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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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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天条目主题未能符合知名度或重要性所列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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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 () 2007年8月8日 (三) 00: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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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5日 (三)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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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5日 (三)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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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能原创研究,文中有“本文试图归纳并根据统计数据探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8日 (三) 03: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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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知所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8日 (三) 06:57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5日 (三) 02:43 (UTC)[回复]

那间 大学的毕业生 会 "不知所云" 我不意外。--[[User:jmane| 何谓 原创研究 ...又是 谁的原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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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07年8月8日 (三) 16:53 由 user:Shizhao 快速删除。—J.Wong 2007年8月9日 (四) 02:2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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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重要性--Wing 2007年8月8日 (三) 14:20 (UTC)[回复]


于 2007年8月9日 (四) 01:32 由 user:Shizhao 快速删除。—J.Wong 2007年8月9日 (四) 02:2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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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费勒姆提出快速删除,改为删除投票--Wing 2007年8月8日 (三) 15:07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5日 (三)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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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完全无出现“敬语”一词之余,更谓英文敬语“较常用的是尔/尔等”这种古汉语词汇,严重误导读者。后段翻译也差劣。创建后虽然经过所谓“动员令”但至今无人提升内容,反映条目主题并非大众目前能够参与改善的内容。条目现状完全无可取之处,所以为了保持百科全书整体素质,只能请求删除。-- tonync (talk) 2007年8月8日 (三) 16:46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5日 (三)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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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不合适的消歧义,红字应作“主题目消歧义”处理,小说《红字》无疑是“红字”最主要的一种定义。--Hawyih 2007年8月8日 (三) 21:03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5日 (三) 02: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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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删除理据:未有标示版权讯息,未知来源
    改为(○)保留Image:HKBN news logo.jpg作合理使用,其余(×)删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8月8日 (三) 22:21 (UTC)[回复]

  • (○)保留 保留!那是我刚cap的截图,用以说明作用,内文已说明此为香港新闻台之介绍,用不着鸡蛋挑骨头说这"未知来源",除非你根本没有看过内文不清楚文字在说什么,还有请不要无事生非!—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razy daisuke对话贡献)加入。
    (!)意见,上传图片有一定的格式规则要遵守的,希望你明白,维基是建立于尊重版权的原则之上。另讨论页留言后记得签名,加上~~~~就好—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8月8日 (三) 22:59 (UTC)[回复]

保留 参考来源就是我自己,原来做左傻仔,打左成晚字比人话"缺乏来源"、"大量个人观点",我想我所知的一定会比你多,维基的知识也是集合不同人的意见和观点而来,你不认同?请恕我不想与一些无是生非的人起争端,倒不如你delete成个thread吧,烦!—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razy daisuke对话贡献)加入。

↑该用户投票因与先前重复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请在先前的投票加删除线。

保留 ,当你搜寻到相似的栏目如有线电视新闻台、无新闻台或now财经台等都会有相类似的截图,同类来源的截图向来亦有在传统媒体如报纸亦被引用,何况这两张截图是由本人在今晨亲自capture,我想,我极其量要做的是加一句版权属hkbn所有,但对于一些持着仅仅因为版权出处不明一点而坚持要移除图片的人,很恕本人不能容忍这些人的思想不灵活和井底之蛙,这里固然不是论坛,但有选择性的针和无理取闹者(如阁下),得到声讨是必然的事。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razy daisuke对话贡献)加入。

↑该用户投票因与先前重复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请在先前的投票加删除线。

请言明删除的理由,而理由是成理的,无意见也就是无意义。—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razy daisuke对话贡献)加入。

↑该用户投票因与先前重复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请在先前的投票加删除线。

楼上那位,什么叫"这种态度"?你又是什么态度?另外什么叫做“你绝对得不到好处”?到底我在这里建立条目可以得到什么好处?又得不到什么好处?请问你是不是在恐吓本人?这里何时变成人治的地方?是不是已经成为你的私人花园?是不是意气用事为了意气之争就可以令你投下"删除"一票?如不幸被我言中的话,这除了是阁下的不成熟外,也是维基的悲哀!—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razy daisuke对话贡献)加入。

↑该用户投票因与先前重复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请在先前的投票加删除线。
(!)意见Crazy daisuke用户,再提醒一下,留言在讨论页后要签名,谢谢。—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8月9日 (四) 17:11 (UTC)[回复]
  • (!)意见,Crazy daisuke兄,强词夺理是无用的,我成熟不成熟与否,谢谢关心,要我投保留票,好简单,你只须做到“您的贡献内容绝对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权,并必须可供查证。”、“请注明资料出处,让其他人可以查证您提供的内容。”,我就立即改投保留票,不过看来你连留签名的基本礼仪都没有,很难想像会做到以上两点。我没有说你不成熟啊,也没有说你搞意气之争,亦没有说你搞恐吓,不过说你是维基的悲哀,你也佩不上。—Iflwlou [ M {  2007年8月9日 (四) 18:58 (UTC)[回复]
  • (!)意见相信强词夺理的人是你吧?不然,你早就回答了我以上的提问而不是左右而言他,你成熟与否固然与他人不相干,但好明显你是在搞意气之争,搞恐吓,明明自己是这种德性又要故作清高,你要以身为维基的悲哀而自豪的话,没有人能够帮到你。

回带再说︰当你搜寻到相似的栏目如有线电视新闻台、无新闻台或now财经台等都会有相类似的截图,同类来源的截图向来亦有在传统媒体如报纸亦被引用,何况这两张截图是由本人在今晨亲自capture,这图片的著作权固然是hkbn的,但是否就不能引用?如果说这张图不能用,那也请某些人将自己的理念进行到底,在这个维基内相关的截图是比比皆是,你要为反对而反对的请你也将之悉数反对,不然,若有人坚持拿着双重标准去行事批判,所谓讲求礼仪的一方只会继续失仪下去。Crazy daisuke

  • (!)意见,维基有一件事叫“善意判定”,希望你都可以尝试去做。这一次提删的问题是,你是图片上传者,你本人是有责任去交代所有关于图片的有关版权资料。维基内相关的截图是比比皆是,但都清楚说明了版权资料,所有违反版权资料方针的图片也会被提删,这是尊重版权的表现。“搜寻到相似的栏目如有线电视新闻台、无新闻台或now财经台等都会有相类似的截图”是没有用的,因为维基是需要图片上载者(就是你)将版权资料悉数列出,其他人在其他网站搜寻到的类似东西都和你的上传没有任何关系,明白了吗?—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8月9日 (四) 20:10 (UTC)[回复]
    (!)意见,已暂时帮忙加入许可协议,摘要部分请上传者自行加入— 台湾 Unimatriz 2007年8月9日 (四) 20:28 (UTC)[回复]
    (!)意见,先谢谢Unimatriz兄,我也帮你加上了描述摘要的 table,你要做的只是: 1. 在描述摘要中加入图片讯息; 2. 如Unimatriz加入的版权许可是你想描述的,将{{tv-screenshot}}移到许可一栏中适当的位置。希望这样可以帮到你。—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8月9日 (四) 20:38 (UTC)[回复]
    (!)意见,想不到现在还有人这么搞笑,明明没人支持就左右而言他,小小事情加入版权许可做不到,留签名的基本礼仪也不做,还叫自己做礼仪的一方,明明不熟维基,建议也提了,不请教他人还诸多针对劝告的人,本人生平最讨厌有人搞针对,也一定会出声。可笑的是,你充其量路过维基,留下个足印就走的人,为维基悲哀﹖你﹖连基本删除程序也不知、留签名的基本礼仪也不做、针对投票的人、自已改正描述摘要也不做,你为维基悲哀﹖你太言重了,你还未够格为维基悲哀。当然,你博个编辑回来,我就收回以上所有说话。—Iflwlou [ M {  2007年8月9日 (四) 21:27 (UTC)[回复]
  • 自己截的顶多保留第一张作合理使用,版权注明为电视台所有。—Jasonzhuocn 2007年8月10日 (五) 12:46 (UTC)[回复]
  • (○)保留一张,其余(×)删除。--minghong 2007年8月12日 (日) 14:55 (UTC)[回复]
  • (!)意见同上,以符合合理使用的要求。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12日 (日) 15:05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5日 (三) 02:4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