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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員/Shujen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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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投票 (9/17/3) 截止時間2012年9月5日13:38 (UTC)

提名張樹人討論 | 貢獻):推薦Shujenchang成為管理員:他的維基經驗雖然不太長,但經常參與社群討論,充分體現他對維基百科的參與度。此外,他還經常於IRC在線,用戶可以方便聯絡他。--HW 動員令 2012年8月22日 (三) 13:38 (UTC)[回覆]

被提名人意見:接受提名--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2日 (三) 14:16 (UTC)[回覆]
(~)補充:首先,非常感謝HW先生對在下的提名與信任,正值在下現在家養病,有些許空閒時間,若能當選,可多協助社群處理一些力所能及的管理事務;若落選,我將把此次選舉當作人生中和維基中的一次經驗,並根據反對者們的意見,發現、認識自己存在哪些不足,知道自己距離一個維基社群的管理員還存在哪些差距,並據此虛心改變,不斷完善自己(若當選也會虛心改正反對意見中指出的不足),將來有機會可能會重新參選。感謝耐心對我提問、投票(無論支持、反對還是中立)、發表意見的各位維基人們。接下來我將對三個問題和各位維基人們的提問一一作答!--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2日 (三) 14:39 (UTC)[回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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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名人票。-HW 動員令 2012年8月22日 (三) 13:49 (UTC)[回覆]
  2. (+)支持,大會指定動作,詳細理由後補。--武蔵留言2012年8月22日 (三) 15:37 (UTC)[回覆]
  3. 多多益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8月23日 (四) 07:58 (UTC)[回覆]
  4. (+)支持,見下--ParkTin Hok 2012年8月23日 (四) 09:06 (UTC)[回覆]
    (+)支持,張樹人是個好人吧?我第一次投票,好激動(沒出息),還挨著park的。Slaughter。留言2012年8月23日 (四) 11:13 (UTC)[回覆]
    ↑該投票無效,原因:該用戶不合乎任何人事任命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支持。--★kira★(o∩_∩o ) 2012年8月24日 (五) 09:02 (UTC)[回覆]
  5. (+)支持, 樓上 @ 的簽名很漂亮。。。Sky.6t 2012年8月24日 (五) 11:07 (UTC)[回覆]
  6. (+)支持:維基需要更多關注社群的管理員,加油!-Choihei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23:31 (UTC)[回覆]
  7. (+)支持--天下文章一大抄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16:45 (UTC)[回覆]
  8. (+)支持--治癒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01:46 (UTC)[回覆]
  9. (+)支持--好多反對的。。加油吧!--Qa003qa003留言2012年9月5日 (三) 03:33 (UTC)[回覆]
    感謝你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不斷完善自己,改正目前存在的不足!--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5日 (三) 13:36 (UTC)[回覆]

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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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熟。缺乏經驗,參與討論少(主題集中)。--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3:46 (UTC)[回覆]
雖然他可能在一些感情問題上不太成熟,但在維基百科上比較成熟。一個人(與維基百科編輯、討論都無關的)感情成熟與否與當選管理員無關。--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8月22日 (三) 14:02 (UTC)[回覆]
誰說感情問題了,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07 (UTC)[回覆]
劃票,雖然似乎缺乏實際經驗但是知道應該做什麼和怎麼做,這樣就夠了。Ben.mq 2012年8月23日 (四) 15:46 (UTC)[回覆]
(:)回應:感謝閣下所指出的在下之不足。在下以為,一個人是通過經歷、閱歷的不斷增加,逐漸成長,從幼稚走向成熟。若在下這次能夠當選,相信在處理管理事務中,會逐漸鍛煉自己,使自己更加成熟;若未能參選,此次參選經歷亦能讓自己學到很多,成為人生中一筆寶貴財富,幫助自己走向成熟。另外無論是否當選,今後在下會多多參與討論,參與各種主題的討論,謝謝!--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5:28 (UTC)[回覆]
  1. (-)反對,已經看過閣下編輯內容,實際的條目內容完整度似乎不夠好,數量也不大。--小藍 找我 2012年8月23日 (四) 13:39 (UTC)[回覆]
    (:)回應:雖然在下認為條目的寫作和是否能勝任管理工作聯繫不大。但依然感謝閣下的意見,無論這次是否當選,在下都會在今後條目寫作中嘗試提高寫作質量和完整度,並且有時間會擴充、完善之前寫作的條目。--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5:20 (UTC)[回覆]
  2. (-)反對,我認同User:Jsjsjs1111/RFA要求--AddisWang (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3:25 (UTC)[回覆]
    (:)回應:感謝閣下的意見,無論是否當選,在下都會朝著這個目標努力的。--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5:22 (UTC)[回覆]
  3. (-)反對:仍不成熟。 --Kuailong+ 2012年8月24日 (五) 09:12 (UTC)[回覆]
  4. (-)反對,底下的回答過分冗長了。--Jimmy Xu  ·  · 2012年8月24日 (五) 11:20 (UTC)[回覆]
    真不知道張樹人應該怎麼答題。長是冗長,短是不認真。--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8月24日 (五) 13:37 (UTC)[回覆]
    (:)回應:感謝閣下的意見。但在下在回答每個問題時,都設身處地當作自己是管理員,個人認為,作為一個管理員在處理問題時,應當深思熟慮,在大腦中必須給出自己這樣做的充分論據,才可行事,不可貿然抉擇(緊急情況除外)。故回答每個問題時,給出我的具體想法,為甚麼這樣做的論據,讓社群更多地了解我的思考、處事方式,以便能更明確地對我的參選作出判斷,謝謝!--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6日 (日) 16:59 (UTC)[回覆]
  5. (-)反對,參與討論較少、之前的一些事情頗有作秀意味、很難想像如果新手看到底下那麼長的話還有幾個有耐心參加維基媒體項目。--達師218372 2012年8月24日 (五) 13:24 (UTC)[回覆]
  6. (-)反對,經驗不足。--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8月24日 (五) 15:13 (UTC)[回覆]
    (:)回應:謝謝,在下會繼續增加、豐富所欠缺地經驗。--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6日 (日) 17:01 (UTC)[回覆]
  7. (-)反對--留言2012年8月25日 (六) 13:11 (UTC)[回覆]
  8. (-)反對,閣下太心急了吧!(如要回覆請於本頁進行,如回覆至本人討論頁將不予受理,多謝合作!)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25日 (六) 13:52 (UTC)[回覆]
    (:)回應:若本次未能當選,在下會繼續向管理的目標努力,以後有機會、成熟後再次參選,感謝對在下的寶貴意見!--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6日 (日) 17:03 (UTC)[回覆]
  9. (-)反對,還不夠。H~Wiki ❂ (留言) 2012年8月26日 (日) 07:46 (UTC)[回覆]
  10. (-)反對,同上。--Walter Grassroot () 2012年8月26日 (日) 16:51 (UTC)[回覆]
  11. (-)反對,對中共相關的議題(如法輪功)欠中立,就算是揶揄法輪功都會惹他不爽。Ivantalk留言2012年8月28日 (二) 06:05 (UTC)[回覆]
    (:)回應:個人認為維基百科作為一部百科全書,應當是嚴肅的、嚴謹的,而不是進行「揶揄」、惡搞的地方,這裡不是偽基百科。--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8日 (二) 07:19 (UTC)[回覆]
  12. (-)反對希望你能多多參與維基事務--jcnJohn Chen (討論-貢獻) RA 2012年8月29日 (三) 14:40 (UTC)[回覆]
  13. (-)反對亂提報破壞,十分不成熟,對此感到很失望。--CHEM.is.TRY 2012年8月31日 (五) 14:57 (UTC)[回覆]
    (:)回應:本人不認為維護中文維基的和諧討論氛圍算「亂提報破壞」--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31日 (五) 16:03 (UTC)[回覆]
    其一,該用戶並沒有任何「擾亂行為」;其二,該用戶為台灣IP,明顯與edo所處位置不符。請WP:AGF。--CHEM.is.TRY 2012年8月31日 (五) 17:32 (UTC)[回覆]
  14. (-)反對烏拉跨氪 2012年8月31日 (五) 14:58 (UTC)[回覆]
  15. (-)反對:回答一大堆不說令人厭煩也多極為空泛,自行關閉與自己相關的討論而不懂避嫌(我也不明白為何只有你的議題需要"維護和諧"?前段時間某些人在鬧的時候你在哪?),明明存廢討論頁無人支持你合併的想法也將其列在可能性第一位,且在這之後竟也執意提出合併要求,我真想起了由於某皇要求把馬歇爾使華併入馬歇爾的愚蠢舉動而被氣走的Philphy了,而且那次某皇只是太缺乏常識,並在事後也做出道歉,你則是看到大家的意見(幾可稱共識)還要制杖提並,這樣還要人相信你成sysop後會尊重共識?我也不用再提上面諸位的理由了.雖說我對你印象本就不好,但本來也不想再補上一張反對票也很不喜歡涉入投票的,我只能說,謝謝你用最近的舉止讓我下定決心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日 (日) 11:32 (UTC)[回覆]
    (:)回應:首先我先說一下「執意提出合併要求」的問題,在存廢討論中,並無太多人發表對我提出的合併至法輪功發表意見,大多數維基人只是單純的說保留。因此存廢討論之後,我才發起合併至法輪功的投票,也並非「執意提出合併要求」,僅僅是為了徵詢大家的意見,徵球共識,並未「執意」要求必須要進行合併,我向來尊重共識。另外再說「維護和諧」的問題,你問我「前段時間某些人在鬧大時候我在哪」,我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參加2012年維基媒體國際會議,每天早起做志願者,白天還要參加很多議題的講座和討論,晚上還要向維基共享資源上傳照片,和維基人就某些議題繼續討論,實在無多餘時間和精力去管互助客棧上的一些爭執。而且後來2011wp與社群產生爭執的時候,我也對其進行了一些勸解,並且在其刪除他人留言時進行了會退,並提醒其不要這樣做。近來車禍後在家休息養病,閒來無事,於是就有更多的時間寫寫維基,泡泡互助客棧,參與些討論,看到有些爭執,不免就來權權架甚麼的。看到Edouardlicn在討論中有些人身攻擊、破壞社群和諧的內容,就好心對其提醒一下,而且只是在討論頁提醒其不要進行人身攻擊,注意措辭和維基禮儀文明,我的目的單純只是提醒,維護下社群正常討論的秩序而已,我也看他為中文維基做過很多貢獻,寫過很多條目,善意推定其只是一時情緒有些激動因此在言辭上有些不當,所以都沒有對其進行警告。甚至直到其在互助客棧反咬我在人身攻擊時昭,我也只是就事實進行陳述並作出申辯。最後是管理員對其進行了封禁。至於關閉討論,「用戶張樹人涉嫌侮辱維基用戶shizhao」是Edouardlicn對我侮辱時昭做出的指控,而現在已經証實了我沒有對時昭構成侮辱,並且管理員Jasonzhuocn也已經証實了這一點:「Edouardlicn你把個人糾紛帶來互助客棧,該討論頁內也沒看到甚麼對昭兄的侮辱。Edouardlicn明顯在混淆社群的視聽,欺騙社群。」,那麼該討論也沒有進行下去的必要性了,繼續討論下去只會繼續牽扯社群精力,甚至引發更大的爭執。對於「張樹人你太狠毒了」,也明顯是「把個人糾紛帶來互助客棧」,並且該主題的發布者也已經被封禁,個人認為也是再無討論下去的必要性,再討論下去只會牽扯社群精力、甚至引起更大的爭執,因此才關閉討論,並無所謂「避嫌」之說。--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2日 (日) 12:18 (UTC)[回覆]
    你是搞笑嗎?一半以上的保留票是在你的合併票後提出的,這還不能說明問題?以最大的善意推定也只能說你根本無法從討論中提取共識,更不必說我已說明不能合併的理由.至於我說的鬧客棧,那根本不是wikimania時的事情,前段時間廚房在客棧鬧的時候,為何沒看見你維護秩序?你說你是為了"和諧"關掉討論的,那你打算如何解釋在"請問管理員現在是否可以將此討論和下面這個無意義的討論關閉掉"根本未得任何答覆的情況下自行關閉主題的行為,且主題的發布者被封禁有何關閉討論有多大關係,這種行為和在之前看到某人於WP:VIP關掉關於自己的舉報有何二異?而且你仍然一點也不明白"避嫌"的內涵.很抱歉,你的發言只是進一步說明你並沒有做管理員的自覺.就此. - the Messenger Dr.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日 (日) 12:55 (UTC)[回覆]
    (:)回應:個人對保留票的理解是條目不應該被刪除,所以另行提出了關於合併的投票討論。另外我沒有看見有被稱為或自稱「廚房」的維基人在客棧鬧的事情,我對一些維基人的綽號或昵稱不是很了解,請詳細說明是哪位維基人,謝謝!另外,我關閉主題和在你所說的「某人」在WP:VIP中關閉自己的舉報區別在於,「某人」再未得到管理員對其指控進行處理時就關閉了對其的舉報,而在互助客棧中,管理員已經明確否定了Edouardlicn對我做出的指控,且我在提出關閉討論後無維基人在下面提出異議,故在我提出超過24小時後,以此判定為無人對關閉有異議而關閉討論。對於「張樹人你太狠毒了」這個主題,除主題發布者被封禁外,標題已經帶有強烈的人身攻擊性質,違反了不要人身攻擊的方針,而且我在上面也說了,該主題同樣是「把個人糾紛帶來互助客棧」、是再無討論下去的必要性、甚至引起更大的爭執。且關於避嫌,在中文維基的方針中,並未提到對於關閉討論的限制。--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2日 (日) 14:18 (UTC)[回覆]
    喂喂喂⋯⋯搞搞清楚什麼叫人身攻擊,怎麼動不動就拿這個出來⋯⋯現在反正說一句「你真笨」都會說「請不要人身攻擊」⋯⋯--Ben.mq 2012年9月2日 (日) 20:25 (UTC)[回覆]
    (:)回應:根據不要人身攻擊中給出的例子,「對其他人的不尊重、辱罵」、「對他人的否定」都算作人身攻擊,因此「你真笨」也屬於人身攻擊(類似於例子2中所給出的「你這人一文不值。」)--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2日 (日) 23:41 (UTC)[回覆]
    保留票含義這麼簡單,那還要合併票做什麼?更不用說投票的多是有一定維基年齡的維基人,你當他們怎樣了?至於客棧討論,你認為僅是"明確否認指控""沒有明確異議"而也沒有明確支持就可以關掉自己相關的討論(還不會讓別人關),那還要避嫌原則做什麼,避嫌原則本就是為了避免當事人帶有主觀好惡的判定,請你先明白"避嫌"的含義再說如何?更不用說我所引的那串里管理員根本不曾"明確否定"你濫報VIP的事情,這更明顯是違反避嫌準則了-且你也不做任何的道歉,對IP用戶和魔力都是.另外,我也沒想到bencmq的問題你能這麼回答,那看來我如若說別人"翻譯水平太差"也是人身攻擊,對吧?把人身攻擊的外延無限擴大,我也真是服了,這下又多了個反對的理由-避免以後什麼話都不能說. - the Messenger Dr.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3日 (一) 06:03 (UTC)[回覆]
    (:)回應:關於人身攻擊的界定問題,現在還正尚在互助客棧討論(之後應該會存檔至此),我會尊重最後討論取得的共識,我已經在該主題的討論中將錯誤判斷台灣IP位址使用者Edouardlicn一事和在WP:VIP錯誤提報CU向社群道歉。--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5日 (三) 13:36 (UTC)[回覆]
  16. (-)反對:編輯次數太少。--Cccmm002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3:06 (UTC)[回覆]
  17. (-)反對:好像經驗不足,似乎未充份了解及改善到自己的缺點。希望你以實事打動社群。 Asiaworldcity 2012年9月5日 (三) 01:26 (UTC)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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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抱歉,因為不太符合User:Jsjsjs1111/RFA要求。視情況將會改票(支持或反對均可能)。--CHEM.is.TRY 2012年8月23日 (四) 17:15 (UTC)[回覆]
(=)中立,請繼續加油~--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03:44 (UTC)[回覆]
↑該投票無效,原因:該用戶不合乎任何人事任命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1. (=)中立。--★kira★(o∩_∩o) 2012年8月30日 (四) 08:48 (UTC)[回覆]
  2. (=)中立:閣下是en-4,單看所創條目的話,卻很少參與翻譯條目。建議多翻譯條目。--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6:01 (UTC)[回覆]
  3. (=)中立,希望您累積更多經驗。另外,我認為閣下處事可以更圓滑一點。--Lakokat 2012年8月31日 (五) 15:45 (UTC)[回覆]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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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意見,真是口若懸河啊。很多部分寫的長長一篇,卻幾乎都是空話。Ben.mq 2012年8月24日 (五) 14:19 (UTC)[回覆]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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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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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 2、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 答:撰寫的條目中,本人個人覺得最喜歡的是藍貓 (電視動畫)這個條目,這是我第一個大刀破斧編輯的條目也是第一個登上DYK的條目,說起這個條目,還是有一段故事:那是在參加完我的第一次維基聚會後。在聚會上,我虛心向老維基人們請教,真正對維基的方針政策有了初步的了解,並且學到了Twinkle等小工具的使用,當晚回到家後,我感覺自己像是得到了啓示,通宵未眠,打雞血般開始寫條目,準確的說是摸著石頭過河,自己又仔細讀了一些方針政策,一邊看著政策,一邊找相關資料,一邊寫條目,寫成了我在中文維基的處女作:瀋陽師範大學附屬學校,雖然當時寫成還是一篇小作品,不過可以說自從那時,我真正的開始了我在中文維基的貢獻之路。(儘管我在2011年就註冊了這個帳戶,並且在2008年以後曾經以IP用戶身份做過少許編輯,但是多是修改錯別字、加一兩句話這樣的小修改,有時加的內容好像還沒註明來源。所以我認為我真正開始貢獻於中文維基應該算在今年2月參加完聚會以後)然後,在摸索著撰寫了幾個小條目後,我感覺基本掌握了維基寫作的規則和方式,開始對藍貓條目進行大規模修整(由於藍貓是我比較關注,又很喜歡的動畫,我一直都在關注那個條目,在我修整之前,那個條目一直被掛著「本條目不符合維基百科的品質標準,需要完全重寫」的模板:[1],但由於之前自己一直對維基的規則、編寫等不熟悉,只能望洋興嘆、無能為力)在經過數天的修改後,終於使得這個條目符合了維基品質標準,並且成功登上了首頁的你知道嗎欄目。當時給我的感覺是儘管那麼多天的工作,包括不斷地利用搜尋引擎找相關來源,為無來源內容添加來源,有些疲憊,然而自己非常有成就感,在編寫和分享中獲得了樂趣!可以說,現在回想起來,我非常感謝那次聚會,那次聚會成為了我維基貢獻的啓蒙。等將來自己大些,也會試著舉辦一些維基聚會,啓蒙更多的新人,為他們答疑解惑,使更多人參與到中文維基的貢獻中來!
      另外,對於維基百科線下的貢獻,我最喜歡的是在2012年維基媒體國際會議Wikimania 2012)中,為會議做了5天志願者工作。正如我上面所說,我在維基聚會中得到了啓蒙,使得我能夠真正參與到維基中來,因此我非常關注於這些潛在的激發更多人投入到維基貢獻中來的線下維基活動。對於維基的貢獻,個人認為線下和線上同樣重要,甚至線下更為重要,因為通過交流,除了可以發展更多有潛質的人參加,另外相互(可能是跨地區、跨國家間的)交流能夠更好的使大家發現、解決所存在的問題,從而對線上的貢獻起到推動的作用,線上貢獻的人多了,也會使更多人舉行更多線下活動,從而繼續促進線上的貢獻,形成良性循環。因此為大會服務這五天,我感覺自己很光榮,我認為這也是為維基百科的一種貢獻!--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2日 (三) 16:37 (UTC)[回覆]
  • 3、你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你認為其他用戶造成你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答:有過,第一次編輯衝突是在雨田實驗中學條目,和一個IP用戶和任美琪產生了回退爭執:[2][3],儘管從回退的頻率來看,1RR都沒有違反,然後我仍然慎重對待,由於其刪除時理由為「提交侵權刪除」,而我並未加入侵權內容,因此我先在該用戶討論頁留言,向其詢問為何認為我「侵權」,同時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對此於其他維基人進行了討論(結果存檔在該條目討論頁),虛心聽取其他維基人的意見和建議,移除了一些不可靠來源內容[4],還主動在條目上掛上了POV模板[5],最終事件得到和平解決。第二次是在林妙可條目,這次我在做修改時在編輯摘要中簡述了理由:[6][7],但同樣未能避免編輯戰,不過我同樣在回退第2次後求助於互助客棧(存檔),最後條目被全保護。事後分析在「林妙可」爭執中,我的爭執對象屢次加入無來源的「韓戰時期反美歌曲《歌唱祖國》」說法,已經屬於破壞,可以直接提報至WP:VIP處理。最近的一次,沒有引起太大爭執,是在Wikipedia:2012年維基媒體國際大會條目中,和時昭先生產生了點小摩擦,但沒有引發成編輯戰,時昭先生移除了一些關於中文維基人在會上活動的內容,我在回退時在編輯摘要中簡述了理由[8],同時在討論頁進行了詳細闡述,在被時昭先生回退後,我在第2次回退時編輯摘要中對先前理由進行了補充[9],之後變並未再有回退發生。
      通過經歷的這幾次編輯戰,我給自己制定了一個原則,今後再進行可能引發爭議的回退時,在編輯摘要中簡述回退的理由,如果再次被回退且對方也寫了理由,那麼我將根據情況進行判斷,如果認為對方的理由確實有道理,則停止回退,如果認為自己有更充分的理由,則對理由進行補充做再次回退,如對方再進行回退,自己不會做第三次回退,而是視情況將問題在條目討論頁或將問題遞交到互助客棧討論,待社群討論達成共識;如果再次被回退時對方未寫理由,我將在再次回退同時在對方討論頁留言主動敘述我的理由,嘗試和其溝通,如溝通未果則再在條目討論頁或互助客棧由社群討論得出編輯共識,絕對不會一味的回退導致回退戰。但如果對方的行為確實明確構成破壞,本人會在回退同時,對其進行警告,如警告後繼續進行破壞性的回退,便提報至WP:VIP,在其被封禁之前,會一直對其所做破壞內容進行回退恢復(此種情況只會發生在對方進行明確的破壞行為時,根據方針政策,對於回退破壞可違反3RR)
      另外,對於今後和其他維基人討論中如果產生爭論,我會始終使自己在這個金字塔的上面三層,盡可能「明確反駁其主要論點」,哪怕對方在金字塔上三層一下,但如果對方進入到下兩層(「人身攻擊」、「辱罵」),我將終止討論,並對其進行警告,警告後仍繼續「人身攻擊」、「辱罵」,則提報至WP:VIP。不過,我還是希望中文社群能夠和諧,爭執和編輯戰儘量少發生,最好不要發生,畢竟這樣會牽涉社群精力,影響大家的心情,進而影響大家對維基的貢獻,就像我用戶頁中所述「張樹人認為維基百科需要和諧,爭執和編輯戰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希望大家儘力投入維基百科的編輯中來」,在不觸及原則性問題時,儘量退一步海闊天空,不過對於一些惡意的破壞、誹謗者,必須採取強硬態度,絕不能姑息縱容,這樣才能維護維基社群的正常發展!
      (另外現在時間太晚了,維基人們的提問我將會在睡覺後回答,我會對所有人的所有問題都盡可能認真、詳細的回答)--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2日 (三) 17:51 (UTC)[回覆]
王小朋友的問題
[編輯]
  • 怎樣提高維基編輯的積極性?
    • 答: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了年會上的一個演講,他們談到可以通過維基榮譽與獎勵和星章來激發編輯者們的熱情,就好比在工作中,乾得好了能拿更多的工資,甚至額外的獎金,以此激發員工們工作的熱情;而在維基中,所有編輯者是義務的,這樣就通過維基上的獎勵來對其進行鼓勵。我非常同意他們提出的理念,因為維基榮譽可以使一個人給自己一個目標(比如我現在的目標是維基執行編輯),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就需要寫更多的條目,並且需要保證質量達到DYK標準,做有更多的編輯,這就使得編輯者們有了動力。另外,給熱心編輯的用戶頁上送上一枚星章,也等於無形中給了他們一種動力,會讓他們看到自己為維基貢獻所獲得的成果,進而更加激發他們去做更多編輯。因此我認為給其他用戶授予星章鼓勵是非常必要的,能夠對一些人的編輯產生鼓勵作用;當然,有些人在用戶頁上明確聲明了不接受任何獎勵和榮譽,對於這些維基人們,他們有其他的動力來編輯維基,比如獲得編輯本身的樂趣和成就感。--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2:45 (UTC)[回覆]
  • 你認為LGBT內容在一些關於性的條目上的合理比重是怎樣?
    • 答:個人感覺目前比重上還是較偏向於異性戀,可能是由於中文維基中異性戀編輯佔大多數的緣故,所以我成立了LGBT協會,意在試圖改變這一現狀,並且我也經常對相關條目進行檢查、修改,使其避免異性戀中心(例如:[10][11][12][13][14]等)。另外,目前我所遇到的中文維基百科中最嚴重的性取向偏向條目是最低合法性交年齡,裡面幾乎沒有提到和男性合法性交年齡,我已經掛上了POV模板,並在其討論頁做說明,我準備查閱更多相關資料後對其進行一些修正。此外,目前我正在進行中文維基社群的性取向調查,其中便有調查其他維基人們對於中文維基中LGBT相關內容的傾向性、中立性的調查問題,我將在調查結束後進行分析、寫成報告,和社群商進一步討目前現狀和改善方案。--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3:02 (UTC)[回覆]
Park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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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從2010年起開始參與WP管理工作,同時從2012年起參與天津地鐵社區管理工作。在接觸過程中愈發感受到兩者管理工作的差異,故本人有如下問題:

  1. 身為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在管理工作時,是否應該徹底遮蔽自己的情感,完全不摻雜一絲一毫的個人認知或直覺,全憑方針說話?
  2. 你對於條目質量很高的維基人參選管理員有何看法?對管理員因條目撰寫而暫時退出管理工作但掛職有何看法?
  3. 你認為WP管理員應該成為橡皮圖章嗎(即如果社群一致或壓倒性同意即使個人反對也要執行)?
  4. 如果現在WPSysop和行政員(行政員怎麼拼來著……)除你之外外出旅遊或落入四維空間(四維是空間,加上時間是五維)暫時回不來了(至少不能用電腦了),而這個時候WP:VIP裡面所有可能的破壞(包括但不限於:WP:KAGEWP:LHLS、還有那個賣冰毒的等等)都出現在了WP上,你會怎麼辦(基金會的人沒事,除Sysop和行政員以外的人沒事)?
  5. 問個與這個無關的,你如果不喜歡可以拒答(其實我的問題你可以全數拒答),你認為人類的性取向可以改變嗎?更進一步,你在公開討論頁上的文字看來(如果你覺得這一問破壞了你的隱私你可以刪掉並請管理員刪除修訂版本),你曾經是個異性戀且有N(N>5)個女朋友,請問一下您認為您之前是沒有顯露出Gay的取向前面只是屬於好奇不算戀愛還是您屬於雙性戀呢?您是否同意酷兒理論

我的簽名:--ParkTin Hok 2012年8月22日 (三) 14:22 (UTC)[回覆]

回答時的簽名:

答:
  1. 這個問題提得很好,雖然說「徹底遮蔽自己的情感,完全不摻雜一絲一毫的個人認知或直覺」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可能很難做到,但是很多時候,太多的個人情感的確會影響所做的決定,甚至誤事,正如電影《重裝任務》中所述:「情感有它的代價,像一個複雜的潘多拉魔盒,如果不加以控制,情感將成為麻煩」(...it (emotion) has its price. A complete paradox. But without restraint, without control, emotion is chaos.)因此我認為在社群的管理中,雖然可能很難做到「完全屏蔽」自己的情感,但是確實應該儘量控制自己的情感,避免感情用事的發生。如果我能當選,在管理工作中我也會嘗試對自己的情感進行控制,如果遇到一些和自己有明顯利益衝突或關聯的事情,我會迴避等待其他管理員處理,避免自己處理時可能因為摻雜進個人情感而有失公正性。另外,維基社群賦予管理員的權限有限,所有管理員將形成一種相互制衡,因此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客觀上避免管理員感情用事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3:28 (UTC)[回覆]
  2. 個人認為根據餓社群方針和政策,只要符合要求,任何維基人都有資格參選管理員。對於條目質量很高的維基人參選管理員,不能一概而論,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做具體分析。個人認為能夠擅長寫作出高質量條目雖和其一定有能力勝任維基社群的管理工作沒有必然的聯繫,應該算是兩種能力,並不是這樣的人一定無法勝任好管理工作,也不是因為在條目編寫上有經驗就一定會在管理上有經驗,因此我認為還是應該在其申請時,根據其以往在社群的活動,以及對問題的回答,由大家就其是否能夠擔任好管理員進行判斷,就事論事。不過,畢竟對於一個人來說,精力是有限的,所以當這樣的維基人如果成功競選成為管理員後,可能要麼會因將精力轉而投入到管理工作中而減少了條目寫作方面的貢獻,要麼可能如閣下所說,因為對條目的寫作而在管理工作中有所欠缺。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地方,如果一個人相比撰寫條目,更適合於管理工作,那麼個人認為其應該多花一些時間用在管理工作上;反之,則多花一些時間在條目的寫作上。總之,在這二者只見需要找到一個平衡點,而這個平衡點則因人而異。畢竟無論是條目的寫作,還是社群的管理,對於社群來說都是貢獻,也都是必不可少的,至於哪個更重要,也並無定論,因此個人認為還是因人而異較好。目前中文維基社群中並無明確的關於管理員必須做多少「管理工作」的要求,在管理員的離任僅要求了若「最近六個月未曾做過條目的編輯」,則可在對其「通知發出逾一個月」後,取消其權限。而中文維基目前並無管理員人數上的限制,因此個人認為有時有人稱某些無管理操作的管理員「占著茅坑不拉屎」並不準確,因為一般廁所中「茅坑」中的數量是有限的。假如中文維基社群對管理員數目有明確的限制,那麼我支持解任一些社群中管理操作少的管理員,由管理操作多的管理員取而代之,以得到有限資源的有效利用。然而,目前中文維基中並無管理員人數的限制,因此我的看法是如果一個人被認為有一定經驗並且能夠做一些力所能力的管理工作,那麼管理員還是多多益善。不過,儘管沒有對管理員必須做多少管理操作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個人認為如果一個管理員長期無管理操作,確實會引起一些人的反感,因此我覺得管理員們也應該盡自己所能,在能力範圍內儘量多做一些管理工作,以不辜負當初社群對其的期望。如果我能夠當選管理員,我會在自己的能力範疇內,盡可能多進行管理工作,多幫社群分擔些管理任務,as possible as I can!--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4:04 (UTC)[回覆]
  3. 根據中文維基中對橡皮圖章的解釋,橡皮圖章一般指在獨裁政權下,被法律賦予很大權限,但實際上還受制於獨裁者的人或組織。然而,中文維基社群是個相對民主的社群,管理員並不是受制於某一個人或某個組織,只是執行社群通過討論和投票得出的共識。而實際上,管理員也並未被維基社群的方針和政策賦予太大權力,如WP:管理員中所述「管理員是擁有『系統操作員許可權』的維基人」、「不應該有什麼大不了的」。任何人,包括管理員,如果有不同意見,都可以闡述自己的意見和社群中其他人進行討論,最終達成共識。如果某項決議得到了社群壓倒性的同意,說明其中一定有其道理,如果我對於某項決議有一些質疑,那麼我會在討論中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觀點,至於最後社群如何定奪,我個人還是尊重社群最終的決定,如共識中所述「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而在我沒有質疑的決議中,如果有反對者的意見是合理的,那麼我也會根據他們的意見進行斟酌,「作出適當妥協」。--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4:34 (UTC)[回覆]
  4. 在元維基上還有全域管理員監管員,根據元維基的規定,如果在最近兩個月中有登錄操作的管理員少於3人(fewer than three administrators have made a logged action within the past two months),則全域管理員將對該維基擁有管理權限。因此如果破壞發生在他們「失蹤」兩個月後,我將直接請求元維基上的全域管理員們和監管員們協助我一同處理所遇到的破壞。與此同時,號召其他維基人們積極回退、提刪破壞,並號召有經驗的維基人們都來參選管理員,並根據共識產生新的管理員,一同處理當前的嚴峻情況。如果情況非常嚴重,必要時可能忽略所有規則,與社群商討暫時縮短管理員選舉的投票時間,儘管誕生更多管理員來壓制破壞者,解決燃眉之急。如果破壞出現在他們集體「失蹤」兩個月以內,或者他們「失蹤」後馬上出現破壞,我會儘快收集那些管理員「失蹤」的證據(如所有管理員均出現未登錄、無任何操作、留言、通過其他方式聯絡均得不到任何回復),和社群討論儘快達成共識後(如果討論遭到破壞者干擾可能轉向郵件列表、IRC頻道等地方討論),將討論結果和相關證據向元維基監管員進行提報,並對情況做詳細敘述,請求其將中文維基加入到允許全域管理員操作的wiki set中,以獲得全域管理員的協助處理,之後同上。--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5:17 (UTC)[回覆]
  5. 此問題和申請管理員關係不大,本人先去回答其他維基人的提問,稍後再對該問題進行詳細回答,謝謝!(非拒答)--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5:20 (UTC)[回覆]
    現在其他維基人的問題都回答完了,來答一下這個問題:目前至於性傾向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科學研究上亦無定論。個人認為既有先天因素,亦有後天因素。無論是先天的同性戀還是後天的同性戀,都應該受到平等對待,不能因為是後天同性戀就受到先天同性戀者的歧視。我曾經就本人的性傾向問題咨詢過心理醫生,心理醫生分析認為是我早就存在對同性的性傾向,但由於在國內的社會環境下,對同性的性傾向這個「本我」被「超我」所抑制,因此未能顯現出來,到了美國以後,在那種相對自由、開放的環境下使得對同性的性傾向得以顯露。我個人認為,自己可能亦存在一些先天基因,比如從小莫名地對天藍色產生偏愛,而後天因素也有一些(具體不便細說)。至於曾經交往過女朋友,感覺自己有點受社會環境影響「隨波逐流」的成分在裡面,比如小學時初戀的原因只是因為看其他男生都找女朋友,感覺自己如果沒有女朋友會覺得落後。而後來交往「女朋友」時都沒有甚麼感覺,而且時間亦都不是很長,沒有超過半年的,最段的時間甚至不到24小時(下午好上到第二天早上就分手了),可能的確如閣下所說「只是屬於好奇不算戀愛」吧。本人不完全認同酷兒理論,因為酷兒理論認為「性別認同和性傾向不是『天然』的」,也就是完全否定了先天的性別認同和性傾向,但本人認為性別認同和性傾向既有先天亦有後天,甚至還有先天後天因素共同造成的。謝謝!--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7:33 (UTC)[回覆]
jsjsjs1111的選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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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同樣的問題:請問你對某些人保護一結束就打編輯戰的行為有什麼看法?你會不會封禁他們?如果會,那根據的是什麼方針?--CHEM.is.TRY 2012年8月22日 (三) 14:51 (UTC)[回覆]

答:如果我當選管理員後遇到編輯戰,我傾向於充當調解的角色,嘗試對爭執雙方進行調解。如果條目被保護,我會在被保護期間鼓勵爭執的雙方在維基社群的方針與政策下進行討論,闡釋各自的觀點,最終根據大家的意見,達成一個共識。在保護結束後,如果某一方不經討論擅自違反共識進行回退,將視其為破壞根據嚴重程度對其警告直至封禁(根據破壞中「持續編輯戰或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一些用戶不能同別人達成共識,甚至不顧其他所有人的反對頑固地進行編輯,在一般情況下這屬於編輯爭議,並非破壞,請參考Wikipedia:爭議的解決。但若用戶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或在極端情況下持續進行編輯戰,也屬於破壞」)。另外,如果在回退過程中,有用戶違反3RR,或在關於爭論的討論中有人身攻擊或辱罵的行為,將根據回退不過三破壞中的「持續對其他用戶進行不文明行為之破壞」對其進行封禁以「避免、制止爭議行為,鼓勵理性編輯」。--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6:51 (UTC)[回覆]
感謝你的詳細回答。但請注意,本人問題重點在於保護一結束就編輯戰,請考慮一下這點的因素,因為這會使條目長期被保護,無法被編輯。
另外不好意思,還有一些問題:你願意作出棘手封禁嗎?
  1. 如果願意,舉個例子。對於最近客棧中那位破壞者,你會將其永久封禁嗎(注意若封禁可能引起報復,如WP:LHLS)?如果不會,則你會如何處理?
  2. 如果不願意,那你會不會因為怕被罷免或騷擾而不敢封禁,故意不處理WP:VIP?--CHEM.is.TRY 2012年8月23日 (四) 17:26 (UTC)[回覆]
答:本人之意為在保護後嘗試對雙方進行調解,儘量避免「保護一結束就編輯戰」的發生。如果調解失敗,「保護一結束就編輯戰」真的發生,那麼我會如上所說根據情況對相關用戶根據「持續編輯戰或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進行警告或封禁處理。
對於棘手封禁,本人已經在「三個問題的回答」第一個問題的回答中明確表示了願意做出「棘手」封禁。本人不懼怕所謂騷擾與報復,會進行永久封禁。--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5:37 (UTC)[回覆]
Makecat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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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對User:2011wp引起的爭議以及被永久封禁有什麼看法?
  2. 你認為影武者和李煌老師有什麼異同?
  3. 用戶A進行5次純粹破壞行為,管理員B發現後立即將其永久封禁,該用戶提出申訴,理由卻是人身攻擊內容。管理員B拒絕了其解封請求,是否違背了避嫌的要求?
  4. 你對近期一次性帳號活躍有什麼看法?

暫時就是這些。--MakecatTalkDC10 2012年8月22日 (三) 14:55 (UTC)[回覆]

答:
  1. 我個人感覺2011wp在對編輯爭議的處理上有些不太理性,不太能靜下心來和其他維基人們討論、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和建議,有些固執己見,一味地違反3RR回退、移除他人留言,甚至對反對他的維基人進行主觀惡意推定,仿佛別人都是他的仇人、要害他似的,這非常不利於維基社群的和諧交流與發展。希望維基人們在遇到爭執時,都應該多聽聽別人的看法和意見,若不同意某人的意見,應當在金字塔的上三層對不同意對方的地方進行反駁、回應,並且在無明顯證據說明某人是破壞者時,主觀善意推定所有反對自己的人也都是站在為了建立更好的維基社群的初衷和立場上的,適當根據多數意見做出一些讓步和妥協,退一步海闊天空。畢竟,過多的爭執會牽涉社群的精力和大家對維基的貢獻。最後他被永久封禁是因為CU表明他涉縣使用傀儡進行破壞,雖然可能存在CU誤判的可能,但他之前和其他人產生的爭執確實對社群構成了影響,我認為對他的封禁符合封禁方針中的「避免對維基百科進行逼切的或嚴重的破壞或干擾」、「讓有不當行為的用戶了解維基百科不能容忍其行為,應改善及避免該不當行為持續」,希望他能夠在現在冷靜下來認真反思自己的行為,真正地「改善及避免該不當行為持續」。如果在封禁幾個月或更長時間後後他真的反思並有意改正、為之前的行為給社群帶來的麻煩做出道歉,保證不再犯和不再進行破壞,可以給他一次機會,但若再犯,則永久封禁。--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7:19 (UTC)[回覆]
  2. 首先我先來說一下「同」,就是他們都是持續出沒的、非常嚴重的破壞者,對中文維基社群構成了和一些用戶構成了影響。至於「異」則存在於許多方面了,比如破壞的手法、編輯傾向、破壞目標等等。但是總之,他們的行為都對中文維基社群都構成了影響,而且他們對於維基人的WP:騷擾人身攻擊都或多或少地對一些維基人造成了困擾和反感。因此對於像這樣的破壞者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應堅決予以封禁,制止其對中文維基構成的破壞和影響(依照WP:封禁方針中「避免對維基百科進行逼切的或嚴重的破壞或干擾」和「透過增加有不當行為的用戶的編輯難度,制止該用戶對維基百科的干擾」)--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7:55 (UTC)[回覆]
  3. 不違背。第一次因其破壞對其封禁是根據封禁方針中「避免對維基百科進行逼切的或嚴重的破壞或干擾」、「透過增加有不當行為的用戶的編輯難度,制止該用戶對維基百科的干擾」和「讓有不當行為的用戶了解維基百科不能容忍其行為,應改善及避免該不當行為持續」為原則進行的。然而,該用戶在申訴時人身攻擊,不但明顯違反了不要人身攻擊的方針,而且亦表明了其沒有「了解維基百科不能容忍其行為,應改善及避免該不當行為持續」,所以這種情況下任何管理員都會維持原判不予解除封禁,因此雖然解封請求也是被B拒絕,但不涉及「避嫌」問題。--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8:05 (UTC)[回覆]
  4. 個人反對違背社群方針政策(如為對某人進行人身攻擊、擾亂投票等)而註冊的一次性帳號,這是違反傀儡帳號方針政策的(根據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中「偽造民意」、「逃避監察」、「掩蓋惡行」等)。但如果是在維基社群方針政策容許的情況下,比如某一來自中國大陸的用戶受中國大陸相關法律和政策影響,因害怕使用可能被追查到其身份的主帳號編輯一些政治敏感內容(比如法輪功六四事件等條目及其有關條目)可能遭到當局的迫害,而出於保護自己的安全原因使用一次性帳號僅用於敏感內容的編寫(符合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中的「隱私」)等,我並不反對使用一次性帳號。--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8:24 (UTC)[回覆]
Bencmq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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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動作還真快⋯⋯

  • (假設你現在是管理員)請附上理由
  1. 假如這是一個IP用戶的討論頁,未簽名的留言為IP用戶所作,留言時間均替換為5個小時之前。請問你是否會接受CSD O3速刪請求?--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11 (UTC)[回覆]
    答:暫時不接受。我仔細研究、分析了快速刪除方針中的CSD O3標準,其在中文維基中設立的目的是「避免給使用同一IP位址的用戶帶來混淆」,而在英文維基根本沒有這項標準,在英文維速刪方針頁面的Non-criteria(非快速刪除理由)第13條所述:even for non-static IP addresses, the history can contain important discussions or information which may be of interest(甚至對於非固定IP用戶,(其討論頁的)歷史會包含可能有用的重要的討論或信息),可能是由於中國IP位址有些緊張,中國大陸有些ISP(如鐵通等)甚至還使用共享IP,導致某人恰好使用和之前用戶相同的IP位址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出現了這條準則(也許不久的將來,當IPv6在中國大陸普及後,這條準則也會被中文維基取消,當然,這是後話。)那麼在目前的情況下,中文維基界定是否符合O3標準的關鍵就在於其中的內容是否不再有用,因為某些在IP用戶對頁上的留言和討論可能會是有用的(英文維基中也說了「may be of interest」)。而在你給出的這個案例中,事件剛剛發生在5個小時之前,而且用戶頁上討論的內容也暫時不能夠確定「不再有用」(雖然其自稱「無意」對話),因此不執行CSD O3請求。我會移除CSD O3模板並在其討論頁上說明移除的理由:暫時無法確定該討論頁內容不再有用。--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9:23 (UTC)[回覆]
  2. 遇到這位用戶,你應該如何處理?--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11 (UTC)[回覆]
    答:我會回退他的破壞並對其進行警告,如果其無視警告繼續進行則對其進行封禁。如果其像你舉的這個例子這樣破壞2次後就停止了動作,我會繼續觀察,監視最近更改,看是否有類似的破壞出現,有可能破壞者更換IP後繼續破壞企圖躲避追蹤,如有,則將破壞者IP(如果是同一IP段的IP則將IP斷)全部提報至WP:VIP,並考慮進行IP位址段封禁(根據封禁方針中「避免對維基百科進行逼切的或嚴重的破壞或干擾」、「透過增加有不當行為的用戶的編輯難度,制止該用戶對維基百科的干擾」)。若沒有類似的破壞再出現,則暫時不採取封禁操作,但繼續關注,因為不排除其是誤操作、IP位址更換對其他使用同一IP用戶構成影響等情況。--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9:44 (UTC)[回覆]
    經過檢查,你發現在這個IP段上的用戶作出大量類似編輯,請問如何處理。Ben.mq 2012年8月23日 (四) 15:26 (UTC)[回覆]
    答:根據S6(破壞)和S14(段封禁,阻破壞),對IP位址段221.216.*.*封禁24小時,以「避免對維基百科進行逼切的或嚴重的破壞或干擾」、「透過增加有不當行為的用戶的編輯難度,制止該用戶對維基百科的干擾」。24小時後,根據該IP位址段是否繼續進行破壞,考慮是否延長封禁。--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5:06 (UTC)[回覆]
    你知道如何封禁221.216.*.*嗎?如果會,如何操作?如果不會,怎麼辦?Ben.mq 2012年8月24日 (五) 05:24 (UTC)[回覆]
    答:會。先在位址段封禁計算器中輸入上述IP位址:
    「221.216.160.118
    21.216.163.78
    221.216.163.91
    221.216.167.16」(不含引號)
    之後計算出結果為「221.216.160.0/21」,在Special:封禁用戶中輸入「221.216.160.0/21」執行封禁。--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5:48 (UTC)[回覆]
    (!)意見:你這個封的只是221.216.160.0 - 221.216.167.255。參見CIDR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20:23 (UTC)[回覆]
    (:)回應;若封禁整個221.216.*.*IP位址段則是「221.216.0.0/16」,但可能這個範圍遠大於CIDR分配給上述破壞者的IP位址,會造成一些無辜封禁。若封禁後再有超出上述範圍的破壞,再添加新IP位址重新計算範圍。--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6日 (日) 16:54 (UTC)[回覆]
  3. 你在關閉討論時,注意到某條目的存廢討論已經進行了14天,參與討論的大量用戶主要分成兩派,各自提出了大量合理的論點,在人數上支持刪除的用戶多出一人。你個人傾向於刪除而且你也有不少的論點。你會怎麼處理。--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11 (UTC)[回覆]
    答:首先糾正一點,刪除守則中關於投票時間的要求,刪除頁面投票是「大約一周」,也就是7天而非14天。然後,在你所說的這種情況下,支持刪除的人數僅比不支持刪除的多出一人,並不算「大多數」,應當按照刪除守則中的「無共識保留」方針處理(「刪除或保留意見如果爭持不下,管理員應當考慮進行無共識保留,亦即頁面暫時維持現狀,管理員暫時關閉相關討論,並予以標識為『無共識保留』」)儘管我自己也傾向於刪除,但是畢竟沒有達成共識,如果我在討論後還認為刪除的理由更充分些,可能會「在時機成熟時再次提出相關請求」。--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09:56 (UTC)[回覆]
  4. User:2011wp在你的討論頁用IP留言,要求允許編輯自己的討論頁以便作出封禁申訴為自己辯護。你會怎麼做。--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11 (UTC)[回覆]
    答:我首先善意推定其並不知道發郵件到郵件列表申請解封而違反了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中「規避規則」中的「被封禁的用戶也不應利用傀儡來避過封禁,繼續編輯和參與討論」方針,會告訴他正確的做法是發送郵件至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提出申訴,並警告其現在使用IP給我留言已經違反了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中「規避規則」中的「被封禁的用戶也不應利用傀儡來避過封禁,繼續編輯和參與討論」方針。如果他聽從勸告,向郵件列表發送了郵件,之後如何處理(是直接在郵件列表中處理其解封請求,還是先允許其重新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在其用戶討論頁發起申訴),待在郵件列表中管理員們討論後,根據具體情況再做定奪。但若其無視警告,執意繼續使用IP和我對話,我則根據傀儡方針對其IP位址進行封禁。--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0:23 (UTC)[回覆]
  5. 破壞者在我的用戶頁公布了我的電話號碼,我請求刪除對應的編輯版本。你在刪除之前Google搜尋了一下電話號碼,有一個搜索結果:這個號碼在我校的學生資料頁面上公開可見,你是否認為應當刪除對應編輯版本。--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11 (UTC)[回覆]
    答:我會刪除該歷史版本。因為根據我對RD4的理解,「非公開的私人信息」中的「非公開」指在維基的用戶相關信息中不公開。雖然說電話號碼在你學校的學生資料頁面上是「公開可見」的,但是不代表這就應該在維基中和該用戶相關聯的頁面中進行公開,因此符合「對未公開的住址、姓名、性傾向、聯繫方式、工作、家庭、人際關係等私密信息的陳述、流言或暗示」和「侵犯了受害者的隱私權」,應當做刪除處理。--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0:48 (UTC)[回覆]
  6. 假設)你收到一封來自 jimmyxu@example.com 的郵件,全文如下:「我在維基百科註冊帳戶很久了,但是從來沒有作出任何破壞或者侵權,也沒有收到過警告,請問為什麼我被封禁了?請協助解封,謝謝。」你會如何回復?--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11 (UTC)[回覆]
    答:我會先WP:善意推定其可能是因為IP位址和之前的破壞者相同或使用代理伺服器,遇到了IP位址封鎖誤以為自己帳戶被封,讓其告訴我在編輯時提示封禁的是甚麼內容,如果真是IP位址封禁,告訴其維基有關禁止開放代理的方針,並告訴其如果是由於受到網路封鎖,可使用https方式,如果其表示https亦被封鎖,則指導他去申請IP封禁例外。這應該是最可能的情況。如果是其他情況,我會根據其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後再做定奪。--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0:59 (UTC)[回覆]
    (假設)「我的IP是119.249.0.9,為什麼我會被封禁?請告訴我怎麼做」。Ben.mq 2012年8月23日 (四) 15:23 (UTC)[回覆]
    答:查一下該IP位址和相應IP位址段的封禁紀錄,如果確實被封禁,告知其目前IP位址或位址段正處於封禁狀態,如果其與破壞行為無關,請註冊一個賬戶;如果其無法註冊賬戶,或已經註冊賬戶但仍然被封禁,請發送電郵到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反饋。如果並未查詢到有關紀錄,則回復其目前該IP並未被封禁,詢問其是否使用用戶名登陸,查詢其用戶名,而後查詢用戶名的有關封禁紀錄,根據封禁原因再決定如何回復。如果其提供的用戶名亦未有封禁紀錄,則根據情況再詢問其其他有關信息。--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5:16 (UTC)[回覆]
    那麼請你查一下吧,假設用戶名是User:Jimmyxu。Ben.mq 2012年8月24日 (五) 05:23 (UTC)[回覆]
    答:查一下User:Jimmyxu的查封日誌,假設有,根據具體情況告知其封禁原因和申訴解封的途徑。(若封禁的理由是嚴重破壞或已經CU確認為某位破壞者的傀儡則無視其郵件,上述情況只針對確實是新手,被無辜封禁影響或無意被封禁的情況。對於已確認的破壞者裝新手、裝小白的假裝不知自己為何封禁的騷擾型郵件採取無視態度。)--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6:10 (UTC)[回覆]
    ⋯⋯⋯⋯⋯⋯我IP也告訴你了啊⋯⋯Ben.mq 2012年8月24日 (五) 07:19 (UTC)[回覆]
    我都會查,如果能查到封禁紀錄,根據我上面說的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都查不到封禁紀錄,我會回復說:「您好,我檢查了您所報告的IP位址和用戶名,均未發現被封禁的情況。能否描述下您認為被封禁的情況,比如您無法編輯時提示的內容,謝謝。」,然後根據其回復的「無法編輯時提示的內容」做判斷並進行進一步回復,不排除其可能是其無法編輯被半保護或全保護的頁面而誤以為自己被封禁的情況,因此我需要信息來做具體判斷。--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7:40 (UTC)[回覆]
    (~)補充。。。不好意思因為看到「假設」二字以為這完全是假定情況所以沒有實際查那個IP位址的封禁紀錄。剛剛查了那個IP位址的封禁紀錄,是被全域封禁的,封禁資訊中說「只限匿名」,也就是該IP位址上的登陸用戶不會受到影響,因此告知其只要登陸編輯(無註冊用戶創建一個帳戶)就可以了。--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8:02 (UTC)[回覆]
    (!)意見:即使「只限匿名」,匿名用戶創建帳戶也會被封掉……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11:54 (UTC)[回覆]
    (:)回應:如果其有帳戶就讓其登陸後再編輯,如果其沒有帳戶並且無法註冊帳戶,就讓其發送郵件至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向管理員反饋請求協助其註冊帳戶,因為作為管理員不能私下擅自操作去幫他註冊帳戶。--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14:24 (UTC)[回覆]
  • 問題很多的樣子,如下問題的回答可能比較長。你可以考慮在答完別人的問題之後,有空再來回答, 問題這麼多,下面的就不用答了。
  1. 請解釋對WP:車輪戰的理解(比如為什麼要制定這個方針,思想是什麼)。--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11 (UTC)[回覆]
  2. 人民日報是不是可靠來源?--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11 (UTC)[回覆]
  3. 你惹惱了一個用戶,他開始反覆破壞你的用戶頁並無視你的警告。你會怎麼做。--Ben.mq 2012年8月22日 (三) 15:11 (UTC)[回覆]
飯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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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桶十分樂意哥哥成為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但是,因為飯桶的諾言,飯桶絕不會投哥哥的支持票或者反對票。如果哥哥願意,飯桶希望哥哥回答飯桶下面的問題:

  1. 時昭哥哥曾經獲得「人肉金盾」的光榮稱號。哥哥對此有何評論?
    答:這個問題我和問題13一起做一下回答。雖然我從今年2月才正式參加維基社群的工作,但是對於之前時昭先生的事情,也看過一些記載,有些簡單了解。個人認為,不能因為一個人後來所犯的過錯,就否定其先前所做的貢獻和功績,同樣,也不能因為其先前所做的貢獻和功績,那麼就認定其後來所做的一切就一定都是正確的、毋庸置疑的。他可以說算是中文維基早起的貢獻者之一,2003年就加入了維基,之後幾乎全職貢獻於維基,寫過很多條目,被稱為「中文維基的拓荒者」。恰好本人目前作為中文wikiHow社群的首位行政員,做中文wikiHow社群的翻譯和社群的初期建設工作,也有種「拓荒者」的感覺,大抵能感受到些許當年時昭先生的艱辛與不易。而他又早在2005年,就成為了全球僅有的34名維基開發人員之一。到了後來,中文維基社群逐漸壯大了,似乎一些其他維基人與時昭產生了一些爭執,最後幾次上升到罷免案,但是最終都沒有得到通過,這應該從側面說明不支持罷免他的維基人還是占較多數,儘管後面幾次反對罷免者只比支持罷免者多幾人。看了相關的記載,對於時昭先生的爭議主要存在於其在維基涉縣「政治審查」上。相關事件本人並未親歷,但曾經看過關於提刪席揚的一個報道,上面說後來時昭先生也向社群承認了錯誤並做了道歉:「關於『席揚』這個條目是在2006年被我提刪的,說實話,我已經記不起來當時自己為何會提刪的了,至少按照我目前的看法,他是沒有問題的,現在來看當時的提刪理由,連自己都不敢置信。當然,最後這個條目也沒有被刪除,保留了下來。現在來看,我正能說在這個事情上,真的是浪費了社群的精力,對於此事造成的負面影響深表歉意!」個人認為,每個人都有可能犯錯,如果一個人犯了錯後能夠承認錯誤,並改正,那麼其還是應該得到原諒的,畢竟人無完人。既然時昭先生已經說了「至少按照我目前的看法,他是沒有問題的」、「現在來看,我正能說在這個事情上,真的是浪費了社群的精力」就說明他現在已經認識到了錯誤,並勇於改正錯誤,至於之前他為何這樣做,連他自己都說「現在來看當時的提刪理由,連自己都不敢置信」,說明他已經改變了,每個人都是在變化的,都不是一成不變的,不應當總以過去的眼光看待問題,而揪住過去的一個錯誤不放,應當從辯證、發展的角度來看待問題。另外根據本人最近對時昭先生的觀察,發現他相比那些報道中那時的時昭先生,的確已經改變了不少,至少沒有再看到他涉縣「政治審查」的行為。而且我也看過他的部落格,上面也有一些反對網絡審查的文章,因此個人認為應當善意推定其本意也不是為了進行「政治審查」,只是當時錯誤地認為某些條目需要提刪。另外個人認為,時昭先生經歷了那麼多次罷免案,也應該從中吸取了一些教訓,知道了自己存在哪些讓社群不滿意的地方,並完善了自己。而且,正如我先前所說,既然他現在已經就當年改變了不少,沒有再影響到社群的發展,那麼希望大家也不要總是提他過去的事情,把歷史的那一頁翻過去吧。更何況,他在初期的確曾經為中文維基做出過很大的貢獻。而許多早期的維基貢獻者中的管理員們,有些被解任,有些可能因為一些壓力辭職,而時昭先生卻能頂著社群的種種壓力挺下來,在這點上,說實話我很佩服他!我現在建設中文wikiHow時也在想,也許多年後的某一天,中文wikiHow社群壯大以後,我也許也會像時昭先生一樣面對社群的種種壓力,甚至也許遇到被人投訴、罷免案等,我希望自己也能像時昭一樣,不被這些壓力所擊倒,勇於發現自己的不足,努力完善自己,頑強地走下去!--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4:48 (UTC)[回覆]
  2. 哥哥是否是否覺得應該建立跨維基信用系統,使某一個維基計劃的管理員、行政員和資深用戶,在其他的維基計劃普遍性地獲得確認用戶身份和IP封禁例外權限?
    答:個人認為必要不大。首先,據我所了解,任何維基計劃的管理員對於編輯次數的要求均在50次以上,因此能夠符合競選管理員標準的維基人,肯定是自動確認用戶(對於「資深用戶」,個人覺得肯定編輯次數也在50次以上),而自動確認用戶本身就是全域的。對於IP封禁例外權,目前可以在元維基申請全域IP封禁例外,如果某人已經是某一計劃的管理員、行政員或資深用戶,在元維基申請時只要說明這一點,以及自己需要全域IP封禁例外的理由,一般來說也會被授予全域IP封禁例外(只要元維基的監管員認為其的確有這個必要的話)--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4:56 (UTC)[回覆]
    自動確認用戶不是全域的吧....(否則弄iw也不用這麼麻煩了.....)..卍田卐JC1 2012年8月24日 (五) 06:33 (UTC)[回覆]
    (:)回應是全域的,在中文維基成為自動確認以後,會發現在其他維基媒體項目中也是自動確認用戶(Autoconfirmed users),可在偏好設定(Preferences)中檢查。--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7:18 (UTC)[回覆]
    (!)意見:不是全域的,只是默認的編輯數門檻為0,而只有不超過10個wiki修改了這個默認值。不信請去wikt:it:Special:Preferences查看。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20:19 (UTC)[回覆]
    (:)回應:因為看再很多維基都成了自動確認用戶誤當成了全域的。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認為也沒有必要。因為設置自動確認用戶門檻的維基計畫一定有其自己的道理,自動確認用戶設立的初衷應該是為了讓用戶在門檻之內的編輯中(如中文維基的50次編輯中),了解如何編輯,和一些社群的規則。然而,每個維基社群的規則都是有一定差別的,甚至有些維基的編輯器界面和其他維基亦有些許差別。假使某人是中文維基管理員,那麼其在某一其他維基中未必熟悉相關社群規則和操作模式,需要通過達到自動確認用戶門檻來熟悉這些。如果其確實熟悉,可以在相應維基申請確認用戶權限,說明相關情況,如該維基的管理員確實認為其可以擁有確認用戶權,便會授予其權限。--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5日 (六) 02:27 (UTC)[回覆]
  3. 有人說:「如果一個新手禁不住別人的一點黑臉,不好好反省自己所作有何不對,反倒是一味強調自己的正確,那麼這種新手往往不會很好的參與計劃,而且可能是個麻煩製造者。」哥哥是否認同這個觀點?
    答:個人認為人不怕有錯,有錯誤如果能夠虛心認錯並改正還是好樣的,就怕不聽別人的勸阻,一味堅持自己的錯誤、固執己見。「新手」不能作為自己犯錯誤後的擋箭牌,「新手」是更容易犯錯誤,因為新手剛接觸維基社群可能對方針政策不太了解,但新手也更應在別人指出其錯誤後勇於改正錯誤,完善自己。不然,總是堅持自己的錯誤就永遠也得不到改正。而且固執己見的人也往往會給社群帶來麻煩,比如2011wp(參見上面我對Makecat問題1的回答)--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5:43 (UTC)[回覆]
  4. 哥哥認為影武者是維基人嗎?為什麼?
    答:個人認為從廣義上講,任何維基上的用戶(包括IP、被封禁的用戶)都是維基人(Wikipedians),裡面有為社群作出正面、積極貢獻的,也有擾亂、破壞社群秩序的;而從狹義上,只有對維基社群作出正面、積極貢獻的用戶才算是維基人(Wikipedist)。因此,影武者屬於前者,但不屬於後者。--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5:54 (UTC)[回覆]
  5. 小天哥哥說:「三五年可能會完全改變一個人」,哥哥覺得影武者先生什麼時候能夠重新獲得社群接納?
    答:本人不太了解影武者先生的年齡。個人認為年齡小的人似乎改變的空間更大些,往往長大後會認識到自己曾經作出的一些幼稚的事情;而年齡大的人思想等可能已經定型,改變的空間則相對小些。如果影武者年齡不大的話,也許過幾年他長大後,就會認識到當年的破壞行為多麼幼稚。如果現在已經年齡就很大的話,那麼有些難說。不過無論怎樣,如果他將來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曾經給社群造成的麻煩和不利影響,向社群道歉,並且實際行動真的證明了過去那個影武者已經永遠成為了歷史,那麼我認為他應該還是能夠被社群所重新接納的。--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5:59 (UTC)[回覆]
  6. 影武者先生認為飯桶是「中國共產黨網絡特務」(參見[15])。哥哥認同他的判斷嗎?作為維基百科管理員,應該怎樣看待這樣的指責?
    答:本人向來把偽基百科當作飯後娛樂的「甜點」,看一看、笑一笑而已,從未「當真」過(俗話說「認真你就輸了」嘛)另外個人認為,作為維基社群的管理員,難免會受到一些指責與議論,應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04 (UTC)[回覆]
  7. 哥哥在參選管理員以前,有沒有渴望看到飯桶的問題?
    答:曾經想過如果將來有一天我參選管理員,如何回答飯桶的這些問題。--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09 (UTC)[回覆]
  8. 飯桶會是個有爭議的組織,哥哥怎麼評價這個組織?
    答:任何組織都可能存在反對者和爭議。個人認為中文維基中的組織,只要不和社群方針政策相違背,都不反對,畢竟任何人都有結社的自由。但對於飯桶會,個人認為第一條會規「入會以後,必須為中文維基百科再寫至少50篇新條目。在完成此項任務之前,絕不在維基百科施行任何投票權」儘管可能會激發某些人對條目寫作的貢獻,但可能有背維基社群中人人參與、「自由的百科全書」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會阻礙會員社群投票的參與度。--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14 (UTC)[回覆]
  9. 如果哥哥發現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共識明顯違背了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決議,哥哥會怎麼做?
    答:我會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仔細分析中文維基的共識和基金會的決議哪個更有利於維基社群的發展,如果認為中文維基社群的共識更有利於維基社群發展(也就是基金會現有決議對社群發展可能造成了阻礙),我會在元維基上陳述我的觀點和理由,並說明在中文維基已經達成相應共識,和基金會進行商討是否對現有決議進行修改;反之,則在中文維基社群中商討如何修改共識以符合基金會的決議。--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19 (UTC)[回覆]
  10. 孟子說過:「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如果有人因為維基百科的緣故被迫害而死,哥哥認為他是殉道者嗎?
    答:殉道者的定義是「為宗教或信仰而不畏迫害和殺戮,以致犧牲生命」。個人認為免費分享創播自由知識與文化的維基哲學算是一種信仰,因此為此而犧牲也算是殉道者。--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23 (UTC)[回覆]
  11. 正統的道教相信三清是最高尊神,而中國民間信仰卻總是把三清中的太上老君打發給玉皇大帝當煉丹師。您怎樣看待中國民間信仰的這種本末倒置的現象。在維基百科,管理員並不具備最高的權限,可外界的指責往往指向管理員。這兩者是否存在某種意義上的關聯?
    答:本人對道教和中國民間信仰了解不多。個人認為在維基百科中,管理員表面上確實給外人感覺像是俱有很高的權限,實則不然,但社群中出現問題,確實和管理員的監管有一定關係,管理員的確有一部分責任。既然社群選舉某人成為管理員,那麼其應該不辜負社群的希望,對社群負責。因此我認為應對於對管理員的指責,應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不斷完善自己使自己成為更合格的管理員。--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31 (UTC)[回覆]
  12. 英文維基百科上一位接近14萬次編輯的用戶因為無法忍受某新興宗教人士的騷擾與編輯戰退出了。哥哥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答:本人一直認為維基社群需要和諧,爭執和編輯戰往往不能真正解決問題,更不能為了闡述自己的觀點而對維基百科進行破壞甚至對反對該觀點的維基人進行騷擾。如果我當選管理員,遇到這樣的用戶,我會根據相關的方針與政策對其進行封禁,以「避免對維基百科進行逼切的或嚴重的破壞或干擾」,盡可能不讓維基社群的正常秩序受和大家對社群的貢獻到影響。--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38 (UTC)[回覆]
  13. 中文維基百科的首批管理員,現在只剩下時昭哥哥一人。對此,哥哥有何評論? 對於他們的離去,社群有沒有責任?
    答:請參見對問題1的回答--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39 (UTC)[回覆]
  14. 飯桶斷言:「雖然中文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但是在大時代的背景下,中文維基百科必然會無可奈何地變成民主試驗場。」哥哥同意飯桶的斷言嗎?
    答:基本同意。個人感覺可能是由於中文維基中中國大陸的參與者較多,然而中國大陸的民主狀況並不是很好,因此這些維基人們會試圖在網絡上滿足現實的政治環境下無法滿足的東西,因此將中文維基當成「民主試驗場」。--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43 (UTC)[回覆]
  15. WP:LGBT協會為什麼不接受直同志的加入?
    答:目前LGBT協會暫時作為自認為是LGBT者們的協會,就好比U18協會接受「自認為是未成年編輯」而不接受「自認為是成年但支持未成年人編輯」加入一樣。--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6:48 (UTC)[回覆]
  16. 哥哥怎麼看待漢字文化圈的「學而優則仕」的傳統?一位優秀的編輯是否必然能夠成為一名優秀的管理員?
    答:個人認為學習優秀和能夠勝任管理工作沒有必然聯繫,同樣,能夠擅長寫作出高質量條目雖和其一定有能力勝任維基社群的管理工作沒有必然的聯繫(參見上面我對Park問題2的回答)--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7:03 (UTC)[回覆]
  17. 如果哥哥您在維基百科遭受了「信而見疑,忠而被謗」的痛苦,哥哥您會怎麼做?
    答:如我在上面所說,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根據別人的質疑和意見不斷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完善自己。--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7:06 (UTC)[回覆]
  18. 哥哥怎麼看待Talk:顏射上截然相反的意見?
    答:個人認為維基百科作為自由的百科全書,確實不應對內容存在審查,即便對於色情內容,任何條目只要符合DYK標準經過社群投票產生共識後就應該在首頁展示,不能因為條目的主題而區分對待。--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7:18 (UTC)[回覆]
  19. 有人說飯桶是「zhwiki行為藝術家」。哥哥覺得這個評價是否貼切?
    答:個人認為除去其他因素,就單單僅憑閣下提出這麼一長串問題,就已經說明了這一點。--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7:21 (UTC)[回覆]
  20. 哥哥可以概括一下飯桶嗎?
    答:「問題」少年(每次有人申請管理員都提一長串問題)--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3日 (四) 17:37 (UTC)[回覆]
  21. 飯桶希望擔任中文維基百科的行政員,哥哥願意在一年後提名飯桶嗎?
    答:看情況,如果閣下在一年後改正了這次行政員申請中反對者所指出的不足,我會考慮屆時提名閣下。--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3:49 (UTC)[回覆]
  22. 中國天主教有一個非常複雜的局面:一些教區同時存在兩位正權主教。在這些教區裡面,這兩位主教往往都擁有各自的支持者。其中一位正權主教的支持者可能會在教區的條目裡面刪除另一個正權主教的名字,或者在另一位主教的名字前後加上一些定語(比如[16][17][18][19])。哥哥認為在這些條目裡面,應該怎樣做才能體現維基百科的原則?
    答:本人對天主教的情況不是很了解,但個人認為維基百科是人人可編輯的自由的百科全書,因此宗教條目無論哪一派都可以編寫,這樣能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但是像這種因不承認某一主教就刪除該主教或加定語的方式我也不認同,畢竟這樣有悖了中立的方針,應該都寫上,並在中立觀點下做說明,像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那樣。本人雖然只承認更登確吉尼瑪為第十一世班禪,但仍然贊同維基百科目前的寫法,不會為此就刪除中共認定的確吉傑布,因為我清除維基百科不是用來闡釋個人觀點的地方。--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3:59 (UTC)[回覆]
  23. 《聖經》上說:「凡一切信賴上主的人們,請勇敢鼓起你們的心神。」哥哥認為維基百科有沒有可能成為一個維基人在困苦中唯一的依靠?
    答:個人認為有可能,如果維基已經成為其信仰的話。--2012年8月24日 (五) 04:03 (UTC)
  24. 《摩訶摩耶經》上說:「智慧高廣山,峰嶺極嚴峻,溪谷深且曠,清泉常流滿,療疾諸藥草,滋茂生其側,若有服之者,常樂無窮已。」在哥哥心目中,智慧應該是怎樣的?作為維基百科管理員,應該具備什麼樣的智慧?
    答:「決斷曰智,簡擇曰慧。又知俗諦曰智,照真諦曰慧。」個人認為通曉知識、人情世故,並有一定的應變能力,就是俱有智慧。--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4:07 (UTC)[回覆]
  25. 飯桶收集的語錄(含前200條),哥哥最喜歡哪一條?為什麼?
    答:「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哥林多後書》)
    因為這句話告訴我們要堅強起來,不要被困難也壓力所擊倒,應當勇於面對一切。--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4:11 (UTC)[回覆]
  26. Jasonzhuocn先生說:「依據多年的觀察經驗,申管時的作答和真實的行事風格往往是兩回事」。哥哥認可他的觀點嗎?飯桶覺得對任何人,都不但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申管的問題,雖然對於了解一個人的人品幫助不大,卻有助於了解一個人的能力。哥哥認同飯桶的觀點嗎?
    答:這個問題我和27一起回答下。個人認為申管時的回答問題,是為了讓社群能更多地了解申請人,來判斷其是否能夠勝任管理事務。而章安德魯先生通過之前在社群中的活動,以及線下舉辦維基聚會等,已經使得社群對他非常信任,故毋需回答任何提問便得到了大量的支持票,畢竟中文維基社群並無明確規定申管者必須回答所有人的提問。而本人認為社群對自己的了解似乎並不多,因此盡可能詳盡地對每一個問題作出回答,讓社群了解到我的立場,以及在遇到某些情況時會怎樣處理,和這樣處理的詳細原因,以便社群藉此作出更好的判斷。個人認為對於申管時做答和後來的行事,應該大多數人在申管作答時的確是那種想法,想要按照自己說的去做,但後來有了權利以後,逐漸地變化了。在下曾經無意間在Youtube上看了陳水扁先生在競選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前的競選廣告,的確也十分感人,甚至還說「我從未想過把錢存到國外」,但實際上其當選後,大家也都知道。如果本人這次能夠當選,那麼我在今後做事的時候,會經常看看我這次申管時的做答,不讓自己偏離初衷,謝謝!--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4:27 (UTC)[回覆]
  27. 章安德魯先生在申管的時候,幾乎沒有回答任何人的問題。可是他依然獲得了大量的支持票。哥哥能夠評論一下這個現象嗎?--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15:38 (UTC)[回覆]
    答:見上--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4:27 (UTC)[回覆]
Park的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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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了這種情況,請問你:

  1. 會同意解封User:A的請求嗎?
  2. User:A在解封後仍騷擾管理員,這時你會不會警告乃至封禁他?理由是什麼?

簽名:ParkTin Hok 2012年8月23日 (四) 10:04 (UTC)[回覆]

答:

  1. 我會告知其騷擾管理員的做法是不對的,違反WP:騷擾,並告知其提問應到到詢問處進行,並告訴其「患有精神疾病」不能作為逃避封禁的理由,因為根據封禁方針,封禁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對維基百科進行逼切的或嚴重的破壞或干擾」、「透過增加有不當行為的用戶的編輯難度,制止該用戶對維基百科的干擾」以維護維基社群的正常運營與發展。如果其能保證不再犯,則同意其解封請求。
  2. 會。因為其在解封後並未按其保證去做,繼續騷擾其他人,出於「透過增加有不當行為的用戶的編輯難度,制止該用戶對維基百科的干擾」的目的,根據A2對其進行封禁,防止其繼續對維基社群和維基人造成不利的、消極的影響。--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7:10 (UTC)[回覆]
yhz1221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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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回答:如何緩解社群討論中各種不和諧因素?(由不同觀點引發的各種惡性衝突)-- 2012年8月24日 (五) 01:08 (UTC)[回覆]

答:個人認為對於明顯的破壞、嚴重擾亂維基正常秩序的行為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應當堅決予以制止,避免其對社群發展構成不利影響。對於觀點不同產生的爭執,個人傾向於調解,和平解決,使事情不要上升到嚴重的、弄得大家都不快的程度。本人比較支持成立調解委員會,來調解、處理社群中的一些爭執和衝突。如果本人能夠當選管理員,本人會嘗試重新開始調解委員會草案之討論,儘快將其通過為正式方針。--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4日 (五) 07:02 (UTC)[回覆]
jsjsjs1111的選答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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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對在維基百科進行的政治宣傳(有可能很隱性)有什麼看法?如有人想用dyk改變投票結果等。--CHEM.is.TRY 2012年8月24日 (五) 10:32 (UTC)[回覆]

答:本人認同維基百科不能用來進行政治宣傳,這有背中立性原則。但個人認為不應該反對和政治有關的條目登上DYK,任何條目都應該有同等登上DYK的機會,這樣才顯得「公平」。另外感覺目前DYK投票通過率很高,很多人投票時不實際看條目內容就投支持票,個人認為至少應該確保一下條目質量,符合維基的基本方針,尤其是POV原則。--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6日 (日) 16:44 (UTC)[回覆]
yhz1221的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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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之前我給你的問題,閣下可否有具體實行步驟?(調解委員會)-- 2012年8月25日 (六) 03:33 (UTC)[回覆]

答:目前來看調解委員會草案已經到了調解者資格部分,個人認為可以先借鑒其他語言版本,對後續內容進行翻譯,而後在互助客棧討論,就具體某些細節根據中文維基實際情況做一些修改,討論、投票最終達成共識,形成正式方針。--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8月26日 (日) 16:50 (UTC)[回覆]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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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步手工對所有投票用戶進行核查,本次投票共收到來自有效票26票;
    • (+)支持 共計9票;
    • (-)反對 共計17票;
    • (=)中立 共計3票;
    • 支持 : 反對 =34.62% : 65.38%

未能通過,請覆核。卍田卐JC1 2012年9月5日 (三) 13:43 (UTC)[回覆]

未完成 --Ben.mq 2012年9月5日 (三) 14:1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