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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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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1:56 (UTC) 快速刪除 已由管理員PhiLiP快速刪除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0:46 (UTC)[回覆]

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編輯]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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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搜尋:"郭國泰"」——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 (×)刪除:個人廣告?Germanomaniac 2010年10月3日 (日) 17:37 (UTC)

已刪除。—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5:4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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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祁勳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2:05 (UTC)[回覆]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ACG及同人戀性愛題材列表。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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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沒有來源的負面資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02:20 (UTC)[回覆]


已刪除。—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5:4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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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非由用戶本人自行創建的用戶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02:21 (UTC)[回覆]


已被User:Alberth2快速刪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0年9月28日 (二) 05:0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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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非由用戶本人創建之用戶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02:23 (UTC) 快速刪除 已由管理員用心閣快速刪除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0:4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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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與題目無關的討論,移除後討論頁將為空白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02:26 (UTC) 快速刪除 已由管理員Alberth2快速刪除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12:5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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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這個到底是浮動或是固定的IP...,IP有用戶頁的嗎?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02:31 (UTC)[回覆]


已被User:Alberth2快速刪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0年9月28日 (二) 05:0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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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非討論內容,清空後頁面空白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02:32 (UTC)[回覆]


已被User:Alberth2快速刪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0年9月28日 (二) 05:09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處理結果:已改為消歧義頁。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合併Clot Media Division。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4:36 (UTC)[回覆]

改成消歧義頁。--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4:56 (UTC)[回覆]

已改為消歧義頁—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5:57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處理結果:由沒有提刪資格的IP用戶提刪+重複請求,請求無效。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Repeat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202.82.137.214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4:49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IP用戶無權提刪--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4:58 (UTC)[回覆]
重複了。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5:10 (UTC)[回覆]

由沒有提刪資格的IP用戶提刪+重複請求,請求無效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0年9月27日 (一) 05:1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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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實際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5:00 (UTC) 快速刪除 已由管理員Ws227快速刪除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0:5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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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Cmd.exe。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t2.Call me Remy 2010年9月27日 (一) 05:18 (UTC)[回覆]


已重定向—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5:5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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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非百科內容, 惡攪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5:21 (UTC) 快速刪除 已由管理員PhiLiP快速刪除巴伐利亞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0:5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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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小小作品、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5:57 (UTC)[回覆]

(○)保留,有基本內容。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1:51 (UTC)[回覆]

已保留。—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6:0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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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小小作品、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UAL55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5:58 (UTC)[回覆]

(○)保留,有基本內容。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1:52 (UTC)[回覆]

已保留。—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6:1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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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合併至煙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思源如寧 2010年9月27日 (一) 09:29 (UTC)[回覆]


已刪除。—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5:4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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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並未介紹文章主題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思源如寧 2010年9月27日 (一) 09:30 (UTC)[回覆]


已保留。—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6:1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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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某學校的旅遊導覽?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0:31 (UTC)[回覆]


已刪除。—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5:4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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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非百科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祁勳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0:38 (UTC)[回覆]


已由User:Wing快速刪除。--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9月27日 (一) 12:2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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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

  1. 該模板起名完全為了使用的簡潔,卻不顧源碼的可讀性(尤其是對新手);
  2. 完全可以通過別的方法來完成此模板的工作。——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3:23 (UTC)[回覆]
  • (○)保留,這是為了在模板嵌套時解決使用表格語法中的「|」會被錯誤判定為模板的「|」而設計的,新手一下子搞不懂很正常,使用這個模板的模板基本都非常複雜,即使老手都不見得看得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8日 (二) 03:55 (UTC)[回覆]
(:)回應,不,我的意思是說,在Template:!模板自身源碼加上<noninclude><!--此模板用於解決表格嵌套模板代碼問題--></noninclude>之類,做出說明,以免混亂。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9日 (三) 08:44 (UTC)[回覆]
(:)回應這只能部分的解決問題,注意到「!」是個特殊名稱,用戶在看到{{!}}後,會把它當作和{{PAGENAME}}一樣的非模板預定義語法,這樣就不會去看Template:!頁面。——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7:36 (UTC)[回覆]
如果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實現,請提供一個實現的辦法,否則刪除的話,將會有大量模板發生錯誤。而且{{Name1|Name2{{!}}Name3}}的形式一點都不亂啊,不就是在一個函數中調用另一個函數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9日 (三) 02:01 (UTC)[回覆]
(:)回應比如{{Name1|Name2{{显示为|Name3}}}}等等,找個地方討論一下,一定能找到比{{Name1|Name2{{!}}Name3}}更對新手友好的模式。{{!}}如果看慣了確實不亂,而且簡潔,但是對新來者不友好,違反了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的使用中文使用全稱等規則,本應進入Title Blacklist,只可惜英文維基百科始作俑者,把這個black title給習慣合法化了。——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7:08 (UTC)[回覆]
測試模板已經建立好:模板:顯示爲(不一定用這個,多做幾個模式大家討論或投票)。——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7:28 (UTC)[回覆]
測試成功!。——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7:31 (UTC)[回覆]
我不能保證這個方法比{{!}}好,但我相信經過討論與投票可以找到比{{!}}更好的辦法。——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7:38 (UTC)[回覆]
(○)快速保留,目前MediaWiki系統中管道符存在歧義,使用此模板可以避免歧義。--達師147228 2010年9月30日 (四) 12:26 (UTC)[回覆]
(!)意見但它不是「避免歧義」的唯一方法,也不一定是(未經討論)最佳方法或共識方法。——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7:08 (UTC)[回覆]
  • (○)保留:沒看出需要用其他方法實現此功能的必要。新手基本是不會使用這個模板的,真要了解使用方法的話,在Template:!中作個說明即可。況且,像閣下提到的{{Name1|Name2{{显示为|Name3}}}},我感覺對新手也不見得友好。{{顯示為}}這個模板的使用方法,我就琢磨了好一會才弄明白(之前主要是不理解為何用「顯示為」這三個字,現在發現原因在於{{!}}的使用範圍是「顯示為」三個字無法完全涵蓋的)。當然這可能是由於我比較愚鈍,但至少說明這方法不像閣下想像的那樣對新手友好。--Stevenliuyi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7:50 (UTC)[回覆]
(:)回應
  1. 關於「對新手也不見得友好」的問題,我說過:「我不能保證這個方法比{{!}}好,但我相信經過討論與投票可以找到比{{!}}更好的辦法。」。
  2. 關於作說明的問題,我說過:「注意到『!』是個特殊名稱,用戶在看到{{!}}後,會把它當作和{{PAGENAME}}一樣的非模板預定義語法,這樣就不會去看Template:!頁面」,而{{顯示為}}則不具有這個問題;再有就是{{!}}不符合命名常規
  3. 如果{{!}}的使用範圍是「顯示為」三個字無法完全涵蓋的,那就更應該刪除,因為它採用一個符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就像C++中對static的「重載」一樣,用戶永遠很難理解它的所有意涵(這是因為,它的各個意涵間並無聯繫,有如漢字的通假,不講道理)。對於這樣的通假,就應該將其各個意涵分離,分立不同的模板,並予以解說,以避免混亂。而這個過程也是要通過討論與投票決定的。
——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8:22 (UTC)[回覆]

(○)保留:在表格裡面,「|」符號是用來分隔同行的單元格用的,但是如果單個單元格裡面需要用到「|」符號而不分離單元格,傳統上只能用nowiki操作,但是這個模板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使得表格裡面可以比較容易地使用「|」符號來作為一個格子裡面項目的分隔。這個模板本來多半也就是用在做別的模板裡面。最簡單的例子,{{星期}}裡面的就是這樣。--氫氧化鈉 NaOH 2010年10月2日 (六) 05:14 (UTC)[回覆]

(○)快速保留:提刪者說可以用別的方法來取代該模板,結果最後是搬出了另外一個模板。提刪理由不成立。--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10月3日 (日) 15:44 (UTC)[回覆]

已保留。—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6:02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Template:Infobox rail line已合併到Template:Infobox rail system-route,內容已轉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ancrh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4:05 (UTC)[回覆]


已刪除。—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10月4日 (一) 05:52 (UTC)[回覆]