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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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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刚(?—?),博陵郡安平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北齐侍中、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崔季舒之子,唐朝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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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四年(573年),崔季舒因劝谏齐后主高纬不要前往晋阳而被杀,崔刚被处以宫刑[1][2]

唐朝貞觀元年三月丙午(627年4月14日),唐太宗李世民诏令说:“北齐已故尚书仆射崔季舒、给事黄门侍郎郭遵、尚书右丞封孝琰等人昔日在邺城做官,官位高名声大,内怀忠诚正直之心,上表直言规劝,无法挽救国家危亡,于是遇到关龙逢的酷刑。崔季舒的儿子崔刚、郭遵的儿子郭云、封孝琰的儿子封君遵都因为家门获罪,无限制的受到宫刑牵连。他们应该受到褒奖,特别要不同寻常,可以免去内侍,衡量才能另行录用。”[3][4]之后崔刚出任钟离郡太守,封义丰县男[5]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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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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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长君,北齐尚书右外兵郎中
  • 崔镜玄,北齐著作佐郎
  • 崔氏,嫁北齐并州田曹参军李元俭

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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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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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齐书·卷三十九·列传第三十一》:季舒等家属男女徙北边,妻女子妇配奚官,小男下蚕室,没入赀产。
  2.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季舒等家属男女徙北边,妻女及子妇配奚官,小男下蚕室,没入赀产。
  3. ^ 《旧唐书·卷二·本纪第二》:丙午,诏:“齐故尚书仆射崔季舒、给事黄门侍郎郭遵、尚书右丞封孝琰等,昔仕邺中,名位通显,志存忠谠,抗表极言,无救社稷之亡,遂见龙逢之酷。其季舒子刚、遵子云、孝琰子君遵,并以门遭时谴,淫刑滥及。冝从褒奖,特异常伦,可免内侍,量才别叙。”
  4. ^ 《新唐书·卷二·本纪第二》:丙午,诏:“齐仆射崔季舒、黄门侍郎郭遵、尚书右丞封孝琰以极言蒙难,季舒子刚、遵子云、孝琰子君遵并及淫刑,宜免内侍,褒叙以官。”
  5. ^ 5.0 5.1 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安阳墓志选编》.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16.05: 47. ISBN 978-7-03-046798-0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