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25
頁面 | :積壓 | | | ←10月24日 - | 10月25日 | - 10月26日→ | |提報新頁面 |
檔案 | :積壓 | | | ←10月23日 - … - | 10月25日 | - … - 10月28日→ | |提報新檔案 |
(×)刪除理據:這是一句廣告詞吧,有需要重定向嗎?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25日 (四) 00:07 (UTC)
- (○)保留:非廣告用語,「iPad with Retina display」是iPad 4的官方名稱,正如iPad 3被稱為「The New iPad」一樣。--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0月25日 (四) 00:13 (UTC)
- (?)疑問 有沒有官方翻譯,感覺很這個翻譯蹩腳,雖然意思是對的。--Jack No1 2012年10月25日 (四) 02:44 (UTC)
- 現在的官方網站上用的中文真的就是這個名字。--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5日 (四) 07:30 (UTC)
- 那個網站又沒有把這個名字連寫在一起。要是說可以簡單從左到右從上到下連起來的話,為什麼不叫iPad 配備Retina顯示器 仍纖麗奪目,達2倍速度。。Liangent(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3:57 (UTC)
- 現在的官方網站上用的中文真的就是這個名字。--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5日 (四) 07:30 (UTC)
- (○)保留,是我加的,這是蘋果網站上的官方中文名稱,創設這個定向是迫不得已 Momax(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9:09 (UTC)
- (!)意見:Apple的官網設計,左上角顯示的粗體英文字皆為產品名稱,例:iPhone 5、MacBook Pro。而由此Apple官網的網站地圖中,亦可看出產品名稱為iPad,且在iPad分類中,點選「關於 iPad」或「關於配備 Retina 顯示器的 iPad」下方的功能特色連結,進入後網頁左上角所顯示的產品名稱也是iPad。前述http://www.apple.com/tw/ipad/ipad-retina/overview/網頁右上方顯示的主標題是iPad,「配備 Retina 顯示器」只是小標題;再以MacBook Pro的產品網頁http://www.apple.com/tw/macbook-pro/來說,主標題MacBook Pro下方也有「配備 Retina 顯示器」的小字,總不能說這個產品名稱叫做「MacBook Pro配備Retina顯示器」吧?EW2430(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1:06 (UTC)
- (○)保留,不是廣告口號,是官方名稱。--Rx5674(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6:24 (UTC)
- (×)刪除:見上面所給網頁下面的navbar,應為「配備Retina顯示器的iPad」,現標題看着也蹩腳。另應建立apple.com.cn命名的配備Retina顯示屏的iPad。Liangent(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3:50 (UTC)
- (!)意見,不用為一個小小的重定向上綱上線吧,看看蘋果網上商店是一整句完整連在一起同一字體的「iPad配備Retina顯示器」[1],老實説我也不喜歡這官方「名字」,但喬布斯過世後的蘋果就是這樣..... Momax(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6:24 (UTC)
- (○)保留,確實是Apple銷售這項產品時使用的名稱。就算不作條目正式名稱,至少也應該作重定向。--Hargau(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3:46 (UTC)
- (○)保留,百科應該准許各種存在。--阿倫(留言) 2012年10月28日 (日) 04:16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刪除理據:只不過在史書中一筆帶過而已,缺乏關注度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5日 (四) 01:37 (UTC)
- (○)保留歷史人物,為明朝追封的帝王, 有歷史價值。作為一個有廟號有諡號的帝皇,關注度絕對足夠。(參考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9/05後梁朱茂琳、朱黯之關注度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2:31 (UTC)
- 有廟號有諡號只是因為他是朱元璋的先祖。在歷史上除了因為朱元璋當上皇帝后被尊封為帝,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記載。而且條目本身也可以預見根本不可能擴充。下面幾條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6日 (五) 07:24 (UTC)
- (○)保留,作為中華民族的維基百科全書,這些歷史人物可能正史記載不多,但也不應該從缺 Momax(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7:04 (UTC)
- (:)回應避免地域中心--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3:13 (UTC)
- (×)刪除,缺乏關注度--太刻薄(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12:07 (UTC)
- (○)保留,中華文化那麼多年,關注度要高的話,那人物在整個民族文化確實是非常非常突出成就的;那麼反觀現在,很多流行,時尚而形成的關注度的華人的百科頁基本可以團滅了吧。所以我的觀點是出身設法想如果一個人物已經有名號,而且古籍史書也能提到過,那已經是非常了不起,可以傳芳了。況且這個網絡百科全書都不可以包容的容納已經曾經記入冊的人物,那談何海納百川?--—阿倫(留言) 2012年10月28日 (日) 04:21 (UTC)
- (×)刪除:同意書生--Xtctjames(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1:04 (UTC)
- (○)保留,有重要性。但無需詳細擴充。--Dingar(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7:29 (UTC)
- (○)保留,同阿倫--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06:10 (UTC)
- (○)保留,有參考價值。--耶葉爺♥VC XC 2012年11月18日 (日) 06:19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5日 (日) 13:29 (UTC)
(×)刪除理據:只不過在史書中一筆帶過而已,缺乏關注度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5日 (四) 01:38 (UTC)
- (○)保留歷史人物,為明朝追封的帝王, 有歷史價值。作為一個有廟號有諡號的帝皇,關注度絕對足夠。(參考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9/05後梁朱茂琳、朱黯之關注度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2:31 (UTC)
- (○)保留,作為中華民族的維基百科全書,這些歷史人物可能正史記載不多,但也不應該從缺 Momax(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7:04 (UTC)
- (×)刪除,缺乏關注度--太刻薄(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12:06 (UTC)
- (×)刪除:同意書生--Xtctjames(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1:04 (UTC)
- (○)保留,有重要性。但無需詳細擴充。--Dingar(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7:29 (UTC)
- (○)保留,史書記載,封為帝王,意義遠高於當今什麼影星歌星,關注度不成問題。--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06:13 (UTC)
- (○)保留,有參考價值。--耶葉爺♥VC XC 2012年11月18日 (日) 06:22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5日 (日) 13:29 (UTC)
(×)刪除理據:只不過在史書中一筆帶過而已,缺乏關注度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5日 (四) 01:38 (UTC)
- (○)保留歷史人物,為明朝追封的帝王, 有歷史價值。作為一個有廟號有諡號的帝皇,關注度絕對足夠。(參考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9/05後梁朱茂琳、朱黯之關注度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2:31 (UTC)
- (○)保留,作為中華民族的維基百科全書,這些歷史人物可能正史記載不多,但也不應該從缺 Momax(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7:04 (UTC)
- (×)刪除,缺乏關注度--太刻薄(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12:06 (UTC)
- (×)刪除:同意書生--Xtctjames(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1:04 (UTC)
- (○)保留,有重要性。但無需詳細擴充。--Dingar(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7:29 (UTC)
- (○)保留,史書記載,封為帝王,意義遠高於當今什麼影星歌星,關注度不成問題。--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06:13 (UTC)
- (○)保留,有參考價值。--耶葉爺♥VC XC 2012年11月18日 (日) 06:22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5日 (日) 13:30 (UTC)
(×)刪除理據:只不過在史書中一筆帶過而已,缺乏關注度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5日 (四) 01:38 (UTC)
- (○)保留歷史人物,為明朝追封的帝王, 有歷史價值。作為一個有廟號有諡號的帝皇,關注度絕對足夠。(參考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9/05後梁朱茂琳、朱黯之關注度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2:31 (UTC)
- (○)保留,作為中華民族的維基百科全書,這些歷史人物可能正史記載不多,但也不應該從缺 Momax(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7:04 (UTC)
- (×)刪除,缺乏關注度--太刻薄(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12:06 (UTC)
- (×)刪除:同意書生--Xtctjames(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1:04 (UTC)
- (○)保留,有重要性。但無需詳細擴充。--Dingar(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07:29 (UTC)
- (○)保留,史書記載,封為帝王,意義遠高於當今什麼影星歌星,關注度不成問題。--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06:14 (UTC)
- (○)保留,有參考價值。--耶葉爺♥VC XC 2012年11月18日 (日) 06:23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5日 (日) 13:30 (UTC)
(×)刪除理據:文不對題,內容與明德學院重疊。
- (±)合併內容到明德學院 Momax(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9:13 (UTC)
- (:)回應:無需合併,所有非瑣碎資料已經寫進明德學院之中。--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0月25日 (四) 09:18 (UTC)
- (!)意見,那麼保留定向已可,另底部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那個 Template ,好像間接「鼓勵」其他人去創作分校及教學中心的內容 Momax(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0:05 (UTC)
- (:)回應:無需合併,所有非瑣碎資料已經寫進明德學院之中。--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0月25日 (四) 09:18 (UTC)
- (○)快速保留:我是原作者,條目內容絕對沒有與明德學院重疊,並經Alberth2編輯改進,這根本是RiceRice公報私仇。220.246.184.54(留言) 2012年10月30日 (二) 12:30 (UTC)
- (►)已重定向至明德學院。--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30天仍掛上{{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編輯](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來源搜尋:「"Referata"」——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
- (○)保留,因當保留此頁,每一個維基農場的條目都應該被創建。--Msnhinet8jp(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4:26 (UTC)
- (:)回應 為甚麼?--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7:25 (UTC)
- (×)刪除,缺乏關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30日 (二) 02:15 (UTC)
- 提出保留意見方未進一步說明原因,故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來源搜尋:「"王晨 (亞洲小姐)"」——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
- (○)保留,有名有關注度,不過正確改為 王晨(藝人)。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別用狗的言語,軍方聽不懂! 2012年10月28日 (日) 14:44 (UTC)
- (×)刪除,缺乏關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30日 (二) 02:15 (UTC)
- (○)保留,在內地也有點名 Momax(留言) 2012年10月30日 (二) 19:19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來源搜尋:「"連昭慈"」——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
- (×)刪除,缺乏關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30日 (二) 02:15 (UTC)
- (!)意見:曾獲得「101年度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2]、[3]),不知道夠不夠有關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2:50 (UTC)
- (○)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2:16 (UTC)
- (○)保留-- by User:Nbxxwh Nbxx @ 2012年11月8日 (四) 08:00 (UTC)
- (!)意見:曾獲得「101年度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2]、[3]),不知道夠不夠有關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2:50 (UTC)
- 已保留。--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04:09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 —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2:26 (UTC)
(Share the music, Share the world已於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23提刪)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史蒂芬·瓦德、王維德、翁浚峰。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刪除理據:已經提刪過,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14#武漢外校校報,復又創建。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5:16 (UTC)
(○)保留理據:中國的學生組織需要得到支持。查看過該提請人的記錄後對其提交刪除的動機表示懷疑。該提請人刪除過多個學校和學生組織的頁面。我不知道該提請人對學生組織是否帶有偏見,但是我認為我們必須要讓外界知道,中國的圍牆內學生組織還是興旺發達的。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Nbxxwh (對話|貢獻)於2012年10月25日 (四) 15:39 (UTC)加入。
- (:)回應:首先,我一共只提刪過三次,這是我第一次對學生組織提刪。第二,我對某學生組織被刪沒有參與討論,請不要潑髒水。第三,我不認為某校校報會通過各種起步能達到維基對關注度的要求,而認為最多只能成為某校條目中的一小段。第四,你這個被刪了又換了個名字重新創建,本身就是對維基的不尊重。另外,你給出的理由跟當年台灣某學生組織的非常像,如果牆外的學生組織條目都要被刪,你覺得牆內的能夠逃掉嗎。--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1:32 (UTC)
- (:)回應:道理同下。另外,你個人認為「牆外的學生組織條目都要被刪,你覺得牆內的能夠逃掉嗎」我認為這是強盜邏輯。不能把你或者別人之前做的事情拿來當判斷現在做的事情好壞的充分必要條件。這個賬號不是一個人在使用,之前的確建立過頁面。但是那時候我們回到學校搜集到的資料很少。現在我們很辛苦的從母校搜集到了資料,所以改寫了新的詞條。中文維基的詞條還是偏少,可能就是因為你和你得團隊對具體而微的事物過於敏感,認為不是什麼全國聞名的東西就不能夠寫。我不認為這將有利於中文維基的發展。你利用了熟悉維基規則的優勢,但是我們發現你的理由並不代表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承認「極少的事物才能夠滿足在全世界都為人熟知的條件」,所以肯定在一定範圍內的關注「並不構成為它不夠有名的理由」。
- (:)回應:我只是進行類比,說明這個提刪的理論適用全球,駁斥你以牆內牆外區分重要度的說法,至於你稱我強盜,不知道你是否知道一個案件如果已經判決,後來的類似案件都要據此處理的道理。同樣,如果我給我參加過的學校組織創建了這樣的頁面,也歡迎別人來提刪。我不是針對你或者你的組織,只是認為此類頁面不應該存在於一本百科全書裏。你可以把這些辛苦搜集的資料放在別的地方,不一定要放在這裏。我們在這裏也只是討論,每人一票,最終由投票結果決定,如果大家都保持跟你一樣的看法,也不至於被刪。--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5:22 (UTC)
- (!)意見,同下下………………下——Sakamotosan 2012年10月25日 (四) 08:20 (UTC)
- (×)刪除 --達師 - 218 - 372 2012年10月25日 (四) 09:03 (UTC)
- 英語維基百科有大量校報條目,只是上面有些人太迂腐,容不下你的條目。Citrrrh(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6:44 (UTC)
- 專門註冊個賬號來投票?英語維基上高中校報也只有9個,有的有幾十年的歷史,並且因為引入爭議而被廣泛報道,跟你們這家用google一搜只有51個結果的小報無法相提並論。--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7:50 (UTC)
- 我甚麼時候投票了?注冊賬號來說句公道話都不行嗎?維基人就是這般素質。Citrrrh(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00:40 (UTC)
- (!)意見樓上的這位,什麼叫"維基人就是這般素質"?請不要把盆子扣在所有人頭上。--耶葉爺 2012年10月26日 (五) 01:18 (UTC)
- 我甚麼時候投票了?注冊賬號來說句公道話都不行嗎?維基人就是這般素質。Citrrrh(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00:40 (UTC)
- 專門註冊個賬號來投票?英語維基上高中校報也只有9個,有的有幾十年的歷史,並且因為引入爭議而被廣泛報道,跟你們這家用google一搜只有51個結果的小報無法相提並論。--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7:50 (UTC)
- (:)回應:這,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來投票的,沒問你是不是投了,沒投就沒投,沒必要進入到人身攻擊的層次。--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03:35 (UTC)
-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5準則,已由User:Makecat快速刪除。廣雅 范★ 2012年10月27日 (六) 05:00 (UTC)
(×)刪除理據:理由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07#附中人社。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05:19 (UTC)
(○)保留理據:該提請人多次提出對學校和學生組織的刪除。我不認為這是正確的行為。該提請人列出的依據也是其一手促成的對某學校學生組織頁面的刪除,這個仍然是以個人偏見來看待學生組織。請各位支持中國學生組織事業發展。
現在也許學生組織的頁面由於缺乏資料顯得不全面,但是事物總有起步。事物的發展建立在不斷完善的基礎上,而不是一揮而就的。該提請人的動機我個人表示懷疑。請不要對學生組織帶有偏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Nbxxwh(對話|貢獻)於2012-10-25T15:45:56加入。
- (:)回應:參見我對上面一條的回應。另外自傳的問題就不用我說了吧,看你的用戶頁你似乎曾從屬於以上被提刪的兩個組織,以上兩條目的中立性也存疑。--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1:30 (UTC)
- (:)回應:對於你給出的理由不構成其充分性。第一,你的觀點建立在該條目頂多能夠充當主條目的分支,但是問題是這樣這個條目都會很冗長,並且沒有重點,以前的確只是一個分支條目,但是由於很難得搜集到的信息越來越多,在主條目列出是不妥當的。 第二,你的有一個支撐點是台灣學生組織頁面被刪。我不知道是什麼組織也不知道是被誰刪掉的,但是你個人並不能反對維基百科對學生組織的開放。你個人也曾經撰寫過跟武漢教育相關的條目,大多數是學校的介紹。我不能肯定你對學生組織是否帶有偏見。第三,我承認很久以前我跟這所學校的組織有關係,但是也不構成對我中立性的判斷依據。首先是跟這所學校沒有任何聯繫的人怎麼可能會有資料來寫詞條呢?所以詞條開始都是由或多或少相關人士寫的,難道所有詞條都不中立嗎?其次,維基百科是開放給全世界的,不能說你不喜歡看到學生在上面占太大版圖而強行將別人頁面刪除。根據搜尋引擎的顯示,這兩個條目的信息量遠比很多跟教育相關的條目要多,尤其是一些小學校的。如果你要客觀的評價關注度,這將是充分的反駁依據;如果你認為關注度需要加入人的觀念的考量,那麼我只能說你是在以個人的意見來評價中國學生這個團體。Nbxxwh
- (:)回應:見上面條目提刪的回應。另外那個台灣學生組織就是這個提刪條目的理由,你可以點過去看一下。當時也有很多該組織的參與者反對被刪,但大多數維基人的共識是刪除。我不否認很多條目都是由相關人士撰寫,但我認為不夠中立的不是一個條目的內容,而是一個條目的關注度,因為這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你當然覺得很重要,但其他人呢,應該問問他人的意見,畢竟這是大家的百科全書,不是你一個人的博客。我現在提刪,就是在問其他人的意見,也不一定被刪,你等着看結果好了。--Howchou(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5:26 (UTC)
- (!)意見,請等出名有足夠關注度後在建立條目,WP:NOT注意——Sakamotosan 2012年10月25日 (四) 08:18 (UTC)
- 英維的學生會條目,中維的學生會條目。你看了就知道為什麼中文條目這麼少。不要以為中文有60萬個條目好像很多,許多都是垃圾條目。Citrrrh(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6:48 (UTC)
- (×)刪除,未有提供第三資料來源,有自我宣傳的成分Ykh(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5:33 (UTC)
- (×)刪除,合併在該校條目下面即可,完全沒必要獨立出來--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2年10月26日 (五) 19:20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刪除理據:無介紹,僅列表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25日 (四) 08:53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刪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25日 (四) 09:00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cnof (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2:05 (UTC)
- (○)保留,應該是南京大學條目縮減歷史的一部分,並指示這個條目,而非刪除這個條目Ykh(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5:39 (UTC)
- (±)合併到南京大學。南大70k,其中去掉歷史就35k,一半了;只要長條目才需要拆分。--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9:07 (UTC)
- (×)刪除:內容重覆。南京大學條目長度尚可,沒必要拆分。況且,還有一個國立中央大學 (南京)內容也很相近。--Kolyma(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15:44 (UTC)
- (○)保留--Evawen(留言) 2012年10月30日 (二) 03:50 (UTC)
- (±)合併,這個條目達到70K以上再獨立成條吧-綜和征(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14:17 (UTC)
- (►)已重定向至南京大學#歷史。--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8日 (四) 02:22 (UTC)
(×)刪除理據:疑似抄襲侵權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25日 (四) 14:15 (UTC)
- (×)刪除,不像是百科內容--Dream-Q 2012年10月25日 (四) 14:17 (UTC)
- (:)回應理據:不好意思我想說我本人就是徐鴻運,抄襲的話太沒必要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hat is music?(對話|貢獻)加入。
- (:)回應:建議分欄討論,保留部分內容即可。類似維基詞條http://en.wikipedia.org/wiki/Self 就很不錯。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hat is music?(對話|貢獻)加入。
- (±)合併維基詞條--Temp3600(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6:16 (UTC)
類似維基詞條http://en.wikipedia.org/wiki/Self 就很不錯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刪除理據:疑似侵權和宣傳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2年10月25日 (四) 14:17 (UTC)
(×)快速刪除文不對題,廣告--Dream-Q 2012年10月25日 (四) 14:26 (UTC)
-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1準則,已由User:Ch.Andrew快速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刪除理據:疑似原創研究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ream-Q 2012年10月25日 (四) 14:24 (UTC)
- 已經補上參考文獻 請前輩檢視一下是否適當 --Ekpha385(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6:37 (UTC)
- 雖不是原創研究,但內容未免太薄弱、太蒼白無力了吧?「磚石建築用語,如磚石結構。基本上是磚材與石材結構的合稱,並不是有一種材料稱做磚石,因為古代建築的主要材料是木材、磚材與石材」,一堆贅語,反反覆覆,只傳達了「磚和石是建材」那麼多的信息。
- 即使有心想寫這方面的題材,大可以像en:Chinese architecture#Materials and history那樣,在中國建築裏設新段來擴充--123.202.64.144 2012年10月27日 (六) 08:20 (UTC)
- 這是一個維基首頁缺失條目中的特色條目,所以不建議併入其他條目,因為一旦併入其他條目就不是首頁條目「首頁上的紅字傷害著中文維基百科的臉。消除紅字,從首頁開始!」。同意您說內容太薄弱,請前輩幫忙豐富內容,如果不開始建成首頁比較不會有維基人發現而加以改善。謝謝指教 --Ekpha385(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10:24 (UTC)
- 沒有人合併就(×)刪除--Xtctjames(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1:04 (UTC)
- 已併入砌體結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0日 (六) 14:46 (UTC)
(×)刪除理據:疑似廣告宣傳、疑似侵權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ream-Q 2012年10月25日 (四) 14:34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刪除理據:低知名度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emp3600(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6:28 (UTC)
- (○)保留李睿紜Vita女賽車手 Vita Female racer 非凡新聞專訪, 巾幗不讓鬚眉 「火辣爆乳女車手」李睿紜超迷人--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07:38 (UTC)
- (○)保留,關注度足夠。--Kolyma(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15:48 (UTC)
-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
(×)刪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Fdyh000 2012年10月25日 (四) 17:09 (UTC)
-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1日 (四) 01:3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