址,Click Here大概就会看到了。-- Verrinne 20:49 2006年7月11日 (UTC)
(×)删除不适用于网上找到的图像和文件,只用于整个网页的屏幕截图。--Littletung 01:12 2006年7月14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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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嫌疑,英文版也有,但只有一句话,剩下的就是外部链接。--用心阁(对话页) 12:28 2006年7月10日 (UTC)

  • (×)删除 - 中文、英文都看了一下,都指向一家香港公司,内容都只有一行,确实是纯推销,但英文竟给过?可能也要知会英文Wiki要关心一下。--Danny.umd 11:35 2006年7月11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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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不自由,现在使用类似主题的版权自由的Image:Wii Nunchuk.jpg代替--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37 2006年7月10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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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搜索到,在英文维基百科,钻石问题是指另一个问题,因此在这里怀疑是原始创造,希望那位能够指点一二。--用心阁(对话页) 13:06 2006年7月10日 (UTC)


已删除。--Alex S.H. Lin (T/C/M).tw 01:49 2006年7月30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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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含有日本汉字,已另建Category:江户时代分类。 --Mewaqua 15:21 2006年7月10日 (UTC)

速删--Alex S.H. Lin (talk / Contr).tw 14:52 2006年7月1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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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重定向--爱索 | 来泡茶 16:17 2006年7月10日 (UTC)

  • 这真是太... 李登辉陈水扁从几时开始有这些称号的?? AbelCheung 06:28 2006年7月11日 (UTC)
  • (×)删除--Wing 07:56 2006年7月11日 (UTC)
  • (×)删除是有这个称号没错,也确实是这两位(李为父、陈为子),但过于政治宣传意味。--Danny.umd 11:29 2006年7月11日 (UTC)
  • (!)意见台湾之子其实是陈水扁自传书名,并不算是称号。--Koika 18:15 2006年7月11日 (UTC)
  • (×)删除等历史来评断。--Jasonzhuocn...._交流 18:31 2006年7月11日 (UTC)
  • 中文维基不自由,怪不得不受重视。--Dazhong (签名为Jasonzhuocn替其补上)
  • (!)意见:可以用消歧义处理。--百楽兔 05:01 2006年7月14日 (UTC)
  • 既然要那种自由的话,那么我来出一本自传,说我是台湾的神明转世了。支持(×)删除AbelCheung 05:13 2006年7月14日 (UTC)
  • (○)保留抛开个人好恶与认同与否来看,这种说法是存在的,作重定向或消歧义都可,没有大碍。另外说个题外话,如果是台湾的神明转世,一定要来台湾出巡绕境才会有很多信众喔!现在小铭(不是神明)正在举办,沿途会有台湾维基信徒提供点心茶水,欢迎各方维基信众报名参加!^_^--Sangye 05:22 2006年7月15日 (UTC)
  • (×)删除,台湾之子和台湾之父并未特别意指那位人物,因此不应作为某些人的称号。--阿儒 | 这里泡茶 00:42 2006年7月16日 (UTC)
  • (!)意见这条目不应该重新定向到任何人,这两个词,可以当各自的条目,只是看有没有人要写而已。台湾之父台湾之子这两词已成了被广泛使用的辞汇,所以希望有人可以介绍它的历史,政治影响,在台湾以及台湾以外的评价等等.阿仁 02:12 2006年7月16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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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并。重要性不足以单独列出,并维护不易,建议合并至香港沙田区公共屋邨,原条目设定新合并条目的重定向页面。(请比照中山区各里合并至台北市中山区各里列表的标准)--winertai 17:28 2006年7月10日 (UTC)
    • (+)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18:31 2006年7月10日 (UTC)
    • (+)支持还有很多屋村需要合并,请记着Wikipedia不是房地产中介人apm() 00:38 2006年7月11日 (UTC)
      • 添加了显径邨、博康邨、禾𪨶邨apm() 00:45 2006年7月11日 (UTC)
  • 强烈谴责在未经广泛讨论前擅自就条目作出处理并结束讨论。我看不到有什么有力的原因可以提早结束讨论。 -- Kevinhksouth (Talk) 04:27 2006年7月11日 (UTC)
    • 这情况有三种可能性:
      1. 大家以后就不再需要讨论什么了,可以随意照自己的意思修改任何东西,日后也不会有麻烦。
      2. thomsonlee (apm) 拥有中文维基的特权,别人不可以做的,他都可以做。
      3. 这是违规情况,需要作出惩处
    • AbelCheung 06:21 2006年7月11日 (UTC)
  • 话说回来,就内容本身,我觉得(±)合并没问题。 AbelCheung 06:21 2006年7月11日 (UTC)
  • 我不是强烈反对合并,但持一定保留态度。〔我觉得它们有潜质发展成独立条目,但现阶段可能当中部分内容写不出其重要性。〕无论如何,我强烈不满的是有人绕过讨论而直接执行其意愿,这与不放上来有什么分别? -- Kevinhksouth (Talk) 09:59 2006年7月11日 (UTC)
    同楼上意见,请尊重制度,保留七天。--Jasonzhuocn...._交流 18:33 2006年7月11日 (UTC)
  • (!)意见似乎讨论仍未结束,要求先将页面回复至未合并前的状况,未经七天期限而合并是明显违规的 --妙诗人 18:41 2006年7月11日 (UTC)
  • 我觉得香港公共屋邨的条目不应合并及删除,“XX邨”条目是用作介绍单一屋邨的设施和特色(当然也要等有心人来增添内容)。而“香港XX区公共屋邨”这条目应着重当区公共屋邨的发展历程,而不是将所有屋邨的资料都汇集于此,故本人希望管理员先回退各个已被移动及重定向的“XX邨”条目,再想想改善方法。
另外,沙田区有一位公屋建筑师江焯勋(区内17个屋邨中有11个是他有份参与),我们理应在“香港沙田区公共屋邨”这条目介绍一下。--TYC 23:46 2006年7月11日 (UTC)
  • 单以屋邨而论美田邨是新屋邨,只完成第一期刚入伙,显耀邨是单幢屋邨,短期内扩充内容是一定困难。其中禾𪨶邨是沙田第二个屋邨,显径邨博康邨各有8座住宅,人口达2万以上,而美林邨在沙田亦有一定地位。相信香港沙田区公共屋邨有存在价值,但是在各屋邨条目逐渐扩充及完善时断然删除各条目是有点那过。--Chong Fat 10:56 2006年7月12日 (UTC)
  • 建议部分要(○)保留,照Chong Fat的意见,香港沙田区公共屋邨还未无将部分沙田区大型公共屋邨(如沙角邨、沥源邨...)列入表内,其实各邨都有自己特色。希望管理员可以照TYC的意见,应将香港沙田区公共屋邨改为描述沙田区公共屋邨的发展历程,或者退回部分重新定向的公共屋邨条目。本人已将显耀邨合并至显径邨条目。--军曹123 10:58 2006年7月12日 (UTC)
  • 我觉得香港沙田区公共屋邨应发展成一个索引式条目,如部分屋邨内容充足,只须在前者保留两三句简介,并加上{{main|XX邨}}的模板指向一个内有详细介绍的独立条目。以目前内容丰富程度,我认为美林邨显径邨博康邨禾𪨶邨均可成为独立条目。 -- Kevinhksouth (Talk) 15:10 2006年7月12日 (UTC)
  • 赞同Kevinhksouth的建议。按winertai台北市中山区各里列表作比较,共计43条里,邻数合计877,相信大部分香港屋邨户口数目比这更高,这只可与香港乡村列表作比对而不是香港公共屋邨。况且公共屋邨是政府基础建设,不存在房地产中介人的问题--Chong Fat 02:27 2006年7月13日 (UTC)
    • (!)意见第一,数目多,更表示难以维护。(台湾共有三万多个里)第二,就我看法,其实台湾“里”的建制牵涉到面积,历史,古迹,区划重要性远比“邨”高,若里被要求合并,邨却可独立条目,我认为这里面牵涉到的不公平问题,望各位思量。若条目存在与否或者需不需要合并单单只看“内容”多寡,模板数量,个人认为极不恰当。第三,另外一种我的看法是,“邨”之所以不具重要性,是因为该名称不是个“地名”(里还是个地名勒)“车站名”;而是一栋普通且无历史意义的“建筑”,常常有香港维基人就居住人数来与人数相同的“小村”“小镇”来比较,盼大家能从地名与建筑名称两者不同的地方考量。这方面的成立与否,应与“不重要人士”条目是否存在,要相同的严格。我看不出百科中,为何要存在一栋栋建筑?。第四,这或许是个不情之请,不过,我很想知道,当初提议或赞同合并或删除里条目的维基人对这“邨合并请求”有何看法?--winertai 03:55 2006年7月13日 (UTC)
其实内容少就合并,某个屋邨内容很多了,再分出去单独成立条目,是一种非常好的做法,有利于读者的阅读。或者我们应该讨论一下条目的拆分和合并的方针,以免在这方面经常发生争执--百無一用是書生 () 04:07 2006年7月13日 (UTC)
香港的公共屋邨绝对是一个“地名”,在香港寄信到公共屋邨是不用加什么路、弄、里,大部分公共屋邨亦是巴士总站,甚会不是“车站名”。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文化,绝对尊重台湾“里”的建制及其历史和古迹,但亦请详细观看香港公共屋邨的演变,超过一半的香港人口往在或曾住在公共屋邨,与“一栋栋建筑”是不一样的!--Chong Fat 05:47 2006年7月13日 (UTC)
  • (!)意见 - 显耀邨是建在显径邨“多余”的土地上,由于本身内容尚短,应合并至显径邨条目。 --Mewaqua 14:49 2006年7月13日 (UTC)
  • (!)意见:看过台北市中山区各里列表,感到“里”有点像香港的香港区议会选区。香港18个大区中总共有400个选区,每区人口约17,000人,但维基百科暂时还未收录这些选区的独立条目,可见前者合并成列表是可以理解。但我的意见是,只要有充足的内容,我也不反对将那些里以独立条目逐一介绍。 -- Kevinhksouth (Talk) 15:25 2006年7月13日 (UTC)
  • (-)反对合并,目前有不少香港维基人正在对这类条目积极扩展中,我认为应给予时间,例如条目建立一个月后再来检视,如果没有被扩展的、还属于小小小作品的,则我会赞成删除或合并。我也赞同winertai兄对于“里”独立写条目所持的理由。可惜我太晚看到之前的关于“里”合并的讨论,来不及参与。不过我看了讨论后认为那只是当时情况的讨论而不是以后此类条目的方针,所以如果有人愿意写的话,没有道理不能重写,不过最好能写比原先内容多些再建立条目,而且先写别区的里,中山区暂时不写,以避免争议。--Sangye 17:08 2006年7月13日 (UTC)
  • (!)意见: 大家争论这么久的原因,是香港人不清楚台湾的“里”有多大,有什么制度、规划;反之台湾人也不知道香港的屋邨是什么东西 (似乎认为是普通乡村一条),所以这样下去永远讨论不完。如果可以的话,winertai 可否向大家解释一下“里”的建制,另外又有没有香港的维基人可以清楚讲一下屋邨的情况,好让大家找出共识?
    (thomsonlee/apm破坏就必定会还原的了,日后大家应该会根据讨论结果再决定哪些部分应该合并、哪些应该分开。) AbelCheung 05:30 2006年7月14日 (UTC)
    • (!)意见面积建制等方面,请看建国里 (台北市)。其实我比较在意与愕然的是,反对扩充里条目的维基人是来自台湾。我单纯想法是,既然香港一栋栋建筑都可以成立了,为何台湾最小基层单位的村里不可?如果弄出来的是小小作品或者是毫无重要性的范围,我尚无话讲。但是实际上,这些里的条目都可单独成为一个小作品,也是属于民选的基层建制单位。我比较直,也比较心胸狭窄,我认为在用数目117或星云名称或地铁车站或建筑物中保集团大厦或钢弹机器人条目或日本人的神奇宝贝怪兽来冲条目之余也可以用介绍台湾或中国或香港或澳门;让搜索引擎看得到的台湾村里建制或中国县乡镇或中国官职名或可爱植物或港片或澳门历史炮台来担任这任务。我再度重申我看法,条目存在与否若仅看赞成票数,或内容多寡,或模板大小,都失其公平性。-winertai 20:33 2006年7月14日 (UTC)
      • 如上所说我绝对尊重台湾“里”的建制及其历史和古迹,不大清楚“里”合并的讨论,但将个人感觉不合理发泄在其他人辛苦建立的条目上是绝不能接受的,单以你引述的中保集团大厦原名国际大厦,按未核实的资料曾是本港最高的建筑物,所以每条条目在深入探讨下自有其可观性。香港的公共屋邨在早前亦引发很大的纷争,但结论仍是保留,香港维基人有一点特色是包容性强,一直维持宁滥勿缺的原则。凡事需以理服人,而不是到处点火“在手动字词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Chong Fat 01:33 2006年7月15日 (UTC)
        • 光看这发烂渣这三个字,就知道某些维基人似乎欠缺了礼仪方面素养。我不知道粤语的是何见解,但是如果有人在台湾当我鼻子骂“烂较”或“人渣”(也有个烂字或渣字),我绝对会马上拳头相向。我想阁下所谓“香港维基的包容,大概仅止于自己本身的范畴吧?”我并非将不合理发泄在别人辛苦建立的条目,只是我认为就是因为香港人的票数多团结一致,已经让中文维基朝向不可思议的诡谲方向。很多标准碰到香港就变得歪曲。例如照片版权问题,删除标准一直被挑战。我只是想反问这位仁兄,除了香港维基外,有哪些维基或百科全书出现一栋栋集合住宅列在百科条目上?而我只是认为条目方针和设立必须要设立一定标准的重要性。倘使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人,写了一条内容包含三十个模板,三千字元的条目,然后支持的票数多,那这条目就允许成立存在,那不就荒唐至极吗?-winertai 02:00 2006年7月15日 (UTC)
          • 别让怒火蒙蔽眼睛,重申绝对尊重台湾“里”的建制及其历史和古迹,但亦请查看公共屋邨的发展,公共屋邨是香港政府的基础建设,属于发展新市镇的先行步队,是一个小型社区,除住宅大厦外尚有其他公共设施支援附近社区。这是最后的回应!--Chong Fat 02:16 2006年7月15日 (UTC)
  • 上面两位请冷静一下。我认同条目存在与否需要看多个因素。我认为无论是香港的公共屋村,还是台湾的村里,因为同样都是有数千甚至过万人居住的社区,故已通过重要性的一关。但是否容许其条目存在,还是要看内容是否充足。我颇欣赏建国里 (台北市)条目的建立,因为可以视为台湾其他村里条目建立时的参考之作。 -- Kevinhksouth (Talk) 03:20 2006年7月15日 (UTC)
  • Winertai兄请息怒,我也是来自台湾,很对不起之前来不及参加讨论,否则我一定会极力协助争取里条目扩充的机会。我想之前反对的台湾维基人应是对里的认识不足,对乡土的认识不足,认为无法帮忙扩充维护才会反对,现在您写了建国里 (台北市)条目,给了很好的范例,也给台湾维基人很棒的乡土教育,对您表示由衷的敬意。此外,我认为即使现在被允许成立的条目,以后也有可能被删除,挑战现有的删除标准对新老维基人都是一种学习和教育,对于写出更好的百科应是有帮助的。^_^--Sangye 04:26 2006年7月15日 (UTC)
    • 呵呵。我没生气,更没耍赖皮。只是提出一些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现在中文维基处境大概是全世界最险峻的,我只是尽微薄力量去维护。-winertai 04:39 2006年7月15日 (UTC)
  • (+)支持(±)合并。--阿儒 | 这里泡茶 06:52 2006年7月15日 (UTC)
  • 请各位先来看看香港公共屋邨列表内里有什么。就香港沙田区公共屋邨而言,个人觉得格式怪怪的,像是有一大堆资料,却不知从何看起才好,最大问题是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等等,各段并没有关联性。如果真的要建一个条目叫“香港沙田区公共屋邨”,内容应该是找出沙田区各公共屋邨的相同之处,而这种相同之处需要是别区所没有的。现在这条只不过是大杂烩式把只是同类却互不相关的东西并凑在一起,并不是一种良好的条目格式 --Hello World! 04:27 2006年7月16日 (UTC)
  • 就Shizhao“内容少就合并”来说,我很有怀疑,举例来说,黄华华是广东省长、梁保华是江苏省长、宋秀岩是青海省长,大家都是省长,但是是否会因(假设)内容不够长而被合并?--Hello World! 04:49 2006年7月16日 (UTC)
  • 我的意见是,内容足够长,定义够清楚的条目应该保留;定义不够清楚的(举例来说,当用手遮盖着标题时,无法从文字中猜到标题),就应该删除;不应作任何重定向。--Hello World! 05:19 2006年7月16日 (UTC)
  • 再有意见补充:英文维基百科中en:Category:Public housing estates of Hong Kong,也有数十个香港公共屋邨条目,平均质素比现时中文的差得远。比较一下禾𪨶邨en:Wo Che Estate,前者算是内容不错吧,但后者却只是一个小小作品。既然英文维基百科也可以不删除后者,为何中文维基百科需要不保留前者? -- Kevinhksouth (Talk) 10:36 2006年7月16日 (UTC)
    • 个人认为英文维基并非维基方针的最后防线或最高标准。-winertai 15:53 2006年7月17日 (UTC)

保留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48 2006年7月2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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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侵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18:31 2006年7月10日 (UTC)

  • (×)删除--Wing 09:05 2006年7月11日 (UTC)
  • (×)删除--winertai 21:00 2006年7月14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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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提供来源,版权不明 --tonync (talk) 22:21 2006年7月10日 (UTC)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03 2006年7月17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