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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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編輯]- (×)刪除 原因: 缺乏重要性,香港有過百座類似大廈。
提交刪除的維基人及時間:thomsonlee(☎) 2007年5月26日 (六) 00:25 (UTC)
- (×)刪除--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00:39 (UTC)
- (!)意見︰我反對以缺乏重要性作為刪除的理由。引用WP:VAIN「沒有知名度絕對不等於沒有價值」,加上條目不是「小小條目」,可供查證,有發展潛力。實在不應刪除之。—Baycrest (作客)
- (×)刪除,只是一座很普通的商業大廈。另,樓上的是誰?請簽名……--minghong 2007年5月26日 (六) 17:01 (UTC)
- (:)回應︰已補回簽名。還是引用WP:VAIN「沒有知名度絕對不等於沒有價值」,看不到有何理由要刪除。—Baycrest (作客) 2007年5月27日 (日) 15:25 (UTC)
- (×)刪除,看不出重要性、知名度與價值。— Marcus Hsu talk 2007年5月29日 (二) 07:05 (UTC)
- (×)刪除,是不是繼香港的住宅大樓之後又要寫遍每一棟香港的寫字樓呢?—Ellery 2007年5月31日 (四) 04:57 (UTC)
- (×)刪除 -
總面積如果只有21030平方呎的話,屬於小型只是上環一幢不太起眼的商業樓宇。--Mewaqua 2007年5月31日 (四) 16:15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頂點時空BBS、碧海青天BBS、科苑星空BBS、瀚海星雲BBS、小天鵝BBS、逸仙時空BBS、同舟共濟BBS、天大求實BBS、海納百川BBS、飲水思源BBS、飄渺水雲間BBS、天津大學BBS、天地人大BBS、西交兵馬俑BBS、光明鄭大BBS、一無所有BBS、兵馬俑BBS、華南木棉BBS、啟明星BBS
[編輯]- (±)合併各自所對應的大學:因外界客觀因素,這些BBS已幾乎成為封閉論壇,故無意義單獨成為條目。--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01:10 (UTC)
- (○)保留:所述各條目的重要性足以獨立成百科條目。btw.各bbs並未完全封閉,比如飲水思源BBS就從未改變過對校外的開放。
- 「所述各條目的重要性足以獨立成百科條目」——你大概沒看幾個條目,比如「小天鵝BBS,全稱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小天鵝BBS站」,常用簡稱為SWAN BBS或UIBE BBS,建於1999年,後因硬碟崩潰,於2000年重建。」--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04:25 (UTC)
- 傾向(○)保留,這是中國網絡特有的BBS文化,每個大學都有一個自己的BBS,而且許多都具有全國性影響(即使封閉,在封閉之前對中國網際網路的影響也不可小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6日 (六) 06:07 (UTC)
- 但是小天鵝BBS這樣影響性不足的BBS則應該刪除或合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6日 (六) 06:17 (UTC)
- (○)保留--只要「曾經」有過影響力和重要性的都保留。—bstlee☻talk 2007年5月26日 (六) 21:11 (UTC)
- (○)保留,對中國具有影響力。--DoraConan 2007年5月27日 (日) 00:56 (UTC)
- (○)保留 由各條目的內容可見各BBS在當時均有一定的影響力。 -- 8M 2007年5月27日 (日) 04:00 (UTC)
建議合併到Category:維基百科需要翻譯的文章,並修改{{Notchinese}}模板以鏈至這個目錄。(註:翻譯中的文章的目錄為Category:翻譯請求。可能有些現在在Category:正在翻譯的條目的條目會搬至Category:翻譯請求。)--✉Hello World! 2007年5月26日 (六) 01:50 (UTC)
- (!)意見個人認為反而要刪除的是Category:維基百科需要翻譯的文章,以兩星期來說,對某些維基人來說是不可能的事。—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5月26日 (六) 02:57 (UTC)
-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日 (六) 11:42 (UTC)
缺乏重要性。—Sopher (talk) 2007年5月26日 (六) 02:12 (UTC)
- (!)意見 我不知道用戶框是否可以按其重要性而決定其去留,然而最後結果是不能留下的話,建議將之(→)移動到創建者(User:Cdip150)的用戶頁的一個子頁面下(如User:Cdip150/User 典當)。
- 傾向(○)保留,用戶框應該沒有重要性之分。--Jnlin(討論) 2007年5月26日 (六) 06:15 (UTC)
- 用戶框可以認領,也不是用重要性來提刪的。--RalfX(議) 2007年5月26日 (六) 17:33 (UTC)
- (○)保留,用戶框應沒有重要性之分。—J.Wong 2007年5月31日 (四) 05:32 (UTC)
- (×)刪除理據: 重要性不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homsonlee(☎) 2007年5月26日 (六) 03:51 (UTC)
- (×)刪除,文不對題--Ws227 2007年5月26日 (六) 07:48 (UTC)
- (×)刪除 - 已有「黃伊汶」條目。--Mewaqua 2007年5月26日 (六) 14:23 (UTC)
- 看來已被(×)快速刪除了。--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27日 (日) 02:54 (UTC)
- (×)刪除沒有在條目中使用的合理使用圖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5月26日 (六) 04:57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Image:Hia10032B.jpg、Image:Tonoshiroyuuma.jpg、Image:Photo bustup 78.jpg、Image:G03111003 p01.jpg、Image:Nagai anzu pic.jpg、Image:Ito images face.jpg、Image:Tanimura l.jpg、Image:Kamataatsushi 001.jpg、Image:Hia10171B.jpg、Image:Jaline Yeh.jpg、Image:Image-Wang Shih Cheng.jpg、Image:JaoYungChing.jpg、Image:Jadecole.jpg、Image:HeidiKlum.jpg、Image:Hayley ghana.jpg、Image:Idei.jpg、Image:Liao.jpg、Image:Hyypiä.jpg、Image:Hunters.jpg、Image:Gackt.jpg、Image:Erictrophy.jpg、Image:BackFromTheBrink.jpg
[編輯]缺乏重要性與知名度,應該合併到相關節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6日 (六) 06:02 (UTC)
- (×)刪除--Wing 2007年5月26日 (六) 11:34 (UTC)
- (○)保留--在Youtube搜尋「單飛比較紅」共有531項條目,同樣於Wikipedia上有條目的「東方快車合唱團」在youtube上只有20條影片,可証明其以達到wikipedia標準下的「知名度」門檻。8N 2007年5月26日 (六) 18:00 (UTC)
- 這很難說明什麼問題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7日 (日) 14:06 (UTC)
- (×)刪除:東方快車發行過7張專輯,也拿過金曲獎。單飛比較紅是真實的嗎?還是節目中的一個單元而已?—Jasonzhuocn 2007年5月28日 (一) 16:50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Image:Elva pilates.jpg、Image:Up2u dvd.jpg、Image:Elva hk 2002vcd.jpg、Image:Elva hk 2002.jpg、Image:Elva is back.jpg、Image:Elva episode.jpg、Image:Up2u cd.jpg、Image:Lovelva.jpg、Image:Elva 1087.jpg、Image:Elva fifthave.jpg、Image:2001 1.jpg、Image:Nlb.JPG、Image:2002LIVE.jpg、Image:KISS1.jpg、Image:Elva loveinlove.jpg、Image:1999 1.jpg、Image:Elva 4u.jpg、Image:2000 1.jpg、Image:Elvafirst.jpg
[編輯]- (×)刪除:堆積有版權的圖片,而無文字評論。--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06:34 (UTC)
- 已刪除。,但保留用用在唱片條目的圖片。--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Image:PrincessPrincess-TheLastLive3S.jpg、Image:Alun.jpg、Image:DennisBergkamp Arsenal2006DVD.jpg、Image:DarrenFletcher MU2006DVD.jpg、Image:AshleyCole Arsenal2006DVD.jpg
[編輯]- (×)刪除:封面圖片被用作人物條目插圖,而並無評論文字。--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07:04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Image:Office Pro 2007.jpg、Image:Grappa.jpg、Image:Hsnumap.jpg、Image:Hk2004promo.jpg、Image:Hsnunewnorthpound.jpg、Image:Hsnumiddle.jpg
[編輯]- (×)刪除:電影海報,但並無對應的評論文字,僅被用作插圖。--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07:29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Image:Un reve modeste et fou.JPG、Image:CantonaonCantona.JPG、Image:442GreatFootballersEricCantona2.JPG、Image:442GreatFootballersEricCantona1.JPG、Image:Robert Pires Footballeur An Autobiography.jpg、Image:Fowler My Autobiography.jpg
[編輯]- (×)刪除:書籍封面圖片,但無對書籍的說明文字。--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08:18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版權有問題,貝多芬作品已是PD,但數位化的人可能具有版權—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5月26日 (六) 08:14 (UTC)
- 若數位化(重製)的人沒有改作或編輯,應該不能宣稱他有版權。--Jnlin(討論) 2007年5月26日 (六) 09:09 (UTC)
- (○)保留,這是一幅貝多芬親手書寫的平面樂稿,版權過期,已達到PD-old的理由,但問題是把數位化視作重佔版權,這樣一來,所有PD-old的平面作品失去公有領域的資格,因為所有PD-old的平面作品是經數位化才上載電腦,請維基人注意這一點。—Iflwlou [ M { 2007年5月26日 (六) 11:47 (UTC)
- 問題:其實「將圖片剪裁至只顯示該頁樂譜的一部份」和「為圖片加上黑色邊框」,算不算改作或編輯呢?--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26日 (六) 11:57 (UTC)
- 另外也有一個問題,將PD-old平面作品放大和縮小,又算不算改作或編輯呢﹖—Iflwlou [ M { 2007年5月26日 (六) 12:22 (UTC)
- (○)保留--Wing 2007年5月26日 (六) 13:20 (UTC)
- (○)保留 Photographic reproductions of visual works in the public domain were not copyrightable because the reproductions involved no originality. --✉Hello World! 2007年5月26日 (六) 15:55 (UTC)
- (○)保留,簡單想一下,只要數位化或是去編輯過就算擁有版權,那人人都可以是知名藝術家了。但是引用重心如果不是主內容,而是另外自創的東西,例如把這張圖當作背景,然後在前面畫個私人創作,成為以該私人創作為中心,那可能就會有版權的問題了。→♥現在不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26日 (六) 16:23 (UTC)
- 那我也投(○)保留票吧。--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27日 (日) 02:52 (UTC)
Image:Gazza MyStory.jpg、Image:Giggs DVD.jpg、Image:JackCharlton The Autobiography.jpg、Image:ThierryHenry poster.jpg、Image:ThierryHenry poster.jpg、Image:TheBestofTimes.jpg、Image:MoreofGaryLineker.jpg、Image:RoyKeane MU2006DVD.jpg、Image:GabrielHeinze MU2006DVD.jpg、Image:Les ferdinand.jpg、Image:TonyAdams Addicted.jpg、Image:Pele MyLifeAndTheBeautifulGame.jpg、Image:RoyKeane.jpg、Image:MyMemoriesofMU.jpg、Image:Lee Sharpe MyIdeaOfFun.jpg、Image:EUSÉBIO.jpg、Image:GlennHoddle My1998WCStory.jpg、Image:Lee Sharpe MyIdeaOfFun.jpg、Image:LeadershipTheSvenGoranErikssonWay.jpg、Image:LeeSharpe.jpg、Image:Schmeichel TheAutobiography.jpg、Image:Carlos Valderrama poster.jpg、Image:Robbo MyAutobiography.jpg、Image:Pele TheKingOfSoccer.jpg、Image:TonyAdams LivewireRealLives.jpg、Image:Pele PenguinReaders.jpg
[編輯]Image:Akina Jukkai.jpg、Image:Akina Nibunnoichi no Shinwa.jpg、Image:Akina Kinku.jpg、Image:Akina Southern Wind.jpg、Image:Akina Kazari Ja Nai no yo Namida wa.jpg、Image:Akina Kita Wing.jpg、Image:ThisIsForReal ThePlayers.jpg、Image:MyTS.jpg、Image:810303.jpg
[編輯]- (×)刪除:專輯封面圖像用在人物條目,但並無對應的說明或評論性文字。--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09:15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Image:Harry Potter - GoF Promo.jpg,Image:HarryRonHermione gof class.jpg,Image:Cs061.jpg,Image:Normal 0963.jpg,Image:Harry2a.jpg
[編輯]同一頁面使用的具版權圖像 Chanueting 2007年5月26日 (六) 14:02 (UTC)
- (×)刪除:單純地排列圖片,而無實質使用。--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14:44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可以Image:Beatrix05.jpg取代的來源不明圖像 Chanueting 2007年5月26日 (六) 14:39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 (×)刪除理據: 沒有使用的模板,與{{inuse}}類似。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snow 2007年5月26日 (六) 14:44 (UTC)
- (×)刪除,看不明白此模板有什麼用。--✉Hello World! 2007年5月26日 (六) 17:39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小說角色,內容短小,重要性有限,建議合併到四大惡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6日 (六) 15:46 (UTC)
- (×)刪除--Wing 2007年5月26日 (六) 19:36 (UTC)
- (○)保留,我對書生的提刪理由有點不解:「小說角色」是容許納入維基百科;「內容短小」,此文超過五百位元組,若其他文章少於此字數,難道又提刪不成;「重要性有限」﹖金庸筆下角色,在書中戲量極重,經電視、漫畫改編,更是深入民心。故此我認為書生的提刪理由不成立。—Iflwlou [ M { 2007年5月27日 (日) 09:45 (UTC)
- (○)保留,可擴充。--Paparazzi(追訪) 2007年5月31日 (四) 07:57 (UTC)
-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日 (六) 11:40 (UTC)
一家餐飲店,從內容看不出重要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6日 (六) 15:46 (UTC)
- 回應:台北小泉居並不是一家餐飲店,而是多家餐飲店,而且台北小泉居是澳門首家台式飲品食店,是澳門的其中一個食肆品牌。—agostinho 2007年5月26日 (六) 15:53 (UTC)
- (×)刪除:重要性有限。--Hawyih 2007年5月27日 (日) 00:45 (UTC)
- (○)保留如Sdee所述,有一些特殊的地方。—bstlee☻talk 2007年5月27日 (日) 03:49 (UTC)
- (○)保留小泉居是一間相當有名的餐飲店,會被說成沒有重要性實在是令人匪疑所思。 8N 2007年5月27日 (日) 04:00 (UTC)
- (○)保留本店乃集團式經營(印象中在中國內地也有分店),影響力不成疑問。—Whhalbert 2007年5月27日 (日) 06:39 (UTC)
- 意見:絕對性保留,重要性這問題非常客觀;在澳門小泉居無年青人不識。— Kenny ieong talk 2007年5月31日 (四) 20:33 (UTC)
小說虛構事物,建議合併到段譽或者天龍八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6日 (六) 15:46 (UTC)
- (×)刪除--Wing 2007年5月27日 (日) 17:23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建議合併到射鵰英雄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6日 (六) 15:46 (UTC)
- (○)保留,事實上是可以廷長的。—北南西東 2007年5月27日 (日) 05:14 (UTC)
- (○)保留,意見同上。—Iflwlou [ M { 2007年5月27日 (日) 07:53 (UTC)
- (○)保留--Wing 2007年5月27日 (日) 13:09 (UTC)
建議合併到神鵰俠侶或者楊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6日 (六) 15:46 (UTC)
- (×)刪除--Wing 2007年5月27日 (日) 11:25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建議合併到豆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6日 (六) 15:46 (UTC)
- (×)刪除--Wing 2007年5月27日 (日) 10:25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D|superseded}} 及 {{D|svg}} 可以取代—L!tt|eTung?\2oO7=] 2007年5月26日 (六) 16:09 (UTC)
- (○)保留。首先,圖片被代替了不等於要把舊圖刪掉。第二,維基共享已停止把被SVG取代的圖刪除,原因是透明SVG或透明PNG檔案得不到Internet Explorer支援。要快速刪除舊圖只能由原作者提出,否則需經過投票刪除的步驟。--✉Hello World! 2007年5月26日 (六) 17:29 (UTC)
- (○)保留SI說得對,即使可以SVG取代也不等於要把舊圖刪除。 Chanueting 2007年5月27日 (日) 04:51 (UTC)
被{{D}}、{{no source}}、{{No license}}取代
之前已根據2007年2月8日的刪除討論結果執行刪除,被user:Sl恢復—L!tt|eTung?\2oO7=] 2007年5月26日 (六) 16:09 (UTC)
- 見下面User:Chanueting的答案。此模板不能被刪除。--✉Hello World! 2007年5月26日 (六) 16:26 (UTC)
- 請快速(○)保留 Chanueting 2007年5月27日 (日) 04:48 (UTC)
- 補充:類似的還有{{PD-CAGov}}。--✉Hello World! 2007年5月27日 (日) 09:40 (UTC)
Cc模板
[編輯]- Template:Cc-by-nd-1.0
- Template:Cc-by-nc
- Template:Cc-nd
- Template:Cc-nd-nc
- Template:Cc-nc
- Template:Cc-nc-sa
- Template:Cc-by-nd
- Template:Cc-by-nd-nc
- Template:Cc-by-nd-2.0
- Template:Cc-by-nc-sa-2.0
- Template:Cc-by-nc-sa
- Template:Cc-by-nc-2.0
- Template:Cc-by-nd-nc-2.0
以上Template只重定向到{{Db-ccnoncom}},並無其他鏈入頁面—L!tt|eTung?\2oO7=] 2007年5月26日 (六) 16:09 (UTC)
- (○)保留這是標示用此等模板上傳的檔案,用以快速刪除。 Chanueting 2007年5月26日 (六) 16:16 (UTC)
- (○)保留--RalfX(議) 2007年5月26日 (六) 17:37 (UTC)
不是標誌,來源和版權不明--Wing 2007年5月26日 (六) 13:55 (UTC)
- (×)刪除理據: 不是海報,而且可以用自己繪圖的方式替代。--Jnlin(討論) 2007年5月26日 (六) 16:13 (UTC)
- 基本上,個人覺得這個用戶的貢獻都很有問題。這個圖我嘗試把英文版的中文化,再取代它。--石添小草 2007年5月27日 (日) 05:07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 (×)刪除理據: 界定困難。比如現在把德王列入,但他是蒙古人,不是漢族。或者汪精衛曾和日本人合作,一般人認為他是漢奸,但其動機有不同說法。國軍中也有一些將領在抗戰期間曾經和日本人合作,戰後又回到國軍。走得極端一點,也可以說毛澤東是漢奸,因為他說過「感謝日本軍隊」(雖然是反諷);甚至引進外資的鄧小平是漢奸,損害民族工業(我不同意這種說法)。還有時間上,吳三桂是漢奸,那清朝前期的漢族大臣都是漢奸?歷史上中國有那麼多少數民族政權,其大臣都是漢奸?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蒙人 ->敖包相會 2007年5月26日 (六) 16:38 (UTC)
- (×)刪除,確實如所述。→♥現在不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26日 (六) 16:47 (UTC)
- (×)刪除--Hawyih 2007年5月26日 (六) 17:17 (UTC)
- (×)刪除--贊同刪除提議。—bstlee☻talk 2007年5月26日 (六) 21:16 (UTC)
- (!)意見,如果移動到「Category:中國叛國人士」又如何?雖然名稱有點怪怪的……--minghong 2007年5月27日 (日) 05:40 (UTC)
- (×)刪除Dreamer in Utopia 2007年5月27日 (日) 09:27 (UTC)
- (○)保留,刪除理由不充分,判斷一個人 時不時漢奸可能標準不一,但和該目錄是否存在與否沒有關係,只有要被成為漢奸的人,都可以被加入次目錄,如果有人有爭議可以寫在條目中。—Ksyrie 2007年5月28日 (一) 11:41 (UTC)
- 「只有要被成為漢奸的人」,任何人,不管是否有爭議?那將是一個巨大雜亂無意義的目錄。--蒙人 ->敖包相會 2007年5月29日 (二) 16:08 (UTC)
- 你現在討論的是漢奸的標準,和漢奸這個詞的定義完全不同,在清之前的秦檜等人被當時的人定義為漢奸是完全有道理的。至於清後,漢奸和背叛中國者是否劃等號可能有爭議。按你的說法,世界上就沒有任何的某某奸了,因為世界上所有民族的定義都在隨時變化,比如琉球人之前就不是日本人,不過現在變成了日本人,如果按你的說法,琉球人都是日奸了。。。—Ksyrie 2007年5月31日 (四) 10:11 (UTC)
- (×)刪除—Jasonzhuocn 2007年5月28日 (一) 16:55 (UTC)
- (!)意見:此分類被刪了後建議保護起來,因為很可能會被重建。--Hawyih 2007年5月28日 (一) 17:16 (UTC)
- (○)保留,同意Ksyrie的理由,漢奸這個名詞確實存在不必刪除。爭議較大的人物就不必加入了。而被大多數人普遍認為是漢奸的人,比如汪精衛、周佛海等,即使少數人替他們翻案,也沒有改變主流思想,那麼就可以加上這個界定。另外漢奸在定義上並非一定要是漢族人,所以德王有分離中國、投靠日本的行為,因此他也被多數人認為是漢奸。說毛澤東和鄧小平是漢奸,那只能是個別人的看法,他們當然不能加上本分類了。--涓生 2007年5月31日 (四) 09:10 (UTC)
- (×)刪除。是不是漢奸沒有絕對中立的認定,建議在漢奸條目列舉常被認爲是漢奸之人,但要以可供查證及中立觀點描述。—Jusjih 2007年6月1日 (五) 03:39 (UTC)
- (×)刪除,難以定義和容易引起爭議。--minghong 2007年6月1日 (五) 15:26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 (×)刪除 距離節目首播(10月)還有一段時間,不用太早建條目,建議快速刪除。Goliza 2007年5月26日 (六) 17:15 (UTC)
- (×)刪除 不用太早建條目。Nrxd 2007年5月30日 (三) 14:59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 (×)刪除理據:當一個多媒體檔案移動到維基共享後,仍可從中文維基百科之中讀取。(另外,Template:Srd-b和Template:Srd-q看似都沒有什麼用。應否保留?)--✉Hello World! 2007年5月26日 (六) 17:24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廣告。—Iflwlou [ M { 2007年5月26日 (六) 20:56 (UTC)
- (×)刪除,廣告。--DoraConan 2007年5月27日 (日) 00:26 (UTC)
- (○)保留 內容只是單純的介紹,並無刻意廣告之嫌。--8N 2007年5月26日 (日) 01:00 (UTC)
- (×)刪除:重要性不足。--Hawyih 2007年5月27日 (日) 11:41 (UTC)
- (×)刪除,看不出重要性。— Marcus Hsu talk 2007年5月27日 (日) 16:21 (UTC)
- 已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 (×)刪除理據: 乃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lu 2007年5月26日 (六) 21:11 (UTC)
- (○)保留--DoraConan 2007年5月27日 (日) 00:27 (UTC)
- 理由是? --Nlu 2007年5月27日 (日) 01:22 (UTC)
- (○)保留,內容精僻、豐富,有參考來源,不屬原創研究。—Iflwlou [ M { 2007年5月27日 (日) 09:33 (UTC)
- (×)刪除:BBS是不可被接受的來源。--Hawyih 2007年5月27日 (日) 11:46 (UTC)
- (!)意見,也許BBS是不可被接受的來源,但不至於是原創研究,看見這豐富的文章被刪,實在不忍睹。—Iflwlou [ M { 2007年5月27日 (日) 20:19 (UTC)
- 不是「也許」,是肯定。--Hawyih 2007年5月28日 (一) 07:48 (UTC)
- 如果這不是原創研究,什麼才算原創研究? 維基不允許原創研究,並不表示原創研究都是錯的(相反,有價值的研究大多都是原創的),而是表示我們沒有辦法分辨哪種原創研究是錯的,哪種是對的。 該BBS站長跟此文章的作者很顯然是同一人。 這是最典型的原創研究。
- 原創研究的定義是:
- 一個維基百科的條目(或其任何部分)被認為是「原創」研究,如果它:
- 引入一種新的理論或者方法;
- 引入新的想法;
- 定義新的術語;
- 提供舊術語的新定義;
- 引入對文章中其他觀點、主張、爭論或立場的新議論
- 引入一種對文章中數據、事實、觀點、主張的新分析
- 引入一種新的用語。
- 一個維基百科的條目(或其任何部分)被認為是「原創」研究,如果它:
- 此文章幾乎每一點都用上了。 如果這還不算原創研究的話,這世上就沒有任何事情能算做原創研究。 --Nlu 2007年5月27日 (日) 21:32 (UTC)
- (!)意見1. 我不是BBS的站長,且引用的已經是bbs精華區裏的內容,我本人無修改權限,因此可放心查對。2. 新的理論沒有,頂多算新的方法。3. 同樣想法很多人都有,且同樣付諸實施,見文中靠下。4. 舊術語的新定義、新議論,或者新術語都沒有,一切都是書或雜誌上本已有的用語或分析,我有機會可以把參考文獻列全。—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28日 (一) 10:18 (UTC)
- (!)意見,也許BBS是不可被接受的來源,但不至於是原創研究,看見這豐富的文章被刪,實在不忍睹。—Iflwlou [ M { 2007年5月27日 (日) 20:19 (UTC)
- (!)意見:這是原創研究。建議移至用戶頁底下。--石添小草 2007年5月28日 (一) 02:32 (UTC)
- (×)刪除,典型的原創研究。此外還有中古漢語聲母, Template:中古漢語聲母也是原創研究,都是根據中古漢語拼音來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8日 (一) 08:43 (UTC)
- (○)保留這兩個完全不是原創研究,且這兩個條目遠在中古漢語拼音之前,即使拼音部分不能被容忍,其他部分也完全應該保留。尤其中古漢語聲母已有多人參與修訂。--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28日 (一) 09:18 (UTC)
(○)保留(此處重複投票的部分由RalfX取消)--RalfX(議) 2007年5月28日 (一) 12:16 (UTC)- 中古漢語拼音這種描述方式確是本人所做,但我也已經把爲何這篇文章適合作爲維基百科條目的原因(未明確這種用字)寫在條目前部了。包括:1. 擬音屬學術研究,這個不是提出新的擬音方案;2. 中古音韻系統早已有很多人歸納過了,裏面的聲、韻、調類及其名稱都是古書有之或學界統一,不是我發明的。3. 表示一個字的中古音,這是目前比任何其他方法簡單得多的手段。如直音(引同音字),很多字無法表示,反切是未歸納的方法,且有些時候同樣反切可切出不同發音,而列明所有聲、等、重紐、開合、韻、調則描述非常長。4. 爲什麽要表示中古音,因爲中文不只爲普通話服務,一些百科中的非常用字用中古音可以推出現代絕大多數方言的讀音,而用普通話讀音不可,但百科中也不可能列出所有方言標音,因此用切韻音這一體系是最合適且必要的。5. 爲什麽這個歸納的表示法儘管有原創之嫌,在維基百科中應當被容忍?很多詞典,尤其英文的,都有自己一套自訂的標音體系,且不同於國際音標(見en:Pronunciation_respelling_for_English),所以若維基百科需要一套表示切韻音的工具,偶爾引入一套也是符合常規的。6. 仔細看過這篇的內容,可以認爲這幾本就是一篇未全部完成的中古音研究綜述,只要文獻今後能列全(我已經盡量列了,等回國以後會繼續翻書的)就相當完整了。7. 文章的專業性或專業人士中的認同度在文章中也有描述。--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28日 (一) 09:18 (UTC)
- 作者您也毋須浪費氣力了,這種條目是定然要刪的。別的東西可能還有商量,但原創是維基百科的大忌。--Hawyih 2007年5月28日 (一) 09:31 (UTC)
- 原創研究不是你說算就算的。另外WP:NOR裏面還掛著Template:policy-en呢,也就是說原創研究這個界定在中文維基甚至有內容根本沒形成共識,你用一個沒有的規則來作爲依據來刪除這個條目?--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28日 (一) 10:31 (UTC)
Material from self-published sources and sources of questionable reliability may be used in articles about themselves, so long as: * it is relevant to their notability; * it is not contentious; * it is not unduly self-serving; * it does not involve claims about third parties; * it does not involve claims about events not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ubject; * there is no reasonable doubt as to who wrote it.,2. 符合
===Self-published sources (online and paper)===Anyone can create a website or pay to have a book published, then claim to be an expert in a certain field. For that reason, self-published books, personal websites, and [[blog]]s are largely not acceptable as sources.<ref>"Blogs" in this context refers to personal and group blogs. See e.g., [[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The_Game_%28game%29_%286th_nomination%29]] for an often-cited example deletion discussion covering this matter. Some newspapers host interactive columns that they call blogs, and these may be acceptable as sources so long as the writers are professionals and the blog is subject to the newspaper's full editorial control; that is, when it isn't really a blog. Posts left on these columns by readers may never be used as sources.</ref>
Self-published material may be acceptable when produced by a well-known, professional researcher (scholarly or non-scholarly) '''in a relevant field'''. These may be acceptable so long as their work has been previously published by reliable third-party publications. However, exercise caution: if the information in question is really worth reporting, someone else is likely to have done so.
Self-published sources should never be used as third-party sources about living persons, even if the author is a well-known professional researcher or writer; see [[WP:BLP]].
因爲首先這個不是在個人網站或blog上發表的,且是被水木清華bbs「語言與語言學」板主收入精華區的文章,具有可查證性(我本人無權修改精華區),且板主是具有語言學科水平的網友選出的,文章在板上發出也經過多年的討論,即說明已經通過同行評審。文中列出的東方語言學網站自然是語言學專業網站,而此拼音也在該網站中被同行討論過並認同。文中均有鏈接,符合可查證性。--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28日 (一) 11:37 (UTC)
- 我是好心勸你,想讓你別這麼費勁地上竄下跳了。被不被刪過5天你就知道了。--Hawyih 2007年5月28日 (一) 11:53 (UTC)
- 請你說話注意分寸,什麽叫「上竄下跳」?沒有形成共識的討論管理員也無權刪除,見Wikipedia:刪除守則#.E6.8A.95.E7.A5.A8.E7.BB.93.E6.9E.9C。--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28日 (一) 12:09 (UTC)
- 無所謂你怎麼說,再勸你一點,做好備份工作。有個用戶,因為喜歡的條目被刪了,他/她於是建了個新用戶,以用戶頁展示被刪條目的內容,這個漏洞現在還沒有制度解決,你可以考慮此方法喔。--Hawyih 2007年5月28日 (一) 14:33 (UTC)
- 請你說話注意分寸,什麽叫「上竄下跳」?沒有形成共識的討論管理員也無權刪除,見Wikipedia:刪除守則#.E6.8A.95.E7.A5.A8.E7.BB.93.E6.9E.9C。--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28日 (一) 12:09 (UTC)
- BBS上發表的文章無法成為可信來源,被BBS網友討論認可不叫作同行評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8日 (一) 13:27 (UTC)
- (!)意見--如果這個條目的大多數內容是整理自某些書籍,那這些內容應該可以放在「中古漢語」,迴避「中古漢語拼音」這個可能有原創研究嫌疑的條目名稱。—bstlee☻talk 2007年5月28日 (一) 15:24 (UTC)
- (!)意見,就算發表在BBS上,那發表者是否是參考了什麼資料來源而發表在BBS上的?若能夠提出這些資料來源,且這些資料來源合乎相關的方針,那麼應無問題。—Ellery 2007年5月31日 (四) 04:54 (UTC)
- 暫時(○)保留,可以考慮修改中文維基的Wikipedia:可供查證,但是水木清華的語言與語言學是否真能算上專業學者的論壇呢?—Ksyrie 2007年5月31日 (四) 13:15 (UTC)
- Wikipedia:非原創研究裏面說的是防止提出新奇的物理定律或者歷史事實。中古漢語拼音全文裏沒有提出任何新的觀點或論證(已有的觀點和論證都能找到足夠的正式出版物加以支持),也就是說按維基百科的政策,這些拼音所依據的理論符合可查證性。只有拼音本身是原創,但這只是方法,而非理論或假設或描述事實,除非你說這個拼音不應該是這麽拼的(比如我自造一個拼音說那是官方公佈的漢語拼音),否則不存在構成謬論的可能。而至於這個方法是不是這樣,需要引用外部文獻提供這個百科條目裏關於拼音方案本身的可查證性。因爲沒有在正式學術刊物上發表,因此舉出這個bbs地址,說明這個拼音方案發表的時候是這樣寫的(而作者已沒有修改這個網葉的權限),這其實和拼音方案本身是否在專業刊物上發表無關了。所以我覺得這個條目已經滿足所有Wikipedia:可供查證所必需的條件。--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31日 (四) 18:06 (UTC)
- 你說的都沒錯,不過只是在BBS上發表的文章可能夠不上Wikipedia:顯著性,而且英文維基上所要求的論壇似乎應該是專業論壇,也即大家都是專家,其研究資料是通過一定的科學方法而得出的,所以能讓大家認為可以作為參考資料。這個中古漢語拼音可能非常好,最大程度接近於真實,可是對於其他人來說,難辨其價值,為何不考慮讓作者將此文章發表在專業刊物上,然後再寫入維基呢?維基人大部分對非其專業的知識都是一知半解,由於沒有可靠的來源,所以有人提議刪除也很正常。—Ksyrie 2007年5月31日 (四) 21:16 (UTC)
- 好,如果說從條目內容來說,這已經不是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和Wikipedia:可供查證的問題,而只是Wikipedia:知名度的問題的話,那就要另外討論了吧。目前知名度的問題也還沒形成共識,中古漢語拼音這個條目我也會想辦法,這個門檻感覺比前面所說的發表在專業雜誌上要低,因爲不同網站原則上都是可以的吧。--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31日 (四) 21:55 (UTC)
- 你說的都沒錯,不過只是在BBS上發表的文章可能夠不上Wikipedia:顯著性,而且英文維基上所要求的論壇似乎應該是專業論壇,也即大家都是專家,其研究資料是通過一定的科學方法而得出的,所以能讓大家認為可以作為參考資料。這個中古漢語拼音可能非常好,最大程度接近於真實,可是對於其他人來說,難辨其價值,為何不考慮讓作者將此文章發表在專業刊物上,然後再寫入維基呢?維基人大部分對非其專業的知識都是一知半解,由於沒有可靠的來源,所以有人提議刪除也很正常。—Ksyrie 2007年5月31日 (四) 21:16 (UTC)
- Wikipedia:非原創研究裏面說的是防止提出新奇的物理定律或者歷史事實。中古漢語拼音全文裏沒有提出任何新的觀點或論證(已有的觀點和論證都能找到足夠的正式出版物加以支持),也就是說按維基百科的政策,這些拼音所依據的理論符合可查證性。只有拼音本身是原創,但這只是方法,而非理論或假設或描述事實,除非你說這個拼音不應該是這麽拼的(比如我自造一個拼音說那是官方公佈的漢語拼音),否則不存在構成謬論的可能。而至於這個方法是不是這樣,需要引用外部文獻提供這個百科條目裏關於拼音方案本身的可查證性。因爲沒有在正式學術刊物上發表,因此舉出這個bbs地址,說明這個拼音方案發表的時候是這樣寫的(而作者已沒有修改這個網葉的權限),這其實和拼音方案本身是否在專業刊物上發表無關了。所以我覺得這個條目已經滿足所有Wikipedia:可供查證所必需的條件。--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5月31日 (四) 18:06 (UTC)
3保留,3刪除。--Jnlin(討論) 2007年6月2日 (六) 10:09 (UTC)
- 已刪除。,討論共識基本都認為是原創研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日 (六) 11: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