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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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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錯誤譯名,經查罕有使用。移動正名後已無實際用途。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Kou Dou 2018年6月13日 (三) 01:2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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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沒有地區譯北韓-美國首腦會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2:43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3 (UTC)[回复]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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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在橫線下参与讨论,以免出现错误。)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03:08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 曹樹基魔電女孩林欣曄吳馨恩六時經。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 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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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關注度到期, 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某人 2018年6月13日 (三) 04:09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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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關注度過期,而大部分來源皆為其自己之作品,未能符合關注度之要求。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Шәτіт🐷⏣ 2018年6月13日 (三) 04:18 (UTC)[回复]
  • (:)回應:不客氣。關於合格來源數量與成立關注度的討論,我認為可以更仔細的閱讀關注度指引
首先,依據通用關注度指引
  • 「有效介紹」,意味著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
  • 「假定」,意味著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只構成必要條件,而不能保證某主題一定能收入維基百科。即使某個主題符合上述標準,編者們也有可能達成共識,認為不應該為其另立一篇條目。
其次,依據關注度不是一時的
  • 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關於單一事件或主題的一條短時效的突發新聞仍尚不足以證明關注度程度已達要求——尤其是對某次事件中出現的在世人物而言(WP:生者傳記)。
第三,依據關注度指引並不直接限制條目內容
  • 缺少關注度並不一定意味著來自可靠來源的資訊應從維基百科中移除。可考慮將這些內容合併到更加合適的條目中去。
因此,在吳馨恩這個條目的情形,我認為即使有10項合格來源,也不表示一定可以單獨立一篇條目;而這些來自可靠來源的內容,是可以考慮合併到其他條目的。
最後,維基百科的大量生者傳記條目中,的確沒有多少是真正完全符合方針與指引的。不過,維基百科的所有條目都不是最終版本,可以改善的就改善,不能改善的就刪除,等未來有足夠可靠來源再重新建立,我想這是編輯維基百科的基本精神。--CaryCheng留言2018年6月14日 (四) 16:31 (UTC)[回复]

保留:有多項來源可證關注度。--AT 2018年8月7日 (二) 14:2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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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来源有不少,但没有任何可以凸显关注度(仅仅是成百上千比特币的分叉中随机的一个)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learningis1st]-[~]- time = 2018年6月13日 (三) 05:19 (UTC)[回复]

刪除。--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8月13日 (一) 10:5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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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缺乏独立于作品之外的现实世界关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彭鹏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5:31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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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廣告,且內容複製貼上的非常不知所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ristotle Ryo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5:53 (UTC)[回复]

快速删除。--Шәτіт🐷⏣ 2018年6月17日 (日) 05: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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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關注度到期,嘗試搜尋相關網站,未有參考文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ristotle Ryo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6:09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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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没用重定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3ATENUW1 2018年6月13日 (三) 07:05 (UTC)[回复]

删除。--AT 2018年6月19日 (二) 15: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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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广告页面,无来源,英文版亦无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2018年6月13日 (三) 08:41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暫時保留,并改掛其他維護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根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3/28#愛新覺羅弘晗與其他子嗣,個人自認可參考WP:SNOWBALL,略過關注度驗證進行提刪。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13日 (三) 08:57 (UTC)[回复]
由于与本讨论页或讨论主题无关,本框内討論文字已關閉,相關文字不再存檔。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
        • 不知你我是否原因理解有別,因雪球依靠常識,除了有繼位的兄弟弘昉,盛京將軍弘晌(此篇關注度也存疑),其他子嗣皆無條目,所以我略過關注度驗證的30天,而不是刪除討論的7天。條目已擱置很久,沒有人在期間加來源,所以我才認為可跳過關注度驗證。可以說連在維基內都無人關注。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13日 (三) 09:55 (UTC)[回复]
          • 「除了有繼位的兄弟弘昉,盛京將軍弘晌,其他子嗣皆無條目」;不能跟此篇關注度扯上關係;「條目已擱置很久,沒有人在期間加來源」,其實絕大部分掛過關注度的條目,不到提刪都沒有人補充來源,但不宜因此略過關注度驗證的30天。--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0:06 (UTC)[回复]
            • 我明白,我提出的理由皆是在說明我的常識沒有嚴重偏差。因為常識合理,我才認為使用雪球法則沒有問題。為了驗證,我想請教Nivekin你,如果你已試著尋找來源,你認為這條目之後存在的可能性高嗎?(也就是用你的常識判斷)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13日 (三) 10:15 (UTC)[回复]
              • 我的常識是,人的一生不一定只由家世所限,七十多年的一生際遇,面對的人和事,到最後可能不只是只看你的父親是那一位。即使此君到頭來都很大可能刪除,原則上也不能100%否定有人去找來源的可能性--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0:19 (UTC)[回复]
                • 兄弟姊妹也看過了。我只略過關注度30天,且你也提到,就以前的情況,要等到提刪才會加來源(這是你透露出的常識)。還是請直接往問題回答,你認為這條目之後存在的可能性高嗎?不占用太多版面,摺疊起來。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13日 (三) 10:29 (UTC)[回复]
                  • 我不知道,我只知你提出雪球的常識是「他的兄弟沒有關注度所以他也不會有」,而這對我來說是不能按受。--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0:48 (UTC)[回复]
                    • 這似乎有關聯,但不是我本意。我當下應該是想:「這條目沒有來源,看一下創建者:是個IP用戶。看一下他父親條目,兄弟姊妹曾經有條目但被刪了。看一下存廢討論,都是同一系列的人。看一下藍桌圖書館保存的內容,寫法相近,也沒來源。推測是同一個人創的,問題模板也掛很久了({{unreferenced}},應該是同樣的結果(刪除),那就不掛關注度模板,直接提刪吧。」所以才會直接提刪。如果這期間有合格來源,當然是可撤回提刪。如果你還是不能接受我這一串思路,那請你接受我不是隨便就丟顆雪球過來。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13日 (三) 12:17 (UTC)[回复]

暂时保留:走關注度。--AT 2018年6月19日 (二) 15: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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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具獨立的個人重要性, 缺乏價值與必要性, 完全不足以於維基百科自成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ildCursive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9:44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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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梦蝶葬花@生涯不败 2018年6月13日 (三) 10:07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無簽名或不符合签名必须包含的部分,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如是註冊用戶請以「—~~~~」補充簽名後移除此標籤。
  • (○)保留:純粹是在「條目請求/社會」頁面看到這個條目於是協助建立,不知何來宣傳一說。確實目前找到的背景資料較多宣傳字眼,但目前編輯文字應無宣傳之意,純粹陳述客觀事實罷了。感謝樓上提供這則新聞,已補充。Tornado789留言2018年6月14日 (四) 01:30 (UTC)[回复]

撤回请求--梦蝶葬花@生涯不败 2018年6月14日 (四) 02:08 (UTC)[回复]


快速保留:見上。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4日 (四) 03: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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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中英並示之重定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0:13 (UTC)[回复]

快速删除:孤立页面--Aoke1989留言2018年6月15日 (五) 11: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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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無用重定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12:26 (UTC)[回复]

删除。--AT 2018年6月19日 (二) 15:2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提刪者未取得提删資格,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傳說對決。多餘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Whh1234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13:22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非自動確認用戶提報(編輯數不足),請求無效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8年6月14日 (四) 04: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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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無用重定向,自己當初的原創移動自己解決;不過請大家協助更改模板鏈入,感謝!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13:27 (UTC)[回复]

删除。--AT 2018年6月19日 (二) 15: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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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未見有此別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15:13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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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未見有加「-」的用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15:17 (UTC)[回复]
同意以上看法--Cohaf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20:18 (UTC)[回复]
主页换了,可删掉了--Cohaf留言2018年6月14日 (四) 09:42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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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未見有加「-」的用法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 dash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15:18 (UTC)[回复]

删除。--AT 2018年6月19日 (二) 15: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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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查無可靠來源使用此詞,全是不可靠的社群網站個人發文,且數量極少,也帶有暗示性判定,不應使用此詞作重定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HD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17:10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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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内容與孟加關係無太大干係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ichard923888 祝賀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數破百萬 2018年6月13日 (三) 17:18 (UTC)[回复]

*(×)删除把几件新闻凑在一起罢了,其实此条目可以写的更好的,可惜得是作者对维基中条目所需要的最低标准不是很了解。支持重建--Cohaf留言2018年6月14日 (四) 08:42 (UTC)[回复]


保留:已打捞。--Lanwi1(留言) 2018年6月19日 (二) 15: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