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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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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纯列表,以分类代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30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纯列表,以分类代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31 (UTC)[回复]

(○)保留理据:有学术价值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3日 (三) 01:11 (UTC)[回复]

(○)保留:该条目清楚列出了分类及比对等资料,非纯列表,请勿胡乱提出删除列表。CVS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3:19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纯列表,以分类代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40 (UTC)[回复]

(×)删除理据:不美观.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3日 (三) 01:11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纯列表,以分类代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42 (UTC)[回复]

(○)保留理据:有学术价值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3日 (三) 01:11 (UTC)[回复]

(○)保留:保留红链以方便条目建立。--Iokseng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21:08 (UTC)[回复]
(○)保留,理由同上。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12:11 (UTC)[回复]

____

删除 已删除。违反WP:列表之“列表不应该可简单的由分类取代”。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日 (六) 07:3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纯列表,以分类代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48 (UTC)[回复]

(×)删除理据:不详细.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3日 (三) 01:13 (UTC)[回复]

(×)删除收录定义不详--张雨星(留言给我) 2013年1月26日 (六) 07:50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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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纯列表,以分类代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49 (UTC)[回复]

(○)保留可用.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user:cn223)()

(○)暂时保留有改善空间的列表--张雨星(留言给我) 2013年1月26日 (六) 07:51 (UTC)[回复]
(○)保留:该条目清楚列出了分类及比对等资料,非纯列表,请勿胡乱提出删除列表。CVS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3:19 (UTC)[回复]
(○)保留:不明所意的提删。Stewart~恶龙 2013年1月28日 (一) 02:45 (UTC)[回复]
(○)保留,依地区分节,分类无法取代。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12:12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54 (UTC)[回复]

30天仍挂上{{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移动香港丁组足球联赛队伍#天旭足球会。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天旭足球会"”——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并 合并参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丙丁组球会的关注度之讨论,并入香港丁组足球联赛队伍#天旭足球会。--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4日 (四) 07:3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合并香港丁组足球联赛队伍#北区足球会。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北区足球会"”——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并 合并参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丙丁组球会的关注度之讨论,并入香港丁组足球联赛队伍#北区足球会。--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4日 (四) 07:3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2:38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减压袜。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合并MusicNEXT。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内容与MusicNEXT重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3:15 (UTC)[回复]

(×)删除理据:内容重复 Cobras638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19:44 (UTC){{subst:merged||因[[MusicNext]之页面建立时间较早,故将编辑历史并入MusicNEXT}}--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13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重复提出,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1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18 (UTC)[回复]
(×)删除,无独立必要,要写就在MP3播放器写。--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3:41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22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23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杂质半导体。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之前有人已经完成移动,参见“(移动日志)移动含杂质半导体页面至杂质半导体 (不需要“含”字,通常称为杂质半导体或外质半导体。; 03:21 . . DeBit(讨论|贡献)”,但是不知为何繁体标题的含雜質半導體还在这里。难不成当时那位朋友只是把用来重定向的简体页面移动了,然后通过复制粘贴把实际内容弄过去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exHe34留言2013年1月23日 (三) 04:43 (UTC)[回复]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3年1月23日 (三) 04:5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5:28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卖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7:44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为什么是卖广告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暂时保留,并改挂其他维护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7:46 (UTC)[回复]

(○)保留理据:目前全台仅剩四间代用国民中学,每间都是见证台湾教育史上的改革与演进,陈耀火在早期省教育厅初期,推动多项福利方案,是代用国民中学的先驱与拓荒者,因此陈耀火具有代用国民中学以及台湾教育历史上的学术价值。Huang37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09:31 (UTC)Huang37[回复]

(○)保留理据:陈耀火在台湾屏东潮州镇崁顶乡新埤乡东港镇 (台湾)及其他邻近乡镇颇具知名度,因他是一个台湾近代史的教育家,曾适日本丰国学园台湾同学会会长多任,促进台日教育交流外,也是第一个在国中教育引进日文与柔道课程的先驱,也牺牲自己与中央政府力争代用国民中学各项政策,实当保留。Wcliu3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09:51 (UTC)Wcliu3[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原作者或上传者除外),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 暂时保留,循关注度程序处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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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没有必要的消歧义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达师261442 2013年1月23日 (三) 10:05 (UTC)[回复]
(►)移动:将罗山路站 (十一号线)移动至罗山路站,在顶部消歧义--Yangfl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6:48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译名原创,且原名无标准中文译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浅蓝雪 2013年1月23日 (三) 11:38 (UTC)[回复]

为曾在条目页面挂上{{afd}}模板,请求无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错误的译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12:15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并wiki。重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12:44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3日 (日) 08:5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合并巴勒斯坦国#外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并巴勒斯坦国。内容短小、恰好巴勒斯坦国也没有相应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达师261442 2013年1月23日 (三) 14:16 (UTC)[回复]

合并 已并入巴勒斯坦国#外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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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实际内容已经是攻略(另见Wikipedia:电子游戏专题/编写指引),所有的英雄数据随着官方的改动而改动,并且能够很轻松地在各类网站上找到。这个提删的请求范围包括与之同类的所有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Fantasticfears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15:28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3: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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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内容并非百科条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祥龙留言2013年1月23日 (三) 15:37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VC XC 2013年1月23日 (三) 21:28 (UTC)[回复]

快速删除 已快速删除。—Altt311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16: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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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只有列表,无正文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VC XC 2013年1月23日 (三) 22:13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