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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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编辑]- (×)删除 原因:已超过小小作品的扩充期限(5月4日前),且重要性不明。
提交删除的维基人及时间:David Jackson(talk) 2007年5月17日 (四) 02:55 (UTC)
(=)中立看看有没有有志之士帮忙按日文版扩充一下吧,日文版虽然不算太长但也附有照片。--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17日 (四) 05:30 (UTC)- (=)中立,同Moonian意见。—J.Wo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1:01 (UTC)
- 翻译完成,内容就这么多了。--RalfX(议) 2007年5月17日 (四) 12:40 (UTC)
- 呵呵,那我改投(○)保留票吧。--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17日 (四) 12:49 (UTC)
- (×)删除 重要性不明 Chanueti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3:55 (UTC)
- 请注意,条目已由RalfX根据日文版扩充过。如果仍然是“重要性不明”的话,那或许需要先在日文维基提交删除,然后看那边的投票结果而决定这边中文版的去留了。--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17日 (四) 13:59 (UTC)
- (:)回应 那不是我们的范围之内,我只看到条目没有(或者很低)重要性 Chanueti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5:34 (UTC)
- (○)保留,日本语版都有,以上投删除的人仕理由不充分。--すぐる@武蔵 2007年5月17日 (四) 15:39 (UTC)
- (:)回应其他版本有,所以我的理由便不充分吗?请解释,不要混淆视听 Chanueti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5:42 (UTC)
- (:)回应,一、条目长度合要求,二、与日本语版同样的内容。重要性不足这删除理由不合理,请你讲述一下如何重要性不足。--すぐる@武蔵 2007年5月17日 (四) 15:51 (UTC)
- (:)回应其他版本有,所以我的理由便不充分吗?请解释,不要混淆视听 Chanueti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5:42 (UTC)
- (○)保留,还算知名的观光景点。--GIANTtalk 2007年5月17日 (四) 17:06 (UTC)
- (○)保留,已经扩充了。—bstlee☻talk 2007年5月17日 (四) 19:58 (UTC)
- (○)保留。
请求理由消失--Jnlin(讨论) 2007年5月18日 (五) 00:17 (UTC)
不知所云。—Dzb0715 ☆ ^_^ 2007年5月17日 (四) 04:37 (UTC)
- (×)删除 疑似恶搞。--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17日 (四) 05:31 (UTC)
- (×)删除—J.Wo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1:02 (UTC)
- 已快速删除。--Alex S.H. Lin 2007年5月18日 (五) 02:35 (UTC)
- 不知所云—聪 2007年5月17日 (四) 05:20 (UTC)
- (×)删除 可能是某论坛的内部“历史”,重要性不足。--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17日 (四) 05:36 (UTC)
- (×)删除:重要性不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17日 (四) 07:05 (UTC)
- (×)删除—嗡嗡 2007年5月17日 (四) 08:00 (UTC)
- (×)删除—J.Wo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1:03 (UTC)
- (×)删除—✉Hello World! 2007年5月17日 (四) 15:59 (UTC)
- 已快速删除。--Alex S.H. Lin 2007年5月18日 (五) 02:34 (UTC)
书籍封面,但不是用于该书的条目,而且来源也不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17日 (四) 06:39 (UTC)
- (○)保留,放在有声书中也许可以--Wi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2:12 (UTC)
- (×)删除:侵犯书籍的版权。--Hawyih 2007年5月17日 (四) 14:22 (UTC)
- (×)删除:该相片对于有声书条目来说,帮助不大,故不能赞同Wing所说的保留。--✉Hello World! 2007年5月17日 (四) 15:59 (UTC)
- (○)保留:同Wing,这也许可以是一个例子。—J.Wong 2007年5月18日 (五) 00:53 (UTC)
- 怪事,“只在该本书籍的条目中使用本图作为插图”这是句空话么? --Hawyih 2007年5月18日 (五) 01:21 (UTC)
- (×)删除,不是用在说明Great English Monarchs and Their Times这本有声书就是违反合理使用原则。— · Marcus · · (talk) · 2007年5月22日 (二) 07:44 (UTC)
- 已删除。--Jnlin(讨论) 2007年5月24日 (四) 01:41 (UTC)
似乎应该合并到一国两制,但是文中说“以下各例讨论形成原因及结果”,未免让人怀疑是原创研究。至少我孤陋寡闻,没有看到过对一国两制概念延及如此深远的研究文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17日 (四) 06:57 (UTC)
- (×)删除,愿创研究—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5月17日 (四) 09:42 (UTC)
- (!)意见本条目其实原来是一国两制条目的一部分,放在那里有几年了,不知道怎么有人把它搬了出来。是否是原创研究大家再看看。Dreamer in Utopia 2007年5月17日 (四) 12:17 (UTC)
- (○)保留此条目是我把它从“一国两制”条目中搬出来的。主要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觉得此条目属于编者发散性思维的分支,因为世界上并没有人将其他国家的分治过去与中国人日常说的“一国两制”相连接,其内容本身也并不与“一国两制”有关,如果按照类似于“古今中外一国两制”的发散性思维标准推断,那么民国政府和北洋军阀也完全可被列入“古今中外一国两制”的行列,所以内容缺乏科学性,而且其他国家所处的情况与现今在港、澳的一国两制毫不相似,毫无关联,而且其内容的争议颇多,不宜保留在“一国两制”本页。把该条目从“一国两制”移出的理由,我已在“一国两制”的讨论页阐述得很清楚。
- 但是我考虑到编者编辑时也很辛苦,所以不忍将内容大面积删除,于是干脆移到其他页面以便读者参考。我希望能够将该页面保留下来,现在我还没有时间修改,但只要能够经过一定的修改,这个还是很不错的页面,把其他国家的分裂状况和中国的“一国两制”现状相比较,创意很新颖。—Canis lupus arctos 2007年5月17日 (四) 12:52 (UTC)
- (○)保留愿创研究—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 2007年5月17日 (四) 09:42 (UTC)
- (×)删除:除非给出来源。--Hawyih 2007年5月17日 (四) 14:29 (UTC)
- (×)删除:人家不是叫一国两制。--✉Hello World! 2007年5月17日 (四) 16:00 (UTC)
- 除非有来源,否则(×)删除。—Iflwlou [ M { 2007年5月17日 (四) 17:53 (UTC)
- 或者将他放在talk:一国两制?作为讨论性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18日 (五) 06:22 (UTC)
- (+)支持,好主意。现在的内容并非言之无物,不过命名稍有争议,及内容未有详细来源。等日后有心人改善,对历史和政治主题都会是有价值的条目。--Computor 2007年5月18日 (五) 13:19 (UTC)
- (×)删除—Isnow 2007年5月18日 (五) 13:28 (UTC)
- (×)删除,标题地区性--Wing 2007年5月18日 (五) 13:59 (UTC)
- (×)删除,原始研究。--minghong 2007年5月18日 (五) 17:10 (UTC)
- (×)删除,“古今中外”有地区性。内容可能没错,但是将这些东西归为一国两制是作者自己的分析。—bstlee☻talk 2007年5月20日 (日) 14:51 (UTC)
- (×)删除,意见已在多名维基人说明。—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5月21日 (一) 15:01 (UTC)
- (!)意见虽然事例上没有如中共一样称为一国两制,或认为只有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才可称为两制,但不能代表不可以其他方式存在,如新加坡行民主政制,但某程度也是行独裁主义(全国政治及经济都由李光耀家族所控制)、条目印度里部分内容说明英国拥有印度绝大部分领土,但仍容许土邦的存在。节录自(英国直接统治下的印度(称英属印度)分为13个省,其中包括缅甸。另外约有700个由印度王公统治的土邦在英国严密监督下存在着,这种土邦占整个印度面积的五分之二(有些省里也有土邦)。总之,印度虽然是一个由英国统治的庞大殖民地帝国,可是,印度其实是分为英属印度和土邦印度两部分,造成了奇特的国中之国的现象。)—Onon19820531 2007年5月22日 (日) 06:21 (UTC)
- (×)删除,原创性研究,除非有来源证明海内外的学术研究上有人将现代中国以外的类似制度亦称为一国两制,或归类为一国两制。— · Marcus · · (talk) · 2007年5月22日 (二) 15:11 (UTC)
- (!)意见,如果情况均属实,不能删除,至少是合并到一国两制。—Dzb0715 ☆ ^_^ 2007年5月23日 (三) 09:32 (UTC)
- Ntdtv8964(讨论 | 贡献),其用户页面的个人主观言论严重,并且还把这完全相同的内容放到User:Elegance的对话页面进行不当破坏行为(请看此处),应该考虑删除用户页面与短期封锁此账号(等一下,ntdtv似乎也是新唐人电视的英文简称,用户名称也有不恰当的嫌疑),同时已经在进行的破坏报告了。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见、仕官之路) 2007年5月17日 (四) 08:05 (UTC)
(×)删除用户页及对话页全部内容,(+)支持予以短暂封锁。—J.Wong 2007年5月18日 (五) 01:03 (UTC)- 既已改善,就(○)保留。但用户名必须更改。—J.Wong 2007年5月19日 (六) 04:05 (UTC)
- (×)删除。还应该要求他改用户名,因为有广告(电视台名称)和政治意味浓厚。--Computor 2007年5月18日 (五) 13:22 (UTC)
- (:)回应,今天看了他的用户页面,已经改进了,虽然最后应该可以保留,但我认为该用户的名称仍有不当之嫌,仍应该要改用户名称,否则管理员还是可以封锁此账号。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见、仕官之路) 2007年5月18日 (五) 15:22 (UTC)
- 很糟糕,此人又在这里用了侮辱他人的言词回应,加上签名档是用宣扬法轮功的英文翻译,因此更应该封禁。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见、仕官之路) 2007年5月20日 (日) 06:06 (UTC)
- 已保留。--Jnlin(讨论) 2007年5月24日 (四) 01:41 (UTC)
- (×)删除理据: 不知名人士,至少从条目内容看不出什么知名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下一次登录 2007年5月17日 (四) 08:26 (UTC)
- (×)删除
- 已删除。--Jnlin(讨论) 2007年5月24日 (四) 01:41 (UTC)
- (×)删除理据: 内容严重不中立,包含不必要的批评。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homsonlee(☎) 2007年5月17日 (四) 11:19 (UTC)
- (○)保留理据: 那可以修改啊,哪能直接删除。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udai(对话|贡献)于2007年5月17日 (四) 12:31 (UTC)加入。
- (○)保留,内容不中立并不是删除理由,请改挂 NPOV 模板,或自己修正。--GIANTtalk 2007年5月17日 (四) 16:55 (UTC)
- (○)保留,不中立并不是删除理由,严重不中立请努力改之。—Iflwlou [ M { 2007年5月17日 (四) 17:57 (UTC)
- (○)保留,但是内容需要改写成百科全书格式。
- (○)保留,不中立不是删除理由。—bstlee☻talk 2007年5月17日 (四) 19:55 (UTC)
快速保留--Jnlin(讨论) 2007年5月18日 (五) 00:16 (UTC)
看不出重要性--Wi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1:31 (UTC)
(×)这个用户以删除条文为职志 —以上未签名的意见是由Haudai(对话 • 贡献)在2007年5月17日 (四) 13:56 (UTC)所加入的。
- 这样的所谓提删请求,恐怕会被列为无效的。另外留言时请记得签名,谢谢。 --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17日 (四) 14:05 (UTC)
- (○)保留,不得以私人恩怨作为删除他人用户页面的条件。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见、仕官之路) 2007年5月17日 (四) 15:21 (UTC)
- 快速(○)保留,提删无效。—Iflwlou [ M { 2007年5月17日 (四) 17:52 (UTC)
- (○)保留,无效的删除要求。--GIANTtalk 2007年5月17日 (四) 19:04 (UTC)
- (○)保留,荒谬!
请求无效。--Jnlin(讨论) 2007年5月18日 (五) 00:16 (UTC)
正确是李文全。—北南西东 2007年5月17日 (四) 14:19 (UTC)
- 已快速删除。—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5月17日 (四) 14:26 (UTC)
重要性不足,且无人清理,可见事件名气有限 Chanueting 2007年5月17日 (四) 15:03 (UTC)
- (○)保留相当有名。。—Ksyrie 2007年5月17日 (四) 18:01 (UTC)
- (○)保留这个事件是比较有名的,但是命名方式有问题,建议重新命名。
- (×)删除:不反对社会新闻事件写成条目,但是前提是新闻事件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此事完全只是个人纠纷。--Hawyih 2007年5月17日 (四) 20:15 (UTC)
- (!)意见,这个事件应该算是造成社会影响了,至少对这个游戏社区,和那所学校很有影响。—Ksyrie 2007年5月17日 (四) 22:04 (UTC)
- (○)保留--蒙人 ->敖包相会 2007年5月17日 (四) 20:23 (UTC)
- (○)保留,这是去年中国互联网上最具争议性的事件之一,时间的余波至今仍然没有消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18日 (五) 06:25 (UTC)
- (○)保留 --Moonian‧♨一盅两件‧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18日 (五) 07:17 (UTC)
- 看大家意见,基本作(○)保留论,但我对事件本身不了解,条目亦没有描述如何有重大影响,望增之。—Iflwlou [ M { 2007年5月18日 (五) 07:31 (UTC)
- (○)保留-- “重要影响”是一个条件,但不是唯一的。巴士阿叔对在座各位的影响,可说是零; 法国国家图书馆对各位的影响也是近乎零。但这些资料要保留,不在于条目有没有重要影响,而是它是否受到关注、有为数不少的人想知、想讨论。--Kevin wong 2007年5月18日 (五) 07:41 (UTC)
- 暂作(○)保留,始终本人认为知名度不应成为条目去留的第一评审准则。唯本人对此事亦没有深入理解,本人希望条目能详细列之。—J.Wong 2007年5月19日 (六) 04:14 (UTC)
- (○)保留吧,反正中文维基百科已经快变成杂记了。— · Marcus · · (talk) · 2007年5月22日 (二) 07:40 (UTC)
- 已保留。--Jnlin(讨论) 2007年5月24日 (四) 01:41 (UTC)
- (×)删除不中立的模版,没有客观标准评判哪个公司能入选此模版,而哪个公司不能入选。--Hawyih 2007年5月17日 (四) 22:44 (UTC)
- (○)保留--有用的模板。需要标准的话可以设,太大的话可以拆。—bstlee☻talk 2007年5月19日 (六) 17:49 (UTC)
- (!)意见:那就先明确标准再建模版么。--Hawyih 2007年5月20日 (日) 16:52 (UTC)
- (:)回应:我看了一下原版[1]和讨论,不过他们好像也没有一定的判定标准。而且也曾经因为POV的问题而送交删除讨论[2],但没有共识。另外中文的模板标题只有写“科技公司”,应该可以稍微减少POV的问题。我希望保留主要是因为这个模板其实还满有用的(我觉得),标准的话等待大家的意见再作决定比较好。—bstlee☻talk 2007年5月21日 (一) 15:38 (UTC)
- (○)保留--我觉得顶多就是清楚分门别类然后以全球排行前10(或更多)名来作入选标准..—RING 2007年5月21日 (一) 16:27 (UTC)
- (!)意见:我觉得不应言必称英文维基,英文维基好的我们应该学,但英文维基的糊涂账——我们也要拿过来继承?--Hawyih 2007年5月21日 (一) 19:44 (UTC)
- (:)回应:我只是叙述一个寻找答案却失败的过程而已,以免有人再去作一次相同的动作,不是要学什么东西。—bstlee☻talk 2007年5月21日 (一) 19:53 (UTC)
- 对不起,我只是针对此模版的存在问题而言。回到模版本身,即使排名,也有争议,用哪种数据为依据排名,是否要经常更新?--Hawyih 2007年5月21日 (一) 19:57 (UTC)
- (!)意见,内容偏颇过大,如果无法有效维护的话不如删去,或是像Template:搜索引擎一样分类拆开(看到游戏公司里有个盛大,令人傻眼,怎么会和其他的大公司并列呢...)。--RalfX(议) 2007年5月22日 (二) 10:36 (UTC)
- (×)删除,内容毫无选择标准,例如软件公司的选取。而且标题是科技公司,但内容只有IT行业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3日 (三) 07:07 (UTC)
- (!)意见不好意思,IT全名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 = 资讯科技的意思吗??那内容是科技公司有什么错误之类的??—RING 2007年5月23日 (三) 10:22 (UTC)
- IT公司只是科技公司的子集,科技公司不只是IT,还包括了生物、制药、能源、化工等等。至于内容划分,如果把所有的公司放进去,不如做一个列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4日 (四) 02:54 (UTC)
- (×)删除,没有清晰的选择标准会有POV之嫌。--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5月26日 (六) 05:09 (UTC)
-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30日 (三) 02:45 (UTC)
- (×)删除:这个名称似乎是最初作者原创的,用google搜了下,也没人这么使用。--Hawyih 2007年5月17日 (四) 23:45 (UTC)
- 在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5月13日被保留。故此删除投票请求无效。--✉Hello World! 2007年5月19日 (六) 15:57 (UTC)
- (!)意见:我提出要删的是这些重定向,现在真正的条目名是隔离墙列表。因为我搜索后发现并没有人使用这些名称。--Hawyih 2007年5月20日 (日) 16:50 (UTC)
- (×)删除,原创研究嫌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3日 (三) 07:01 (UTC)
- 已删除。--Jnlin(讨论) 2007年5月24日 (四) 01: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