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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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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原創作品,作者毫無知名度可言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olyma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0:09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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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某生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1:59 (UTC)[回复]

(×)删除支持删除。但理由为:侵权。

--GodCallMeGod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11:00 (UTC)[回复]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2年8月12日 (日) 04: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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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Kolyma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2:34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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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11日 (六) 03:30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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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廣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W 動員令 2012年8月11日 (六) 03:32 (UTC)[回复]

已保留。--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8月23日 (四) 03: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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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维基文库,非百科内容,有点像原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11日 (六) 03:34 (UTC)[回复]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0日 (一) 02:43 (UTC)[回复]

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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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南機場觀光夜市"”——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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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星洲之夜每集剧情"”——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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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玩具王国"”——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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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江澤民其人"”——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非百科內容Urga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11:41 (UTC)[回复]

(○)保留:這是介紹一本書的內容,怎麼是「非百科內容」,當然可以收錄到百科裡,有人創建、就有人關注,這樣才符合 維基百科 的多元自由精神;我就是因為對江澤民有興趣,看到這個條目,這個條目讓我認識到一個 認識江澤民的不同面向,我覺得有保留價值。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江澤民是公眾人物,這本書現在有這麼多編輯討論,可見有其關注度,「重點是內容寫什麼、而不是誰寫的」,不該「對人不對事」、「以人廢言」;如果大家有正負意見,可以參與編輯。另外,不要隨便給別人扣上「自我宣傳」的帽子;中共的五毛也常自我宣傳、更隱晦。Moonlightwalker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05:51 (UTC)[回复]

    • (:)回應:用某一方政治界定去衡量一个条目是否应该保留,不是维基的原则吧?自己把有关书籍介绍删除了,又投票说不是书籍介绍,这恐怕不合适吧?这两位这样投票也算数吗?我是真不懂,新手上路不久,所以提出来请教。对于关注度问题,这里有两条供参考。 澳洲国立图书馆有收录此书[3];另外,下面这个网站也转载英文大纪元对此书的报导:[4] 。或许有人会说没有评论就不算关注,我想这个说法本身就可质疑。转引、转用者本身就在关注,在判断中认为会有潜在的关注的需求才有参与的行为。如果怀疑是有商业利益关系,要有证据,否则怎么能主观断定呢?这种断定只是道理推测,不是负责任的事实考证吧。
        • 我希望有的人不要带着相关利益方的眼镜盯住“此例”条目非除之不可。目前条目已经根据编辑的意见修改了,没有主观负面的评论,而是客观呈现书籍目录,以及能证明书籍内容的相关信息。来源信息符合要求。我觉得条目是符合维基百科的书籍保留规则了。真的不符合,那请提供维基的明确规则把握尺度,以后我也好知道用这个尺度针对所有的条目。比如去关注有些条目也是这样的不符合维基的,提出删除的要求,从中我也想提升自己的感觉力,就是通过这样的实践,知道维基到底能做什么。到时候可能有劳大家用同一的标准对待。总之,我想,原则的设立就是求得最大的公正,摈弃政治意识形态影响下的误判。不知道对不对?——诗琳童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4:40 (UTC)[回复]
      • (:)回應:请注意生者传记方针,即使列出书籍目录也违反了上面的方针。相关利益方这个词用在阁下的身上似乎更准确。措辞的修改没有改变问题的实质。Wang65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3:05 (UTC)[回复]
(○)保留,只需要清楚清除关于章节的介绍和调整一下说法的口吻--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17日 (五) 02:17 (UTC)[回复]
        • (:)回應维友wang65:请去看某人的生者名字的条目,如果在下没理解错,那才属于维基所说的生者传记。至于写人物的书籍,维基是否规定人物类书籍与记述生者的被维基称为传记的条目一样,是否规定可以审查书籍内容而过滤呢?
              • 至于相关利益方问题,这里只提示一句:所谓利益必然涉及矛盾的正反双方。比如,某党国互联网被要求封锁或者过滤一切不利于其党其官员伟大形象的负面信息,其网络工作者删贴有钱,越努力删除异议声音或负面新闻,越得到奖赏。而这同时就是剥夺民众知情权。被剥夺人权的受害弱势群体的维权表现,当然是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这里如果只有一个利益方,那是谁?如果视为两个利益方,非此即彼,那么盯住“此例”,并因此盯住与自己编辑此例不同的编辑,在其身上做文章、扣帽子,在“此例”条目上做文章,是不是极端利益的需要表现呢?为了避免这样的利益问题对维基的干扰,使维基更能体现客观中立性,我认为维基需要在这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和规范。——诗琳童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9:07 (UTC)[回复]

(×)删除 本文章的大部分重要内容都没有来源,而且还把目录放出来,这极可能是侵权的。另外,这种行为也已经违反了WP:生者传记方针,应当删除。--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14:04 (UTC)[回复]


參照上方各種意見,主張保留意見者未能有效提出關於關注度佐證之資料,故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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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了{{expert}}和{{expand}},各位可以随时提出意见,条目完全可以建立,话说这些跟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4/06#陸大有完全没关系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3.192.192.51對話)於2012年8月15日 (三) 12:17加入。


已併入數碼寶貝列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4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數碼寶貝列表。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甲虫兽"”——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我加了{{expert}}和{{expand}},各位可以随时提出意见,条目完全可以建立,话说这些跟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4/06#陸大有完全没关系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3.192.192.51對話)於2012年8月15日 (三) 12:17加入。


已併入數碼寶貝列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8:5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數碼寶貝列表。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迪路兽"”——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是有这回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3.192.192.51對話)於2012年8月14日 (二) 01:49加入。

我加了{{expert}}和{{expand}},各位可以随时提出意见,条目完全可以建立,话说这些跟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4/06#陸大有完全没关系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3.192.192.51對話)於2012年8月15日 (三) 12:17加入。


已併入數碼寶貝列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8:58 (UTC)[回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03:42 (UTC)[回复]

平阴玫瑰已掛侵權)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AAA 6th Anniversary Tour 2011.9.28 at Zepp TokyoAAA Buzz Communication Deluxe Edition at SAITAMA SUPER ARENADear My Friend (U-KISS單曲)The Special To KISSMEDIVA (After School數位單曲)科学网博客建元風雲数字敦煌反畸形12年國教學生聯盟九评共产党葛兰笙。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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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04:02 (UTC)[回复]
(○)保留:已經擴充。CVS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11:03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健那绿B。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04:02 (UTC)[回复]
(○)保留有待擴充,建議保留。CVS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07:08 (UTC)[回复]
(:)回應 已經過期, 不再「待」了--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09:41 (UTC)[回复]
(:)回應:不好意思,發現是本人於早前因為連結錯誤以至投票出現了錯誤,實際上本人的投票為對上一個投票項目──絕色武器,多謝關注。CVS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10:59 (UTC)[回复]
他似乎不太明白過期的意思--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14日 (二) 09:42 (UTC)[回复]

(►)已重定向至健那绿B。--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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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04:03 (UTC)[回复]

我不认为只是因为现在不是正式名称就剔除它,这个名字还承载着很多历史与文化。谢谢!Xieezzy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4:23 (UTC)[回复]

(:)回應:閣下所說的與提刪理據毫無關係。如有興趣,請將該條目擴充至正文超過50字,令其脫離「小小作品」狀態,謝謝。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2年8月11日 (六) 05:58 (UTC)[回复]

已併入沙文主义。--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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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内容怀疑侵权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11日 (六) 05:24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2準則,已由User:Makecat快速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2日 (日) 02:2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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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关注度过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HEM.is.TRY 2012年8月11日 (六) 05:43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2011wp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14:20 (UTC)[回复]
(×)删除,游戏攻略,宠物的精灵条目,但质量就……--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12日 (日) 01:33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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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所云--Wing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20:08 (UTC)[回复]

(×)删除,游戏攻略,宠物的精灵条目,但…………--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12日 (日) 01:32 (UTC)[回复]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8日 (六) 00: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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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同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21:43 (UTC)[回复]

參考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05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08之相關討論,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1日 (五) 02:3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