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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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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知有和必要建立该条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1:24 (UTC)[回复]
(~)补充AD,不知是否可以G11--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1:32 (UTC)[回复]
(!)意见法兰西床都在afd,更不用说它的产品了。--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3:53 (UTC)[回复]

删除。--Bluedeck 2014年7月17日 (四) 16:5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过期。缺乏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11日 (五) 01:33 (UTC)[回复]

保留。--Kuailong 2014年10月7日 (二) 03:31 (UTC)[回复]

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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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在横线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Nivekin请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2:48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 万安生命科技YUMI须洪熙。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 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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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3:2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9:5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这明显是机器翻译,无法正常阅读。而且我还怀疑这条目有关注度问题,虽然有外语版。那些来源都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4:37 (UTC)[回复]

已由User:Jimmy xu wrk快速删除。--Kou Dou 2014年7月11日 (五) 07: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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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最后一段话是AD?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5:2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9: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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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谷歌前5页唯一与此条目内容相符的是卖商品的。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6:2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9:5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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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有广告嫌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6:2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9:5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恶搞?并未找到相关内容。疑似破坏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6:30 (UTC)[回复]

已由Shizhao快速删除。--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1:4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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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文不对题,完全是从亚太电信复制来的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7月11日 (五) 07:32 (UTC)[回复]
发现该条目一开始是重定向,被人加了好多内容……已恢复成重定向。但新问题是,子公司可以这样重定向到母公司?--Kou Dou 2014年7月11日 (五) 07:54 (UTC)[回复]

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18日 (五) 03:4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重复提出,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以挂板超过30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离心力青蛙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8:20 (UTC)[回复]

重复提出,无效。--Jimmy Xu 2014年7月11日 (五) 14:4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重复提出,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白纸保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离心力青蛙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8:37 (UTC)[回复]

已由Jimmy xu wrk快速删除并白纸保护。--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6:2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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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已有海军学院(简体)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940504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8:4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9:5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已有空军学院(简体)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940504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8:55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9:5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已转送疑似侵权讨论。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u Dou 2014年7月11日 (五) 09:22 (UTC)[回复]

已转送侵权验证。--Kou Dou 2014年7月11日 (五) 09: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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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比赛至今并无代表作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离心力青蛙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0:04 (UTC)[回复]

删除。--Kuailong 2014年10月7日 (二) 03:3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比赛至今并无代表作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离心力青蛙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0:05 (UTC)[回复]

删除。--Kuailong 2014年10月7日 (二) 03:3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比赛至今并无代表作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离心力青蛙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0:09 (UTC)[回复]

删除。--Kuailong 2014年10月7日 (二) 03:3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纯属谈话性节目,且页面并无任何有用的资料,关注度不足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离心力青蛙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0:15 (UTC)[回复]

保留。--Kuailong 2014年9月30日 (二) 21:3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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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该剧未拍前早就宣告胎死腹中,不会播出了[6],而且这个条目之前就有被删除过了,但是又有人创立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aturenice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0:25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18日 (五) 03: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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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中文维基不需要标明英语变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Yangfl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0:51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9: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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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错误的重定向,应指ja:豊臣政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T 2014年7月11日 (五) 10:54 (UTC)[回复]
就算没有条目,也不应该指向错误的页面。—AT 2014年7月16日 (三) 16:59 (UTC)[回复]

删除。--Kuailong 2014年9月30日 (二) 21:3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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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游戏攻略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11日 (五) 14:59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9: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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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广告宣传,加上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7月11日 (五) 15:33 (UTC)[回复]

燃玉依据G10快速删除。xinzi2010 (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09: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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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并没有任何合理证据证明存在外星接触者,不应当建立此模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6:18 (UTC)[回复]
(:)回应合理证据是由谁认定?那是否所有传说中的生物都不应该建立分类,诸如尼斯湖水�怪……等?

(○)保留:外星接触者是"contactees"的翻译,指那些宣称与外星球生物接触过的人。已在分类中补充说明。有这些宣称与外星生物接触过的人,与外星生物是否存在,似乎是两件事。况且contactees在英文版、芬兰语版皆有条目。故建议保留--Bshong0520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7:13 (UTC)[回复]

(:)回应建议阁下将其改名并移动Category:声称外星球接触者--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7:25 (UTC)[回复]
(:)回应感谢阁下的意见,不过此译名似乎稍嫌过长,而且声称是谁声称?以“曼特尔幽浮事件”为例,并非是曼特尔本人声称遇到外星人,因为曼特尔本人已坠机身亡,而是曼特尔的同袍认为他遇到了外星人。所以,我知道您是想要精确地表达以避免误会,可是如果要更精确的表达,那应该改成“曾声称或被认为与外星生物接触过的人”,这样又过于冗长。但事实上,我认为“外星接触者”反而合适,因为此译名并无明确指涉外星人存在,算是一种有意的模糊,因为这件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复杂性。Bshong0520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11:29 (UTC)[回复]

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18日 (五) 03:4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6:24 (UTC)[回复]

由Lanwi1依据G5快速删除。--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00:0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提删者未取得提删资格,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全完是广告性质的文章, 既非名人, 亦非曾作大事对社会及世界有影响,回应只是完全自高身价, 以收广告效用, 应立即删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123forever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6:44 (UTC)[回复]

提删者未取得提删资格,无效。--广雅 范 2014年7月11日 (五) 17:16 (UTC)[回复]
重复提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07/09#宽频报价王--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7:1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提删者未取得提删资格,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一个毫无特出的人, 为自家公司收到免费广告效益而在维基刊登此文章. 有违维基百科不是一个广告服务商的宗旨.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123forever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7:08 (UTC)[回复]

提删者未取得提删资格,无效。--广雅 范 2014年7月11日 (五) 17:1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