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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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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的不當行為

夏土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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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土賢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夏土賢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本來放寒假想給自己一個維基假期的,也不想重複提報,但這人的言論可以說是過於荒唐,我實在是忍不下去了。首先,前半段是不折不扣的種族主義,宣揚某一種族是另一種族的主人這種應該和卡爾霍恩坐一桌的極端排外思想我以為早就被掃進垃圾堆了,沒想到還能在你維見到,真是讓人大開眼界。我不管他是不是在故意挑釁釣魚,但反正我咬鉤了,任何維基計劃對這種行為都應該0容忍,無論動機(UCOC 3.3)。拋開這些不談,它後半句的言論也有大問題,我和多位其他維基人在客棧反覆強調東羅馬帝國在學界使用與拜占庭帝國至少在數量上旗鼓相當,他還在那固執己見,堅稱反對者是「無知之人」,真不知道他是還是選擇性失明,但不論如何此人顯然沒有參與維基百科建設的能力,留著這種貨色在社群里有百害而無一利。如果管理員在七日內並未作出不限期封鎖的處罰,我會以「Lack of local self-governance capacity to enforce the UCoC」(sic,不想翻譯成中文了)將此案檢舉至U4C。另外此次提報與昨天的提報並非針對同一事,故私以為並非重複提報。
  • 發現人: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2月19日 (四) 15:41 (UTC)[回覆]
  • 處理:

E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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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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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cur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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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土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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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f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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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米一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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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米一粒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該使用者自2019年以來持續建立大量有關周深的宣傳性愛好者內容,在其中加入大量不可靠來源以強行佐證其具備關注度(例如在draft:2024周深9.29Hz巡迴演唱會中的編輯(special:diff/84285321special:diff/84285271special:diff/84272993special:diff/84303448special:diff/84303702special:diff/84285341special:diff/84303793special:diff/84305051special:diff/84306045special:diff/84315241special:diff/84316905special:diff/84318319),在客棧討論時曲解他人本意(special:diff/85334054special:diff/85322234special:diff/85321683、)勸阻無果,持續擾亂繞輪秩序並惡意解讀本人留言(special:diff/85356036special:diff/)無中生有(special:diff/85355832)、偷換概念(special:diff/85355734)、斷章取義(special:diff/85355948),從使用者名稱可知其為一望而知的純宣傳使用者。
  • 發現人: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1:05 (UTC)[回覆]
    @生米一粒AllervousSheltonMartin水餃喵複知各位維基使用者。--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06 (UTC)[回覆]
    其實為愛發電,向社群介紹特定使用者的歌曲還好(本人也有建立三篇《錦鯉抄》、《赤伶》、《芒種》),凡有有效的參考來源佐證就是沒問題的。但若有不當行為,還望克制。--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18日 (三) 01:47 (UTC)[回覆]
    芒種還算挺有名,算不上是特定使用者的歌曲。--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2:04 (UTC)[回覆]
    這些還是取決於歌曲作品本身的關注度,比如同為周深演唱的歌曲,大魚 (歌曲)就比自己按門鈴自己聽符合關注度指引(雖然大魚那個條目寫得也是一言難盡)。被提報者如今的方式是試圖通過羅列非可靠來源(甚至拒絕提供來源)的方式證明所有周深演唱的曲目都具有關注度,並且已經嚴重到WP:GAME的地步,那這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至於NT:MUSIC本身,歡迎各位編輯繼續參與討論。--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11 (UTC)[回覆]
    該使用者名稱為「生米一粒」,「生米」系周深粉絲自稱,且結合此使用者自2019年建立帳號至今之貢獻歷史可知,此使用者為一概而知的純宣傳使用者,在不熟悉站內方針指引的情況下在客棧擾亂討論、阻礙修改方針討論通過、假定惡意本人(「哎?你前面也同意我編輯的條目是符合現有方針的啊。為了讓我編輯的條目不符合維基方針,就提議修改維基方針唄。」),檢視貢獻歷史可知此人貢獻已有上萬筆,不可能不知悉站內具體情況如何,經警告無果依舊我行我素。綜上所述,本人認為生米一粒並不具備繼續在維基百科貢獻之能力,其自始至終均未對維基百科作出任何具貢獻性質之編輯,故此提請社群採取無限期封鎖處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25 (UTC)[回覆]
    對TA來說,只要禁止其編輯與周深有關的條目,效果就等同於封鎖。--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36 (UTC)🤣2 [回覆]
    禁制編輯相關條目可能更好一些--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3 (UTC)[回覆]
    目前介於他的發言與編輯紀錄,本人認為僅對此使用者採取部分禁制並不足夠,綜合他在站務區持續擾亂討論秩序等幾點而言,本人認為應當採取無限期封鎖。--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33 (UTC)[回覆]
    如社群最終未能在封鎖期一事得出共識,則本人會退而求其次支持對其採取禁制或部分封鎖。--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5 (UTC)[回覆]
    對於粉絲來說,禁止編輯其仰慕對象的條目比直接封鎖他還難受效果更好。--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9 (UTC)[回覆]
    嗯⋯⋯雖然說此舉確實會起到部分效果,但本人注意到他的編輯範圍不僅包括周深本人,還有其餘包括作曲、作詞、相關曲目、演唱會、周邊活動等,我在思考單純禁制是否效果不夠,且我們不能預知日後還會有哪些人物跟周深牽連,倘若到時候又出現若干個相關人士,此人必定一馬當先衝過去塞一大堆微博小紅書百家號還有內容農場做參考來源,社群不是某幾個使用者的保姆,做不到無時無刻都盯著這人,故此前文提請「無限期封鎖」。--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53 (UTC)[回覆]
    均未對維基百科作出任何具貢獻性質之編輯」並不至於,只是貢獻中摻雜了太多SOAP,但這不是「無貢獻」,我認為貢獻是要明顯大於下面我提報的Alex的。無限期封鎖不至於。--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9 (UTC)[回覆]
    (-)強烈反對 如果不採取無限期封鎖,假設禁制期限一到,社群又會因為他建立的一大堆愛好者內容而煩惱,既然屢教不改,那就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58 (UTC)[回覆]
    我認為禁制其再添加小紅書、微博等不可靠來源(當然同時也得禁制添加無來源內容,否則無意義)即可。雖然即便是可靠來源也可以寫出SOAP內容(參見那個《門鈴》條目和beef當初的客棧提案),但至少會比現在好很多。--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12 (UTC)[回覆]
    本人意見如下:
    目前就現狀而言雖禁制可以促成對其之制裁,然部分封鎖或禁制並無可能完全致使此君放棄編輯並加入愛好者內容,被提報人此前已有約17000筆編輯,自始至終此君從未有過為維基百科作貢獻之意圖,其自2019年加入維基百科時便已誤解本站初衷與意義,從自身出發認為維基百科屬存放愛好者內容之網站,並在約17000次編輯後依舊我行我素、死不悔改,至今仍在持續向各條目中加入大量不可靠來源與具宣傳語氣之愛好者內容。
    社群固然應當給予新手使用者第二次機會以藉此悔改增進經驗,但現在被提報人業已加入中文維基百科五年有餘,編輯次數達到一萬七千次,故此不可能對站內事務一無所知,被提報人自帳號建立起初便未改變過使用者帳號名稱,亦可表明其最初加入維基百科之目的即為宣傳偶像與添加愛好者內容。前日其與本人討論時亦表示「既然閣下同意draft:沃特艾文兒符合現行的音樂關注度標準,可以把草稿改成正式條目嗎?如果以後音樂條目標準修改了,再說以後的事情。現在還是應該按照現行標準執行吧?」,可見此使用者急於求成,在面對關注度方針修訂相關問題時不在乎自己條目質量如何,只關注自己的草稿是否能移動至主條目空間,故此本人可藉此斷定該使用者並無為維基百科貢獻之意願,即為一望即知之宣傳使用者,其帳號亦屬於單一用途帳號,故此提請社群對其採取無限期封鎖。
    假設最終封鎖處分按照上述兩位維基人之提案,對其採取部分禁制(例如周深或與其相關人士等),則隨時間推移必然出現更多與周深有交集之人士,被提報人亦會進一步建立更多有關條目,社群沒有義務做某人的保姆,即便禁制其添加相關參考來源亦會逐步出現各種問題,本人在綜合站內諸君與其他私下與我討論之使用者之意見後,決定維持現狀,繼續主張無限期封鎖。--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7:53 (UTC)[回覆]
    @自由雨日我沒加過小紅書的內容,微博連結倒是加了很多,但要麼是官方藍V帳號的微博,要麼是引用官方藍V帳號的內容或截屏資訊。這些根據維基現有方針,也是可以作為參考的,只是不能用來證明「關注度」,但是可以用來驗證「可查證」。還有,你們為啥對《門鈴》那個條目如此執著?beef當初的客棧提案是什麼,跟它有關嗎?可以給個連結嗎?--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1:53 (UTC)[回覆]
    你那個草稿一共358個來源被我刪掉四分之三,最後只剩下32個還算看的過去的,有沒有小紅書你覺得我不清楚麼??(special:diff/85334374)
    還有,你知不知道有樣東西叫做「濫用第一手來源」?--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12 (UTC)[回覆]
    WP:舉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官方資料確實「可以」作為參考,但你將當事方來源當作了「主要」參考。--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0:10 (UTC)[回覆]
    @Talimu0518 哎?你自己也承認我編輯的條目符合現有方針的啊。我也沒說那條目是完美的,你覺得有不合適的地方,當然可以做出改善。互助合作,才是維基的方針。你現在是把自己放在了對立的位置,就完全是一個審判的態度,而不是合作的態度,似乎我提議你隨手把條目改善一下,是很不可以思議的事情一樣。,還成了罪狀了,這樣我覺得是你才是對維基的方針有誤解,沒有秉持合作態度來建設維基。--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1:30 (UTC)[回覆]
    不好意思,你那個草稿符合的是關注度方針,也就是說已經滿足了最低收錄門檻,但是滿足門檻不代表我就一定要接受你的草稿。你那篇草稿來源全都是weibo跟騰訊榜單,我打回的原因是你的草稿缺乏可靠來源外加濫用第一手來源。麻煩你不要繼續曲解我的發言。--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1:55 (UTC)[回覆]
    我上述發言均未提及或明確表示「我將你提議改善草稿視為罪狀」,本人提報之理由系你一而再再而三在主條目空間加入各種愛好者內容,況且你要我「隨手」改善一下條目,不好意思,我是中文維基百科AFC志願審核員,我所做出的每一筆編輯都是志願不是義務,麻煩等到給我付薪水的時候再跟我提這件事情。現在問題在於你五年來一直在主條目空間塞各種你偶像的垃圾,拜託你搞清楚好不好?!--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1:59 (UTC)[回覆]
    你先平靜一下,你這明顯是情緒化發言,之前討論的時候對人家女性作詞人寫「不缺這一兩個不三不四的歌手藝人」,現在又對我寫「塞各種你偶像的垃圾」,這些都是不當言論。我還是希望雙方能有效溝通,尋求友好合作的解決方案,而不是陷入無意義的爭吵之中。--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38 (UTC)[回覆]
    你先自己讀一讀你的發言,然後再思考為什麼我會變成這樣吧。我的主張不會變,無限期封鎖。--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43 (UTC)[回覆]
    我現在向你提問:
    你是否曾在維基百科的任意一個頁面中加入任何含宣傳語氣的愛好者內容
    你有沒有在維基百科任何一個頁面(條目、草稿)中添加並使用過不可靠來源,並用其佐證原創研究?--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48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提出反訴:
    1. @Talimu0518在討論中發表攻擊性的不當言論「不缺這一兩個不三不四的歌手藝人」「塞各種你偶像的垃圾」。
    2. 由於其對維基音樂關注度方針不熟悉,對於作詞家條目反覆糾纏音樂家與音樂團體的要求條件。而且當我指出這一點的時候,他的回覆居然是「天啊⋯⋯那個頁面沒寫不代表維基百科就不需要⋯⋯--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22:58 (UTC)」
    這樣的回答真的適合留在維基百科嗎?綜上,我要求封鎖@Talimu0518。--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3:08 (UTC)[回覆]
    不好意思,麻煩提報我之前先附上我具體違反了哪幾條方針指引,否則我會無視。--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3:12 (UTC)[回覆]
    是說你還要迴避我的問題多久呢⋯⋯?--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3:14 (UTC)[回覆]
    在下需要為Talimu君回應,首先WP:SOAPWP:SPAM中就提到過不要將垃圾內容添入以干擾維基百科,這裡的「垃圾」並非WP:訴諸人身,而是指對閣下所在條目中添加的一系列指以宣傳外部組織、個人或想法為目的,並被認為是對維基百科有害的內容。第二,Talimu君回復的那個頁面沒寫不代表維基百科就不需要,是為了回應閣下所述的在作詞家這裡並沒有關於可靠來源的要求,這是閣下對於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的嚴重誤讀,暴露出閣下對於維基百科的認知是不到位的,DringSim君也已經指出,WP:RS適用於維基百科的所有條目。因此,閣下應當先認識清楚自己的問題,再去指責他人。--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03 (UTC)[回覆]
    (~)補充,閣下的行為已經屬於WP:GAME,社群應當予以處理。--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04 (UTC)[回覆]
    另外補充幾點:被提報人在User_talk:SheltonMartin#自己按門鈴自己聽中表現出對站內相關方針指引之不熟悉,Shelton君在提醒指正後依舊未對自身行為做出改變,更在事後擅自作主自行判定業已取得允許(請見special:diff/85243533,被提報者聲稱「經與放置者討論,同意(或未反對)撤掉標記」)撤掉關注度與過多細節問題標記,在有關NT:MUSIC的討論中被提報者亦不折不撓持續反對並發表有擾亂之虞的留言。至於相關編輯是否屬於擾亂性編輯抑或破壞討論進展,在下無權判定,需請Shelton閣下自行裁決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2:19 (UTC)[回覆]
    @Talimu0518 1. 你列出的這些引用的都是都是官方藍V微博,本來就是可以在維基引用的呀。只是不能用來證明「關注度」,但可以驗證「可查證」。 2、 至於你說的誤解,你自己寫的「按照現行方針指引規定其已符合關注度門檻,故此依舊可按照流程建立條目,社群必須採取足夠措施以應對這種現象。」我那樣理解,不算誤解吧。--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26 (UTC)[回覆]
    請你讀完整句話再來跟我解釋。我講的「可按照該流程建立條目」是指在各方面包括參考來源全部滿足建立條目的需求才可通過,你覺得你寫的那篇東西符合嗎?五個來源全都是weibo,你知道什麼東西叫「可靠來源』嗎?你再繼續這樣斷章取義我的話我會被認為持續擾亂討論秩序。--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31 (UTC)[回覆]
    哎?仔細看了看,你要求的可靠來源是關於音樂家與音樂團體
    • 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
    但我依據的是作詞家與作曲家
    對於作曲家、填詞家或編曲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具有關注度:
    1. 作品至少在一地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級的唱片認證
    2. 曾獲得具關注度的國際性獎項(如葛萊美獎朱諾獎水星音樂獎金曲獎選擇音樂獎等)或該地區受廣泛認同的音樂獎項。
    3. 單一作品至少登上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國家或地區月、年商業排行榜或兩個周商業排行榜頭十名內,但登上同一組織或單位發佈榜單的不同類別不在此列。
    在作詞家這裡並沒有關於可靠來源的要求。--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52 (UTC)[回覆]
    天啊⋯⋯那個頁面沒寫不代表維基百科就不需要⋯⋯--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22:58 (UTC)[回覆]
    「沒有關於可靠來源的要求」?你難道不知道WP:RS始終適用於任何條目?--dringsim 2024年12月18日 (三) 01:06 (UTC)[回覆]
    @生米一粒:既然您執著於NT:MUSIC,僅就您「在作詞家這裡並沒有關於可靠來源的要求」一言,我想您應該再看看您依據的這一條所在的NT:MUSIC的頁首的要求:「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也須符合可供查證等方針。」「音樂家、音樂團體、音樂作品、作曲家和作詞家之類的條目在符合本指引所列的條件,又或是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時,即具有關注度,惟所有內容須滿足《可供查證方針》之要求,如果沒有可靠、第三方的來源,維基百科有機會不會收納這些條目。」因此,並不存在「在作詞家這裡並沒有關於可靠來源的要求」的說法——您不能拿著一節里沒有這個詞而忽視這個節所在的整篇的提綱挈領的總要求。--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4:40 (UTC)[回覆]
    那我會建議閣下你參閱可供查證通用關注度指引條件所闡述的是什麼,你想要忽略規則也不是不行,請你準備好相關忽略的必要理由為何?說服社群以及面對質疑所準備的合理理由。--薏仁將🍀 2024年12月18日 (三) 04:48 (UTC)[回覆]
    (+)支持。在下在與此君溝通過程中,發現此君還存在如在未溝通的情況下擅自移除清理模板、惡意曲解他人發言、試圖發動編輯戰等歷史。此前由於覺得此君多少能夠為維基百科作出點貢獻,但發現其無論是進行的編輯、建立的條目還是在溝通過程中都始終無法脫離「明星粉絲」的身份。因此,建議對此君進行不限期封鎖,好好閱讀一下應該怎麼編寫條目,等學會了再回來建設維基百科。--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0:43 (UTC)[回覆]
    參考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生米一粒-20241217225200-Talimu0518-20241217223100中「在作詞家這裡並沒有關於可靠來源的要求」,本人認為該使用者並未充分了解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參考先前和過往討論,多人指出問題但該使用者始終迴避問題並嘗試轉移話題,疑似拒絕抓住重點。綜上所述,本人(+)支持提報人觀點,不過建議管理員可以實施主題禁制替代,以觀後效。--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8日 (三) 04:32 (UTC)[回覆]
    就現狀看來此君並非僅在周深相關主題存在問題,其在站務區持續不斷擾亂討論秩序,此舉部分禁制並不能遏止,故此本人堅持要求無限期封鎖。--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5:28 (UTC)[回覆]
    • (*)提醒 @生米一粒鄙人根據社群對閣下的異議和質疑,在閣下的討論頁發起了提報答辯。還請閣下和各位維基人移玉步於此。 --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4:38 (UTC)[回覆]
      現艾特目前為止所有參與此話題的維基人,可以共同決議生米一粒閣下針對鄙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的答辯。(※)聲明鄙人允許任何人在不通知本人的前提下修改我提到的提報答辯話題的回覆內容。@Allervous@Iming@SheltonMartin@Talimu0518@日期20220626@沈澄心@自由雨日--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5:07 (UTC)[回覆]
      (?)異議:現在是搞這些形式的時候嗎?你把他叫去答辯,回答一大堆亂七八糟的問題,可以促進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嗎?答案是不能。你的問題的答案都在上面討論裡面,他就算真的有心陪你走形式玩一玩答辯,最後他的問題該怎麼樣怎麼樣,根本沒有幫助,故此我勸閣下不要做無用功,搞太多花的沒有用,老老實實在這邊討論清楚再說。--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5:36 (UTC)[回覆]
      @Talimu0518閣下您好。答辯的目的並不是單純為了形式,也不僅是要讓他當場改過自新,而是通過一個結構化的方式,讓問題的核心暴露得更清楚。鄙人之所以推出答辯話題,可以至少能夠明確他的問題出現在哪裡,甚至有可能討論出新的可能。答辯的價值不在於強制對方承認錯誤,而是給予雙方(社群和被提報人)更加透明和規範化的途徑。尤其是,我看到有人對他提出永久封鎖的指控。鄙人向來都反對輕易地將一名使用者永久封鎖,因此必要的程序正義是很重要的舉措。至於他會不會應,怎麼回應是他的事情。他若能改過自新最好,若提出合理的質疑社群也可以再探討,或者乾脆擺爛跳過步驟,甚至在此回復底下開始辱罵,那後果也是他自找的。說人話:若對方態度良好,問題自然可得到解決,該怎麼樣怎麼樣;若對方破罐破摔,反而能更加明確地反映出其問題所在,封鎖起來輕鬆又愉快。--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13 (UTC)[回覆]
      那就繼續問吧。--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14 (UTC)[回覆]
      感謝花開夜閣下的協助,但我的意見和Talimu君近似,即便被提報人回復了您所提及的幾個問題,恐怕對是次ANM提報也無濟於事。當然,既然閣下已經整理了這些問題,我倒也樂意看一看被提報人如何回復。--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5:55 (UTC)[回覆]
      @SheltonMartin閣下中午好。鄙人提出了一些觀點在您上方,閣下可參考。--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19 (UTC)[回覆]
      我沒有明確反對答辯啦,但是現在問題是他不可能一次性顧及這兩邊,最終他也可以迴避與己不利的問題,那還有什麼用呢?--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28 (UTC)[回覆]
      @Talimu0518閣下中午好。他可以迴避任何問題,這是他的權力。但是他迴避問題付出的代價就是他的答辯說服力降低甚至沒人信。如果他拒絕回答或者選擇性跳過重要問題,那顯然社群針對他不利的票決就會顯著增加,那麼他如果被禁制或者封鎖什麼的,純屬他自找的了。--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6:42 (UTC)[回覆]
    ====================我說一下吧:==============================================
    • 問題:您長期專注於與周深及相關主題的編輯,社群質疑您的編輯是否帶有愛好者立場。對此,您的觀點是什麼?
    分支問題:如果您是周深的愛好者,您如何確保自己的編輯不會成為宣傳或應援性質的文本,從而避免引起社群爭執?
    如果您是周深的利益相關/有償編輯,您為什麼沒有標記?您如何採取措施補救?
    如果您與周深毫無相關,閣下為什麼日以繼夜地只編輯周深相關的內容,且自稱生米一粒?
    回覆:維基百科並未禁止粉絲編輯條目。我是愛好者,但並未有利益相關或有償編輯。我編輯的這麼多條目,雖然比不上最優良的條目,但跟維基百科別的普通條目比起來,我自認為是放參考來源相對較多的,建立的條目符合「關注度」標準,文中的內容也都儘量給出了「可查證」連結。有些媒體報道有些溢美之詞,我也儘可能改為中立化的用詞,或加上引號,說明是媒體的用詞。
    • 問題:在遇到他人質疑您的編輯偏向宣傳而非中立時,您打算如何改進?
    請說明您對於維基百科中『可靠來源』(WP:RS)的理解。您能否舉例出哪些來源是可靠、哪些是不可靠?
    您在條目中頻繁使用微博和小紅書等來源作為來源之行為,您對此有什麼看法?如果您以後寫條目,打算採用怎樣的來源以符合維基百科的「可靠來源」之標準?
    閣下日以繼夜地只編輯周深相關內容,因此請您回答: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您對方針WP:SOAP的理解是什麼?
    您能否保證未來的條目編輯中儘可能不再使用第一手來源及不可靠來源?
    回覆:1. 質疑者要給出具體的說明啊,然後雙方討論。例如《Draft:自己按門鈴自己聽》這個條目,SheltonMartin在12月4日給掛了個兩個標籤(Notability和Overly detailed), 我就給他留言解釋這是個獲獎作品,符合音樂關注度標準,而且條目中也是有兩個可靠來源的,也符合通用關注度標準,還在留言裡放了娛樂廣播網和中國網娛樂這兩個可靠來源的連結證明符合通用關注度方針。並問他「Overly detailed標籤是否可以指出具體是哪些內容」。他當時並未及時回復,然後@Heihaheihaha改成了(Notability|3=Music)標籤,變成了音樂關注度問題。我就又給Heihaheihaha也解釋了類似的內容。Heihaheihaha在12月5日回復「您覺得符合您撤掉就好,Overly detailed並非我放置的。」。這樣我又等了三天,到12月8日,依然沒有等到SheltonMartin的回覆,我就把這兩個標籤撤掉了。然後SheltonMartin又在12月9日把這兩個標籤加回來了。12月10日SheltonMartin在我給他的留言那裡做出了回復,說「所獲獎項應為「具關注度的國際性獎項」」,並質疑「半島網、閩南網等均不屬於可靠來源」。之後我回答他「閣下是忽略了娛樂廣播網和中國網娛樂這兩份報道嗎?1 2」「閣下對音樂獎項條件的解讀是忽略了後面還有「或該地區受廣泛認同的音樂獎項」嗎」。而且我認為半島網是可靠來源,給他解釋了這個網站的性質。總之,這裡我是認為SheltonMartin質疑該條目關注度是因為只看了一半,而忽略了另外一半。12月11日,SheltonMartin提議重新討論NT:MUSIC,修改音樂關注度標準。
    2. 至於可靠來源,根據Wikipedia:可靠來源,我引用較多的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新浪音樂、中國網等媒體在自己的網站釋出的文章都是可靠來源。而這些機構近些年也在逐步進入「新媒體」領域,會在微博等平台以經過新浪官方藍V認證的機構帳號發微博,這些也應該被認為是可靠來源。
    Wikipedia:可靠來源指引里是這樣寫的:
    「通常認為信譽卓著的新聞媒體的新聞報道事實陳述足夠可靠,而未被廣泛認可的新聞媒體的新聞報道事實陳述更少可靠。」
    這裡其實只說了新聞媒體本身是否信譽卓著,並沒有規定釋出新聞的渠道。例如,人民日報釋出的紙質報紙、人民日報網站、人民日報在微博的官方藍V號釋出的微博,都是可靠來源。
    3. 在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的方針里,其實也是說明了微博是可以被引用的:
    「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中的材料可以用作說明。。。的參考來源。。只要。。(符合多個條件)。。不是條目主要的來源。
    這一方針同樣適用於社交網絡上的內容,如。。。微博等。」
    而這一部分被分類為不可靠來源的原因,是因其釋出者本身不可靠,而不是因為釋出的途徑是微博。
    Talimu0518似乎是誤解了,以為所有在微博釋出的內容都是不可靠來源。但是其實可靠與否看的是釋出者是誰,並不是途徑怎樣。當然紙質媒體和官方網站更可靠一些,發在微博的相對弱一些。我引用的微博其實大多是官方藍V發的微博,是第二手來源,也是可靠來源。而且我引用微博的時候,只是作為「可查證」來源,而不是作為「關注度」證明。
    4. 也有少數第一手來源的微博,是因為其引用了官方藍V的微博,或者是一些官方內容的錄影或截屏,例如周深_星軌記錄儀轉發的北京衛視新聞《都市晚高峰》報道。理論上講,是可以把北京衛視新聞《都市晚高峰》作為新聞來源,但是這樣沒法查證啊,難道讓人家去找北京衛視的電視節目回放嗎?那麼周深_星軌記錄儀做了錄屏,但其實真正的work那裡,還應該是北京衛視,我寫的work是「周深_星軌記錄儀 cr. 北京衛視」,這樣把真正來源北京衛視和轉發者周深_星軌記錄儀都寫出來了。以前的執行標準是可以這樣用的,如果現在有規定說不可以,那我也會遵照執行。但應該有文字說明,否則執行標準不同只會讓我無所適從,不知道維基的標準到底是什麼。而且對於北京衛視新聞報道這種情況,我也希望維基有相應的解決建議,怎麼解決「可查證」這個問題。
    5. 關於SOAP,最近爭議比較大的是《自己按門鈴自己聽》這個條目里演出服裝的問題。這是有芭莎男士和新浪時尚的文章提及的,是可靠來源,並不是第一手來源,也不是原創研究。有質疑的是說演出服裝跟歌曲關係不大,我的觀點是這首歌曲是現場歌曲,而且演出服裝改放在了「重要演出」章節,不知道為啥那麼難以被接受?在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所羅列的各項裡面,不是印刷品、不是詞典、不是原創研究、不是宣傳工具、不是媒體集、不是社交網站、不是目錄、。。。、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不是戰場,這些都不是啊。這個條目,有娛樂廣播網、中國網娛樂、半島網、新浪時尚等這麼多媒體來源,還有獎項,結果還被掛上關注度不足的標籤,那如果拿掉新浪時尚的這個參考文獻,那不是關注度來源更少了嗎?這個悖論,怎麼辦?
    • 問題:關於與社群其他維基人的交流問題:閣下需要闡述一下您的一些行為。
    在與其他使用者的討論中,有人批評您存在曲解發言和斷章取義的情況。請問閣下如何回應這個問題?
    若有其他維基人對您的觀點/行為提出爭議,閣下應該怎麼回應?
    有維基人指出您添加的文字有原創研究傾向,您如何回應?
    回覆:曲解發言的情況,他自己在提議修改音樂關注度方針的那個討論里寫的「按照現行方針指引規定其已符合關注度門檻,故此依舊可按照流程建立條目,社群必須採取足夠措施以應對這種現象。」作為支持修改音樂關注度標準的理由之一,我就回復了「哎?你前面也同意我編輯的條目是符合現有方針的啊。為了讓我編輯的條目不符合維基方針,就提議修改維基方針唄。」不過我寫這句話的時候其實是有些調侃的心態的。但既然大家願意心平氣和地聽我的想法,那我給@Talimu0518道歉吧。
    但Talimu0518也寫了「不缺這一兩個不三不四的歌手藝人」「塞各種你偶像的垃圾」這種不當言論。而且當我解釋我的一個條目依據的是「作詞家與作曲家」的關注度條件,但Talimu0518提出需要補充的是「音樂家與音樂團體」的要求條件時,他居然回復「天啊⋯⋯那個頁面沒寫不代表維基百科就不需要」這種對維基方針頁面的不尊重話語,也是不合適的。而且我按照「作詞家與作曲家」關注度條件寫的條目,他說我「鑽了空子」,這也是不合適的吧?
    至於原創研究傾向,我回頭看了看,確實有很少一部分內容有這個問題。這一點我以後會注意的。
    • 問題:關於社群一些維基人對您的指控和答辯
    對於此部分內容,鄙人建議閣下仔細答覆。閣下可以辯解、反駁、道歉、反思、解釋、澄清甚至是反控訴。但最終結果取決於社群對您回應的態度。
    有維基人對您提出如下指控:閣下曾多次被提醒警告但仍多次違反方針、擾亂討論、持久宣揚特定人物及相關內容。對此,您的回應是什麼?
    有維基人對您提出閣下在編輯中濫用第一手來源,偏離中立原則且長期未改進,長期讓其他維基人被迫為閣下的編輯「當保姆」,對此,您的回應是什麼?
    有維基人認為閣下建立帳號的動機是為周深及其相關內容服務,而非為維基百科的整體建設作出貢獻。儘管有超過17000次編輯記錄,但始終未能遵守核心方針,未表現出任何改善態度。對此,您的回應是什麼?
    回覆:1. 最近爭議的一個是《自己按門鈴自己聽》,但這條目確實是符合關注度標準的,獲獎作品,有可靠來源。最爭議的細節是關於演出服裝的部分,這是有芭莎男士和新浪時尚的文章提及的,是可靠來源,並不是第一手來源,也不是原創研究。對於是否屬於SOAP,可以有不同看法,但我也可以保留我的看法吧?在這一點上,雙方的權利義務是相等的,不是嗎?對於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維基目前的執行標準是可以(暫時)保留,對吧?
    2. 意見最大的應該是關於引用微博作為參考來源,這個已經解釋過了,釋出者的身份才是來源可靠與否的最終判斷標準,釋出平台只是參考。對於新華網、人民日報、新浪音樂等官方藍V微博號釋出的內容,我是作為「可查證」的佐證引用的,而不是作為關注度證明。維基百科並未禁止引用微博的內容。在WP:SOCIALMEDIA方針里,也是說明了微博是可以被引用的:
    「。。。可以用作說明。。。的參考來源。。。只要。。。(多個條件)。。。不是條目主要的來源。
    這一方針同樣適用於社交網絡上的內容,如。。。微博等。」
    所以這裡我認為不應過分關注釋出平台,而應更多關注釋出者的身份。
    3. 我編輯的周深相關條目最多,這點我承認,但我也編輯了不少別的條目啊,我還經常收到我建立的條目被連結的通知,12月份這十幾天就有好幾個:
    您建立的‪錢雷‬頁面在‪雄獅少年2‬頁面被人連結。
    您建立的‪亞洲流行音樂大獎‬頁面在‪Supernova (aespa歌曲)‬頁面被人連結。
    您建立的‪微博音樂盛典‬頁面在‪劉宇寧‬頁面被人連結。
    您建立的‪奔跑吧·共同富裕篇‬頁面在‪章若楠‬頁面被人連結。
    您建立的‪亞洲流行音樂大獎‬頁面在‪BOOMERANG‬頁面被人連結。
    您建立的‪亞洲流行音樂大獎‬頁面在‪孫盛希‬頁面被人連結。
    您建立的‪我們的歌 (綜藝節目)‬頁面在‪周興哲‬頁面被人連結。
    這些難道不算貢獻嗎?大家在維基都是各有自己感興趣的領域,或自己熟悉的領域,對於我不熟悉的不感興趣的領域,我不做編輯,才是正確做法吧?說到對維基整體做貢獻,我反而想要建議一些人更應該把寶貴的時間用在建立新條目上,有那麼多符合條件可以被建立的條目,沒有人去做呢。--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23:26 (UTC)[回覆]
    已閱。這人對自己編輯內容具體如何都搞不清楚,站內方針指引一知半解,本人不認為他已經認識到自身錯誤並具備持續學習與同其他使用者溝通之能力,維持無限期封鎖訴求不變。--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23:33 (UTC)[回覆]
    這份回應充分證明了此君完全拿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當玩笑。
    • 指出對作詞人的條目編輯應當符合WP:RS的標準,被說成是對維基方針頁面的不尊重話語,真是莫名其妙。
    • 對於自己按門鈴自己聽和其他一系列條目的來源,僅僅關注來源本身,而不去分析這些來源內容是否符合WP:NOTWP:RSN中就提到過,部分來源存在置入性行銷自媒體的因素,因此不應作為可靠來源。具體可以參見下文詳述。
    • 至於WP:SOCIALMEDIA,既然你要提,那我們可以聊一下。由於自己按門鈴自己聽已被刪除(謝謝您),我們僅以此君建立的另一條目少管我為例:
這些都是此君口中的「藍V」,但是釋出的內容卻無一例外都屬於置入性行銷,無任何可靠來源的參考價值。如果此君仍然堅持這些內容屬於可靠來源,本人對此無言以對。
  • 條目中大量包含後來「少管我」成為熱梗,並被做成表情包廣泛使用,被說這三個字「自帶周深語音的效果」2024年5月20日,《時尚COSMO》釋出了一個1:34的視頻,視頻中是周深在美國紐約街頭拍攝《時尚COSMO》雜誌封面時的各種情景,配以歌曲《少管我》作為背景音樂,特別是開頭的口哨聲,呈現出一副悠閒自在的風格等等一系列瑣碎的WP:FAN內容。
  • 建議一些人更應該把寶貴的時間用在建立新條目,在下認為屬於WP:IGNORING,屬於故意顧左右而言他的惡劣行為。
(~)補充,我認為此君的行徑違反WP:NOTHERE,屬於WP:SPA,已構成WP:擾亂
綜上所述,此君已經無藥可救,建議儘快處置。同時,針對其建立的一切不符合維基百科標準的條目,能保留的進行修繕,無法保留的進行提刪。--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9日 (四) 01:30 (UTC)[回覆]
(!)意見:大概只有禁制相關編輯行為,並附帶要求改善過往相關編輯問題後,待管理員審酌通過後再恢復相關編輯權限,不然,可能會沒完沒了。--薏仁將🍀 2024年12月19日 (四) 02:44 (UTC)[回覆]

  • 處理: 不限期封鎖:被提報人長期使用不當來源及添加愛好者內容,違反WP:RS等核心方針、在站務討論中持續曲解他人發言、迴避問題,嚴重影響討論秩序、且在多次提醒後仍未見改進意願。被提報人不但對維基百科核心方針的理解存在重大偏差,且即使經過這麼多討論其仍未能理解問題所在,因此予以不限期封鎖。唯,若當事人在未來能理解相關規則、展示對維基百科核心方針的正確理解、並於封鎖申訴中提出具體的改進承諾的話,到時或可考量予以解封。-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3:09 (UTC)[回覆]
    感謝處置,另外( π )題外話:歡迎各位移步WT:MUSIC,共同為音樂關注度的重編修訂出謀劃策。--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9日 (四) 03:31 (UTC)[回覆]
    (!)意見永久封鎖...有點太重了。而且看此人的表述,不像是那種非常頑固的純破壞使用者。封鎖只是最終手段,永久封鎖則是最終手段的最終手段。此君的行為距離採取永久封鎖還差得遠,且既然願意正面應對問題,就明顯有溝通改善的可能。如果可以,鄙人希望改為禁制或者/和短期封鎖。--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回覆]
    是,確實某種程度上會打擊熱心使用者的信心,同時本人已經向「生米一粒」送出星章。--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3 (UTC)[回覆]
    就像有一個小孩犯錯,大人直接脖子右擰,咔吧完事。孩子是不會搗亂了,但代價是什麼呢?鄙人設立答辯的目的就是辨明是非,糾正曲直。無論如何,此君這麼輕易草草地永久封鎖實在是...--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50 (UTC)[回覆]

夏土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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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土賢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5286249/85286483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繼上一次在互助客棧的言論被提報後又在互助客棧發表嚴重的擾亂言論,大言不慚地號稱「南京大屠殺中的「大屠殺」三字,主觀色彩太強」、「「南京事件」也是日本對此事的正式稱呼方式,可以名從主人」、「所謂的「大屠殺」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有可能是被刻意編造的,並非事實」,要麼就是蓄意破壞,要麼就是不具備貢獻維基百科的能力,加之先前此使用者還有在使用者頁面發表不當內容的情況(還誣指提刪使用者在搞文革),可見此人藐視維基百科五大支柱、漠視社群對使用者頁面的相關規定,客觀上已對維基百科造成了嚴重擾亂,建議社群封鎖此使用者。
  • 發現人:—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08:10 (UTC)[回覆]
    @夏土賢 閣下您好,有維基人對您提出異議。請您前來說明闡釋其他維基人可能的疑惑。--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13 (UTC)[回覆]
    這算是在中文圈發表非主流觀點嗎?這種說法在日本那邊似乎接受的人不少
    。不過他的言論有個問題,南京大屠殺是發生在中國境內,為什麼日本成為了主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20 (UTC)[回覆]
    ( π )題外話我不對他是否應該採取什麼措施發表看法。但我看到說「南京大屠殺」的大屠殺被說成是主觀色彩...幸虧他沒被我爺爺聽到,不然中維被全域鎖定的帳號恐怕得加他一個。(他怎麼能說得出口的?)--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28 (UTC)[回覆]
    他怎麼能說出口呢?我重複上面的話:要麼就是蓄意破壞,要麼就是不具備貢獻維基百科的能力,如果放任這種極具擾亂性的行為不管只會讓這種人更囂張。相信很多維基人都沒有忘記上次東航墜毀的時候某使用者發表的嚴重失當言論。--—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08:34 (UTC)[回覆]
    那時候我還沒加入維基百科(早於24.10.26),但我認為,在維基這種嚴肅的地方公然說這些,是對不幸者的褻瀆,對生者的傲慢。(不過我也想了解當時的情況)南京大屠殺是既定事實,數十萬人喪生,怎麼能說是「主觀色彩」呢?我很少輕易下定論,但我認為,質疑「南京大屠殺」一詞的中立性還在公開場合堂而皇之說得出口,那...用客氣的話來說,就是絕對的心術不正。--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39 (UTC)[回覆]
    這種某種意義上的非主流觀點一直都在,比如納粹大屠殺否認論對亞美尼亞種族滅絕的否認關於南京大屠殺的爭論,反正依照非主流觀點改名肯定是不會通過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8:57 (UTC)[回覆]
    只要他不要在沒有共識的前提下擅自修改條目名稱就好。--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9:03 (UTC)[回覆]
    @日期20220626閣下言之有理。不過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最好還是避免討論一些過於「勁爆」的觀點。這類言論,我更願稱之為「鯰魚言論」,因為其刺激性往往會引發交流空間內的劇烈震盪,影響正常討論的氛圍。--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9:08 (UTC)[回覆]
    只要這樣就好?這種擾亂性言論不應該被制止嗎?--—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15 (UTC)[回覆]
    是個人都會有自己的觀點,不應僅憑某使用者發表的觀點與主流不符就禁止其編輯。--廣雅 范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27 (UTC)[回覆]
    本人認為其言論過於過激,且一定程度上確實擾亂了社群討論環境,但同范君所述相同,不應僅因他個人觀點與諸君不同便應動用封鎖處理,倘若事態趨於嚴重則在部分頁面採取有限期禁制便可。至於南京「事件」一稱呼,本人認為相較於「南京大屠殺」而言某種程度上更為中立,且日方至今仍在使用該名稱呼整個事件,故此為便利一部分使用者檢索,建立指向「南京大屠殺」的重新導向頁面即可,無需進一步深究。--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02 (UTC)[回覆]
    @Talimu0518@感謝兩位的回覆。鄙人檢查了被提報人的編輯記錄,並未發現此人對南京大屠殺相關條目產生破壞。那麼這事情就這麼結了。--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38 (UTC)[回覆]
    了解上面兩位的意見。若被提報人只是單純發表觀點,我是不可能提報他的。但就此人近期在使用者頁面釋出的內容、在互助客棧公開談論東羅馬帝國、南京大屠殺等事來看,此人的行為絕非只是觀點的表達,這是很容易從常識推得的,說南京大屠殺要改名叫南京事件倒是其次,但如何解釋他聲稱「大屠殺」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要對日本「名從主人」?這是在合理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嗎?現在放任他、對他的此等行為姑息縱容,他得不到懲罰,此後只會繼續囂張發表這樣的言論,且不說一些言論會引起他人不適,從社群的角度這就是實打實的擾亂討論的行為。鑑於他有過濫用傀儡而遭到封鎖的歷史,加之前面的種種行為我認為是嚴重擾亂,所以不認同兩位所說的「此番言論僅僅是觀點的表達」的看法。
    另外說一些私人看法,不作為提報的內容,僅是對個人如此認為的理據的補充:夏土賢的使用者頁面歷史中曾經自稱自己是漢族,後來給他改成滿族,我沒有證據地懷疑此人的自傳和言論有造假的可能,更何況一個自稱「半生農民工」的人,對東羅馬歷史如此了解,還能如此熟練地翻牆上網、在10年前濫用傀儡大肆破壞?我對此人自我介紹的言論持極度懷疑的態度,也嚴重懷疑他釋出此類內容的動機是否是在善意改善維基百科。當然我沒有證據,因此這也不足以作為提報他的理據,只是對我提報他的動機做一個補充說明。
    --—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4 (UTC)[回覆]
    介於現在情況,我會建議閣下稍安勿躁,等他本人再次發表暴論屆時再提報也不是不行。--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7 (UTC)[回覆]
    「大屠殺」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之類的觀點,這個在關於南京大屠殺的爭論裡面就有,他能說出這句話倒不至於感到很奇怪。--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54 (UTC)[回覆]
    「不奇怪」≠「沒問題」,「某功能治病」「中國人是劣等民族」等等也都是廣泛存在的觀點。--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57 (UTC)[回覆]
    大衛 (伊拉克略之子)就是他寫的,這位半生農民工貌似還蠻有水平?--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20 (UTC)[回覆]
    所以我懷疑此人來維基百科的目的不純,雖有編輯貢獻的情況,但散布謠言和擾亂的行為並不能因為他的貢獻而得到抵消。--—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40 (UTC)[回覆]
    另外留意到被提報使用者移動東羅馬帝國相關條目(Special:PermaLink/85335171),疑似違反禁制,但相關禁制似乎只禁止相關討論,而非移動?--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9:12 (UTC)[回覆]
  • 處理:同意范的意見。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11 (UTC)[回覆]
    (!)意見:對這類言論,我只能接受兩種情況:一、純學術討論「南京大屠殺」究竟殺了多少人。但一方面我相信目前沒有維基人有資格做這樣的討論(要討論這種學術問題,起碼也得是歷史學博士,至少我目前沒遇到);另一方面這本身也是「原創研究」範疇,不適用於維基百科,維基百科只是反映可靠來源的觀點。但至少這可以接受。二、類似綜述性質地,全面地給出完整的分析過程,來論證「南京大屠殺可能存疑」等觀點,何以能跟「南京大屠殺發生過」的觀點相提並論,乃至於可以根據WP:比重來修改標題。如果並非這兩種情況,那麼就是在宣傳自己的主觀意見。就跟(假設)宣傳「某功能治癒癌症,不用就醫」等等一樣,是完完全全的WP:NOT行為。多次進行宣傳,當然應當給予一定的禁制或封鎖處理。此外還有曲解《WP:名從主人》方針等問題(「名從主人」只適用中文名,「南京事件」是日文漢字詞不是中文;「名從主人」只適用於有擁有者的事物。這兩句話我最近半個月應該對著各種宣稱中文要使用日韓越漢字詞的人講了有不下幾十遍。不過對這位被提報使用者來說這已經是小問題了)。
    除此以外,我相信對大部分中國人來說,(在並非上面兩種情況下,)直接講出「南京大屠殺可能被編造」等言論,就跟講出「中國人在基因上就是劣等民族」等言論帶來的感受類似(「中國人基因劣等」也一樣是客觀存在的非主流觀點),我認為早已背離WP:文明。並且他恰好選擇在12月13日南京大屠殺公祭日前夜發表該言論,更是近於對大部分中國使用者的挑釁。當然,或許有很多編者認為這並未違反《文明》,那也無妨,即便這樣的言論在本站得以允許,他也必然得自己承擔發表這類意見所帶來的「影響協作」的社交性後果。( π )題外話:中國人還是太溫良恭儉讓了,我無法想像他對著一群以色列人宣傳「猶太人大屠殺可能不存在」會招致什麼後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2:42 (UTC)[回覆]
    我身邊反以的人倒是承認有納粹大屠殺,而且說殺得好、當初就應該屠乾淨這種言論。--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08 (UTC)[回覆]
    這跟我說的有什麼關係嗎😂他們又沒在維基百科講,如果在這裡講,那當然也是封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11 (UTC)[回覆]
    再說個歷史學博士,也許....Draft:橘玄雅--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0 (UTC)😯1 [回覆]
    一個是研究清史的(假設資訊均屬實),一個是寫拜占庭帝國的,不像。而且清史博士在民國史(南京大屠殺)方面也不專業,而且不是有學術背景的人發起的討論或提出的觀點就叫「學術討論」,他那種提法顯然不是學術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49 (UTC)[回覆]
    他有一段時間寫過清史條目的,最近寫拜占庭比較多,而且Draft:橘玄雅裡面很多只有當事人才會知道的資訊,就感覺很怪。--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3:56 (UTC)[回覆]
    夏土賢之前寫的「橘玄雅」條目,我自己有存檔,以下為此人所寫的:
    王冕森與清朝陵寢學者徐廣源的矛盾肇始於2010年。許廣源認為,清初的庶妃是個單獨的位份,都是沒有經過皇帝冊封的嬪妃,王冕森對此不以為然,認為庶妃分為福晉、小福晉、格格。王冕森還借題發揮,嘲諷許廣源對滿語一無所知。自此以來,王冕森與許廣源的矛盾逐漸根深柢固,王冕森多次在新浪微博等社交媒體上明目張胆地嘲諷許廣源的學術水平,甚至上升到人身攻擊的地步。
    2013年4月14日,徐廣源率領多名清朝陵寢愛好者考察了阿巴泰的墳墓。王冕森由於祖上是旗人,抨擊徐廣源考察地宮,是對自己族人的嚴重冒犯。
    敬敏皇貴妃死後,康熙帝降諭旨,將她的金棺停靈於景陵琉璃花門以內的院內。雍正帝即位後,將敬敏皇貴妃的遺體葬入景陵地宮。許廣源推測,敬敏皇貴妃死後實際上葬入了景陵妃園寢,康熙帝降旨停靈於景陵琉璃花門以內的院內是雍正帝為了抬高允祥生母的地位而編造的。2019年,王冕森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找到了康熙帝將敬敏皇貴妃的金棺停靈於景陵琉璃花門以內的院內的原始檔案,將這個消息公布到微博上。許廣源看到王冕森的微博,立刻給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打電話,說:「我聽說那個挺胖的王冕森看到了一份關于敏妃的新檔案,你們趕緊的,把他看過的檔案給我也看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工作人員對此表示拒絕,說:「別人看過什麼檔案,您無權知道,這是我們檔案館的規定。」徐廣源打電話時,王冕森也在場,導致他對許廣源的成見進一步加深。
    2019年,王冕森自稱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找到了良妃的閨名「雙姐」,將這個消息發到自己的新浪微博上,但是沒有給出具體的史料出處。徐廣源對此說法存有懷疑,稱除非給出檔案來源來,否則自己不會相信。但王冕森不僅沒有給出史料的具體來源,還發文對許廣源大加嘲諷,說:「粉絲們,你們以後想看我的新史料是不可能了,沒看到某位學者已經開始碎碎念,想搶占我的學術成果嗎?某位學者的人品簡直活久見!」這條微博下有網友附和道:「關鍵是他沒有新東西啊。」王冕森對此評論說:「嘿嘿!」王冕森對徐廣源的公開嘲諷,引起網絡上清史愛好者的譁然。
    許廣源認為,康熙帝的老貴人的「老」是姓氏,並非是指她年齡老。王冕森則認為,老貴人的「老」就是指年齡老,而非姓氏。王冕森甚至發文大加嘲諷:「稍微有點滿語基礎知識的人都知道,sakda貴人就是年齡的貴人,如果老真如某位學者所說是個姓氏,在滿語中會用音譯,而不是意譯成sakda。某位學者,你到底有完沒完!」--MR.Humphrey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6:14 (UTC)[回覆]
    老實說夏土賢之前建立的「橘玄雅」條目,一直散播有關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在讀博士研究生王冕森先生(筆名橘玄雅)的不實消息,且沒有任何可靠參考來源輔證,讓我不敢懷疑此人到底有何居心。--MR.Humphrey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6:21 (UTC)[回覆]
    @日期20220626固定版本中2022年1月5日 (三) 15:09 (UTC)的留言、《draft:橘玄雅》中第一個紅色連結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41 (UTC)--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41 (UTC)[回覆]
    認同自由雨日閣下或許有很多編者認為這並未違反《文明》,那也無妨,即便這樣的言論在本站得以允許,他也必然得自己承擔發表這類意見所帶來的「影響協作」的社交性後果。的觀點。如果社群大部分成員認為我不夠冷靜或者不應該處理被提報人,那我要求當事人@夏土賢對自己發表此類觀點做出解釋,並保證不再發表此類客觀上具有擾亂性的議題(即使你自己或許認為不是擾亂),但我仍然保留自己的意見,我並不信任他是在以一個建設維基百科的態度在發表議題、做出貢獻。
    致被提報人:雖然我不認同你,但你要清楚我要求的你的解釋是解釋給社群聽的,不是解釋給我聽的,如果你要是假裝視而不見裝啞巴,或者繼續發表不當言論、乃至覺得自己被當成文革的被批鬥對象了,造成的後果你自己負擔。
    --—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47 (UTC)[回覆]
    被提報人在布告板被@兩次後仍然不回應並仍在持續進行自己的編輯活動。如果被提報人在持續活躍的狀態下長期不響應,我就當你拒絕解釋了。--—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16 (UTC)[回覆]
    提及功能並不能完全當做通知手段。除了討論頁通知外其它所有通知均可在偏好設定中關閉,要確保使用者知曉此討論請在討論頁使用{{tb}}留言。--廣雅 范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22 (UTC)[回覆]
    有些大陸維基人被洗腦的很成功,竟然被操控意識到這番地步,把正常的條目探討,歪曲成擾亂,讓在下實在驚訝!某些大陸維基人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自己被洗腦,還要強迫別人也接受洗腦的觀點,對在下是一種冒犯。--夏土賢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5:23 (UTC)[回覆]
    不僅人身攻擊別人,還在繼續狡辯,我明確告訴你你這是在擾亂,你自己怎麼想南京大屠殺和東羅馬帝國我管不著,但一個正常討論條目的善意編輯上來就喊「大屠殺」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維基百科不是宣揚你政治觀點的舞台,你在這裡拒絕為自己的言論做出合理的解釋,沒認識到自己對維基百科帶來的負面影響,還攻擊別人倒打一耙,這就是在公然挑釁維基百科的制度,如果你認識不到自己缺乏合理的能力貢獻維基百科,建議你自重。--—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42 (UTC)[回覆]
    冒犯你了?好的,那你滾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16:16 (UTC)[回覆]
    哈哈哈有點失望吧,「本以為必有高論,沒想到竟說出如此粗鄙之語」--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3:19 (UTC)[回覆]
    「粗鄙之語」指我麼?一般情況下我當然是儘量不說,但面對一些裝睡人,唯一的回應選擇就只有粗鄙之語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19 (UTC)[回覆]
    這屬於WP:PA了,等了半天所謂的回應就等出來這麼一個玩意,建議管理員處置。--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1:47 (UTC)[回覆]
    完了。我每一次說完了,就完了。 -Lemonaka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4 (UTC)[回覆]
    我給過他機會了,即使我再怎麼不認同我也給了他解釋的機會,但這個態度顯然是在映證我的觀點。--—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51 (UTC)[回覆]
    你說的這句話聽不懂。--——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2月18日 (三) 02:52 (UTC)[回覆]
    給你機會你不中用啊,啊?給你機會你不中用啊。本來鄙人就強忍著閣下公開場合發表冒犯他人言論的行為了,畢竟可以解釋為小眾觀點,但你這種大範圍攻擊就屬於自己上鉤找事了。那社群也沒必要給閣下機會在發表什麼勁爆觀點了。--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3:28 (UTC)[回覆]

Ishi iket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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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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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wik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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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等等。大部分編輯均為特意的「純粹替換」(即並非「在改寫條目時順帶使用自己偏好的風格」這種情況)。這類用詞風格純屬編者個人偏好,除非是為了契合特定文體,否則替換成「復古」用詞對改善條目沒有任何作用,這種在「地位完全平等」的用詞間大量替換的行為,我認為性質基本同繁簡/地區詞破壞同時請求管理員禁制其再做出這類編輯(2024年12月14日 (六) 09:40 (UTC)請求無限期封鎖,見下)。並回退所有這些無意義編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3日 (五) 18:01 (UTC)[回覆]
(+)支持站內管理員採取禁制或更高層級封鎖。--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20:35 (UTC)[回覆]
與Alexwikix沒有溝通過因此不表態。我已在對應條目討論區闡釋幾個翻譯現實以佐證我的觀點。雖然日語韓語中「非常」的意義是否一樣還另當別論,但是根據「非常口」—「緊急出口」、「非常制動」—「緊急制動」的詞彙性質與翻譯現狀,足以說明Alex的理論純粹是一廂情願的個人翻譯偏好。--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4日 (六) 01:33 (UTC)[回覆]
把「點」改為「時」似乎是正確的?(「點」是粵語口語)然而把「下午」改為「午後」則真的落入你所説的範疇了。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4日 (六) 01:34 (UTC)[回覆]
「是粵語口語」不代表「不是書面語(現代標準漢語)」啊😂就我個人語感而言很常用,和「時」難分伯仲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02:02 (UTC)[回覆]
我自己受的教育告訴我「點」不是書面語。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4日 (六) 06:48 (UTC)[回覆]
「時」的語感比較嚴肅正式。「點」是口語化,但也能落於書面。--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20 (UTC)[回覆]
「點」普通話口語裡也有,也能落於紙面,其實也能算「為了自己偏好而刪除特定用詞」來著。--Jason2016426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06:07 (UTC)[回覆]
(~)補充:還有這類將一至十之間、並不強調「統計值」的漢字數詞替換為阿拉伯數字的編輯也匪夷所思:special:diff/85149286special:diff/85149294special:diff/85149349special:diff/85149356special:diff/85149394special:diff/85149405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04:01 (UTC)[回覆]
懷疑他的理解中具體、準確的數字就要用阿拉伯數字……--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22 (UTC)[回覆]
(※)注意:提報後無回應但有編輯,最近近20筆編輯仍重複上述擾亂性編輯或無意義編輯,見special:貢獻/Alexwikix(如special:diff/85304580special:diff/85304590special:diff/85304602special:diff/85304638special:diff/85304662special:diff/85304693等等等等,同時正在將「惪」字替換為韓文漢字「悳」,見其變更時《韓惪洙》條目穩定版本的noteTA,該替換性質為地區詞破壞)。@SCP-2000: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09:16 (UTC)[回覆]
(~)補充:地區詞破壞(Special:Diff/85304856)。在大量考察使用者相關編輯之後,發現該使用者除了這些無意義編輯之外幾乎無其他建設性編輯,我改上面的「禁制」相關訴求為「無限期封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09:31 (UTC)[回覆]
在達成共識前,不應該輕易改動還在討論的問題的。此君應參與討論而不是先行主張的。即使沒討論出什麼,那也不應該貿然地採取爭議行動。--花開夜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6:08 (UTC)[回覆]
@Alexwikix--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1:53 (UTC)[回覆]
我是alexwikix,現在才看到這則通知,我以為我只是在使維基百科語句更為通順而已。如果這是不當行為,我會停止此類編輯。另外關於上面有言論說「在大量考察使用者相關編輯之後,發現該使用者除了這些無意義編輯之外幾乎無其他建設性編輯」,這點我表示抗議。我翻譯、建立過包括嘟嘟人尼克森衝擊虛無假說魔競娛樂仙公廟車站等頁面,並非只進行無意義編輯,對此污衊表示抗議,大家都是在為維基百科進行貢獻,這樣抹煞我的心血非常惡劣。再重申一次,我純粹以為我只是在使維基百科語句更為通順而已,如果這是不當行為,我會即刻停止此類編輯。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21 (UTC)[回覆]
我隨手點進一個《虛無假說》的頁面修訂歷史(special:history/虛無假說),發現該使用者的移動顯然不合理(基本上判斷為地區用詞破壞),且仍為「與日韓語翻譯較為一致」等無理理由。隨手檢查其他編輯(如Special:Diff/61656845)也基本是地區詞破壞,不認為是建設性編輯。繼續請求管理員封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0:27 (UTC)[回覆]
更正一下,是對立假說為本人建立才對,並不是虛無假說。--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35 (UTC)[回覆]
我已經重申過,我未來不會再進行此類「破壞性」編輯。請不要忽視我對於維基百科的貢獻與心力,抓著過去的事件猛打。我只是單純的想讓維基百科更好,也提出證明表示我並非「只進行破壞、無建設性編輯」了。--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39 (UTC)[回覆]
請先回退最近1個月你的所有這些無意義編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0:46 (UTC)[回覆]
邊討論邊改的行為顯然不會示人以一種願意討論的態度。——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4日 (六) 10:52 (UTC)[回覆]
我剛剛回應過了,我是剛剛才發現此討論串的。我現在也是在此提出證明以示我並非只進行無建設性編輯,也澄清過我以為我只是純粹的修改語句、文法,在得知這類行為是破壞後,也重申我會停止以上你們提及的所有編輯行為了。不知道為何會被認為是「不願意討論」--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56 (UTC)[回覆]
無論是否知道這些編輯不當,至少你自己肯定很清楚你是在試圖將維基百科變為你自己偏好的用詞風格。--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1 (UTC)[回覆]
我原先純粹認為我在修飾語句、修正語病,維基百科編輯送出前亦有此選項作為編輯摘要。現在得知先前作出之編輯行為屬不當行為後,會停止此類編輯。--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9 (UTC)[回覆]
沒說主語抱歉,指的是你知曉並參與《2024年韓國戒嚴》的有關討論,在這種情況下依然進行刪改,是顯然不合適的行為。——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7 (UTC)[回覆]
了解--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23 (UTC)[回覆]
另外還有建立二十張車站湯西川溫泉車站明尼亞波利斯聯邦準備銀行等頁面。您先前先是單憑有人觀點跟我相同,就胡亂指控我使用傀儡帳號;現在又替我貼上只進行破壞,只進行無建設性編輯的標籤,抹殺我對維基百科進行的貢獻。我也不知道我這行為會是「破壞性」的編輯,所以我也重申,我不會再進行任何此類編輯了。--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52 (UTC)[回覆]
請不要誹謗,我並不是「單憑有人觀點跟你相同」就所謂「胡亂指控」,並且這跟這裡提報的不當行為也沒有任何關係。貢獻也並不能抵消不當編輯。要想表現出誠意,請先做到這個。--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0 (UTC)[回覆]
我並沒有說貢獻能抵銷,只是在反駁您指稱我只進行破壞,無建設性編輯的言論--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22 (UTC)[回覆]
這不是我的原話。--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45 (UTC)[回覆]
上面回覆了許多次,我想整理一下:
1.首先,針對「在大量考察使用者相關編輯之後,發現該使用者除了這些無意義編輯之外幾乎無其他建設性編輯」這項言論,我不認同。我建立、翻譯過許多頁面,也對許多頁面做出補充資訊、替內文增加佐證來源、語法修正等,花費了許多心力在維基百科上,並非如上面言論所言的幾乎無其他建設性編輯。
2.起初我純粹以為我僅是在修飾語句、修正語病,使維基百科語句更為通順而已。沒料想過我正在「為了自己偏好而刪除特定用詞」,也沒有要抹殺其他用詞,或是進行地區詞破壞。現在得知先前的種種編輯行為是會被認為是不當行為後,會停止以上你們提及的不當編輯行為,也沒有想要再進行這類編輯了
3.我大部分使用手機進行編輯,因此未有注意到這邊的提報,我並非在被警告後執意持續進行編輯,也並非刻意不予以回應、拒絕溝通。我認為無限期禁制、無限期封鎖的處分不合理。
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22 (UTC)[回覆]
所以,為何仍不回退先前編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5:25 (UTC)[回覆]
4.關於韓國總統的討論,我有尊重討論結果。而2024韓國戒嚴討論頁中,您說「既沒有對我指出的「大部分可靠來源明確使用『緊急戒嚴』」做出有效反駁」這部分,我是看到其他人有貼出可靠來源進行反駁,才沒再參與討論。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43 (UTC)[回覆]
請遵循《WP:討論頁指引》,正確按時間放置留言並正確縮排。我已做調整。謝謝。——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5:52 (UTC)[回覆]
回覆「所以,為何仍不回退先前編輯?」。
一來我不知道您是否有權叫我做這件事。
二來,由於頁面更新頻繁,我不確定我直接回退多個編輯是否會使新資訊或其他使用者的編輯內容丟失,如果我的編輯不妥應該會有管理員或巡查員將我回退?
不管如何,我是不會也不會想再進行此類會被認為是「破壞行為」的字句編輯了。--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59 (UTC)[回覆]
沒人有權叫你做出任何編輯,回退自己的無意義編輯只是表達一種誠意,表示你認識到自己編輯行為不妥,且不需要別人幫你收拾爛攤子。
請使用「復原」或直接編輯的方式回退,不會對其他編輯造成影響。巡查員/管理員等並沒有在編輯上的特權,如果並未看到你明確「贊成回退」的意願,直接回退屬於編輯戰行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6:20 (UTC)[回覆]
上面頗多連結是會顯示「由於編輯的修訂間有衝突,此編輯不能還原。」的。--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8:59 (UTC)[回覆]
請使用「復原」或直接編輯的方式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9:01 (UTC)[回覆]
(~)補充(※)注意:見UT:E2568Special:Diff/85308813/85310659),該使用者仍然在不顧中文實際使用情況,推廣他的「直接移植韓文漢字」翻譯偏好。且未見其對該行為做出任何解釋。繼續請求管理員禁制其參與相關內容的編輯、移動、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20:05 (UTC)[回覆]
因為Special:Diff/85308813/85310659上方有人留言「並非中文」、「就有幾位不顧中文實際情況」。我那邊只是補充個連結,讓你們參考在台灣有使用憲法裁判所一詞的狀況而已,也沒有在那裏面堅持說表示說必須使用哪種翻譯。重點是,我並沒有再於wiki任何頁面中「直接移植韓文漢字」了,剛剛也重申過好幾次,我不會,也沒有想要再進行這類編輯了。難道現在是連參與討論也不行了的一言堂嗎?--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21:03 (UTC)[回覆]
大家並不是不會搜尋,不是你想的那樣無知(「不了解中文有使用『xx』詞的狀況」)。人家的理據已經說得很明白了,他說的「專業書籍」、我在之前討論說的「幾乎所有來源使用」,等等等等,你去貼個連結並沒有對他們的理據提出任何有效反對,並且即便並未「堅持說使用哪種翻譯」,也顯然是一種有利於你的立場的推廣宣傳。至於「並非中文」,很顯然不論他還是我等說的都不是「這個詞一定不是中文」,而是「韓文漢字並非中文」(或者說「韓語來源不是中文來源」。很顯然,站內確實有不少人持有「韓文漢字詞屬於中文」這種扭曲觀念),「不顧中文實際情況」更不是你理解的意思。--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21:09 (UTC)[回覆]
我只是補充個官方可靠連結,提醒一下在中國大陸或許不太使用憲法裁判所一詞,但台灣的傳媒是有在使用的,我並沒有要去編輯或跟你們爭辯該用何種用法。重點是,我說過,我不會也沒興趣再對維基條目頁面進行這類編輯了,UT:E2568Special:Diff/85308813/85310659)中的留言單純是補充資料。連這也不行嗎?--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21:18 (UTC)[回覆]
請再讀讀我上條留言的第一句,以及「推廣宣傳」部分。另不要將其引申至地域問題,中國大陸也會使用「憲法裁判所」一詞(包括之前議題中的「非常戒嚴」等等),但我們的理據隻字未提「中國大陸不使用XXX」。--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21:23 (UTC)[回覆]
我有讀你那句,我說的是我當初留言的想法跟動機,並不是現在還認為如此。--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21:25 (UTC)[回覆]
總之,1. 我過去認真編輯、翻譯、建立過許多維基條目,不認同我「除了這些無意義編輯之外幾乎無其他建設性編輯」這項言論。
2. 本次整起爭議的重點,起初我純粹以為我僅是在修飾語句、修正語病,使維基百科語句更為通順而已,現在得知先前的種種編輯行為會被認為是不當行為後,我重申好幾次,我將不再,也不會想要再進行這類編輯了。
3. 我沒有在第一時間注意到通知,並非有意在被警告後仍執意持續編輯條目,也沒有拒絕溝通,更沒有再提過名從主人這四個字。
4. 後來,我僅是在UT:E2568討論頁中補充可靠來源給他們參考,並沒有要與他們爭辯哪個用詞好,也沒有要去編輯條目的用詞。我認為無限期禁制或封鎖我的處分要求不合理。以上。--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21:53 (UTC)[回覆]
然而你現在還是基本沒有回退你的那些修訂,這意味著你並不認為自己的編輯有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12 (UTC)[回覆]
個人覺得那些編輯也許算「不受歡迎的行為」,但回退應該歸入建議而非強制範疇。我不反對納入處理方式考量,不過他也提到不打算再做此類編輯。--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12:17 (UTC)[回覆]
(※)注意:該使用者幾乎完全未回退之前那些無意義編輯。且在其聲稱「不會再進行這類編輯」後,近日又做出類似編輯:如Special:Diff/85329628,將「是」改為「為」,在原台灣正體正常顯示「路面電車」的情況下將原始碼地區詞「有軌電車」換為「路面電車」;special:diff/85329804special:diff/85362446,將「noteTA」的「n」改為大寫「N」。此外,還有不當添加內部連結或WP:NOTBROKENspecial:diff/85361409給「台灣」加內部連結、special:diff/85361205給「電視劇」加內部連結、special:diff/85330154NOTBROKEN等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2:39 (UTC)[回覆]
1.我在Special:Diff/85329628中是將整句文字刪除重改,並非刻意替換是/為或路面電車/有軌電車。
(修改後)神戶市電(日語:神戸市電/こうべしでん Kōbe shiden */?)為日本神戶市一座已廢止的路面電車(市電)系統,由神戶市交通局所營運。
(原文)神戶市電(日語:神戸市電/こうべしでん Kōbe shiden */?)是歷史上由神戶市交通局營運的路面電車(市電)。
可以看出原文跟我更新的文是重寫過後,而非單純替換。我照你的指示把為改成是,連結也改回有軌電車了:)
2.NoteTA是因我已將"{{NoteTA |G1=Transport |G2=Railway}}"設為鍵盤快捷,直接整排取代掉,並非刻意將小寫n換成大寫N;我完全沒想過連這也會被挑惕,我根本不在乎n是大寫還小寫好嗎,我覺得你這有點在找碴了,你喜歡小寫我這就改成小寫:)
3.我現在才知道原來連新增連結也不行?我點進WP:NOTBROKEN看了一下,我並沒有違反『不要「修復」連結到重新導向的連結』所列的內容。--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10 (UTC)[回覆]
1. 所以你為什麼非要改成「為」?
2. 這不是挑剔,我已經說了,這是無意義編輯。一般人當然不會去挑剔這些用詞,但是你會(大量替換用詞),雖然這裡是我誤判。
3. 不要給任何人都知道的事物加連結,這是常識。[[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大陆時期]] 這種代碼顯然不合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17 (UTC)[回覆]
1.我說明過了。我是整句重打,那就是我的書寫習慣,並費刻意為之。我也已經照你指示改回「是」了。沒有想再跟你吵這雞毛蒜皮的事。
3.如果你是說中華民國大陆時期變成[[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大陆時期]]的部分,我是用手機ios app編輯,我將中華民國大陆時期選取後,按下方的加入連結圖示,直接選取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就自動顯示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大陆時期]]了,你應該向app開發團隊反應此事才對。--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19 (UTC)[回覆]
無論你找什麼理由,總之,下次我再看到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大陆時期]] 這樣的代碼,就會直接提報WP:VIPNOTBROKEN是可以直接永封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6 (UTC)[回覆]
那請教一下,我該去何處反應app這問題呢?我相信許多人會因app的設計而無意做出如此的編輯。--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8 (UTC)[回覆]
WP:互助客棧/技術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0 (UTC)[回覆]
前面「並非」誤打成「並費」,在此更正。另外,「不要給任何人都知道的事物加連結,這是常識。」那為何還找得到一堆頁面內部連結連向 台灣、電視劇 呢?我添加這兩個內部連結是否真有不妥?如果是,那其他頁面關於這兩詞的頁面是否也都該修正?--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26 (UTC)[回覆]
不妥,除非這些條目的主題涉及台灣或影視劇(如影視學條目等)。是,應該修正。--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0 (UTC)[回覆]
想請求WP:的來源--アレックス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2 (UTC)[回覆]
MOS:OL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35 (UTC)[回覆]
  • 處理:

航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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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好奇,他本人沒有建立過條目,怎麼在多個條目中有建樹的,不會是在D朝相關條目吧?----甜甜圈向資瓷韓國戒鹽台灣政黨致敬! 2024年12月10日 (二) 00:21 (UTC)[回覆]
從他之前無故回退wayback存檔就能看出,此人常識缺失,缺少編輯的基本能力--Elvaaae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4:06 (UTC)[回覆]
(~)補充 提報理由:我說紗帽正街該重新導向頁面看上去有可能擴充為一篇條目,而其所指向的條目卻不包含該題目的任何實質資訊,可適用快速刪除方針R7款。」航站區說「Hang on,調整為紗帽街道#市政道路」(Special:Diff/85260747)。完全缺乏基本的語言理解能力和思維邏輯能力。--———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2月10日 (二) 10:37 (UTC)[回覆]
hang on完對所謂「市政道路」的擴充見,令人忍俊不禁。—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0日 (二) 14:55 (UTC)[回覆]
[2],簡直是匪夷所思的指控,不封鎖留著他繼續誹謗、擾亂嗎?——Aggie Dewadipper ※ Beat Coyotes! 2024年12月10日 (二) 20:10 (UTC)[回覆]

Rasti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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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s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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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tasemic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羅西娜·蘭達費阿利松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使用者會建立許多沒有內部連結的運動員小條目或小小作品(如鄭娥覽張淵鶴加里克·卡拉佩強朴主孝),8/26有維基人在User_talk:Etasemic#請記得自行加上跨語言連結提出警告。目前沒有改善
  • 發現人:Wolfch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5:50 (UTC)[回覆]
    上次被提報紀錄,看來沒有改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6:17 (UTC)[回覆]
    在舉例的這幾個條目,被提報人翻譯2023年世界錦標賽,但實際上是2023年世界舉重錦標賽,不實翻譯誤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6:25 (UTC)[回覆]
    這算翻譯失誤嗎?前面已經提及是舉重運動員了,那後面的運動專案就省略掉好像不是很大的問題,不存在「誤導」問題吧。--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6:32 (UTC)[回覆]
    我認為這不算是翻譯失誤。--Wolfch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40 (UTC)[回覆]
    關於連入問題,其實在其他運動專案條目里會有連結,只不過是搬運英語沒有漢化。通常@Liu116或者我會前去處理,所以各位也不必打上orphan。還請@Etasemic注意一下字數(哪怕多一兩句廢話)和內部連結問題。(他會自己鏈去wikidata,不能說完全沒有改善啦)--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6:51 (UTC)[回覆]
    我認為是誤導了,機翻都不會省略成這樣,若是是新手看到想要協助內連,不知道要如何確認呢?另外我認為應該要從錯誤中學習成長,上次承諾過的,這次還是便宜行事,經常性地要其他使用者在後面協助確認,不是負責任的行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7:33 (UTC)[回覆]
    被提報人無視問題,繼續建立條目。@Etasemic請到此協助釐清,您連正確的比賽項目都沒辦法做出內連的原因是什麼,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01:19 (UTC)[回覆]
    你好,比賽的連結只要不是紅色連結我會加的。我現實生活比較繁忙,只能借為數不多的時間去寫運動員,而要寫的運動員又有不少,因此每篇只能寫這麼多內容,還請各位見諒。先前寫的運動員我自己檢查過了,包含數字和字母在內都已經超過50字,不理解為什麼還是被當做小小作品。--Etasemic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15 (UTC)[回覆]
    個人不建議計算字母和數字,因為計算方式不同人有不同看法。如果能確保漢字是50字,那就不會有任何爭議。--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21 (UTC)[回覆]
    我看到小小作品定義裡面說了外文字母和數字算半個字,我就是按照這樣的定義去算的。--Etasemic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56 (UTC)[回覆]
    社群有些人甚至覺得50字的要求過低。用外文字母來湊字數恐怕更多人有異議(小小作品定義也有提到外文單詞整體算兩個字,算是對這種漏洞打了一定補丁)。另外,閣下可以在條目里加入簡易版資訊框:{{Infobox person/Wikidata | fetchwikidata=ALL | onlysourced=yes }}(效果,只有連結到wikidata才會有效果),這樣可以讓條目看起來不那麼單調,,還能減免10個字。--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5:34 (UTC)[回覆]
    @Etasemic個人認為寧缺勿濫:慢慢寫好一點的條目,而非因為能投入的時間不足就批量建立資訊不足的內容。當然,如果找到同好一同協作而不需孤軍作戰就更好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9日 (一) 18:07 (UTC)[回覆]
    真要慢慢寫的話恐怕寫不完,我能做的只有保證字數達標,還請見諒。我也希望有更多人寫運動員,這樣能減少我的負擔。--Etasemic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4:58 (UTC)[回覆]
    寫不完不是問題,本人也一大堆草稿沒做成條目。這有時是機緣使然。但條目因資訊不足被刪除就肯定是心機被白費,站在您的立場而言,這似乎更糟。--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11日 (三) 04:32 (UTC)[回覆]
    最近存廢討論的此案例參考,雖然是英維的狀況,給被提報人參考,您都建立這麼多條目,即使是小條目,對自己的基本功要求應該要有。--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7:35 (UTC)[回覆]
    你們大概是沒見識過一兩年前的佛祖西來,那可是比這位還要可怕不少的存在(一樣條目比較短小而且不加infobox,但比這位更可怕的是量多到一天可以上百個,這位最多的時候也就是巴黎奧運那陣子一天三十來個),所以我當時申請剝奪佛祖巡查豁免的時候就說過,「新手像他那樣建立條目絕對無法成功申請到此權限」,現在看來,當時針對佛祖西來只是申請剝奪巡查豁免都算對他客氣的了,佛祖有不少條目也是貼著50字的臨界,甚至有的條目嚴格點計算都不到五十字(都是我自行補的字數)。看現在的情況來說,我說希望能夠幫忙處理下連入……似乎已經不太現實了,不過多從英文版條目里搬運並翻譯分類……這點應該還是做得到的吧(人家佛祖就做到了)……--💊✖️2️⃣3️⃣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52 (UTC)[回覆]
    濫建低質量條目後至少後續要回去編輯(打撈)修補吧,建完之後就壓根不管,那不如不要濫建。--HanTsî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4:56 (UTC)[回覆]
    在下曾經編輯過許多NFL球星的頁面,因此我深知編輯運動員人物頁面的複雜程度,有的時候一個infobox都要折騰大半天才能搞定(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在下水平不夠的原因)。我想說的是,與其建立大量的小條目或者小小條目,不如盡力去寫好其中的幾個條目,然後再慢慢增加,這樣也能讓其他的編輯同儕有所參照,提高日後協同編輯類似條目的效率。
    運動員頁面是永遠寫不完的,歷史上的運動員族繁不及備載,新晉的運動員又如雨後春筍一樣爆發,所以在下建議Etasemic君能夠儘量保質而非保量。至於本提報本身,在下覺得既然Etasemic君並無主觀故意,並且願意溝通,無需進一步處理。--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8日 (三) 01:54 (UTC)[回覆]
    中維的五大聯賽以外的足球球員所屬俱樂部經常不更新,其他語言的維基不知如何,英維倒是更新及時。--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2:02 (UTC)[回覆]
    然而並沒有任何規定限制濫建條目,而且我覺得質和量都同等重要。既然有人比較追求量那就讓他建吧,畢竟沒有違反任何規定。(但內容不能出現嚴重錯誤)--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2:11 (UTC)[回覆]
    當初有人能夠跟佛祖說這樣的話就好了,我2022年7萬多次編輯,估計有大約六七成都是處理佛祖西來建立的運動員條目及分類去了(包括但不限於湊字數、添加連入、調整分類等,這還是保守估計)。當時搞得我心態爆炸,以至於我現在搞Etasemic君的條目反而沒那麼覺得心理不適……--💊✖️2️⃣3️⃣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09:53 (UTC)[回覆]
  • 處理:

Kalin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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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使用者會在我本人每次出來投稿DYK的時候都會很準時地出現投下反對票(檢視編輯間隔;最近的一次為幾天前的DYK),多次以不同的理由(例如是元組太少,即使在元組足夠3000的時候也會以Infobox佔太多元組之類作爲理由)反對,並且在我本人解決後再會用不同的理由一再繼續來回「打桌球」。除了我本人以外,這位使用者也在其他使用者投稿的DYK條目上投反對票而惹上爭議(參見使用者討論:Kalin8111),可以見到的是這位有400多次編輯的使用者有不少的編輯都是在DYK上投反對票(以及為自己做辯護)。先説一下本人一般不會很隨便地把人提報到此處,我本人是在多次被影響下不堪其擾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將此使用者提報到此處,而且認爲此使用者已經嚴重違反WP:STALK。這裏也懇請之前有表示過此使用者行爲有問題的維基病夫以及派翠可夫君可以評評理,另外邀請User:Manchiu,謝謝。--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9:19 (UTC)[回覆]
我想請管理員街燈電箱150號以及春卷柯南評評理,你寫的DYK條目已經幾多次有可供查證的問題?你說我「打桌球」,請問我提出的問題你真是有解決了嗎?而且位元組太少的問題,你真不覺得你這樣是打DYK長度的擦邊球?春卷柯南管理員以前說了這是合理的反對理由。還有相同理由都有用過在其他使用者,不是只針對你一個。--Kalin8111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0:28 (UTC)[回覆]
第一,春卷柯南的發言只是他個人的論述,並不是什麽方針3000元組的規定就是規定。像在Talk:阿納托利·克里沃諾日科,這裏也請你解釋一下,爲什麽條目有10000個元組和infobox(資訊框)只有1600元組的情況下你同樣用這種不倫不類的論點?這裏的「球」絕對是打中了吧?不算infobox也有8400個元組,這已經是3000元組的接近三倍了。
第二,你如果真的有問題爲什麽不一次吧問題全部提出呢?爲什麽要我解決完一個你又提一個完全不同的理由反對呢,你不累我也累吧?我在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塞爾希·葉克利奇克這裏又何嘗未有解決了呢?
第三,你已經有至少八次這樣針對我的反對次數了,你自己應該也心知肚明你到底在做什麽了,以防你不認賬,這裏檢視了編輯間隔就很明顯看得出你在做什麽了。
另外,如果你不停止這類的行為的話我也不排除會作出進一步的行動。--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2:12 (UTC)[回覆]
你在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塞爾希·葉克利奇克的動作就是「打桌球」的最佳證明。--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14 (UTC)[回覆]
本人與Kalin8111並無太多接觸,只知道他在DYK中頗為活躍。雖然他有時在條目獲得足夠票數且將要通過時投反對票,且對DYK條目的審核標準較為嚴格,使部分編者因此對其觀感不佳。但部分投反對票的理由合理,且條目確有來源方面的改善空間。本人生活繁忙,不便作出過多評論,也不希望過多參與此討論。--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5日 (四) 09:32 (UTC)[回覆]
本人與Kalin8111(素菓琳)有太多接觸,在他在DYK活躍前,在電視格式手冊找麻煩。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利用三日共識漏洞,一上線就去找麻煩。有時在共識流程即將走完卻反對、ping他又在7日後,甚至共識流程即將走完才上線/發言以中斷共識達成流程,有WP:GAME之嫌。希望管理員可以禁止他參與WP活動,要是他繼續參與WP活動,我們的WP提案及共識達成將不能提速提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6:59 (UTC)[回覆]
可見此使用者行爲卑劣,現在包括我在內已有三位使用者提到這個人在一件事即將完成之時突然出來中斷或干擾推動流程,確實有WP:GAME之嫌。--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12 (UTC)[回覆]
而且他的發言是擠牙膏的,先無視討論內容,只看結果,解決完一個問題後才提出第二個問題,有拉布的感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09 (UTC)[回覆]
完全同意,他在我這邊也是--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13 (UTC)[回覆]
@MykolaHK @SickManWP:我非常歡迎閣下閱讀電視手冊的討論,其實是有人教他這樣拉布。至於是誰及如何拉布,請仔細閱讀整個討論,這裏不方便明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29 (UTC)[回覆]
「反對」票本身不是問題,只要確實有理有據。至於是否每次故意「準時」而讓條目通不過DYK,善意推定,我認為還需要更多證據。另外「維基跟蹤」也需要更多證據,是否有證據說明該使用者一直緊跟在您的條目下投票反對?--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9:44 (UTC)[回覆]
@自由雨日證據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塞爾希·葉克利奇克Talk:阿納托利·克里沃諾日科Talk:克謝尼婭·卡列琳娜Talk:東瑞丁郡議會Talk:倫敦道(白禮頓)站Talk:莉安·蒂爾南謀殺案Talk:亞茨基夫卡Talk:尤斯頓聖潘克拉斯車站,這裏已經至少有八個條目了(太多了,我也數累了),如果這個都不算的話我不知道這叫什麽,有這麽多次的「捧場」無論是誰也難免會生氣,我覺得事情遠比您想的嚴重。還有,是否是準時我上面已經説過了,如果檢視了編輯間隔就很明顯看得出。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1:55 (UTC)[回覆]
@MykolaHK @自由雨日:
還有最出名的電視格式手冊提案也深受他多次「捧場」影響,拖誇了方針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02 (UTC)[回覆]
請問是哪一次?可以提供連結嗎?謝謝。--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07 (UTC)[回覆]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 :如閣下電腦運算能力不佳/RAM不足,不建議點進去,會當機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11 (UTC)[回覆]
感謝補充--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13 (UTC)[回覆]
@Kalin8111撇開DYK這個不説,我想請你正面回應一下格式手冊討論「擠牙膏」(也就是所謂「打桌球」)的行爲,至少可以給你自己一個解釋的機會以及User:HK5201314一個交代。--Mykola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1:30 (UTC)[回覆]
仲好意思怪我擠牙膏,電視那邊我已經解釋過,你們不是答得自相矛盾,就是講得不清不楚,否則我都不用要問那麼多次。還有我不似你們對維基那麼沈迷,我隔幾日得閒才會回來看。--素菓霖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10:09 (UTC)[回覆]
(!)意見:提報者的遭遇正是本人不自薦DYK的一個重要原因。正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自己對自己寫的條目當然會比較珍視(不然寫條目幹麼),而自薦了就容易產生勝敗心。個人認為,如果真的想「宣傳」一下自己寫的條目,可以考慮在自己的使用者頁面上加上{{Dyk/auto}}模板,那就不用「看其他人的臉色」了(有關實例請參閱本人的主使用者頁面)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5日 (四) 11:14 (UTC)[回覆]
記得閣下也曾在該使用者討論頁中講過這段話:「純粹路過:在條目的評選期只差25分鐘才投反對票,令條目不通過評選,有點殺人一個措手不及、不讓人改善的感覺。下次可以的話,早一點投。我猜MykolaHK現在對您的觀感應該很差。」,我今天要針對的還有這點。--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1:45 (UTC)[回覆]
被提報者有可能是思慮不周,但要證明跟蹤則稍嫌不足。例如您這次強調吾等要留意被提報者的編輯間隔,可是他12月5日之前四次在間隔過後回歸的編輯(10月14日10月28日11月10日11月17日)都跟您無關,部份反對票更是已經有其他使用者投下反對票在先。這樣的話可能比較難說服管理員。
要說被提報者有甚麼要考慮一下,那就是上面本人也提到過的:「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會自薦DYK或優特內容的主編一般難以留意到自己寫下的東西的問題。對任何提案(包括DYK、方針指引條文修訂)提出反對前,建議預算一下對方跟進要多久、以及自己有沒有時間作進一步提問。尤其是從被提報者近期的編輯紀錄看,他平均一星期只有一、兩天有登入。這樣的話,在他有機會繼續發表前,評選或者公示就會完結,不論是支持還是反對,實際上進一步互動可能性不大,那確實是要謹慎一些。如果是因為「剛好看到」而令對方可能趕不及改正,建議明言有關情況,減少誤會。--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6日 (五) 07:02 (UTC)[回覆]
是的,有少部分間隔與我無關。但是他絕大部分DYK的編輯都是關於要反對我而作出的,而只有很少部分的反對票是已經有其他使用者投下反對票在先。在「殺人錯手不及」的部分他也早有前科,相信User:HK5201314也在格式手冊討論中深受其害。行爲確實很有問題。--Mykola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9:14 (UTC)[回覆]
我只能說,我也遇過這樣的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23:36 (UTC)[回覆]
DYKC硬性規則確實是3000位元組,包括模板(除了Infobox,還有來源)。對於涉及非拉丁字母語言的條目,很可能幾個來源模板就等於一個Infobox了,至少在我看來這是濫竽充數。也不是完全不行,就是觀感不好。〈阿納托利·克里沃諾日科〉,撇除來源,用我寫作家條目的體例表述他寫過甚麼論文的話,也只是剛剛好達標。〈塞爾希·葉克利奇克〉,他說的來源2(現來源3)所說的是傳主的博士論文特意以烏克蘭加盟共和國為重點,探討史太林時期的史觀,但我無法查閱他的博士論文,而一本題材類似的書則鮮有提及烏克蘭大饑荒("Holomodor"0結果,"famine"1個結果),我不想搞原創總結,但至少我覺得素菓霖君在這一點上不完全是亂槍打鳥。傳主之後仍然有探究史太林時期,不過也有探討別的話題,例如現代烏克蘭史、冷戰時期的烏克蘭電影等,翻查檔案他也曾經給一篇講烏克蘭大饑荒的專著撰寫書評。找另一個理由反對,甚至擠牙膏式評審並不是問題,這問題許多年前我也碰過,重點是反對者是否無的放矢,胡搞蠻纏。
素菓霖君唯一能讓我挑剔的地方是他有時喜歡在投票快要結束的時候才來投反對票,不給予充分的修正時間,如Talk:台鐵DR2700型柴油車Talk:高雄市輪船公司平安輪鐵路1君深受其害(我可以這樣說嗎?)。如果必須禁制他參與評審,禁制的唯一目的只可以是阻止他壓線投票,而非阻止他提出其他合理的批評。副知另一名負責DYKC的管理員AT。--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12月8日 (日) 14:53 (UTC)[回覆]
如果按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3年12月#提議設立:插隊投票保護期的話,社群對於最後一刻投反對直接反轉結果的行為是否有問題,也未能有共識,如果以此為由來禁制,恐怕引起非議。坦白說,敝人是傾向於認同User:黑暗魔君當時的說法,最後一刻投票不應該是問題,歸根究底就是主編者沒有在發起評選投票之前先把條目問題確認妥當,尤其本案的可供查證問題倒應該是主編者自己發現,而不應該屢屢在投票途中才由他人指正(甚至他人指正後主編者還試圖捏造來源矇混過關,最後要由管理員們加以覆檢才得以攔住);而主編者多次用來源和Infobox濫竽充數以致在最後被人投反對,我甚至覺得是主編者自己討來,而不是投票者最後投票的問題。更何況翻查了近期Kalin8111君所投的票,8月以來就已經沒有看到最後一刻投出直接反轉結果的票(Talk:高雄市輪船公司平安輪雖然是最後投出但其實不足以影響結果),故其行為即使有問題也衹可能以{{VIP|nowstale|4個月}} 報告即時但現已陳舊,使用者最後破壞距今已有4個月。如使用者再次進行破壞,請回報)來處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2月9日 (一) 06:22 (UTC)[回覆]
話倒不能這樣説。我自己的觀察是社羣普遍存在從眾效應,在特定社羣成員以較強烈的語調表達一個意見的時候,就算其他社羣成員認為那個意見可能有不妥當的地方,也不太敢真的把自己的意見説出來,壓綫投票很可能會導致社羣傾向於習非成是。比如説像Talk:社會大眾黨#新條目推薦討論這種壓綫的不合理反對意見很容易會導致條目主編失去應有的辯解時間,這對條目主編而言是不公道的,這點在互助客棧與RFC提案裏也是類似的。此外,擠牙膏式發表意見在觀感上會讓其他人在腦海中不當地誇大相關的負面影響,這干擾與妨礙了社羣成員就具體問題給予中肯評價的能力。如果管理員考慮禁制他壓綫投票的話,那我建議具體的做法可以是禁止他在每段評選期與公示期的最後24小時內投票或發佈任何意見(以DYK為例,是提名後的第72小時起至第96小時與第144小時至第168小時)。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9:57 (UTC)[回覆]
我有同樣的觀感,我也認為社群在投票時(不管是什麼投票)都存在從眾效應。--———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2月10日 (二) 10:13 (UTC)[回覆]
主編者多次用來源和Infobox濫竽充數以致在最後被人投反對,我甚至覺得是主編者自己討來」我想説「infobox指控」根本站不住腳,infobox佔1000元組左右,我就頂多給你算2000,條目總元組在扣除這個後也是有規定3000的倍數之多,反對者已被多次提醒,卻多次以這種低質理由纍次提出反對,我也阻止不了他。但現在就連堂堂經常處理DYK的管理員都可以説出這番話來(説是我自己討來也算了,現在連來源都可以說是用來濫竽充數... 如果還是要做這種開始變得無謂而明顯無視3000元組規定的爭論的話我也沒話可説了。--Mykola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5:31 (UTC)[回覆]
我也不明白為何這種觀點會是從一個管理員的口中説出來的,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了。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3:36 (UTC)[回覆]
之前有遭遇過類似情況,也對這種臨時投反對票的行為不太滿意;但其實說句中肯的,Kalin8111閣下大部分的反對票並非無理據,只是時間上的倉促致使條目主編無法動手修改從而使條目在評選中落選(不包括我主編的「塔後村 (霞浦縣)」的第二次GA評選,那次畢竟是我的問題,對Kalin8111的那張票我沒有意見),自然會導致條目主編的不滿,但我依然認為大部分反對票本身是合理的。所以如果要處理,我希望管理員此次僅針對Kalin8111閣下臨近投票結束而投反對票的行為做出提醒,不必進一步處理,但我依然不認可臨近結束投反對票的行為,一個是會被人認為是在遊戲維基規則,一個是對條目的主編有點不尊重。
另外有個小建議,如果出現臨時投反對票的情況,還是建議管理員把「提名不通過」改成「待處理中」狀態,給主編寬限一些時間與反對者達成共識或解決反對者提出的問題,這或許能更充分地照顧到善意改善維基百科的兩方成員。—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2月10日 (二) 02:36 (UTC)[回覆]
然而目前並沒有這個指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6:57 (UTC)[回覆]
( ✓ )同意FradonStar下面投票處理方案,畢竟有太多編輯太受這些壓綫反對的滋擾。--Mykola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5:39 (UTC)[回覆]
既然上面春卷ping了我,我在這邊回應一下。我認為壓線投票不是問題,壓線投票如果能夠讓DYK無法通過的話,那代表條目本身不具備足夠支持,往往票數較少的條目通常也是有問題才沒人願意去投票(看上去太短等等),當然這並非必然。不過,如果條目貢獻經常在壓線反對的情況下未能通過的話,我想主編理應先自行檢討,而不是去檢討提出意見者。--AT 2024年12月10日 (二) 15:45 (UTC)[回覆]
@AT那我也想知道你對於我上面的留言的看法。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0:39 (UTC)[回覆]
完全理解您的說法。不過,相對於壓線反對,早期反對的從眾效果更大,通常辯解本身也會有大量的留言,很多使用者在無法判斷的情況下也會選擇不投票。--AT 2024年12月11日 (三) 04:44 (UTC)[回覆]
@AT我不反對你説的事情,但兩者也並非完全衝突。DYK的基本投票期為4日、最長投票期為7日,在第4日壓綫投票就會同時產生我所說的效果與你所説的效果,比如Talk:1935年丹麥人民庭選舉(不只是兩度壓綫投票,而且還牽涉到老使用者配合其濫用的傀儡壓綫投票)就恰好是這個情況。疊加效應也是不能不考慮的。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3:34 (UTC)[回覆]
換成我是當事人的話,我只會覺得是因為自己寫得不夠好,因此才無法爭取到足夠的支持而落選,不會將責任轉嫁於投反對票的使用者,這篇過不了,那就下篇再努力就好。長遠來說,我認為解決此問題的方法還是廢除投票制,改為實施類此AFD的共識制才是上策。--AT 2024年12月11日 (三) 13:53 (UTC)[回覆]
這樣説吧,Talk:1935年丹麥人民庭選舉的當事人就是我自己,在壓綫投票者作為老使用者的情況下兩度壓綫投票同一條目濫用傀儡的情況下,我沒有任何正當合理的理由將事情歸咎於自己身上(也因此我在User talk:Maccomcre#2023年4月一開始非常反對縮短Maccomcre的封鎖期),畢竟內耗是一種精神問題。如果你給其他使用者的建議有如這裏一般是讓他們內耗的話,那我會認為這種建議很糟糕。我本人並不反對評選共識制,然而此前在FAC(?)試行的效果似乎不太好,因此如果要再興評選共識制的話,社羣可能需要在全面檢視上次試行的情況後提出全面的改善方案。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1日 (三) 13:59 (UTC)[回覆]
不是說內耗,而是推卸責任的問題。遇上反對的話,一般來說應該是改正問題,而不是指責他人反對得太晚。而且,您的情況跟舉報人的情況並不一樣,實在沒必要為此而拉低自己的水平。--AT 2024年12月11日 (三) 14:18 (UTC)[回覆]
然而我並不認為他(全然)是在推卸責任,我相信他是真的到了忍無可忍的情況才會選擇提報Kalin8111。這就像我當時到了忍無可忍的情況才選擇提起傀儡調查,然後發現Maccomcre濫用傀儡一樣。假如我當時沒有果斷選擇提起傀儡調查,那你這裏的話就會用來套在當時的我身上了。而且我自己也不是沒有經歷過被Kalin8111壓綫投票的情況(這裏我只舉一個例子),我認為在被壓綫投票這點我是能與他感同身受的。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1日 (三) 14:33 (UTC)[回覆]
無論是壓線反對還是被壓線反對,我相信雙方都是忍無可忍的。換個角度來看,合理的壓線反對也有把關的作用,沒有道理對此作出任何限制。上面提到的類此緩衝期或冷靜期什麼的,我認為都是有討論的餘地,延伸議題有需要的話,可以移師客棧繼續,此舉報則應以駁回作結。--AT 2024年12月11日 (三) 15:01 (UTC)[回覆]

Rasti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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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tinition-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0:18 (UTC)[回覆]
@Rastinition,請你解釋一下,Special:Diff/85297076Special:Diff/85297079Special:Diff/85297077Special:Diff/85297074,這些內容到底有什麼問題?你為什麼要回退???????--——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2月14日 (六) 16:08 (UTC)[回覆]
此使用者可能會搬出MOS:TVINTL,然而該指引是今年11月才通過的Special:Diff/84821503,在短時間內急於剷除韓劇條目的播放訊息,毫不考慮這些訊息是在指引通過前就被添加,且大多數是可以從條目的外部連結章節去查證的(如Special:Diff/85236031秘密的女人#外部連結列出了韓國KBS官方網站、臺灣東森電視官方網站,可證明被其刪除的播放訊息並非偽造),管理員應警惕此使用者的編輯行為是否涉嫌WP:GAME218.103.255.100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5:13 (UTC)[回覆]
此使用者顯然長期利用社群信任實行破壞之舉。如條目趙震雄,某IP使用者為擴充條目增加了一百多個來源Special:Diff/82235843,此使用者卻在未檢查過濾器是否誤判的情況下將IP使用者的編輯全數回退Special:Diff/82237516,這可能只是此使用者藏在社群信任底下的破壞行為的冰山一角。218.103.255.100留言2024年12月17日 (二) 05:13 (UTC)[回覆]
版本差異@红渡厨請替我檢查此筆回退是否恰當?-2024年12月18日 (三) 13:16 (UTC)[回覆]
  • 處理:

Hexexie、紅渡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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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討論頁指引,此處被摺疊的發言已被認定為不合適評論並標記。原因:已被永封使用者的無關評論(由自由雨日摺疊於2024年12月2日 (一) 01:27 (UTC)[回覆]

  • 我認為該段落超出了「宣告觀點」的範疇,帶有人身攻擊的成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52 (UTC)[回覆]
    先前,我認為本質是一樣的。先前已經有版本刪除的處理,另外在存廢討論也ping被提報人了,現在就看被提報人自己能否移除並提出版本刪除,以及被提報人願不願意改善往後不再違反指引。--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16:27 (UTC)[回覆]
    又改了,現在的版本應該是「宣告觀點」了吧--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4:01 (UTC)[回覆]
    所以你是承認不要把寶貴的人生時光用來沒事找事,天天裝理客中玩村規掛模板找存在感的職高哥們最該關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不是「宣告觀點」了是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4日 (日) 04:13 (UTC)[回覆]
    代為請求刪除@Hexexie能請您往後不要再寫類似這樣的文字了嗎?即便您不同意部分的觀點,有疑慮要盡量透過溝通協調,或者是遠離,經過這回您應該有所感悟,就不多說了。
    既然覺得被人身了要版本刪除請求,那反覆張貼是要怎麼處理呢各位大哥。說真的感受度來說我不覺得這句話有在說誰,這麼反覆張貼這句話,訴求到底是什麼?--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04:22 (UTC)[回覆]
    因為我本身就沒有訴求,但我肯定有在使用者頁面宣告觀點的權利吧,使用者頁面就是因為大部分維基百科讀者都不會注意到,在使用者頁面表達觀點並不涉及污染維基百科的任何條目,才讓使用者有一定表達觀點自由的地方。
    順帶回應一下紅渡廚使用者,本人的新改版是尊重社區意見,並不是因為你或者我的個人觀點,我們也都是普通社區使用者。( π )題外話印象里紅渡廚使用者在我寫完這句話沒多長時間就迅速提報至此,不知道是怎麼注意到的。--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4:37 (UTC)[回覆]
    你猜。--———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4日 (日) 04:41 (UTC)[回覆]
    @ATannedBurger,閣下在2024年10月28日提報中,給出的處理結果是您會關注被提報人。那這次的事我就預設您關注到了。那麼,現在被提報人在1個月前由於人身攻擊後被封鎖1天,現在封鎖完全沒起到效果,被提報人仍然訴諸人身,您是不是該表個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4日 (日) 06:19 (UTC)[回覆]
    首先,我正是因為在了解到維基百科社群以及維基百科方針後,刪除了原來明顯人身攻擊的侮辱性詞彙,並修改成了我個人並不覺得含有人身攻擊的段落。雖然我個人認為已經沒有人身攻擊色彩,但我又根據社群討論修改為了語調更友好的觀點宣告。我一直在嘗試與社群進行溝通並接受社群的意見,何來「沒起到效果」?
    其次,這位使用者雖然作為本頁面的常客,但先是違反了本頁面頂端的如果您發現了不當行為,請使用適當模板警告違規使用者。如果您的警告無效或對方已經嚴重違反了有關方針和指引,請點擊「檢舉不當行為」按鈕進行檢舉,並在表單中描述被提報人有何不恰當行為,最新的報告應放在本頁最頂端。直接進行提報。並且你上面那句請管理員對被提報人施予更長期限的封鎖,以示阻嚇。和引用的封鎖應具有阻嚇作用,以防止維基百科受破壞及擾亂,阻止當前持續的破壞行為,並避免往後再出現同類情況本人認為已經符合Wikipedia:維基欺凌#不實指控以及利用維基百科:封鎖方針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以多條方針作理據吹毛求疵騷擾某使用者。,這條回復也是對你的一次警告。我已經配合社群對自己的使用者頁面做出了修改,如果你對我還有什麼看法,請直接與我討論而不是再以請求管理員封鎖為要挾。由於時區原因我現在要先睡覺了,如果還有什麼問題我應該會明天看一下回復。謝謝。--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7:10 (UTC)[回覆]
    小傻瓜,《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又不是什麼積分制,非要走完「模板警告→警告無效→提報」這一套流程才能提報。你已經於2024年10月29日因人身攻擊被封鎖1天,而封鎖本身就等同於警告。在封鎖結束後,你繼續於2024年11月22日發表言論:不要把寶貴的人生時光用來沒事找事,天天裝理客中玩村規掛模板找存在感的職高哥們最該關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你這屬於板上釘釘的明知故犯,不管是我提報你或者是其他人提報你,都是天經地義。我勸你一句,千萬不要學你這句話里的:把寶貴的人生時光用來沒事找事,天天裝理客中玩村規掛模板找存在感的的職高哥們。不然你這可就成罵你自己了。當然,如果你覺得我說的不對,歡迎你提報我。--———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4日 (日) 07:53 (UTC)[回覆]
    好的寶寶,今天正好熬夜睡不著。--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9:31 (UTC)[回覆]
    能和我說句晚安嗎。--Hexexie 2024年11月24日 (日) 09:33 (UTC)[回覆]
    (~)補充,被提報人不僅無視自身已被封鎖過的事實,在封鎖後持續進行訴諸人身的行為,現在反而倒打一耙說我人身攻擊,Special:Diff/85082299,此種行為必須予以嚴懲!--———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4日 (日) 12:27 (UTC)[回覆]
    我繼續要求管理員處理此人。此人在因訴諸人身被封鎖後繼續於2024年11月22日發表言論:不要把寶貴的人生時光用來沒事找事,天天裝理客中玩村規掛模板找存在感的職高哥們最該關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這是板上釘釘的明知故犯。更甚、此人還倒打一耙,反誣本人進行人身攻擊。此種行為必須得到嚴肅處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9日 (五) 04:43 (UTC)[回覆]
    被提報人在因人身攻擊被管理員封鎖後,持續進行人身攻擊的行為,是絕不可接受的。我繼續要求管理員處理此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2月7日 (六) 06:32 (UTC)[回覆]
(&)建議該使用者變更(或刪除)使用者頁面中的相關語句即可。若行為仍未改善,再做進一步處理。--WiiUf🐉 2024年11月24日 (日) 06:29 (UTC)[回覆]
(▲)同上,究竟是固執己見還是僅是不清楚規則,目前尚不好判斷。暫待存廢結果為佳。--)dt 2024年11月24日 (日) 06:31 (UTC)[回覆]
不清楚規則又是什麼話?都已經因為訴諸人身被封鎖1天了,還不清楚?--———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4日 (日) 07:06 (UTC)[回覆]
目前被提報人已經將原句不要把寶貴的人生時光用來沒事找事,天天裝理客中玩村規掛模板找存在感的職高哥們最該關注的就是自己可悲的人生。改為了希望各位職高哥們不要把寶貴的人生時光用來沒事找事,參與維基百科是一件可以獲得正向反饋的有益活動。祝為維基百科做出貢獻的各位獲得感情順利、事業美滿的幸福人生。--———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4日 (日) 06:35 (UTC)[回覆]
本人認為可以結案。--WiiUf🐉 2024年11月24日 (日) 06:54 (UTC)[回覆]

第一、該使用者在Special:diff/85081325對本人進行明顯的人身攻擊「小傻瓜」,該使用者也曾多次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Special:diff/84195100Special:diff/83160417Special:diff/82120302),並在使用者討論頁被警告。同時,該使用者長期以咄咄逼人的語氣,違反Wikipedia:文明中的「輕蔑其他編輯;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本頁面下就有「你這不是亂講嗎你」、「沒興趣跟你扯東扯西」、「別太把自己當回事」、「那看來你真的是內心已經沒有絲毫的羞恥了」、「別怪我不給你留面子」、「你真是活在夢裡」、「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等數不勝數的言辭激烈之例。

第二、該使用者在提報我的過程中多次訴諸管理員封鎖處罰,違反Wikipedia:維基欺凌#不實指控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關於該使用者提報我的緣由、本人的回應以及該使用者如何違反這些方針在下方很清楚,我就不再贅述了。詳見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Hexexie。該使用者最後回復我「歡迎提報」,那我只能順水推舟了。

綜上所述,建議管理員對該使用者做出封鎖以及提報禁制處罰。同時建議該使用者給自己放一段維基假期,去做一些對身心健康更有益的事情,比如與朋友或戀人一起,把在使用者頁面提到的「把武漢市範圍內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武漢市文物保護單位和武漢市優秀歷史建築全部實地跑一遍」實現。

( π )題外話:在簡單翻閱了一下該使用者的貢獻記錄之後,發現其幾乎不參與對條目的編寫,而是長期活躍於存廢討論以及管理員提報版,其以關注度提報的很多條目最終都被證明存在關注度,這也是大多數使用者與其產生爭執的來源。其提報的大多數使用者也未對維基百科進行破壞,而只是與該使用者產生矛盾。正如該使用者所言:「我,紅渡廚,也只是一名維基百科的普通使用者。大家不過是按照自己的興趣愛好在維基百科做點事情罷了。」該使用者當然和任何註冊了維基百科帳號的自然人一樣,有權在維基百科進行提刪、提報,可是如果該使用者的興趣愛好就是提刪、提報,是否符合Wikipedia:這裡是共構百科全書之地呢?

最後,感謝該使用者的提醒,由於現實學業及工作繁忙,本人也會給自己放一段維基假期(除非是編輯相關專業學術內容),在一段時間內不會參與維基百科,尤其是站務討論,甚至可能對該提報都不會參與更多討論。因此,只能請維基百科社群對該使用者進行再度審視了

PS:在本頁面能找到的該使用者發言就不設連結了,可以直接用Ctrl+F。

(~)補充看到該使用者先說自己「沒什麼想說的」然後過了兩小時先是說我「0又愛玩」又引用一個百度知道詭辯自己「小傻瓜」不算人身攻擊實在有點幽默,網上隨便一搜也能搜到「貶義詞的種類繁多,常見的包括人身攻擊詞,如「蠢貨」、「傻瓜」、「廢物」等」([4]),就在該使用者自己引用的百度知道裡面也有「要準確理解「小傻瓜」的含義,最重要的是看它在具體情境中的運用。同樣的詞彙在不同的語境下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含義。因此,在理解這個詞時,需要結合具體的情境和語境。」這麼一句話。本人與該使用者素不相識,根據該使用者自己引用的百度百科「小傻瓜」「經常出現在情侶、夫妻或親密的朋友之間。」根據常識也只是適用於關係親密者的調笑詞,該使用者過往也經常對其他使用者做出人身攻擊以及違反Wikipedia:文明,認為「小傻瓜」是冒犯本人的人身攻擊完全合理。而且本人提出那麼多提報理由,該使用者只避重就輕地回復了一個點,該使用者使用「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倒打一耙」等激烈言辭也違反了Wikipedia:輕率指控,並且又用「認為您完全缺乏基本的判斷能力」等語句違反WP:AGFWP:文明。同時,注意到該使用者在本人提報之後繼續在本頁面訴諸提報威脅(Special:diff/85137344)來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根據Wikipedia:禁制方針「當使用者造成極端或頑固問題的擾亂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打編輯戰、持續與他人產生爭執,或為闡述其觀點在特定頁面或主題觸犯其他方針指引),而其他制裁措施無法阻止有關行為,則可採用禁製作為最後制裁措施。」

該使用者最喜歡說的一句話「此種行為必須予以嚴懲!」正適合用在他自己身上,請管理員對該使用者做出相應處置。

PS:由於本頁面進行更新,該使用者在本提報第二條違反Wikipedia:文明的言論可以在Special:diff/85082299中Ctrl+F找到。--Hexexie 2024年11月29日 (五) 19:32 (UTC)[回覆]

你說是就是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30日 (六) 03:00 (UTC)[回覆]
  •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