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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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按Wikipedia:用户页,此用户页违犯“为该思想、立场进行论述”和“开始作出发挥该思想的行为”,而且带有脏话。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T 2011年8月6日 (六) 02:03 (UTC)
- (×)删除--Makecat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5:40 (UTC)
- (×)删除--Carrotkit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2:34 (UTC)
- (○)保留-- 维基百科有这两条:1.您还可以让人们知道你在维基百科的活动和主张。所以您可以在其中写入当前的计划,最近在维基百科活动的记录,以及您对应该如何修改某一个维基百科的文章或者方针的看法。2.不可为该思想、立场进行论述 ----上述两条根本是自相矛盾,因为我的用户页是针对留言方针的看法,特别是当中国人的留言侮辱他人时的方案,要我表达看法又不能论述好好笑。“开始作出发挥该思想的行为”:我的用户页只是简单的陈述句,看不出有准备实行任何计划的可能。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要弄我我也没办法,希望你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快感。含蕉宝宝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3:28 (UTC)
- (×)删除--CHEM.is.TRY 2011年8月6日 (六) 14:30 (UTC)
- (×)删除,请该用户注意社区行为规范,尊重他人。--王小闲人aka谢宝树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6:20 (UTC)
- (×)删除,维基百科不是你的宣讲堂,鼓吹政治言论在维基百科不受欢迎。--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8月8日 (一) 06:51 (UTC)
(×)删除理据:过度细分,不然是否也应该有台湾桃园国际机场、香港国际机场、肯尼迪国际机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Iokseng(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3:11 (UTC)
- (×)删除:同上意见。—Snorri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9:10 (UTC)
- (○)保留:不会,成田机场也是个热门题材。是有相当一部分有此关联,还有上面所讲的台湾桃园国际机场、香港国际机场、肯尼迪国际机场,如果能凑到一定的内容都是可以的。Stenvenhe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8:03 (UTC)
- 就像动物电影被保留的理由一样,如果我现在写台湾桃园国际机场、香港国际机场、肯尼迪国际机场肯定会被当成过度细分,可是至少现在的成田机场没有这样的问题。也希望各位不要经常曲解我的意思。Stenvenhe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8:10 (UTC)
- 如果真的说是分太细,你们应该看看Category:蛇颈龙电影,因为条目本来就不多只有两个还对此做更一步的细分,那样才叫做分太细吧,你们只会说我么?或许建立这些电影分类的人本身是个电影爱好者,可是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把这些力气用在写关于这些电影的条目上呢?只会想到先写分类么?Stenvenhe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04:12 (UTC)
- Category:以主题公园为舞台的电影也才叫分太细,你们自己去看看吧,我先不说了。Stenvenhe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04:34 (UTC)
- (○)保留,同User:Stenvenhe。--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14:49 (UTC)
- (×)删除,条目太少。--Rayback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2:07 (UTC)
- (×)删除,as per Iokseng--CHEM.is.TRY 2011年8月17日 (三) 06:43 (UTC)
- Category:蛇颈龙电影条目也是很少,为什么大家就只支持此分类保留,该分类就要删除。Stenvenhe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3:41 (UTC)
- (×)删除:分类过于细分,无意义。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5:38 (UTC)
- (○)保留:1.同User:Stenvenhe、User:Symplectopedia、2.周子仪※浪漫谎言说分类过于细分,无意义→→有这样的吗?不会吧?--故投一票(○)保留--宇帆(留言·联络) 2011年8月22日 (一) 14:54 (UTC)
- 已删除。--Gakmo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09:07 (UTC)
(×)删除理据:曾提删至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7/27,后作者提案存废复核。该存废讨论建基不稳。首先,创办者离世与该文存废有何关系呢?莫非Google创办人去世,又要提请删除《Google》?于理不合。其次,所谓虚假宣传,指控亦有欠清晰。该文未见太大问题,而存废议建基又极为不稳,故决复还并发还重议。请诸君重议,定其去留。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Wong 2011年8月6日 (六) 04:21 (UTC)
- (×)删除:疑似广告。乌拉跨氪 2011年8月6日 (六) 06:56 (UTC)
- (×)删除--CHEM.is.TRY 2011年8月6日 (六) 07:07 (UTC)
- (×)删除:疑似广告--Carrotkit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2:35 (UTC)
- (○)暂时保留 非明显广告,挂关注度--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4:42 (UTC)
- (○)暂时保留:非明显广告,挂关注度--宇帆(留言·联络) 2011年8月10日 (三) 10:52 (UTC)
- (○)保留有报道[1],Google中有结果[2],建议恢复并移动至标题“易来来”。疑似广告不是删除理由,被删除的必须确定是广告-苍白的火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6:13 (UTC)
- (×)删除:广告宣传,删除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10:32 (UTC)
- (×)删除 条目三个来源,一个是网站自身,一个表面是南都其实是鲜橙空间不可靠,还有一个是至少极其像软文的Tom。搜索出来的结果基本都是软文,Google离开大陆把网站委托给个人站长这种话也可能是真的?明显是借Google之名炒作。另外澄清一点,我上次说李鬼挂了,是指网站本身已经挂了。--t m yan OMG 2011年8月15日 (一) 14:35 (UTC)
-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6日 (二) 07:21 (UTC)
(×)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akecat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5:37 (UTC)
- (&)建议原创建编者,此类条目应当有来源依据,此为维基百科方针之一,若是个人研究则可至维基学院进行,经阅后发现其质量不甚佳,故不做文章转移之请求,并期盼您有更佳优秀条目出现,感谢您的贡献。--安可(来酒馆谈谈 ) 2011年8月8日 (一) 02:54 (UTC)
- (×)删除理据:原创研究,亦未维基化。-horsefaCe!!!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7:41 (UTC)
(×)删除理据:内容极短,不足以彰显其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1年8月6日 (六) 06:20 (UTC)
(×)删除理据:内容极短,不足以彰显其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1年8月6日 (六) 06:21 (UTC)
30天仍挂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条目
[编辑](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来源搜索:“"黄碧燕"”——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 (×)删除 WP:NOT#INFO维基百科不是放讣闻的好地方. 考子贤孙请另觅福地--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6:48 (UTC)
(○)保留:有一定关注度。乌拉跨氪 2011年8月6日 (六) 06:56 (UTC)- (×)删除:编辑行为不轨,关注度不足。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0日 (三) 18:15 (UTC)
- (×)删除:GOOGLE黄碧燕出来的都是歌手,且根据黄碧燕条目中所写,其为台湾乡长之女、胞兄为议员,黄碧燕本身并无显要之处,只是有几个小官亲戚,没有任何参考文献(那堆都不能称为参考文献吧。。),唯一的有用的参考南投议员还不是讲她。“获总统 马英九先生、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女士、立法院长与地方政要等致赠挽联。”这我不太信,也没有来源支持。。-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7:53 (UTC)
- (×)删除,
另外竟然有跨语言版本……看来是抄其他条目时忘记删了。--CHEM.is.TRY 2011年8月8日 (一) 05:43 (UTC) - (※)注意 投票多次被篡改 [3] ;[4]--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1:29 (UTC)
- (○)保留有一定关注度。--宇帆(留言·联络) 2011年8月10日 (三) 10:39 (UTC)
- (:)回应有关注度的是“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短篇小说推荐奖得主黄碧燕”还是“新加坡独立创作歌手黄碧燕”?这位朱妈妈的关注度何在?--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11:52 (UTC)
- (○)保留:着实感谢Nivekin的关注与指教,并遵照您指示建立了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短篇小说推荐奖得主黄碧燕。希望开放的空间里能容纳更多元的资源,如有得罪或是未尽完善之处,还请不吝赐教与多多协助,有机会必当面致谢。--63.98.144.146 2011年8月10日 (三) 11:53 (UTC)
- (:)回应 这位IP用户不但篡改别人的投票,更意图在关注度提报中抹去有关的纪录[5], 未免太过分。请勿为先人作传而做出此等欺诈行为。--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18:02 (UTC)
- (○)保留:您我素昧平生,可以请大人善意些吗?毕竟我一开始就没有恶意,不很熟悉这边作业,我先前并没有其他这样纪录;相反的感觉您一直在找我麻烦,请问洪一峰是不是先人?孙中山是不是先人?邓丽君是不是先人?李小龙是不是先人?请别拿先人当话题,有失厚道。说诈欺是很严重的指控,请问有谁因此损失了什么吗? 在下一生清白,对所言所行负责,或许此时您已经对我造成名誉损害与当众侮辱,希望您道歉。前面说过了,如有得罪或是未尽完善之处,还请平和的不吝赐教与多多协助,谢谢。--63.98.144.146 2011年8月10日 (三) 18:53 (UTC)
- 先人是否适合在维基上作记载, 自有有关规定, 不能强求。阁下(及亲友)多次重复建立相同内容之条目〈朱妈妈、朱妈妈 (慈善家)〉, 我只当你是不了解维基的运作, 也就算了。但是出现篡改他人投票, 利用别人签名留言, 甚至涂改文档毁灭提报纪录等等行为, 令人难以相信你的清白。另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短篇小说推荐奖得主黄碧燕一文, 请不要在报章上随便复制文字放入维基, 此举有违版权条款, 请注意。--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2:19 (UTC)
- (!)意见,将上方IP两票划去吧。BTW,改人留言真恶心。-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2:52 (UTC)
- (×)删除无关注度,删除后请白纸保护—北极企鹅观赏团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3:10 (UTC)
- (!)意见 不建议白纸保护, 毕竟同名而可能有关注度的人物存在。各位多留心监视便可--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4:35 (UTC)
- (×)删除,不知名人士--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1日 (四) 03:46 (UTC)
- (○)保留:首先,是我的资料先被删除,然后无论怎么配合都被拦阻,让我感到权力的傲慢;其次,我的文章最后顶多被删除,但是我的IP代表我也是个人,需要被尊重,连我的留言都被贴标签,甚至想划去,请各位别公器私用,想想自己是否也正在做指责别人的事。有关关注度的问题,很多人已经正在关注了。还有我已经请教过律师朋友,有些人的言论已经触法,我将保留法律追诉权,我无意与各位维基前辈为敌,还请多多高抬贵手。--以上63.98.144.146皆是代表powerfullyy,没有登陆也是无法留言的 2011年8月11日 (三) 03:53 (UTC)
- IP是无权投票的,这是规则而不是“公器私用”。至于“法律追诉权”,请看维基百科:不要诉诸法律威胁,谢谢。--CHEM.is.TRY 2011年8月11日 (四) 14:12 (UTC)
- 最近生活平淡无奇。欢迎您来告。sue me。-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4:37 (UTC)
- (○)保留:这样一波波的人身攻击,大可使一般人放弃走人或是直接提告,但我们是认真的并且愿意再给彼此一个机会;维基不是少数人的一言堂,维基还是要受法律约束。尤其这个讨论一开始就不存善意,参与这议题所谓的网站管理员其实是同一群人,Nivekin爱好表演,CHEM.is.TRY 偏好化学,治愈跟Mys721tx自认是未成年编辑,“因为年纪小孩不懂事”的借口是行不通的,请问诸位在这议题上的专业在哪里?逞凶斗狠、滥权滋事是否仍适任网站管理员,希望大多理性的网管能思考(法律是保障人的最后权利,任何藐视法律行为,我是绝对捍卫的)--页面原作者powerfullyy 2011年8月11日 (三) 14:13 (UTC)
- 在你篡改、伪造留言的时候你想过法律没有。若是维基人都这么爱提告的话,那么安可[6]和Jason[7]应该第一个告你。-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5:20 (UTC)
- (○)保留:他们若不接受我是无心过失(非篡改),当然可以告我,那是他们跟我之间的事。话说回来,这讨论一开始就不善意,充满人身攻击,后面果然更加验证、进退失据。治愈小老弟,我真的不想把您扯进来,希望您多专注在自己专业上,您的人生不是只有维基,不要糊涂一时愈做愈错(您很清楚自己做了些什么),一生沾上污点,不值得。--powerfullyy 2011年8月11日 (三) 15:23 (UTC)
- = =。。连人家用户名、讨论页链接都复制过去了,连签名模板都复制过去了,理由都篡改好了,然后说是无心之过。。阁下过于强大。-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6:26 (UTC)
- (※)注意:powerfullyy是条目原作者,他有一票能投(目前他的票都被划掉了...),但是..也只有那么一票能投--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1年8月11日 (四) 16:33 (UTC)
- (:)回应:powerfullyy只有8次编辑,不是确认用户,他投的票是无效票,划掉没错的。-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6:58 (UTC)
- 原作者“IP 24.116.223.210”就是USER: powerfullyy吗?--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6:40 (UTC)
- 你们明知道他就是的(看他的反应)...这时还搬规则出来就有点过头了,虽然照规定是能全划掉没错啦,但是让他以原作者投一票又何妨,反正该删的条目还是要删,我们也还是一样要等着被告XDDDDD--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1年8月11日 (四) 17:08 (UTC)
- (※)注意:powerfullyy是条目原作者,他有一票能投(目前他的票都被划掉了...),但是..也只有那么一票能投--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1年8月11日 (四) 16:33 (UTC)
- = =。。连人家用户名、讨论页链接都复制过去了,连签名模板都复制过去了,理由都篡改好了,然后说是无心之过。。阁下过于强大。-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6:26 (UTC)
- (×)删除:路人甲一位,没有收录价值,加上编辑者窜改他人投票,不投个反对票真是太对不起自己了,另外,没有任何一位编辑者在提删投票完成前会去删除你编辑的资料,至于人身攻击,我还真看不太出来有什么好人身攻击的,为自己亲人写传记当然是善意行为,但是执意要违反规定放进维基百科,就有点过头了。最后....关注度不是指有没有人在关注,是这个东西===>wp:关注度--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1年8月11日 (四) 16:16 (UTC)
- 看到少数维基人用自以为是的维基知识在行霸凌之实,却仍执迷不悟,现在已经不是文章存废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您的举证过于薄弱,并且受害者明显不是网管诸位。没有人是完美的,不想让更多无辜的人受连累,回应到此为止,要杀要剐请便,所有纪录我将寄给律师(包含您们说的"窜改")循求法律途径。 --powerfullyy 2011年8月11日 (三) 16:23 (UTC)
- 哪来的诸位网管-_-?,上面投票的多半都是一般编辑者而已,自己不把方针看清楚,还在说别人自以为是,麻烦快将你所谓的人身攻击寄给律师,我颇想看看之后的发展--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1年8月11日 (四) 16:56 (UTC)
- 另外,没人要杀要剐你,我们只是要删除掉没存在价值的条目而已--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1年8月11日 (四) 16:57 (UTC)
- 哪来的诸位网管-_-?,上面投票的多半都是一般编辑者而已,自己不把方针看清楚,还在说别人自以为是,麻烦快将你所谓的人身攻击寄给律师,我颇想看看之后的发展--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1年8月11日 (四) 16:56 (UTC)
- (×)删除:这样做不能为先人带来些什么好处,只是恶业,留住创伤,对先人对自己都不好,放下吧(封禁用户,白纸保护页面)--Xtctjames 2011年8月12日 (五) 04:35 (UTC)
- (×)删除,抵消宇帆那票…… 囧rz…… --达师 - 198 - 336 2011年8月12日 (五) 14:05 (UTC)
来源搜索:“"石家庄市第四十四中学"”——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删除:有侵权百度石家庄市第四十四中学的影子。另外,其图片也可能是侵权于百度的。乌拉跨氪 2011年8月6日 (六) 06:56 (UTC)
- (×)删除,普通学校,缺乏关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1日 (四) 03:46 (UTC)
来源搜索:“"ADSL本土动漫创作作品展"”——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保留:抱歉,晚了看通知,已经将该展会的网络媒体报道及相关内容附上。我可以联系展会主办方提供标识等图像资料,但应该如何操作才符合要求?还望指点,谢谢!用户:okcana用户讨论:okcana 2011年8月10日 (日) 23:48 (UTC)
(○)保留 已有来源--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16:06 (UTC)
请求理由消失—Ben.MQ 2011年8月13日 (六) 20:46 (UTC)
来源搜索:“"ARIANNE"”——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 (×)删除:关注度不足。乌拉跨氪 2011年8月6日 (六) 06:56 (UTC)
- +:俺多不记得啥时编辑的。而且这歌手的定论好久不是这个(这个应该是在编辑之后发生的)--Jyu..برکت جهان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9:03 (UTC)
- 你的{{+}}是否{{保留}}的意思?--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17:54 (UTC)
- (×)删除,从来不露面哪里来的关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1日 (四) 03:46 (UTC)
- (×)删除如果香港那些配音员不配有自己的条目,那么这个条目肯定要删。--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17:54 (UTC)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6:44 (UTC)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大南街、耶稣家族之墓、卦蝌。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删除理据: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1年8月6日 (六) 06:46 (UTC)
- (○)保留 请参考外部链接--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6:49 (UTC)
- en:The Lost Tomb of Jesus、en:The Jesus Family Tomb--124.244.91.174 2011年8月6日 (六) 09:36 (UTC)
- (○)保留 非原创研究,不过希望原编者可使用WP:脚注方式以标示清楚来源出处。--安可(来酒馆谈谈 ) 2011年8月8日 (一) 02:59 (UTC)
- 暂时(×)删除,改善后删票。--CHEM.is.TRY 2011年8月8日 (一) 13:05 (UTC)
- 提删理由不成立--124.244.91.174 2011年8月10日 (三) 08:15 (UTC)
- (○)保留虽存疑,但非原创研究金☧肃≽◕≼♛† 2011年8月10日 (三) 12:27 (UTC)
- (○)保留,这介绍的是一本书,而此书有足够的关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1日 (四) 03:47 (UTC)
- (○)保留,虽然书本的内容疑似原创研究,但是书本本身可以有自己的条目。--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18:10 (UTC)
(×)删除理据:是portal里应该有的还是Worldtoptrade乱建的?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7:47 (UTC)
- (○)保留有在使用--Ben.MQ 2011年8月13日 (六) 20:40 (UTC)
-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6日 (二) 07:20 (UTC)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8:56 (UTC)
- (○)保留,看左下角。--达师 - 198 - 336 2011年8月13日 (六) 08:12 (UTC)
- 达师说的是跨语言链接吗?那些不算是内容,不计入字数的。所谓条目只有一句说了等于没说的定义,应该(×)删除这个小小作品。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8:56 (UTC)
- (○)保留 已扩充,不再是小小作品。Sgsg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0:27 (UTC)
- 小小作品已经达到小作品以上标准,提交理由消失。—冰霜葵(議|勛) 2011年8月8日 (一) 08:12 (UTC)
(×)删除理据: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王小闲人aka谢宝树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0:07 (UTC)
- 提报侵权了。真恶心- -。。-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1:14 (UTC)
- 转交侵权处理。—冰霜葵(議|勛) 2011年8月8日 (一) 08:14 (UTC)
(×)删除理据:完全把英文维基条目搬运过来,毫无翻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8月6日 (六) 13:53 (UTC)
- (!)意见:可用{{subst:NotMandarin/auto}}--124.244.91.174 2011年8月7日 (日) 04:37 (UTC)
- 如果没有翻译就(×)删除。--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19:38 (UTC)
(×)删除理据: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仅是宣传个人观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8月6日 (六) 15:52 (UTC)
(×)删除理据:同新大同思想,个人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8月6日 (六) 15:56 (UTC)
- 条目中所列称的专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只检索到其中4个。--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8月6日 (六) 15:59 (UTC)
- (×)删除,带有个人宣传的色彩,而且不符合关注度指引的要求。另请管理员注意,林永军这一条目与本条目内容相同。--王小闲人aka谢宝树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6:17 (UTC)
- (×)删除,同快龙。--CHEM.is.TRY 2011年8月11日 (四) 19:0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